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乡饮儿
村里有句话,叫得乡饮儿,也叫占乡饮儿,就是说某个人因为某件事得到了便宜。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知道这三个字该怎么写,读了一些历史书,才从中找到了答案。
原来,在古代中国,评论是非往往靠“德”,即以德治国。而德的范围很广,有时候甚至很模糊,甚至是错的。比如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支配下,极有可能那位不慎落水的女子会在一个水性颇佳的男子面前溺毕。而所谓的法律,不过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已,法治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句忽悠百姓的口号罢了。这样,好多复杂的事情处理起来也就简单得多,只要不是命案,不必大惊小怪,也许只是家族里的一个头目的几句话,于是,在有明一代,也就出现了“乡饮”。
在有明一代,每个农村都是一个近于自治的集团,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评立自己的乡约。不少农村内设两个亭子,一座叫“申明亭”,一座叫“旌善亭”。从名字上看,大体能明白前亭主要是村中有声望权势之人,在村民的产业、婚姻、争斗等纠纷,到此进行解决,以示公平。而者当然是用以表彰村人行善之举,以示隆重。
“乡饮”的举行就在这里,一年两次,在阴历的正月和十月。举行之时,村人全员参与,意即在这里“大吃二喝”一顿,至于所出酒食,遗憾没有找到答案。但是,在大吃二喝之前,一定要正听年高德勋者的训辞,以及朝廷的法令,当然主持者也要提及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反面案例,对村人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意思。如果某些人竟然无视这种训诫,依然一意孤行,我行我素,那就会吃不了兜着走。他从此就会成为人们眼中的“另类”,即我们这一带所说的“谁谁谁不能遇事”,最后把他孤立起来,亦即“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之后便是吃乡饮。乡饮的酒食应该是很丰富的,不过,对于钟鸣鼎食之家,估计也不是怎么有诱惑力,也许只是这种氛围令他们兴奋吧;而对于那些平时吃糠咽菜,一年到头见不到星点儿的穷人来说,肯定是大块多颐之时。不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想来吃乡饮的时候绝对不会让某一个人任意狂为,也许不过是平均的那一份而已。这对于想以此口福一次的人来说,定是一个大大的难堪,一旦有机会能多吃点,必定要成为日后口头上的谈资,别人的羡慕不定也就会闪现在口齿之间。
但是,物极必反。只要某个人每每都以此为荣,多次下来,村人即有可能对他表现出反感,这样,“得乡饮儿”或“占乡饮儿”也就有了另一层含义——即某人会在某个时刻占大家的便宜,于是,“乡饮”一词也就有了贬贬的意思。
这当然是我的个人理解,但是,在我们这一带,“得乡饮儿”也好,“占乡饮儿”也罢,人们是不喜欢这个词的,如果谁谁谁常常被别人说“得乡饮儿”,那这个人的品行是有问题的,不可共事的。特别是有时候某个人甚至会被人骂说“你还得遍人家天下人的乡饮儿呢”,这就更加自私自利,不可理喻了。
如此看来,民间的好多词汇,其中总是有根有源,不过是因为在古代社会,广大底层的老百姓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对文字多不认识,于是对于文字里所含的故事也就很难传承,从而失却了我们后辈人对它的正确理解,某一天恍然大悟,也是一种令人欣喜的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