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荒城(短篇小说)
透过挂满灰尘的枯木窗,我无法分辨现在是荒城的什么时刻。
那种凄冷的感觉,像一根上下翻飞的绣针,穿梭过空气中每个寂寥的罅隙,便在几点残鸦的厉声啼鸣中织出一张硕大的网。
斜斜的阳光慵懒地舞动起这张网,我听到哗哗的声响。
门外落叶旋转,聚拢,散开;破碎的枯黄,用秋末残香进行着最后一次浓烈的祭奠。
在一片慌乱惊飞的尘埃里,打捞起我的心事。
逆着夕照的方向,那里仿佛正在暗涌般汇集起一片灿然沙漠。
风暴又起,沙丘悄然搬移。
猎猎萧瑟,叮叮当当的驼铃声用它异域的节奏震荡着我的耳膜。
那里隐约出现了一个人,牵着骆驼,微弯着身子。
他灰黑蜷曲的大胡子像一团乌云。沙砾撞在他粗糙的脸上,带来麻木的疼痛。
腰间挂着结实的牛皮壶,那里仿佛正叮叮咚咚,一定盛着不少清水。
突然,他似乎被人一推,像倾塌的高塔,大胡子闷声倒在地上,再没动弹一下。
风继续嘶吼,埋了尸体,散了沙漠,遍了荒城。吹落,最后还是那个夕阳,那些碎叶,那片橙黄。
心中一紧,我记不清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那时我还年轻,还不似这般憔悴。跟着大胡子穿越那片广袤的沙漠,饥渴疲惫。
他对我说,我们还有半壶水。不到最后关头,绝不饮用。
尽管口舌中已夹杂沙粒,但我还有流动的血液,我还能挪动步伐,我还有半壶水。
那脑海里叮叮咚咚的信念,本可以支撑我们一路向西,走到远处的绿洲。
然而干渴和焦灼,不理睬理智。那壶水,最终只能养活一个人,我这么想。
所以我拼尽最后力气,扑上去,拽住壶,推倒他。
他再也没有爬起来。
激动地拧开壶,却发现,滴水未有。
这原来是个悲伤的谎言。
愕然之后,我精疲力竭地伏在驼峰上,身下的骆驼渐渐不支,耳畔的风声愈发诡异凄厉……
眼前似乎又挥舞起一片隐约的红袖,缠绕着游丝般清香,遮住弱水的脸颊。
她的双眸迷离地望着我,又深邃得像黢黑的渊薮;恍若立在崖边,耳畔厮磨的轻风一撒手,我笔直坠下,身边呼啸而过碎碎裂裂的流年,斑斑驳驳的光景。
绝望的呐喊被心底恐惧腐蚀掉,发出一种沙哑的声音,挟带着深深的悲恸与叹息。
突然,被一股温暖柔软接住,心猛地撞了一下,我睁开了眼。
我正躺在一张毯子上。
这是一座简陋的木制小屋,屋里挤着一些陌生的异域人。
斜斜地目光穿过人缝,我看见骆驼正在门外悠闲地嚼着粗草。
远处,是一片璀璨星河。
夜幕下的绿洲藏着一汪海子,恰似梦里弱水的,那隐晦一眸。
是湖边的土著在沙漠里救起了昏厥的我。
大碗的酒,大块的肉,悠扬的民乐旋转起来,花裙子的姑娘们跟着音乐尽情起舞。
大胡子没骗我,这边的人的确很好客。
那个戴绿头巾的少女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扑闪闪地瞧着我。
她端起一杯酒,踏着节拍,舞到我跟前,递过酒来。
周围的姑娘们开始窃窃私语。门边那个粗壮的年轻人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微笑着接过酒,放在桌上。
绿头巾的少女叫分堇,她意味深长地眨了下眼,又跳回了舞丛里。
宴散,那粗壮的年轻人把我约到湖边。
“让我们在这里,为了分堇,来一场公平的决斗!”他叫帝力,这里最勇健的小伙子。
我知道分堇那杯酒的意义,可我不能接受这份倾心,所以,我摆了摆手。
看到我放弃,帝力愣在那里,眼中露出一个胜者才有的嘲笑和鄙夷。
我没有在意他,悄然离去。
背后那片浮香的湖里,躺着清寒的流月,闪烁眼神隐晦。
那夜的姑娘很美,那夜的舞蹈很好,那夜的兴致很高,那夜的梦里依旧出现了弱水,那个我等在中原的姑娘。
许多日子我呆在这些热情的人们中间,渐渐熟悉了他们的风俗。这契合大胡子所言的风俗,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大胡子,令我常常怅然静默。
那一天,全村都笼罩在欢悦喜庆之中。作为客人,我被邀请去参加分堇和帝力的婚礼。
欢声遍野。
