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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惊变

作品名称:致那些风雨潇潇的岁月      作者:寄霞      发布时间:2014-05-04 14:12:17      字数:12126

  又走在家乡熟悉的街道上了,我有点兴奋,又有点迷惑——我不是在西阳市念大学吗?什么时候回来的?或许,我根本没有离开过?那么考上大学的事是做梦了?忽然,迎面跑过来一个疯女人——红袄绿裤、披头散发、歪戴一朵大红花,一群孩子兴高采烈地追过去,像追一只尾巴上被淘气鬼挂了铁罐的丁丁当当的滑稽猫。“打她!”有人喊。果皮、纸屑、土坷垃、碎砖烂瓦雨点般砸在她的头上身上,她一边躲闪一边嘿嘿傻笑——她的背影,像极了……像极了……一个人!我急忙用手捂住嘴,生怕一不小心,让那个爱神和美神的名字溜出来,不,不,不可能!手不由攥成了拳头,堵进嘴里,堵得自己差点要窒息了。你回头,回过头,让我看看你的脸,但愿你是三只眼睛四只耳朵没有鼻子没有嘴巴的丑八怪,但愿你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母夜叉母老虎母狮子母……只要不……不!不要回头!不要……她猛一回头,“啊——”我惊叫,她是……她是……
  我惊醒了。冷汗涔涔,喘气如牛。如水的月光漾满床铺。
  1989年,我念大三,有三年没回家了,一是因为路程远,一来一回给火车站捐的钱够我半年的伙食费;二是因为利用假期打工,既能增加实践经验,又能接触社会,还能赚钱,一举三得的好机会岂容错过?三,唔,三,那是一个说不出的理由,也许和我自离家后便不明不白患上的“咽喉肿瘤错觉症”有关,这个术语是一位漂亮的女医生对我在咽喉部位感到的那种疙疙瘩瘩挺不舒服、即使用最先进的医学仪器也查不出有任何病变的异物感所下的诊断,当时漂亮女医生就蛮有把握地推理出病因与失恋有关,我想她如果当侦探,没准能成个女福尔摩斯。我拥被独坐,眼皮像被装了弹簧,嘣嘣嘣跳个不停。(母亲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左眼右眼一起跳,既有财又有灾,这种事恐怕只有一样:车祸!老天,一条胳膊加一条腿换十万元保险金的财运,我辈凡夫俗子可着实消受不起,更糟的是,我根本没买保险。)第几次了?鬼知道。半年多了,几乎只要我一闭上眼,便会做恶梦、相同的恶梦,醒来,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挥之不去。我再也睡不着了,不知坐了多久,借着熹微的晨光,看见褥子上的一小片汗渍,像一张地图——地图?那该是我的梦开始的地方,我生在那儿、长在那儿、根深深地扎在那儿的地方,我的欢乐留在那儿、伤痛留在那儿、希望也留在那儿的地方——我的故乡。七个莘莘学子睡得正香,梦话声、磨牙声、如雷的鼾声此起彼伏,下铺足球冠军(当然是系一级)的脚臭味大有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势头,源源不绝,无孔不入,我觉得心灵深处有个似乎已死去多年的东西正在被一种超时空超自然的神秘的力量招唤、牵引、激活。——回家!对,回家。快放暑假了,我那笔存款(劳动所得)躺在银行的金库里时日不短了,大约快闷出病了,该给它放放风,支援国家铁路建设,此外,也符合刺激消费的金融政策。打工?呸,比起那些财大气粗不拿人当人的款儿爷腕儿爷们,我宁愿待侯土地爷。没错,回家。我心情舒畅地酣然入睡,一觉醒来,已日上三竿,误了上午的逻辑课。
  回来了,我回来了。
  汽车穿过一条条隧道,越过一座座山岭,驶过一片片田野,终于上坝了。(其实没有坝,只是地势明显转高,气候也有明显不同,坝上坝下是当地约定俗成的说法。)打开车窗,天越来越蓝,风越来越疾,草木越来越稀疏,空气越来越清新,几乎可以嗅到家乡那亲切的、特有的、久违了的泥土的气息了,我贪婪地做了两个深呼吸,尽管旅途劳顿,两天两夜没睡上个囫囵觉了,现在却精神焕发,毫无困意。
  怎么能忘记,那呼啸努吼的西北风、纷纷扬扬的鹅毛雪,冰盖雪、雪盖冰、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清洁世界;怎么能忘记,冬日里那刺骨的冷,冷得清爽,冷得痛快,冷得人心明眼亮头脑清醒四肢勤快白天不打瞌睡,于是有人说,坝上的天气冷,呵口气能成冰,坝上人说话也硬得像冰疙瘩,得先放在手心里捂一捂,才好拿到耳边听,可坝上人的心却热得像盆火;怎么能忘记,那铺天盖地的大黄风,从春刮到夏,从夏刮到秋,刮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刮得人睁不开眼张不开嘴迈不动步生不出害人的坏心眼;怎么能忘记,那七月的雨……怎么能忘记,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山药蛋儿(城里人叫土豆),用铁皮大锅焖着吃,真沙,真甜,放在炭火里烧着吃,好烫,好香——东坡居士若是有缘尝上一口,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诗句是否也该改成:“日食山药两个半,不辞长作坝上人”?
