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那年花开(散文)
十二岁那年,我遇到了冯雪梅。她是我在中学生涯遇到的第一个与众不同的同学。这与众不同,是指她不同于我小学的那些总是书包破旧、皮肤黝黑、头发沾满枯草的乡村孩子。她皮肤白皙,比过年吃的精粉馒头还白;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比院子里那眼幽深幽深的老井还要清澈透亮;她的头发像麦穗似的梳成一根细细的辫子盘在头顶;还有她的漂亮衣服,每一件都穿着好看、时尚;她的皮鞋、她的手绢、还有她的笑……总之,当我第一次在班里看到她的时候,就彻底惊讶了,我梦幻般地走入了一个新的、未知的世界。
我是长期生活在乡下的城里人。父母因为要忙于工作,在我出生后不久,就被送回乡下与奶奶一起生活,父母每周回去探望。我也以为自己与乡下约定了终身,却不想身体健壮的奶奶竟然在一次意外摔伤之后去医院又检查出患了绝症,而且是晚期,没有过多久便撒手人寰了。由于奶奶的离世,我不得不回到本应属于我的世界。母亲带着我走进陌生的中学校园,穿过操场左拐右拐找到了我的班级,我站在门口,一眼就望到了坐在座位上的冯雪梅。她那天穿一件当时极流行的红色蝙蝠袖上衣,那是整个教室里最吸引人的一抹亮色,宛若绿树丛中娇艳的玫瑰,张扬地绽放着。
青春期的女孩子敏感而羞涩,尤其是身处一个陌生环境的时候,会像刺猬一样张开满身的长刺来保护柔软的身体。在乡下的课堂上,我习惯了道地的方言。然而,城市课堂里的老师用普通话授课,学生用普通话踊跃回答问题,一问一答的对话中迸射出的普通话如烟火般绚烂闪耀。走入城里学校时的新奇、兴奋瞬间变得复杂起来。再后来,我感觉自己跌入万丈深渊,情绪逐渐低落懊恼,我像刺猬一样,伸开长刺,本能地拒绝与同学交流。在我面前,仿佛有一道厚重的玻璃,使我无法穿越,我只能独自站在玻璃的这边,看同学们在玻璃的那边快乐地玩耍,但我却无法融入那个近在眼前又却遥不可及的世界。所以,我独来独往,像幽灵一样悄悄地来、悄悄地走、悄悄地听课。
冯雪梅的学习成绩优异,她的家庭背景也很好,据说父亲是商业局的领导,母亲是百货公司的会计。在计划经济的年代,谁能搞到冰箱彩电的指标,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她的父母就能搞到,同学们传言她的父亲曾经为我们的校长搞到一台18寸的索尼大彩电指标,她的优越性可想而知。加之她身材修长,皮肤白净,隔三差五换件令人羡慕的漂亮衣服,从头到脚散发着时尚的、咄咄逼人的气息。
她的眼睛清澈透亮,每次看她的时候脑海总会出现老家院子里那眼深井,年少时有人掀开井盖打水,我总会站在井边探着身子往下看,黑幽幽的,雪梅的眼睛就如那口孤井,深不可测。她看着我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想逃避,眼神会惊慌地扩散到四周。她的嘴唇薄得像奶奶烙的油饼,据说薄嘴唇的人巧舌如簧,能言善道,不仅如此,课间她会为同学讲故事,表情极丰富,她的嘴巴一张一翕之间,许多闻所未闻的奇异故事就源源不断地涌出。在大家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总会暂时停顿一下,抑或故意大吼一声,把同学从故事情节中吓醒,然后大家会哄堂大笑。
在班里,冯雪梅像一团燃烧的火苗,激情四射,不仅燃烧着自己,还期望把别人点燃。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兼文艺委员,班里只有她学过钢琴,偶尔会和同学们提及肖邦、贝多芬、莫扎特等等音乐巨匠,她讲这些的时候,同学们大都面面相觑。在那个书刊匮乏的年代,课外书是奢侈品,更别说钢琴了,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那些都是奢望。我渐渐喜欢坐在角落里欣赏她。她弹琴的时候,我会感受到春暖花开的温暖;她讲故事的时候,又感受到她青春雀跃的火热;她微笑的时候,犹如是秋风掠过的清爽;她生气的时候,又会感受到刺骨般的冰冷,总之,有她存在,我就会感受到四季的轮回。这种感觉一直都有,就如她讲那些谜一样的鬼故事一样,我迷惑为何对她有迷一样的感觉——四季交替的画面在我脑海轮番上演,我默默地享受着这个女孩子带给我的快乐,虽然,我极少与她交谈。