当我看到众人簇拥下,阿訇把两张头巾盖在这对新人头上时,心里翻涌起酸涩的感觉。
祝福的诵经声像苍蝇一样嗡嗡绕着我转,在这默然的喧闹里,我似乎看到分堇瞥到我的眼神是那么凄伤。
那一夜,村里的年轻人举着麻布欢闹、唱歌、跳舞。
湖里的月亮也活泼多了,在人群嬉戏里溅起朵朵清光。
在群群众人的远方,我牵起我的骆驼,最后一次望向这个地方。
远处分堇俏丽的身形渺小苒弱,她站在人群中,偶尔张望着什么。
她好像在朝我的方向凝望。
那看不清的隐约眼神,是夜,是海子,是遮天繁星。
我低首远去,星空下两条寂寞的路分散开来……
天边灰蒙蒙地泛起橙红,映照得荒城里升腾起略微平和的气氛。
我站起来,脚下的碎叶随着步伐窸窣。我斜靠在蒙尘的门框上,眯起眼睛瞧着那夕阳。
记得那时也是如此的黄昏,我终于见到了程鹏,大胡子的弟弟。
当得知去时几十多人的驼队,回来的只有一个人和一头骆驼,他的面色变得惨然。
但随着夕照缓缓洒到他的嘴角,我似乎看到那里有不寻常的抽搐,正如风浪层叠的水面下暗流涌动。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生硬掺杂柔和,恰如现在右臂抵住枯木门框的感觉。
“兄弟,咱们汉人在这边做生意诸多不易,既然来了,自当相互关照;你又是我大哥提携出来的,以后咱就拿你当亲兄弟看了!”他没有细问覆灭驼队的是一场怎样的沙暴,却突然冒出这句话,我先是一惊,睨他一眼,逐渐了然。
经过我们不厌倦的奔走、探寻、应酬,不久,大胡子在这边的生意就全部转到了程鹏手中;又在我和他的明暗周旋下,曾经是和大胡子同一批出来闯的那些人,也渐渐失掉了他们最引以为傲的资历带给他们的话语权。慢慢的,当地的这片生意,程鹏就拥有了绝对的霸权。
程鹏几乎继承了大胡子在商场上所有的优势,他机智、老到、目光敏锐。
他甚至比他兄长更加果决,一旦有机会,立刻下手毫不迟疑。一次他高价从当地商人手里收来大量香料,没有像众人所想的那样运回东方,而是托运当地另一个城市售卖,竟被哄抢一空。本土商人都发现不了的商机,他却可以利用大赚一笔,众人除了称奇,唯有啧啧。
他自然没有忘记我。
最初的那些日子,我们一起啃过劣质长毛的羊肉,一起盖过肮脏异味的毛毯,一起脱下挤得出臭汁的袜子;他对我诉说他在故乡的屡试不中,我告诉他我住在心底的那个难能企及的姑娘;我们也见过许多奇异的人,那个瘸了腿的哑巴诗人,那个喜欢围着一条浴巾拉客的女人,那个戳瞎双眼却要去旅行的远方来客……
所以后来,我也可以像程鹏一样,蹬上精致的皮靴,套上华贵的丝绸,左拥右抱,贴住女人们的脸颊去嗅令人沉溺的异香,坐着马车回到我那栋高大的尖顶房子里。
可是跟大胡子一样,丝绸之路上,程鹏也坚持每宗大单亲自跟送。
大胡子说过,“这条道,总是要多走走啊。”
荒城日落。
可是我分明记得这个时刻,我在楼兰,还能看到斜斜的烈日。
那时,我牵起分堇的手,走在这座传说里无上繁华的古城里,淡淡地说,“当我们走出这座城,你便再也不能回去了。”
她的脸在斜晖下笼上流沙般温暖的光泽,粲然笑开,握紧我的手,“只愿永远在你身边就好了……”
她笑得那样灿烂,以至于我甚至忘记了那夜,她在被程鹏凌辱过后是怎样的抽噎与落泪……
那一天迟暮,浩浩荡荡的驼队又经过了那个村子。
依旧清澈的海子,依旧好客的乡人,依旧欢舞与酒肉。
程鹏说,那群人是罗布人,那海子叫罗布泊。
入夜,程鹏令人设宴邀请帝力等村中多有名望之人,迤逦通宵。
趁众人正酣,垂涎分堇美色的程鹏悄悄潜入帝力家中……
当我敲开门后,却见程鹏正从容穿衣,仿佛一旁惊慌呜咽的女子刚刚受过的欺凌与他毫无关系。
那是我第一次扇了他一个耳光。
那是他第一次发现我们想法分歧。
程鹏捂着脸,在一旁冷笑。
我望着分堇,依稀还是初见的模样。
恍惚中,那个绿头巾的少女似乎就在悠扬琴声中向我走来,递过一杯酒。
我初来时,带给她相思无果;我再来时,又让她遭受蹂躏。
我对她究竟是怎样的角色,好像注定要戏弄她一般……可她,却那么黯然地望着我。
“来,我带你走。”或许是酒后热血上涌,我竟冒出这句话。
我不知道这是否一个承诺,但她脸上变换的悲喜,已让我承下了重担。