  母亲不会写信,常托人代笔,说父亲饭吃得更少了,觉睡得更少了,话也说得更少了,从天明到天黑,从天黑到天明,只是默默坐着,似以前那样大发脾气的样子恐怕再也见不到了——言下之意,她倒希望他发发脾气,因为那是一种生命的迹象,而她正极力挽留无时无刻不从他身上丝丝缕缕悄悄消逝的生命。母亲在孤军奋战,打一场注定要失败的仗。她的对手是死神,她打得从容、投入而悲壮。
  麦子来信了,说他毕业后被分配回县教育局工作,他曾为留在城市做过许多努力,但还是失败了,小伙子难免要悲天悯人大发感叹——我毫不怀疑他不久便会振作起来,经过三次高考洗礼的人是不用别人告诉他什么是生活的。信中还提到水妹,她从海上一路南下,后来在深圳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果然半工半读,完成了大专的学业,现正在续本,不仅如此,她还如愿以偿找到了情感的归宿——一位前途无量的硕士,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即将定婚了。水妹是员福将,麦子如是评价。
  老K的信颇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他说高考那阵子,大把大把地吞安眠药,硬是整夜整夜睡不着,可现在,脑袋一挨枕头便睡得像死猪一样,有时懊恼极了,真想顺着窗子溜下去——老天,他的宿舍在十一楼呢!当然,我顶了解这个朋友,像许多事一样,他只是说说而已。
  而我,我在大学的第一个宿友被我弄得手足失措,我那具有山药县特色的普通话无论如何起不到沟通的作用,不过时隔不久此君对首次“遇难”的经历便有理由“不计小人过”了,因为我的“普通话”像个顽劣不灵的小淘气包,惹人动气的时候毕竟少,创选欢乐的时候毕竟多,其“勇闯西阳市”的事迹编一本《笑林》或《绝倒》绰绰有余;运动场和舞厅是大学生活的象征(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我只能是永远的观望者——我的形象对不住体育,笨拙的手对不住交际舞,踩惯了黄土地的脚尤其对不住女同学们小巧玲珑的脚,因为它一进舞池,就好像专捡女式鞋来踩了;同窗们崭新的衬衫、笔挺的西服、时髦的打扮、一掷千金的气度,尤其是他们那焕发青春光采的年轻的脸都让我望尘莫及。
  我试图用百试不爽的阿Q逻辑说服自己,把他们的风采全部归因于外部条件的优越。对温室里培植的丰硕的瓜果,野生的茁壮的林木有资格不屑一顾。可上帝已经打定主意不让我平静,入学后的第一次考试使我不得不把那点沾沾自喜埋到地下三十米——让我冥思苦想的考题别人却不费吹灰之力,当我为爬上六十分的山坡竭尽全力时,英俊萧洒的江南才子们已经迈着优雅的舞步到达荣耀的巅峰,我和家乡的同学们不敢想像的分数在这儿却像吹泡泡糖一样被人们吹着玩。——我得承认,我和我身边的人们有着显著的差距,这不是我的智商造成的,至少不全是,但我不能一味报怨,我们总是乐观地看到这片土地上的庄稼被移植到那片土地上,可能开始会枯莠,会不适应,甚至像是要死去了,但最终它们会长得很好。是的,很好。现在,我行囊里的几个红本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大约可以说明点什么。
  “到了,到了。”司机浓重的乡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我急忙下车。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行走不便,我刚走几步便停在路边,想整理一下。一霎时,我像被传说中的魔棍点中了穴位,呆住了,半晌一动也动不得——红袄绿裤、滑稽的大红花、一大群恶作剧的孩子、被追逐的疯女人、“嘿嘿”的傻笑、呆滞迷惘麻木的目光……难道在学校纠缠我的恶梦阴魂不散,追了三千里,追到家门口来了?我狠狠拧一把自个儿的大腿,唉呦,我疼得呲牙咧嘴,不是梦!……她是……她是……不可能,不可能……不,不,绝不!
