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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来生缘


作者:郑雨轩 秀才,1732.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647发表时间:2013-03-24 07:46:51


   “幻情不过三生石,相守终究在梦里”,凌风将耳坠挂在枝头的时候满目萧索,春风和煦,正是三月江南,趁春放纸鸢的时节,已是青草遍野。呼吸着芳草的清香,凌风望着天边的夕阳,“或许,不会来的吧”,淡淡的叹一口气,凌风收起折扇,整了下衣襟,摇头苦笑,是啊,那个上一辈的誓言谁会记得呢?
   苦渡
   苦渡大师本来不是和尚,一直到他圆寂的时候他都不认为自己是和尚,苦渡本来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凌风,所以他的徒弟也叫凌风。苦渡大师在五十年前的三月出家,其实他并不是想出家,只是他被僧人救回寺院的时候昏迷着,口中一直重复着三个字“花非花”,主持觉得他有慧根,所以还在他昏迷的时候就为他剃了度。
   苦渡大师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他一伸手摸到自己的光头,当时的他拼命反抗着,他对主持说:“我不要做和尚,我妻子还在等我”,说着他在腰里摸了半天,摸出一只耳坠来,那是一只很古朴精美的耳坠,泛着石榴红,在夕阳的映照下有些刺眼,“这是我们的信物,我们说好了在每年的那天带着信物见面的。”
   主持没有接那只耳坠,只是摸着苦渡大师的光头说:“痴儿,你昏迷在原野,被我寺中弟子所救,这是缘分。而且,你在昏迷的时候,还一在说着花非花,如此高深的禅机,老衲参悟了一生也没参透,难得你年纪轻轻竟然就能参透,这是慧根,与佛有缘,又有慧根,你注定是佛们弟子。”所以苦渡大师就这样做了和尚!
   似乎主持说的很对,因为苦渡大师对佛法研究很快,在主持圆寂后,他已经成了这一片佛法最高的高僧。
   而且,因为他是主持亲自剃度,所以,似乎他生来就高其他僧人一等,所以,他很快就成了新的主持。
   苦渡大师一般都会在自己的禅房钻研佛法,但是,每一年的三月初三都会独自一人离开师院,到当年昏迷的那片原野枯坐一天。那一年,苦渡大师枯坐到日落,回寺院的时候,在门口遇到了凌风,那时候的凌风还只是个婴儿,就那样被遗弃在寺院门口,苦渡大师收他做了弟子,但是,没有给他剃度。
   苦渡大师圆寂的前一天,坐在院中晒着太阳,凌风也早已长大了,甚至出落的有些漂亮,因为他的相貌似乎太过好看,像个女孩子一样漂亮。凌风陪苦渡大师坐在院中晒着太阳,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些闲话,苦渡大师忽然问凌风:“今天什么日子?”
   凌风望了望天说:“三月初一。”
   苦渡大师叹了口气,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告诉凌风什么一样,“其实,我不是和尚,我有妻子的,我们约好了每年的三月初三,在寺前那片原野见面的,但是,为什么总是见不到呢?无奈啊,我只好每年都把耳坠挂在那棵桃枝上,第二天再去取回来。因为我想,或许她只是因为一些事迟到了而已,她去后看见了耳坠就知道我没有失约……”
   凌风不是和尚,他当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而且,他似乎也确实有这个能力,因为他这些年来学会了很多东西,甚至可以去考状元的。所以,他没有仔细听苦渡大师的话,只是再一次仰起了头,望了望那夕阳。
   苦渡大师圆寂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人,他走的很安详,弟子进来请他去用斋的时候才看见那只耳坠,阳光透过窗纸射在耳坠上,泛着石榴红,红的有些耀眼。凌风接过耳坠的时候忽然明白了师傅昨天的那些话。
   明天,就是三月初三了吧。
   怡红院
   顾名思义,怡红院是妓院,是整个京城最红的妓院,因为这个妓院的头牌是全京城最漂亮的,有人说她比皇后还要漂亮,雍容华贵却又妖艳绝伦,风姿卓越偏又端庄得体,而且是远近闻名的才女,更难得的是:她真正的不卖身,哪怕是皇帝亲来也一样。