“你要走么,都不要了?”程鹏冷冷地问我。
我一惊,沉吟片刻,他的意思很清楚了。
我撞破他的丑事,又带走分堇,还打了他,以后他的财富,也注定不能再让我沾光了。
那时突然浮现在眼前的,竟是这场景:他似乎被人一推,像倾塌的高塔,大胡子闷声倒在地上,再没动弹一下……
我只觉得心头一酸,默默道声“保重”,便拉起分堇冲进了茫茫星夜中。
在楼兰,拉着分堇,牵着我的骆驼,踩过千年前的街道,我开始沉静下来细想。
然而生命里许多事情是不该细想的。
我那时却不知道,所以常常疑惑分堇为什么会撇下家族,为什么能够熟练地带我逃出村庄。
我当然不会知道,她等了我有多久,这幕逃离在脑海里排演了多久。
我以为她是只飞鸟,不愿意村落终老。
作为汉人,我有她希望的东方的天空,可我却深知自己只是一个新的囚笼。
所以我沉默。
我不知道她想飞去哪里,但我可以跟着她,天涯海角;可是我不能带领她翱翔。
我自由的那根线,早已系在别人身上。
她说,一场三百年一次的沙尘暴,从北方席卷而来的狂风,会吹开楼兰残骸上掩盖的沙土,显露出这座古城。
那么我们走在这里,竟是三百年换来的罕机。
她的脸在斜晖下笼上流沙般温暖的光泽,粲然笑开,握紧我的手,“只愿永远在你身边就好了……”
荒城晦暗,脑海中只悬着分堇的微笑,挥之不去。
望着暮色里穿梭的纷乱蝙蝠,才发觉,那时的分堇,那时的我,那时的楼兰,是场多么难得的机缘,酝酿着生命里少有的安详。
可我当时,却不懂。
走出楼兰的那一刻,我承认,我后悔了。
我跟着大胡子走上这条艰难的路,在异域苦苦打拼,只是为了赚到钱,为了有个体面的身份,为了找到足够的信心,最后,娶到弱水。
可是,我却带着一个罗布女子,身无长物,前路不知何方。
前路是一片尸骨。又是一群丧命沙漠的客商,我想。
“这些客人真不幸,碰上了黑鹰,劫财还夺命……”分堇轻声地说。
黑鹰,沙漠里游荡的贼首,号令着不知其数的流浪强人,神出鬼没打劫过往客商。
漠北旋转起沙霾,尘卷风在远处猖狂起来,沙尘暴已经在深处发酵……
不知过了多久,夜幕下回望,曾经散布着楼兰古迹的那片沙域又再次埋上沙丘,寻常得令我自己都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
当楼兰消失,我真的有过一种悲悯,有过一种怅惘。
那是我们的楼兰,我走回去找它。
或许,我只是害怕前行,那么,就选择转身。
那天凌晨,当我扶起那个残喘在坚硬沙砾上的人,我就决定了要狠下心来。
因为我看到了他腰间的刀鞘与手臂上的飞鸟刺青。
显然,他是黑鹰的人。
荒城的夜悄然降临。
不知何时,雪白月光已倾泻在荒城每个我所看得到的孤独角落。
那里私语着昆虫与枯草,月华铺好,开启荒唐的盛宴。
每个夜晚,都有些寂寞放肆地狂欢,在人们沉沉睡去的地方。
因为生命里曾经犯下的错,赊走了那些充实与精彩;当突然意识到要去弥补的时候,却发觉,无力偿还。
当屠刀吻上程鹏的颈,终于,我后悔了。
可是我阻挡不了这群嗜血的匪徒,我眼睁睁望着百十人的驼队在我几近昏厥的世界里支离破碎成风沙路上最最寻常的尸体。
这份经历,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每路遇风干的尸骨,总是隐隐心痛。
程鹏死了。去时百十人的驼队,回来的只有一个人和一个骆驼。还有一个陌生的女子。
很自然地,我接手了程鹏所有的生意。
因为我了如指掌程鹏的行踪,所以当我与黑鹰合作,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截住驼队,毫不费力地独享财货。
而我,即便分文未得,带着程鹏的死讯回去,故技重施,便可以拿下更多财富。
我常常想,我来之前,荒城一定繁华过。
那时会不会到处喧闹着缤纷鲜花与青葱树木,会不会招摇着美不胜收的风景和快乐。
我也知道,人们心中,都有一座荒城。
他们也都一定想过栽种下许多盎然生机,但很多时候,它还是荒芜着。
因为我在等,我在煎熬,企图拉进那个躲在城外的姑娘,让她为荒城带来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