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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暗角】赔夫人的买卖(杂文)


作者:童话恋情 秀才,1310.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385发表时间:2013-09-10 22:20:04
摘要:为了多一两套房子,为了省点利息,做出种种赔夫人的选择,这又是何苦呢?

前段时间,某北京男子为了在北京买房而与陌生人闪婚闪离的报道,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据说此消息一报道出来,每分钟跟评就几千条,比任何八卦新闻明星丑闻腐败案件还受关注。而在沈阳天津等地也惊爆有夫妻为了购买多套房而假离婚的消息。
   据传最最离谱的是一对夫妻竟然为了多买几套商品房离婚七次又复婚七次。
   看到这种可笑而又千真万确的报道,我们不由得感叹一声,真是时代变了,变得物质多了,也变得现实多了。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这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统称“国五条”。
   随着“国五条”的出台,各地楼房限购像一颗定时炸弹把那些准备炒炒楼房挣点转手费或者留待日后升值发点财的人炸得晕头转向。
   人一头晕就迷糊,而人一旦迷糊就容易犯傻,甚至犯浑。
   于是全国各地出现很多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的夫妻。
   离婚不是因为感情不和,也不是因为买房有分歧,而是为了规避二套房贷新政,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如果把这样的新闻传到国外,外国人想破脑袋估计也想不明白。可是在可爱的中国,只要一面对金钱,涉及利益,人人都有一本账,而且不管多难的金钱利益账都能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国五条”出台后,地方上就算偶有绿灯那也是暗箱操作,各大城市坚决执行限购是必然的。
   现在大伙见面估计都不问你吃了吗,而是问限购了知道吗。
   限购开始了,于是就有人算计了:如果离婚以个人名义去买,算首套房,那么百万的贷款,利息就可以省下十几万!十几万元,对家境殷实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可不是小数目,而且通过离婚再复婚这样十几块钱的手续费就可以省下十几万的利息,这样的买卖怎么不做呢?
   可是,这样的买卖即使再好,那也是赔夫人的买卖。当然就有人想不通了,结婚离婚都是人生大事,难道为了房子就把离婚当儿戏吗?
   刚在网上看到一名女士的帖子,说她跟老公感情很好,结婚三年。本来是有套房,但年初时看楼市行情好就把房子卖了,打算重新换房。但正准备再买房子时,楼市调控政策出来了,尤其“二套房”新政让他们觉得再买房压力很大:首付提高至五成,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倍。他老公当时就开玩笑说先离婚再买房然后再复婚好了。女士以为是玩笑话不以为意。没想到后来看到中意的房子后,中介公司的人也提醒他们:像这种情况,如果办离婚再买房是比较划算的。因为第一套房子是通过她老公的账户按揭还款的,如果离了婚,她属于离异单身且没有贷款记录,然后以她的名义去买,仍然算首套,还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这样算下来,一百万贷款,离婚买房比不离婚可便宜利息二十来万。
   于是,女士的老公就开始劝她离婚,还说离婚就是个手续流程而已,又不会少肉也没损失,况且又是以她的名义买,风险都在他身上,没什么好担心的。可女士就是想不通,甚至对这种赔夫人的买卖嗤之以鼻。
   可是人的眼睛一红心就会黑。
   从那以后,不管女士同意不同意,她老公离婚后买房的主意已定,甚至闹到最后扬言要真离婚。
   虽说人的一生除了生死已无大事,但结婚离婚还是算得上比较大的事。假离婚虽然中间没有换人,但是那么轻易地盖个章换个本子,那也太草率太儿戏了。
   中国人现在都怎么了,怎么能为了房子连最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不要呢?
   其实何止是现在丢了底线,早上世纪90年代末分房房改时,就有人为了能分到房子“闪婚”,甚至还有的家庭为了能分到两套房子先离婚,分到房后再复婚,一家人占两套房。
   不过那毕竟还是分房,那是公家的东西,在自私人眼里,公家的东西能占点便宜,何乐不为呢?
