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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小说】失狗
某人,素爱狗。家虽贫,亦常养狗,然数失。
是年,又得一狗,名犬也,甚爱之。恐其复失,与之居则同室,行则同步,空囊以养之。又虑失则难寻,乃烙印记于狗身。且以铁链锁之,牢笼关之,以为防范。然年余之后,狗复失。日夜寻之。
数日后,行于闹市,忽见一人牵狗过。视之,乃己新失之狗。索之,不予,夺之,亦不予,二人争吵打斗甚烈,引市人围睹。警察来,讯究竟。某细言其事,且告之以狗身印记为证。警察视狗身,果有其人印记如,遂欲令牵狗人交还。
牵狗人词屈,仍强言曰:“是印记不足为凭。狗非死物,乃通人性者,今此狗若能识尔为主,吾方服也。”警察曰:“此言亦在理,若言狗不识主,非所闻也。今彼二人唤之,狗与谁摇尾,谁为真主人矣。”
某亦以为然,以为此狗离家不过数日,遽能不识旧主?觉必归己无疑:乃亲唤其名,待其摇尾。孰料三唤之而狗尾不动,若不闻者。而与争之人一唤,则摇尾不止,欣欣然做乞怜状。警察曰:“此真主人矣!”遂判令归之。某大恸,终不能得狗。一市之人,疑之,怪之,骇之,而牵狗之人则洋洋自去。
某归,视狗笼狗索狗食盆尚在,意颇不平。至夜难眠。遥望窗外,云厚星稀,朔风飒飒,饥肠辘辘,冷侵肌骨,转增愤懑,且骂狗曰:“不念我养汝一年之恩,真狼心狗肺之辈!见之必杀!”忽觉门开,视之,则狗也。大喜过望,唤之,且曰:“吾固谓汝不我去:此狗不嫌家贫之天理也。”
言未毕,狗忽吐人言:“甚矣!汝之观念陈旧如是!无怪乎贫至此也。吾在汝家,食不精、腹难饱。城市之间,又无狐兔可猎,吾之生也难。汝今囊中羞涩,自顾且不暇,长此以往,料吾难逃流浪狗之厄运,岂不忧之?吾观当今之世,人所欲者:唯钱财而已,唯富贵而已。不见当下认干爹者、投海外者比比皆是乎?吾虽狗,亦当与时俱进,又安能恪守不嫌家贫之理以困顿终生?今投富贵者,与君永别,君其勿责!”
某大怒,起身觅棍棒在手:“颠倒常理矣!狗辈乃敢如是!必当烹之,以泄吾恨!”举棍欲打,狗吠,做扑咬状。某惧而逃,摔倒檐下。顷刻风起,迷漫双眼。风过再视,狗形已杳,惆怅久之。
和编按不同理解的是:主人因坚持原则甘于守贫,为了留住那份主仆之谊,用尽手段,可这世道怎堪一个“穷”字了得!所以结尾处,狗言虽有狗道理,主人实则不会苟且于狗之道。所以我的理解是张兄意在揭开当今之世,两种普世观的尖锐冲突与碰撞,结果是,世风日下,恩德不存。唯钱是举。君子爱财不爱贫。所以结尾处才显露出丝丝的迷惘和缺憾。
胡言乱语,不当处还望棍挞,鞭笞。
这篇小文很粗糙,说老实话,写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只不过是想编一个有趣一点的故事而已,略略地涉及一些现实——拜金社会,搞得连狗都转变观念了,何况乎人?
当然,真实的狗是不会这样的,也别冤枉它们。
迄今为止,你是唯一肯深入分析我的作品的人。十分感谢你的点评,你的话也给了我不少启迪。遥握,敬茶!
愿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