  我顾不得回家,一路狂奔,径直朝麦子家跑。
  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麦子和老K面前——我敢打赌,即使前有百万英镑的诱惑,后有洪水猛兽的追迫,我也不会跑得更快——他们一定吃惊不小,麦子最先反应过来,立刻心情愉快地哈哈大笑,当胸一拳,算是给我来了个见面礼,说:“铁蛋,你小子啥时候回来的?咋不事先通知一声,咱们也好去接你,怎么,玩深沉,预谋给咱们一个惊喜?”
  麦子妈迎上来,乐呵呵地唠叨:“铁蛋,有几年没回来了吧?也该回来看看了。让婶婶瞧瞧,嗯,白了,胖了,出息了,像个大城市的人了——念了大学,就是不一样。今晚婶婶给你们多炒几个菜——你还真有口福,前儿杀了个猪,还剩两个腰子,婶婶给你做个你最爱吃的炒腰花,还记得吧?以前你说吃了它,高考也能多考几分哩。唉,人老了,一说话就没个完。婶婶是看见你们一个个都长大成人了,高兴的。好了,哥几个喝点酒,好好聚一聚。”
  我这才注意到他家墙上贴的大红喜字。原来麦子过两天就要作新郎了,水妹也要带着她的男友回来参加婚礼,真是双喜临门,怪不得麦子妈的脸乐开了花。
  我不好扫大家的兴,只好先落座了。
  酒菜摆上桌,麦子和老K谈笑风声,我的心却像被丢进了煎油锅,煎熬和难耐以秒递增。
  “陆心梅……”这个名字终于脱口而出,我想试探一下。
  “嘿!我倒忘了告诉你,陆心梅出事了——疯了!现在全县的人,我敢说,只要是耳朵不聋的,都听说了。”老K马上接过话茬,似乎很高兴由他第一个向我宣布这条重大新闻(尽管不是震惊国内外,也绝对震惊县内外了),饶有兴致地等待,不,期待某种哄动效应的发生。
  “她怎么疯,啊,病的?”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显然比老K所预料的反应要激烈得多。他好像吓了一跳。
  “现在说法很多,各执一词,还没有定论。有人说,她在京北大学和男老师谈恋爱,结果人家家里有老婆,把她骗了;也有人说,她不是和男教师谈—-她眼高于顶,早看不上中国人了——是和外国留学生谈,后来人家一回国就杳无音讯,把她甩了,不管是骗了还是甩了,反正她气不过,就疯了;还有人说,她有先天的精神病,她妈就是在疯人院疯死的,她在北京亲眼目睹了一场车毁人亡的车祸,受了刺激,便引发了病因;更有离奇的,老人们讲,咱们县风水薄,出不了大人物,梅梅命相贱,受不住大福份,她在那么高等的学府住久了,难免会出事,就像老百姓坐不得龙椅,坐上了,准得被烧死……”我严峻的表情显然使老K受了鼓励,他超水平发挥了原本不错的口才,讲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兴致盎然。
  “她回来多久了?”我紧追着问。
  “有半年多了。”老K好像不满意我的冒然打断。
  “她现在……”
  “听说她刚发病时,如果及时治疗,还是有可能治愈的,校方也主张让她先住院,可她姨姨怕花钱,硬是好说歹说草草给她办了张结业证,接回来了;回来后还去找过刘书记,希望能给她安排个工作——刘书记不是说过她是人才吗?——可惜,这个女人不懂得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的辩证法,刘书记翻脸无情,说好人都没工作哩,疯子还想工作?又看看那张结业证,说毕业证都不管用,结业证管屁用?这么着,她姨姨也不管她了,任由她在街上疯,她就越疯越厉害了。”老K抢着说。
  “刘书记,那,刘明呢?”此时,我的大脑像被腊月天带冰渣子的井水洗过一样,记忆异常清晰。
  “刘明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据说还真动过娶她的念头,被他老子臭骂一顿:堂堂县委书记的家中出个疯媳妇,岂不让人传为笑柄?他闹了几次,终归胳膊扭不过大腿,也就算了。——刘明现在可抖起来了,进了银行,新买了摩托,还分了一套三居屋的楼房,嘿,那派头,今非昔比了。正所谓: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老爸……”老K谈兴正浓,由此引开话题,大发议论,天南海北地神聊海侃起来。
