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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指间★散文』童年的我做“小偷”二三事


作者:飘雪了无痕 秀才,1071.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449发表时间:2009-02-20 11:05:24

想到“小偷”这个词,现在做为一名光荣的教育工作者的我不禁有些汗颜。但是童年的我真的做过几件偷鸡摸狗的事。呵呵,我今天老实交代,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诸位仁兄仁弟、靓姐靓妹要怀着一颗仁慈的心,不要在对俺进行指责、攻击和谩骂,也不要举报俺;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公安系统的同志不要再来追究俺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俺会带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真心的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另外,从十四周岁以后俺再也从来没做过类似的事。
   七十年代出生的和我同龄的农村朋友们,家中多数都有兄弟姊妹三四个,那时候的生活相当的艰苦。还在吃着窝头,麦子面和玉米面做的千层卷子,有的甚至还吃着又黑又亮的地瓜面的胶皮窝窝。那时候的家长忙于生计,学校课程比较少,教学和管理相对宽松的多。不像现在一项安全工作就把家长、学校和老师压的喘不过气来,只得把活蹦乱跳的娃娃们紧紧的关在特定的小圈子里,使得他们像一只只关在笼中的时刻想在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相对于现在的孩子,我们是自由的,甚至自由的有点过分。我们会爬树捉小鸟,会爬到屋沿上掏鸟蛋,会像泥鳅一样的整天泡在水里,会溜冰,会分成两派开(打)坷垃仗,会用牛尾毛套鸣蝉和青蛙......,有时候还会做点小偷小摸的事情。
   偷地瓜,是我们犯的最多的一种错误,现举一例说明。地瓜成熟的时期,也是棉花采摘的季节。有一次在我大姑姑家住亲戚,一大早,姑夫姑姑就给我们分派了任务,要我和我的三个表兄弟(大的和小的相差四岁)去棉花地里摘棉花,他们要赶着去乡棉站去卖棉花。吃完早饭,一人分了一个盛棉花的袋子系在腰间,头顶烈日一路嘻闹来到了地里,看着满地盛开的白花花的棉花就开始感觉到了头痛。“快干吧,最少一人一满袋,老爷子已经吩咐了,谁摘不满不让谁吃饭的”,大表哥开始对我们进行了提前教育和警告。没办法,一人一行,说着闹着开始工作了,磨磨蹭蹭打打闹闹的一行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到了头。最为狡猾的二哥试探着向大哥提意:“又累又热,歇会儿吧”。我和小三一致同意,大哥虽然面露难色,但内心里也是玩心不退啊!同意了,呵呵,好!地头上正好有一条小河沟,下到河沟里玩了一会儿,二哥的眼睛开始放光了,把我们几个聚到一块指了指对面说:“那里种着地瓜呢,偷点烤着吃多好啊!”,是啊,说到这里,每个人的眼里都放出了蓝光。我和小三负责放哨,大哥二哥开始了小偷的行为。他们猫着腰,基本上是匍匐在地面上,尽可能的让地瓜叶把他们遮住。地的土质是沙土,他们连抓带挠,没费多大力气,弄了不少的地瓜。还真不错啊,一个个表面光洁,连个虫眼都没有,淡红的瓜皮勾起了我们食欲。我们迅速的远离了是非之地。来到了一个小沙丘后,各自挖好了烧烤地瓜的洞穴,到处寻来了很多的柴禾。没有火,怎么办啊,老大命令小三:“二大爷在那边拾棉花,他抽烟,肯定有火,找个理儿去借来!”。别看老三小,就他最机灵,一溜烟的跑走了,没多大功夫,火柴拿来了。把柴禾放到洞穴里,点燃后烧了满满一洞穴红红的炭火,把地瓜放进去,迅速的用土埋上(这个过程很讲究技术的)。然后几人开始疯狂的游戏打闹,早把拾棉花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扒开洞穴,那香味已经飘出去了很远,拿出来,熟透了软软的,掰开来,金黄色的瓤子,让我们口水都流出来了,几个人顾不上烫嘴大吃了一顿。躺在沙土地上看着蓝天白云,那个美哟。“坏了,到晌午了,回家要挨揍了”,小三说。是啊,看看自己瘪瘪棉袋子,几个人的汗都下来了。垂头丧气的挨挨蹭蹭的走回家,他三个又饱餐了一顿拳脚,嘿嘿,我没事,我是他家的亲戚,但是我体会到了杀鸡给猴看的含义。
