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动了您的权和利?
在一座大山里,住着十个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个人平日里和睦相处,有饭同吃,有活儿同做,其乐也融融。后来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食物时常不够吃,其中一个叫甲的站出来说,我们把食物统一起来一块吃吧,这样一可以避免浪费,二可以防止食物变质,三还可以防患于未然。比如天气变坏了,地震台风了等等,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其他九个人听了,觉得甲说的在理,理论上这样确实有好处。并没往别的地方想,也许当时就有了“人之初性本善”?或者说没有这种思想,但有这种思想萌芽?也或许是象我们现在人说的,大家都在一块儿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还会有歪心?所以大家就都同意了。这样甲就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在以后吃食物的时候无形中就以甲的想法为主了,也就是说甲的意识占了主流。再后来不仅在食物上以甲的思想为主,慢慢这种思想又漫延到了干活儿上,在干活儿上也依靠甲了。用现在的话说叫做有些威望了。
再往后,吃东西的时候,甲就有意识地偏心了,把听自己话的、或跟自己走近的人多分些,或分好的。开始,食物不缺,吃多吃少得也无所谓,再者说了,好坏又有多大差别?大家都亲兄弟一样,所以也没人在意。
后来,分配工作的时候,甲也有意识地偏心了,把听自己话的,或跟自己走近的人分些好干的、轻松的活儿。开始也没人在意,大家都在一起干,称兄道弟亲如一家,还分啥轻重?当这种情况越来越多时,就有人开始说小话了。庚同志把不满悄悄告诉了辛,辛同志也正纳闷,又悄悄告诉了壬,这样不满情绪就开始漫延了,但没有明说,都在暗处酝酿。
慢慢的,吃饭时开始有吵有闹了,干活儿时开始有不配合、不听话的了。原来亲兄弟什么的都跑到爪哇国去了。也渐渐分出了派系。有强势派的,比如;以甲为首的甲乙丙,不仅有话语权,而且关键是还有分配权,什么时候有的?谁同意的?谁也说不清了;有弱势派的,比如丁戊己等,从来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从来唯命是从,用现在的话叫弱势群体;有不服派的,比如以庚为首的庚辛壬;不公就要说,不平就要铲,现在也叫造反派;还有中间派的,不亲甲也不远甲,不近庚也不远庚,两头都差不多,也都不怎么样,比如癸。
一次,甲相中了庚的配偶,欲图不轨,苦于无计可施,又不敢霸王硬上弓,乙猜中了甲的心思,就设了一个计谋,把戊来了个调虎离山,甲得逞了。戊回来知道后,欲找甲拚命,发现甲乙丙早已沆瀣一气了,庚势单力薄,只好打掉牙往肚里咽。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后来甲干脆把庚的配偶占为自己的了。
慢慢的,甲嫌丙反应不够快,跟的不够紧,或者说,一句话:相不中丙了,丙又占着大量财产,就开始想办法,消灭了丙,没收了丙的财产,还美其名曰:充公。说是充公,其实是占为己有了。甲的力量强大了许多。
再后来甲又用同样的方法消灭了乙,甲更是积所有财富于一身,积所有权力于一身。在这中间,还有象癸这样的人看到了甲的强大,主动站出来说些忠孝什么的、诚实守信什么的、礼义廉耻什么的,结果很是哄骗了一些人。但看看甲的所作所为,没有几个相信的,不相信又不敢说什么,哄就叫人家哄吧,又不是哄自己一个人,有那么多人和自己一块儿在被哄,不算太丢面子。就这样甲越来越不可一势。
再后来,被消灭的丙的后代首先站出来想了个办法把甲推翻了,丙成了甲。又后来,乙的后代又把丙推翻,乙成了甲。再往后也说不清谁是甲,谁是乙,谁是丙,反正甲的这个角色一直都有,至于原来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早搞不清了,乱了套了。不过有一点没乱,那就是甲的这个角色。有人不止一次反复想一个问题:想当初,是谁让甲成为了甲?又是谁推波助澜,让别的人认为理所当然甲就应该是甲?他们当初为什么没有订下一个合同:甲的角色应该轮流做,谁干的好让谁干。更关捷的是为什么没有让每个人都拥有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食物或财产?为什么全部充了公,包括每个人的发肤,这才是最关键的。全部充了公,你不服就得饿肚子;想造反,那得付出多大的代价?为什么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一定要用拳头来说话?一定要用枪炮来表态?看来看似稳定的农耕文明不见得就比充满暴力的海洋文明好到哪里。海洋文明危险且血腥,反而脑袋更清醒。他们在集体活动之初,就提前预计到了以后的矛盾和争执,所以就先订了一份协约,规定首先哪是你的,哪是我的,哪是别人的,除了这些之外,才说哪是大家的。不象开始那十个人,甲说大家把食物集中起来怎么怎么有好处,他是打着大家的旗号骗了大家,最后都成他一个人的了,太阴险,太狡猾,太无道德了。现在还来提倡这样的道德,还嫌骗的不够?
说起道德,这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社会约束意识,也是一种规范。外国人不讲道德,但特别注重社会公德。那些甲乙丙,自己设了个局不说,还整了一帮闲人,专门给自己涂脂抹粉,象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了,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了,王子犯法与庶民民同罪了,每个人都要努力成为圣人了等等,都是你狗日甲乙丙的了,你好过了,别人的权力就可以肆意践踏了?你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怎么不说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皇帝怎么就能逍遥于法之外?其实最大恶极莫过于此,将自己凌驾于法之外,是最大的罪恶,权利失去控制,天理不容。还逼着别人喊他“圣上”(比圣人还在上),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无耻之极了。
醒醒吧,除了甲乙丙之外的人,你们被欺骗的没商量,你们被玩弄的没脾气,不怪你,怪只怪甲乙丙太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