  我像一台上足了发条的机器运转到了极限,一下子松驰下来,几乎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饭,我一口没吃;菜,我碰都没碰,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麦子见势不对,劝我别喝了。
  “让我喝吧。喝醉了,心里就舒服了。”我胡乱摆着手,口齿不清地说。
  麦子不劝了,那一晚,我把一辈子的酒全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模模糊糊地,我又听见雨从屋檐滴落的声音。这声音混杂在许许多多好像金属磨擦的刺耳的声音什么东西剧烈相撞的声音各种豁了口变了调的乌七八糟的乐器声中时隐时现令人心烦。——雨!滴在尘土里,溅起泥污,像一条没人理睬的低声呜咽的狗。我想呼唤他,就像呼唤我厌恶的人品低劣愁眉苦脸的老朋友,可我口干舌燥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拥抱他,就像拥抱我痛恨的无数次失败、挫折、困顿和绝望的回忆,可我瘫软得像一堆烂泥。我仿佛听见麦子和老K的谈话声,我头痛欲裂!一些零散的不连贯的影像像被狂风撕扯的破布条勉强拼揍在一起。我记起来了。麦子的婚礼、老K讲的故事、一个刻骨铭心的名字,对,我们三个是在麦子家喝酒。怎么,我喝醉了?怎么,我们爬出了七月泥泞的阴雨?我记起了一切。
  我从坑上挣扎起来,踉踉跄跄往门外走。
  “铁蛋,你去哪儿?”麦子追出来问。
  “回家。”我的声音大概只有自己听得见。
  夜已深,人已静。沉睡中的小镇像一位安祥慈爱的母亲,夜风是她温柔的手,轻轻为儿女们抚去眼角的泪、眉间的愁、肩头的疲惫、心头的委屈;记得我和梅梅的唯一一次交谈,也是在这样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不能不感叹世事苍桑。
  我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像个梦游人,思维却比平生任何时候更理智,想见她的念头比任何时候更强烈。腿啊腿,我的老伙计,你只管一步三摇跌跌撞撞地走,即使摔上几跤也不要紧,我知道你要带我去找谁,心为你领路,梦为你导向,感觉为你寻觅,无须再顾忌,一切伪饰均属于白日,夜是无拘无束的灵魂的家园,真心的话、真心的歌、真实的感受是这个家园常开不败的花朵。春秋四度、岁月荏苒、山高水远、天隔一方,时光不能磨蚀、山水不能阻断的,是我对她的痴情。一千四百六十个日日夜夜,我这颗心何尝有一时一刻忘记过她?何尝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她?
  猛地,我一拍后脑勺。对,大柳树!
  在那儿,在那儿,她果然在那儿!我爬上山头,远远看见歪脖柳树下有一个小小的模糊的人影。我跑过去时,觉得已经找了她许久、许久了。
  山风料峭,寒气刺骨。梅梅衣不遮体,瑟缩成一团,手里拿着一件破旧的红外套,不停地抖,不停地咕哝:“不干净,不干净,有土哩,抖一抖。”奇怪的是她虽然在这儿生活了十年,却一直坚持不改乡音,而现在的口音倒完全是本地的了。她大约累了,话音渐渐小了,听不见了,突然,她又亢奋起来,发出一串“叽哩咕噜、咕噜叽哩”的音节来——我仔细分辨,那既不会是英语,也不会是俄语,或许是别的什么外语?可惜本人才疏学浅,只粗通一门,略通一门,不通的却不知有多少门,自然无法破译,当然那是外星球的语言也未可知。
  我想起她大概还没吃晚饭,急忙翻翻自己的衣兜,还好,有半袋在火车上吃剩的面包。
  “梅梅,你饿吗?”我柔声问她。
  她一眼瞅见我手里的面包,犹豫一下,猛地一把抢过去,一边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一边用惊惧不安的目光偷觑我,似乎只要我动一动,她便会像只窃食的小耗子夹起尾巴溜回洞里。
  “慢点,慢点吃,别噎着。”我的眼睛湿润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把她手里的破外套哄出来,给她穿上,又脱下自己的西服,披在她身上。