   可是现在不一样啊,现在花的是自己的积蓄,只要没走歪门邪道,所有的积蓄都是自己千辛万苦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用自己的辛勤换取那些浮华干嘛?更何况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呢。
   人总是这样的,越是没有得到的东西越是期盼,越是手到擒来的东西越是不珍惜。而那些以牺牲婚姻为代价购得一房两房的人,最终几乎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实上,那些假离婚的夫妻,随着那一证的办理,感情淡了,思想变了,婚姻真的不复存在了,假的也就成真的了,到头来再好的买卖都成了赔夫人的买卖。
   古人云:富易交,贵易妻。
   于是很多人有点积蓄想多买两套商品房就假离婚,再加点钱身价高点可就真离婚了。
   可是,华夏自古还有“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这样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语,而且历史上也确实有很多人这么做的,比如汉朝时期的宋弘。
   光武帝刘秀在打仗时,某次惨败逃窜。手下有人名叫宋弘,因伤不能行。刘秀只好将他托付一郑姓人家代为养伤。却说郑家贫穷但很真诚,接纳了宋弘,并帮他治好了伤。郑家有女儿,年龄相仿,于是就许配宋弘为妻——宋弘满怀感激,伤愈后归队,继续辅佐刘秀。刘秀登基后,宋弘任太中大夫。就把郑家女接来,夫妻恩爱、其乐融融。却说刘秀有个姐姐早年丧夫,一直单身。现在贵为皇亲,自然身价上涨。但是姐姐却看不上那些趋炎附势的求婚者。反复打听,才知道姐姐看上了正直挺拔的宋弘。于是刘秀亲自出马力促宋弘娶他姐姐。
   某日,刘秀问宋弘“富易交,贵易妻”是什么意思?宋弘坦然回答“那是某些势利小人,发点小财就看不起曾一起奋斗的穷哥们,一旦身份上升,就抛弃曾同甘共苦的妻子的行为。”刘秀说:“我听说你的夫人相貌并不出众,而且背景不显赫。我姐姐年纪比她小相貌比她美,而且她已经看上你了,你觉得是不是该换换了?”宋弘说:“臣听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臣跟随皇上打天下时,如果贪图富贵就会去投靠王莽之流;如果不是郑家舍命相救,臣就没有可能继续为皇上效力了,所以臣断不可能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
   刘秀听后大为赞赏。
   于是“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就这么流传了下来。
   其实历史上最早实践这句话的人并不是宋弘,而是晏子。
   晏子的夫人很矮很老很丑。齐王某次见后大惊,说堂堂相国的夫人,这也太寒碜了,给你换个吧!晏子说:“贱内确实不美。但是年轻时我们就许下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的誓言。臣宁死也不可违背!”齐王仰天长叹“晏子真是贤人!”
   翻翻历史,总能看到很多先贤的过人之处。可与这些感人的先贤相比,那些为了多买套房就假离婚的人是不是愧对先贤啊?
   我真不知道那些假离婚的人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都想如此简简单单地效仿历史上“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周都督吗?
   周公瑾虽然因为“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贻笑历史千年,但是人家那好歹也是为了吴国大业,为了江山社稷,更何况人家赔的哪是什么夫人,人家赔的是孙权的妹妹孙尚香,是一个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的女子,他才不会傻到把小乔夫人给赔出去,君不见周郎听见诸葛孔明说曹操“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诸葛亮篡改)”时那种愤怒的样子,恨不得立马提兵攻曹。周瑜虽然利用孙尚香造成“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经典笑话,可人家对自己的夫人小乔那是相敬如宾,相濡以沫,恩爱有加,从来不做赔自己夫人的买卖。
   如今反观那些“画虎不成反类犬”,为了购房假离婚的夫妻们,那赔进去的可真是自己的夫人,有些甚至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多年,孩子都可能早已立业成家的老夫老妻。
   如果假离婚后感情没了,又或者正好那个离婚期间喜欢了别人,跟别人结了婚,之前那些堪称如意的算盘是不是全部落空?
   如果某些财产没彻底搞清楚,哪一天想起来了又来打官司,到时候如何面对自己的亲人和孩子呢?
   为了多一两套房子,为了省点利息,做出种种赔夫人的选择,这又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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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篇很好的杂文,针砭时弊,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文中痛斥那些为了买房子假离婚的现象,文中举了多起列子,用“赔了夫人又折兵”来讽刺那些为了买房子假离婚而最后弄假成真的悲剧。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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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觅        2013-09-10 22:25:11
  假离婚就是为了钻政策空子,为了买房,能少上税。百姓为了买房避税而假离婚,这里面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的税太重了;二是老百姓确实太不容易了。这就产生了许多弄假成真的悲剧,政府相关部门该从这些事件中反思。
秋觅
回复1 楼        文友:童话恋情        2013-09-11 05:51:23
  谢谢秋觅社长的审阅和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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