   据说当年恭亲王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却也依旧没有能够一亲芳泽,难得的是恭亲王竟然没有发怒,反而买下了怡红院送给了她,临走的时候甚至在贡品中找出了最贵的一对耳坠送给她,明媚的阳光映照着那对耳坠,熠熠生辉,泛着石榴红,有种妖艳的美。
   她,叫花非花。
   花非花每天中午在楼头弹一支曲子,哀婉凄绝,花非花和其他的清倌不一样,其他的清倌都用琵琶,但是花非花弹古筝,而且,她只弹一首曲子,永远不变,但是从来也没人说听腻了。
   很多人都说做女人就要像花非花一样,因为她已经达到女人的最高境界了,给个皇后也不换的,但是花非花依旧不开心。她每天弹完曲子后都会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楼头,吹着风,一直到天黑。
   偶尔,花非花也会像其他清倌一样,叫一艘扁舟,游荡在秦淮河,听着那些软语清歌的俚曲,淡淡的笑一下。那一年,花非花也一样叫了艘扁舟,游荡在秦淮河,白天的时候下了些雨,夕阳下的柳枝有些淡淡的金黄,初秋时节最伤离别,虽然自己并没有离别,却不知道为什么也觉得有些伤感,忽然很想弹一支曲子,却发现自己忘了带古筝,所以跟船家借了纸笔,就着淡淡的晚风填了一曲《梦江南》:
   秋渐浓,
   风景与旧同。
   残叶随风坠满地,
   落红因雨溅成泥,
   相思故梦中。
   写完词,花非花想起了一个古老的桥段,洗净了酒壶,将词放在酒壶里封住了壶嘴扔在秦淮河里。
   那年冬天,花非花在怡红院楼头赏雪,听见楼下有人在争吵着什么,下了楼一看,是一面目清秀的青年,拒绝用怡红院的酒壶,一定要用自己的酒壶,可惜的是他自己带的酒壶和怡红院的酒壶一样,所以,小厮说他偷了怡红院的酒壶。
   正闹的起劲,花非花却想起了自己扔在秦怀河的酒壶,轻轻的开口道:“残叶随风坠满地,落地因雨溅成泥。”那青年却忽然就不再争吵,转过头来盯着花非花,眸子里面全是笑意。
   “姑娘,那首词,是你填的?”
   花非花没有回答,却问了句:“拣到了我的词,合一首诗吧!”
   那青年盯着花非话半晌,终于开口了,还是望着花非花,轻轻的说:“落魄王孙柴米贵,不解相思几人回。踏遍天涯寻旧梦,残叶纷纷遗孤梅。”
   管儿也是怡红院的头牌,不过是在花非花老了之后的事,她也和花非花一样,不卖身。这个故事也是花非花讲给她听的,管儿听这个故事的时候花非花已经躺在床上起不了床了,爱美是人的天性,这话一点也不错,因为花非花最喜欢的就是管儿,因为管儿和花非花一样的美。甚至,美的有些肆无忌惮,所以花非花一直最关照她。
   临殁前,花非花颤抖着在首饰盒里找出一只耳坠递给管儿:“我们曾经约好,每年的三月初三在那个原野见面,信物就是这只耳坠,我每年都去,每年都见不到他,所以,我每年都把这只耳坠挂在那根桃枝上,第二天再去取回来。因为我想,或许他只是因为一些事迟到了而已,他去后看见了耳坠就知道我没有失约……”
   花非花每年去的原野,管儿知道,因为每次管儿都陪着的。所以管儿接过耳坠的时候其实是懂的自己的任务的——每年三月初三去那个原野,做和花非花一样的事情。管儿忽然觉得花非花更好听,而且,自己既然要去做花非花当年的事,似乎,名字也该换一下的,其实,花非花真的更好听!
   耳坠
   凌风有些无聊了,因为夕阳将逝,却依旧没有人来,将耳坠挂在枝头后,凌风默默的离去了,第二天中午去取回了耳坠,依旧没人来。“也许,寺院已经不适合我了。”凌风收拾了行李,在苦渡大师的坟前坐到半夜:“师傅,我要走了,您不在了,我也没理由留下了,不过,您放心,我每年的三月初三都会回来在这里等一天,践行您当初的誓言。”已经没有人再叫管儿的名字了,因为,她告诉所有人自己就叫花非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其实也没什么关系的。
   管儿依旧在怡红院做着头牌,不过她已换了名字,也叫花非花,只是心里也莫名的有了些伤感,因为终究没有人去,自己挂的耳坠依旧是自己去取回来:“花姐,似乎,他一直有事呢。都有事这么多年了,或许你们当初的誓言都是一场骗局吧……”
   管儿和花非花一样,开始喜欢弹古筝,开始偶尔叫一艘扁舟放荡在秦淮河上,但却每次都会带上古筝,因为管儿说她不会像花非花一样,她说有一个这样的誓言就够受了,万一再遇到一个负心薄信的男人,这辈子就更难过了。
   现在管儿已经叫花非花了,没有人还像以前一样叫她管儿,管儿现在的的侍女叫飘雪,因为,飘雪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出现在怡红院的,管儿一眼看见飘雪就喜欢她,因为管儿也是人,管儿也有爱美之心,飘雪也一样美!