  她吃了东西,身上也暖和一些,困了。我搂住她,她偎在我怀里入睡了。
  她睡得很不安稳,眉峰紧蹙,双拳紧握,时而含糊不清地叨叨着什么——梅梅,你在抗击什么?你在争辩什么?你的生活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怎样才能分担你的苦、你的怨、折磨你的梦魇?我轻轻抚展她的眉,那弯弯长长的眉线依稀可辨——不忍端详,又禁不住仔细端详;触目心惊,却不由得凝视了再凝视——那曾经光洁的脸颊何时已满面尘垢?那曾经娇艳的红唇何时已干瘪枯裂?那曾经如云的长发何时已成鸡窝蓬草?那曾经整洁的衣着何时已肮脏褴褛?——我抬起头,天边的夜幕上仿佛闪烁着一双眸子:深得像一潭水,美得像一个梦,忧伤得像一首诗。
  泪水终于模糊了我的视线。
  那一夜,我搂着梅梅,坐在大柳树下,轻轻哼着一首古老的情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一种平和、甜蜜、无欲无求的幸福感油然而生。是的,幸福。——它像一只任性的小鸽子,珍馐美味偏不受用,粗米碎糠倒正对它的胃口;当你沉溺于奢华安逸的享乐时,它远离你,当你贫病、潦倒、前途无着甚至祸不单行时,却或许有幸触摸到它柔软洁白的羽毛,当然,你的至爱须伴你左右,这无疑是个关键条件。
  一线曙光划破黑沉沉的夜色。梅梅醒了,一咕噜爬起来,抓起一件衣服边咕哝边抖。
  我温柔地揽住她的腰,她的眼立刻瞪大了,痴呆的眼神变得惊惧,全身哆嗦着,好像我脸上附着一个狰狞恐怖的恶魔。她奋力要挣脱我,我狠心地紧紧箍住她,说:“梅梅,不要跑了,嫁给我吧。”
  她似乎怔了一下,猛一低头,尖叫一声,一口咬住我的胳膊,半晌才松口,胳膊上登时显出几个青紫的溢血的牙印。我咬紧牙关,强忍住疼,一字一顿地说:“嫁给我,梅梅。”
  “不干净,不干净,有土哩,抖一抖,抖一抖……”
  我又一次落泪了。五年前想说的话,五年后说了出来;谁料,话出口时却是这样一番情景。
  “梅梅,咱们去你姨姨家,我当面向她提亲。”
  梅梅不肯走,我只好生拉硬拽拖着她走。到了门口,她不知哪来那么大劲,猛地甩开我,逃一样蜷缩进门旮旯的一小片阴影里,浑身颤抖,那目光让人想起被老猫叼在口里的半死的小耗子。我不忍再拉她,一个人敲门进去。
  几年不见,梅梅的姨姨更肥了。那一大堆肉陷进沙发里,让人担心她再多坐一会儿,就非得要请人帮忙,才能把她拔出来。
  “婶婶,我叫冷致远,是梅梅的老同学。我要娶梅梅。”我不想同这个女人废话,干脆开门见山,自忖她现在巴不得把这个疯甥女推出手。
  “真的?”果然,她大喜过望。但马上又像想起了什么,说:“唉呦,说实话,我们家梅梅以前可是鼎鼎大名的‘刺儿梅’,哪只猫不沾腥,哪个后生见了她不犯相思病?可现在,唉,别提了,就连刘明那个兔崽子,走道都要绕开她——难道他瞧梅梅一眼,梅梅就粘到他身上去了?——落架的凤凰不如鸡!难得你还可怜她。”
  “不,我不是可怜她。以前,我喜欢她;现在,我同样喜欢她。”
  “对,对对,喜欢。”她话锋一转,说:“俗话说,姨姨亲,舅舅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自打她八岁那年我从老家把她领回来,吃的、穿的、用的,没缺过她一样,一晃就养了她十年。十年啊,花费我多少心血,多少钱?!这还不算,又供她念了大学——有人背后嚼舌根,说梅梅上大学是政府出的钱,呸,说这话可别让老娘听见,要不然当心老娘撕了他的嘴!那点钱?那点钱还不够老娘搓一夜麻将的输赢呢。至于大学没念完,可怨不得旁人,怨只怨她没那个福份。唉,不知我前世造了什么孽,惹来她这个现世报,也怪我看走了眼,明明是个讨债鬼,还当是根摇钱树,如今她疯成这个样子,我悔青了肠子,哑巴吃黄莲,有苦无处诉呦。”她捶胸顿足,嚎了几嗓子,不知从哪儿摸出块灰不灰黑不黑的白手绢,胡乱抹了两把脸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公平地说,她的确费力挤了,只可惜没挤出来),又说:“看你也是个伶俐人,不用我多说了。你既然主动提出要娶梅梅,或多或少总得出个价,不,彩礼吧?”
