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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随笔】妖精添香夜读书
清朝的时候有位老先生给我们讲了好多故事,好多书生的故事。好多书生的故事离不开妖精。
好多的妖精爱书生,而且是穷书生。虽然这书生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妖精都去爱他。什么理由说不清楚,反正爱就是了——不但爱,还往死里爱。这妖精不是那妖精,也即是说,不是像画皮那样的妖精,那样的妖精,毕竟很少,也不是好妖精,我们不说坏妖精,我们只说好妖精。天底下还是好妖精多。
好妖精——狐也好,鬼也罢——不用画皮,天生的都很靓:“红妆猎猎,仿佛艳绝”是那位老先生常常用的形容词。但若说这妖精只是花瓶摆设,那也不对,很靓的妖精不是美在外表而是美在心灵。她们或善绘画、或善诗词、或乐琴棋、或精通女红、或善于生计:是落难书生的好帮手。
穷书生得到了好妖精,便圆上了一个梦。
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境界,无疑是书生的春秋大梦,盖因滚滚红尘里的红袖多则多矣,但肯给书生在夜里添香,沏茶倒水,又看着他摇头晃脑子曰诗云的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寻常红袖,受了太多人间烟火的熏陶,对书呆子并不感冒;她们宁可给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叠被铺床,也不愿守着酸书生的那书本里的文字的墨臭过日子。因此对好多书生来说,身边的红袖只能是个梦。
可是妖精不。妖精能帮书生美梦成真。妖精的性格决定了妖精的命运。妖精闻不惯铜臭,妖精看不起权贵,妖精所要的,是与书生花前月下的缠绵,是与书生的诗词唱和的雅致、是与书生的琴瑟和谐的场景,足够了。而且,妖精就是妖精,妖精不能与仙女比,仙女懂政治,仙女爱一个凡人,多半是同情当中带着是施舍,把自己当做救世主,自己呢也有后台,有退路。而妖精,则无非是为了一段情,甘愿与书生生死同之,只前进不后退,只有付出,不图回报。甚而至于是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也在所不辞。
在当代社会里,小三,不是个好词儿,单就破坏人家的家庭生活这一点,就活该遭人唾骂。然而在一个我们所不熟知的世界也就是人妖混住,人鬼共居的和谐世界里,或者说那位老先生的故事里,好多的妖精,好妖精,却甘愿当小三,这辈子当不成,就一直等,等到下辈子,也行。
书生桑子明先遇狐女莲香,后遇鬼女李氏。莲香先到,李氏后来。照现在的说法,李氏是小三。
妖精就是妖精,妖精和人不一样。生活中的一个女人要是知道男人有了小三,不和她玩命才怪。而小三也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小二挤兑跑。
可是狐精莲香并不在意书生有个小三,女鬼李氏也并不在乎自己是小三,她在乎的是因为自己是鬼,在不自觉中使他险些丧命。于是她想变成人。
她的愿望实现了,她附住了张家女燕儿身上得以人的身份重生。于是桑书生娶了她为妻,李氏已经改换成燕儿,已经是人了,不会给桑书生带来危害。
可是莲香尴尬了。
她不能名正言顺的嫁给桑书生,因为自己依然是狐精,反倒成了小三了。可是想想当初,抛开自己是先来的不论,自己苦历仨月,去方丈蓬莱瀛洲三山采药,才把差点让李氏害死的桑书生救活过来的。现在李氏成了燕儿,成了书生的正室妻子,自己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委屈呢?
莲香意识到,若自己想正大光明的和桑书生生活在一起,也必须学鬼女,使自己得到人身。
李氏耻于为鬼,莲香耻于为狐;全都是为了桑书生。李氏得到人身的时间很短,莲香得到人身的历程很长,长到十余年之久。
于是书生便和妖精约定:十年后再聚首。
可是即便如此,莲香依然是后来者,十年后她也只能当小三。
可是她也不在乎。
莲香美丽,莲香体贴,莲香温柔,莲香善良——可桑书生呢?穷光蛋一个!他有什么啊?值得妖精与他定十年之约?
真真是个好妖精!
这样一个妖精,不顾阴阳阻隔,不管人妖殊途,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书生身边,为了书生的读书事业,走到一起来了,这是什么精神?这是爱情的精神,是爱情至上的精神。一个妖精做到了这一点,就是一个纯粹的妖精,一个高尚的妖精,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妖精,一个有益于书生的妖精,一个值得所有妖精学习的妖精。
也许,这就是人们爱听妖精的故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