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散文】这人救得窝囊不?
1 这人救得窝囊不?
舍己救人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对这种精神社会应该给予救助者表彰和鼓励。可是有这样一位在校园内救人后,不但没有得到学校的表彰和鼓励,竟然被学校抛弃了的救人大学生,你说这人救得窝囊不?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11年4月9日,湖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易亮,在一位同学欲跳楼自杀的危难之际,勇敢的冲上前去,伸手去接坠下的同学,同学砸在他手臂后落地,不治身亡,易亮本人遭受重伤,生活不能自理。
学校对易亮这次不成功的营救行为认为“不宜宣传”,原因一是他的营救“不完美”,被营救者死亡;二是被营救者是该校患有抑郁症的学生,可能会影响学校的形象。因此,这位英雄已被大学悄悄处理,直至“抛弃”。
事发近一年后,易亮仍套着颈托,右手臂缠着绷带,他的身体里,那时还埋着3块钢板,其中一块是在2013年4月份才取出的。他的学业和身体康复问题,一直在困扰这个救人英雄及其家人,父母为照顾他,双双辞去工作,现已举债7万多元,还不知道何时能否康复,能不能康复,能不能留下后遗症还是个未知数!
按照学校说易亮这次是不成功的营救行为,那么易亮本身救人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把同学救下来,可是高空坠落的惯性是很大的,只靠一个人臂力是很难接住的,那么要是当时再有多一些人来救,大家用手臂筑起城墙,也许就能把跳楼者接住。可是并没有第二个人来救。不知当场是只有易亮一个人,还是有好多人?易亮虽然没有营救成功,但这不是他的本意,他已尽其所能了,难道没有营救成功学校就置之不理了吗?没有营救成功就成了罪人了吗?这给营救者带来多么大的身心和精神上的打击和痛苦,也给家里带来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
按照学校说的被营救者是该校患有抑郁症的学生,可能会影响学校形象的说法,那就是要在救人之前还需要考察被救者的身份吗?那还来得及救人吗?这种说法是何等的荒谬!同时也会对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这人救得劳命伤财,窝囊透顶!
2 闪光的“仙人掌大叔”
2013年3月14日晚,北大学生章妙妙在海淀桥附近不慎丢失了钱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等各种证件及700多元现金。当时章妙妙万分着急,丢钱倒是小事,身份证和证件的丢失,再补办和挂失会很麻烦的,章妙妙在怨恨自己不小心的同时,嘴角上已挂起了大小不等的水泡,她在内心祈祷者,在幻想着,盼望着,一定会有人把物归原主的。
可能是章妙妙的祈祷得到了灵验,捡到钱包的是一位卖盆栽的小贩王叔叔,他的车上摆满了仙人掌,万年青,牡丹花等,娇美鲜艳。王叔叔拉着他的小板车,徒步走了近10里的路,来到北京大学,亲自把钱包交还给了章妙妙。
章妙妙拿出500元钱对王叔叔千般的感谢,可王叔叔拒收,他说:“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做的”。章妙妙没办法,只好当即买下了一盆最大的仙人掌,称王叔叔为“仙人掌叔叔”作为答谢和纪念!
一个靠卖盆栽生活的小贩,钱包里的700多元钱,是他卖半个月的盆栽才能挣到的收入,可他虽然贫穷,但王叔叔自食其力,不贪不义之财,他急她人所急,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在“仙人掌大叔”身上闪光!我们看到了世间道德的美好!我们看到了王叔叔的笑脸像一朵正在开放的牡丹花一样灿烂!
姜还是老的辣, 老朋友服你了,写文思路广。而且都是焦点。
为我不知写点啥指出了一条路。祝老师马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