  “多少?”
  “若是从前,十万八万老娘也不见得点头;今非昔比,不值钱了,就一万吧!——让你捡个便宜。”
  一万!对于我这个穷学生来说,这不啻是笔天文数字。
  我咬咬牙,说:“行,就一万。”
  找春叶借钱,实在是事出无奈。以住的同学和朋友,有的久不联系,有的早已远走他乡,有的,像麦子,正为娶媳妇东挪西凑,自顾不暇,再像老K,虽说在玉米市谋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家中为此托关系找后门,也多方举债,大伤元气;大学同学倒有几个要好的,又远水解不得近渴。现在,可能帮这个忙的,恐怕只有春叶了。
  我这次回来才知道,短短三年中春叶的生活竟然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她刚嫁过去时,虽说男人岁数大了点,倒也知道疼她,做木匠活养家糊口,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谁知那男人是个短命鬼,婚后一年多,喝醉酒被一辆拖拉机撞死了,春叶带着没满月的孩子艰难度日,苦撑苦熬,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她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去北京学美容美发技术,回来开家美容院。这事在小镇里传得风言风雨:世风日下,寡妇也要抛头露面出远门,还要开店做生意?但是,春叶成功了,如今她是“兰花花”美容院的老板,小小“兰花花”技术好,善经营,服务周到,南来北往的顾客挤破了门槛,挤得县理发馆都快倒闭了。
  走进“兰花花”,我一眼认出正给顾客刮脸的春叶。她比以前没有大变,只是腰丰盈了些,脸上的粉搽匀了些,上衣领口开得低了些,添了几分少妇成熟的风韵,眼角也添了几条鱼尾纹。春叶也从大镜子里扫见了我,脸一白,手一抖,差点让一个无辜青年抱撼终身,急忙唤别人替下她。
  “铁蛋哥,是你吗?你真的回来了?”她把我让进里屋,放低声音,惊喜地说。又问:“你,回来几天了?”
  “一天。”
  “学校放暑假了?”
  “对,放了四十天暑假。”
  “坐什么车回来的?是长途汽车吧?”
  “不,先从西阳市坐火车到玉米市,又从玉米市倒汽车回来的。”
  “车上挤不挤?”
  “还好。”
  别后三截,重逢时有千言万语要互相问侯,而说的话却不过是几句不咸不谈的寒暄。春叶忽然惊叫一声:“唉呀,忘了给你沏茶了!”好像这个疏忽比医生忘了出一个救命的急诊还要严重似的,顺便抛出一个——大约可以称之为媚眼的眼神。一向手脚麻利的她变得手忙脚乱、毛手毛脚起来,沏茶却没有放茶叶,再沏一杯,又红枣、莲子、冰糖、上好的龙井稀哩胡噜放了半茶杯,好不容易忙忽停当了,茶水没进我的肚子,倒进了我的衣袋,因为她端给我时,不知怎么的就泼了我一身茶;她一迭连声地道歉,手里变戏法儿似的多出一条洁白的小毛巾,便一下一下、仔仔细细、慢条斯理地擦起来,好像不是在擦我衣服上的茶渍,而是——按摩?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我自作多情一点,我大言不惭一点,爱怃?!
  我咬咬嘴唇,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节外生枝了,便一五一十把我和梅梅的事告诉她,提出借钱的意思。她的手停了,笑容僵住了,好像没听明白我的话。
  沉吟半晌,她坐到我对面,眼睛水汪汪的,似乎有泪。
  “刚才,我以为你是来……算了,不说了。”
  “春叶,当初我对不住你,后来你出事了,我也不知道……三年了……”我语无伦次,有点后悔——相见不如不见,也许,我不该来。
  “别说了。”她打断我。“不知道?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回来帮我吗?我是春叶,不是梅梅哩!提以前的事干什么?我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现在——现在我过得很好,很开心,很知足,不但有钱,还有自由——我不用再看男人的脸色,他们倒要看我的脸色,我愿意跟谁好就跟谁好,谁也没权利管我,不是他们嫖老娘,是老娘嫖他们!——怎么?大学生,这话弄脏你的耳朵了?可比这难听一百倍的话,我会说一大车呢。嘻嘻。说真的,原来当寡妇好处多多,那些煮饭婆口口声声骂我不正经、破烂货,勾引她们的男人,其实内心里却羡慕我羡慕得要死哩。”她说笑着,斜睨我一眼,胳膊软软地搭上我的肩头。
  我没有动,低下头,心里说不出的不好受。
  又是一阵沉默。
  她突然起身打开衣柜,取出一摞钞票,放在桌上。
  “这是我打算装修‘兰花花’的钱,不多不少正好一万,你拿去吧。”她勉强笑了一下,说。
  我心里一阵愧疚,一阵难过,又一阵感动,只说一句“我欠你实在太多了!”便再也说不下去了。
  “以前,梅梅好的时候,男生们追求她,只是图她漂亮,女生们嫉妒她,也是因为她漂亮,她从来没有过一个朋友;现在……铁蛋哥,你能对她这样,她……她……还是有福气的。”春叶擦了泪,顿了顿,又问:“那年,我送你的鞋垫,你还留着吗?”