   偷鸡,这是我成长到现在为止做过的唯一的偷鸡事件。十二岁时候一个夏天的晚上,整个村子被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周围被兴奋的蛙声和小虫的叫声包围着,村民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手摇蒲扇,张家长李家短的谈论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晚饭后的我们聚到一起讨论着应该怎样度过这美好的一个夜晚。这时有人提意,去我村西头找我们那帮同学兼同党去玩。(我们村当时就有一千多口人,村子东西长大约有二里地,两条十字形的路把我们村平均分成四块。村东的人们比较文明,对自己的孩子管教的比较严格;村西的人们比较泼辣,对自己的孩子比较放纵。但是我们比较向往村西孩子的生活。)顺着东西走向的大道,我们往西出发,边走边讨论着要和他们玩些什么。走到一个麦垛旁边,一个小朋友叫了一声:“喂,那根前有两只鸡”。是的,两只鸡趴在角落里,一动也不动,好奇的我们走过去用木棒捅了捅它们,哟,活的,只是低声的“咕咕”了两声,连动也不敢动。我的一个哥们自言自语道:“鸡肉可真香啊!”。一句话,动了我们的馋劲,可是怎么办啊,周围都是人。另一个哥们出主意说:“我去喊西头的他们过来逮,他们会的很,而且鸡不会叫的”。好、好、好!就这么办吧,我们分成了两组,一帮以做游戏掩人耳目,一帮去西头求援。不大会儿,求援的带来了几个西头的朋友,他们还带着一个编织袋。一个家伙过去,两手各掐住鸡脖子的两端,做了一个麻花拧,直接扔到袋子里。半分钟不到,两只鸡一声都没吭都成了囊中之物。当时我们东头的这些小子们这个羡慕劲就别提了。一大群人围在手拿袋子的哥们周围,有说有笑的去了村西头一个同学家,倒出两只鸡(已经死了,手法不告诉你们了,我后来才知道其中的奥妙),那同党的家长不一会儿就把两只鸡给炖好了(当然,他们会给自家留最少三分之一的)。哎哟,我们十多人口不敢言,筷子打架,吃着这块,去抢那块,吃的那个香哟,比珍珠翡翠白玉汤还要好吃的多。呵呵,你懂吗?
   偷鱼,这样的事一共办过两次,我都是老实交待的啊。第一次,夏天的一天,我们一帮小泥孩在我村一个大池塘里游泳,这坑东西特别长,已经承包给村民养鱼了。从中间分开,西半边是我们游泳的地方,东半边水里撒满了带锯齿的铁条和枣树枝子,是鱼儿游乐的场所。我们平时不敢去东边的,怕划伤了身体。可就这么一次,我们在西边把所有的比赛项目玩了一遍,有人提意,谁敢一口气游到东头。我敢、我敢、我敢,好、好、好,大家都不肯服输,多么勇敢啊!排成横队,开始的口号一响,各自奋勇当先,不故一切的向前冲去,还得绕开水面上的障碍物。东边的鱼儿从来没有人打扰过,这么一来,坑里炸开了锅,鱼儿不服气地接连不断地跳出了水面(我们这里称之为翻坑),整个一鱼跃龙门,在鱼儿的跳跃中,我第一个游到了岸上。这时候一条近二斤重的白鲢不服气,也一个鲤鱼打挺,跳上了岸,我手急眼快,一把按住,抱到怀里,一口气跑到我的衣服跟前(只是俺娘给俺做的一个小裤头),把它包起来,光着屁股就往我一个小朋友家里跑。不用再讲了,又美餐了一顿。呵呵!第二次,晚上偷鱼。小兄弟几个聚到一块想不出好玩的主意,一个哥们提议:“西北角的坑里的鱼特别憨,偷着钓鱼去吧。”提意一致通过。这个大坑也有人养鱼,坑是南北着长,他家就住在北岸,而且门口的电灯还亮着。我们从南岸边的柳树下下手,一杆下去,不大会儿,一条鲫鱼,有人跑着送回家去;不一会儿,又一条鲫鱼,又跑着送回家去。干脆直接把桶提来,没一个小时的功夫,偷了十二条全是鲫鱼,足有四斤多重了,回去加工吧。还是饱食了一顿,不过那次我们还喝了点儿酒,六七个人连肉加汤吃了个干干净净,小酒喝了不到一斤基本上都晕了,这么多人挤到一个床上睡了一晚上。呵呵,想起来笑死了!
   好了,就这些了,我都老实交代了,请政府宽大处理,有来世,我还这样做!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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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提到了自己做“小偷”的三件事,第一,偷地瓜;第二,偷鸡;第三,偷鱼。全是在童年14岁前的趣事,通过这些童年趣事上,也反应了当时作者童年的无比快乐与自由。在用词上通俗易懂,风趣幽默,让人不禁开怀一笑,仿佛置身于文中的幸福的童年生活。当然文中也不足之处,稍显口语化,但总体不失为一篇优秀的文章。【编辑:纤纤丝雨】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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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纤纤丝雨        2009-02-20 11:09:51
  这样的文章读来特别亲切,就像喝杯一杯奶茶的感觉。
人生大起大落,不如平平淡淡!
2 楼        文友:云碧影        2009-02-20 11:29:33
  呵呵,小时候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肯定是又激动又兴奋吧?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人看了就止不住想要笑出声来。现在看来其实那时候“偷”的都是一个名叫“快乐”的东西。当然了,在这里我可没有鼓励的想法啊!
所谓结局,不过曲未终人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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