   飘雪也是才女,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管儿才会让飘雪做自己的侍女的吧。
   凌风在秦淮河喝了一杯酒,似乎有些诗兴大发,却终究只是念出了苦渡大师的那首诗:“落魄王孙柴米贵,不解相思几人回。踏遍天涯寻旧梦,残叶纷纷遗孤梅。”
   因为这首诗,凌风和何永伟就莫名的成了朋友,似乎何永伟要去考状元了,似乎也邀请了凌风同道。似乎所有去考功名的人都要去怡红院喝一杯酒……何永伟也不例外。
   凌风端起酒杯,仰手的时候却不小心掉下了那只耳坠,“叮”,落在地上很清脆,花非花带着飘雪进门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向文雅的她忽然激动了,这耳坠,不是花非花给自己的吗?抢过来一看,果然一模一样。映着明媚的阳光,泛着的石榴红,明艳的有些耀眼!
   “姑娘,这耳坠,是师傅的遗物,请交还在下吧。”
   “公子,这耳坠,是花姐的遗物,如何出现在你手上?”
   何永伟和飘雪一时间都呆了,只是看着凌风和管儿,或许该说是看着凌风与花非花……
   尾声
   今年的三月似乎雨特别多,芳草早碧,两只纸伞,在雨中渐渐近了。
   管儿指着原野上的一棵桃树:“飘雪,就是那棵桃树,我每年都和花姐来的,每次都在半夜一直等到天明,却终究只能将耳坠挂在枝头离去,然后,第二天晚上再来取走。”
   “似乎,我和师傅也一样啊!”凌风挽着管儿的手,“可惜,我们都是白天过来。”
   飘雪依偎在何永伟怀里,眼里,似乎噙了泪:“同一棵桃树,为什么就看不见对方的耳坠?”
   凌风拉着管儿,走到桃树下,枝头依稀已经打了花苞:“我们挂在这里。”
   “可惜,我们挂在另一面……”
   何永伟揽着飘雪:“走吧,以后,这个地方可以不用来了,两位前辈注定无缘,却苦等了一生,幸好,我们比他们幸运。”
   是的,至少,他们可以今生相守!
   两只纸伞,渐行渐远渐悄,终于不见。只有桃枝上两只耳坠挂在一起,和着风雨一起飘荡着,唱一支越来越哀婉的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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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幻情不过三生石,相守终究在梦里。缘分是个捉摸不定的东西,一如幸福,刻意的追逐却往往擦肩而过,而不经意间却会有一场邂逅。关于缘分,说法似乎很多,诸如情深缘浅,诸如有缘无分,缘分左右着有情人的情感际遇与归宿。小说中的苦渡与花非花,飘雪和何永伟,都是缘分天空下的飞燕。或天各一方,相爱却不能相守,即便每年的三月初三相会,也是失之交臂,耳坠难成双,斯人独憔悴;或是朝朝暮暮,缠缠绵绵,日日与君好的长相厮守。今朝花开花亦落,来生相聚相诉说。小说解读了缘分,也诠释了人间真情,蕴蓄着珍惜的内涵。文章功底扎实,文风沉稳,格调高雅,美中不足是小说中人物何永伟和飘雪的出场有点突然,给读者一种难以适从的感受。在衔接上还是要下些功夫。一点浅见。【编辑;晗夫】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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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晗夫        2013-03-24 07:51:15
  除了按语所说,雨轩还要注意一点,即人物语言前应该加“:”而不是逗号(说话人在中间时,后边所说的话前才用逗号)。文中的几处标点已经代为更正,可以对照看一下。文笔不错,加油!
烛照现实,光暖人生;如剑如戟,直刺黑暗!
回复1 楼        文友:郑雨轩        2013-03-26 21:13:48
  ……这个标点是没错的……我专门去研究过标点的用法,并不是所有的对话都需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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