  “留着。”我说。心想我会留到老,留到死。
  春叶点点头,笑笑,脸色一阵泛白。
  她抓起桌上的钱,手哆嗦着塞给我,嘴唇抖几下,猛地一头趴在桌上呜呜咽咽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我知道自个儿是残花败柳,配不上你,可是,我并不要你娶我呀,我只想,只想跟你做对相好的,想你的时候,能见你一面——为什么你连这个都不肯成全我?为什么?原以为经历过那么多事之后,再没有什么人能让我在乎,再没有什么事能让我落泪,再没有什么关口能让我春叶过不去;然而,你一出现,一切都变了——忘了你,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我眼前又浮现出三年前那个退婚的下午,春叶如雨的泪和满天如泪的雨交织、缠绕、纠结在一起,分不清哪是伤心泪,哪是断肠雨。
  “你走吧。”她止住哭,说。
  “我尽快还你——谢谢!”我知道说这话很没劲,还是硬着头皮说。
  “还?”她猛地直起身,满脸亮闪闪的泪,说:“三年前,如果有这一万块钱……现在有了……你走吧!”她一跺脚,背过身去。
  我慢慢站起来,说:“我懂,春叶,三年前的一万块钱是你的青春、你的幸福、你少女的梦、你的一切的一切,现在的一万块钱,不过是一百张印着一百元的纸、两张张印着五十元的纸。是的,纸,只是纸,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我还不起你,永远还不起你,除非有来生……春叶,我真的该走了。答应我,珍惜自己,好吗?”
  “铁蛋哥……”她回过头,已哭成个泪人。
  刹那间,我有种要迷失的感觉。但是,终究,什么都没有发生。
  出了“兰花花”,我直奔梅梅的姨姨家,想赶快把梅梅领出来。忽然,我看见人流中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母亲?她步履蹒跚,神色匆忙,像是在找什么人,我急忙跑过去。
  “娘,您来这儿干什么?怎么来的?”
  “搭二楞子的拖拉机来的,来找你,你背着娘干的好事!快跟娘回去,若不是麦子告诉我,我还不知道你这两天在忙什么呢。”母亲年纪大了,腿脚不灵便,平时很少出村,看来这次是真急了,我不敢违拗,只好先乖乖随她回去。
  一进家,我扶母亲坐到坑上,然后,扑通一声双膝跪下。
  “你这是干什么?快起来。”母亲愣住了。
  “娘,您不答应铁蛋,铁蛋就长跪不起了。”
  “别的事娘都依你,唯独,唉,梅梅的事娘都听说了,那闺女咱不能要。”她口气缓和一些,接着说:“你爹瘫在床上已经八年了,现在只剩下半口气,娘也还算有个伴,不知哪一天他腿一蹬,你爷爷叫他去了——娘可只有你这一个儿子呀。唉,若是你哥还在就好了。——你哥是个孝顺孩子,那年村里兴大食堂,开始还有的吃,到了后来,也只能天天熬一大锅粥哄哄肚子,就这还是限量的,每人每顿只能领一份,有天晚上,他端着娘的和自己的两碗粥回家,可怜他成天吃不饱,小胳膊瘦得比麻杆还细,手上哪有力气?大概脚下被块石头绊了一下,一个没端牢,把一碗粥扣进了污水沟,他就捡些稠的吃了,剩下的那碗粥给了娘,谁知吃得不干净,患了痢疾,一病不起……当时,娘的眼睛都快哭瞎了,真想随他一块去了,可你还小,还有你的五个姐姐……娘怎么忍心?”母亲越说越伤心,不由老泪纵横。
  我也一阵难过。
  “好容易把你们都拉扯大了,你姐姐们也都出了阁——女儿家过了门就是人家的人了,指望不得,娘后半辈子能依靠的人只有你了,你若再有个三长两短,叫娘怎么活呢?”
  “娘,您说哪儿的话?我不是挺好吗?”
  “挺好?你没成家哪知养家糊口的艰难。咱家家境不好,我和你爹是两个棺材瓤子,帮不了你什么忙,你若再娶了梅梅,她不但不能做事,还需要你照顾,需要钱治病——治好了还好说,治不好呢?这种事谁能打保票?这累赘你一旦背上,就得背一辈子,将来即使你想卸也卸不下去了,就是铁打的人也得给她拖趴下了。”
  “不,梅梅不是累赘,有了她,我一个人能顶三个人干活。”
  “你现在这样说!还有,她怎么得的病?她若不是个黄花闺女,你岂不是……”
  “我不在乎。”
  “娘,梅梅实在太可怜了,她姨姨不给她吃,不让她住,更不给她瞧病,再这样下去,她会撑不住的!”我跪前一点,流着泪求娘:“您是个好心人,平常乡里乡亲有什么大事小事,您总是尽力帮忙,谁家有困难,虽说咱家也不富裕,您也总是想方设法周济一些,娘,我替梅梅求求您了。”我磕一个响头,又磕一个响头……
  “别磕了。”母亲一把搂住我,沉思半晌,才缓缓地说:“不是娘狠心,天下可怜人多的是,咱管得过来吗?梅梅是个好闺女,可是,天造孽呀!”
  “梅梅和别人不同,五年前……”情急之下,我说漏了嘴。
  “那年你得那一场怪病,是因为她?”
  我点点头。
  母亲不说话了,良久,喃喃自语:“难道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她长叹一口气,出去了。
  我依旧跪着。天色渐渐暗了、黑了、黑透了。万籁俱寂。隔壁,父亲的咳嗽声时缓时疾。母亲从窗外探视过几次,又无奈地摇摇头走了。在近十个小时的长跪中,形形色色的感受使我难以平静。当清晨六点多听到母亲推门的声音时,我的感受变成了强烈的激动,以至我望着她的目光中露出绝望和哀恳的表情,看得出来,母亲被深深地打动了——我想就在那一刻,母亲最后拿定了主意。
  “起来吧,你跪得娘的心都要碎了。好吧,娘答应你了。”
  “真的?”我扶着墙站起来,眼冒金星,满心欢喜。
  母亲郑重地点点头,说:“娘昨儿夜里想了一夜,想通了,这世上没有爬不过的山,没有淌不过的河,也没有过不去的日子——你爹一个人养活八口人那样的苦日子咱们也熬过来了,将来的日子总不至于更难,就是更难,也还有娘这把老骨头帮你撑着。只是娘有一句话你要记着:你既娶了她,她就是你的人,她病好了也罢,病不好也罢,你对她绝不能是三天新鲜,要负起一辈子的责任。”
  “铁蛋记下了。”我惊异地发现,我的老母亲其实一点也不老,母爱和乐观是一剂激发旺盛生命力的奇药,远胜过人参燕窝灵芝草。
  我终于把梅梅领回家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她姨姨倒也“爽快”)。母亲忙活一通后,瞅着“劳动成果”笑眯了眼,说:“真是个俊闺女。”的确,经母亲收拾干净的梅梅除了头发干枯、目光痴呆、过于瘦弱以外,似乎又恢复了当年“刺儿梅”的风采。
  “唉,可怜!我刚才给她洗澡才看见,她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伤,新伤旧伤都有,她姨姨怎么对自个儿的外甥女下那么狠的手?菩萨保佑,这些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想起梅梅以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习惯”。原来如此。
  吃饭时,母亲特意炖了一只鸡,还炒了肉丝,说是给梅梅补补身子。
  梅梅死活不吃肉,强喂她一口,她好像很恶心,呕吐了,只吃素食。
  “老辈人讲,生来吃素的女人是姑子命,嫁不得人的。”母亲担忧地说。
  “迷信。”我不以为然,心却不由一抽。
  我同母亲商议,明天就返校,利用未完的暑假打工,好尽快攒足钱给梅梅治病。
  没有送行的人,挎起背囊,我又要远行。
  细雨如丝。细雨如烟。细雨如歌。
  车开了,回首烟雨中的故乡,我一时百感交集:年少时一心向往外面的世界,异乡飘泊又乡愁渺邈、归思难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回来了,却不能常住;不能不回,又不能不走。——这种人生的悖论,恐怕只有远行的游子才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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