“这个世界真的有轮回。”冯雪梅的这句话影响着班里许多的同学,包括我。我常常躲在被窝里反复咀嚼,这样可以化解从前对于生命化作灰尘的恐惧。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会莫名地幻想世界没有了我怎么办?这个世界再也不存在一个我,就像灰尘一样飘荡在天空中,我像科学家一样去探索没有自己的岁月,结果总是越想越怕,怕到流泪。然后绵延的泪滴幻化成细长细长的流水,幽幽地流到那口深深的孤井。在课间听到冯雪梅和同学谈轮回理论的时候,仿佛飘摇的小船有了港湾的依靠,突然看到瞬间开了天眼的光芒,我开始坚信人是有轮回的,灵魂应该是存在的,生命应该是永无止境的。我可以在来生幻化成任何状态下想要幻化的自己,童话般的色彩轻轻地涂抹我原本灰暗的世界。雪梅是我生命中的贵人,要不然怎会从密密匝匝的人群中一眼将她认出来?我总是这样告诫自己,对她的感激,藏在我心里,只是她不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12年或许是个圆满的轮回。为了庆祝这个专属于我的日子,在12岁生日的那天,母亲破天荒送我一件枣红色与黑色搭配的帆布质地的格子夹克,中间金黄色的拉链闪耀无比。我的衣服大都是母亲手工缝制,这件简单朴素的夹克宛若灰姑娘的水晶鞋,令我惊讶至极。母亲是个极其节俭的人,她说青春期的孩子就像雨后的春笋会飞快地成长,所以买衣服一定要买得大一些,至少也要穿三年五载的。况且,宽大的夹克衫,正好遮住黑色裤子屁股部位缝纫机缝补的两个大大的“蜘蛛网”。
我兴奋地穿上第一次在商场买的衣服,早早去了学校,在座位上心不在焉地读书,期待有同学发现我,夸赞一下我生命节点的特殊礼物。可是,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人关注。倒是雪梅成了同学们关注的焦点,她新穿一件杏黄色的带帽合身毛衣外套,搭配时下流行的白色裤子,雪白的旅游鞋,青春靓丽,我低头瞥到姥姥为我纳的千层底黑色方口布鞋,突然感觉疲惫不堪,有种想哭的冲动。
几何课上,我正心灰意冷的时候,不料被老师点名表扬,缘由是一道极难的几何题被破解,班里破解这道题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冯雪梅。不过因为运用的方法不同,老师叫我们两人把自己的题解写在黑板上。正写的时候,听到讲台下唏嘘一片,我揣测一定是天壤之别的装扮引得全场哗然。我突然怨恨起老师来,题只要讲讲就好,为什么要安排学生上讲台写题解呢?忐忑不安地草草写完匆匆回到座位,冯雪梅还在认真地写。落座后,我忽然看到了她的裤裆处一片鲜红,印在白色的裤子上十分显眼,我恍然大悟同学们唏嘘的是那一抹刺眼的鲜红。我羞涩的低下头,随即又抬头看,她依旧在认真地解题。我又焦急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还好,她很快也写完回到了座位。我看到她的同桌与她耳语,她的脸“刷”地通红,谢天谢地,她总算知道了。
课间的时候,她坐在原位不动,班里的女生聚集在她周围窃窃私语,一会儿功夫,大家都散了去,只留她一个人趴在桌上哭泣。我当时还没有初潮,不懂得该如何去安慰她,只是想帮助她遮住少女的尴尬。我轻轻走过去,诺诺地问:“雪梅,你若不嫌弃,我们换衣服穿吧?”她抬起泪眼望我,看了看我宽大的夹克衫,感激地点点头。她比我矮一些,宽大的夹克长及大腿处,完完全全遮盖住那片鲜红,她杏黄色的毛衣外套穿在我的身上,软软的,让我想到了刚出生不久的小鸡,有种毛茸茸的温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慷慨让屁股上的“蜘蛛网”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一种无边的快乐在全身弥漫。
第二天,冯雪梅递给我一个塑料袋,里面除了衣服还有一个用报纸包裹的纸团,我在衣服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纸条:“昨天真的感谢你,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这是我爸爸从外地带回的水仙,你回家只要用自来水泡着它,用不了多久就会开出非常美丽的花朵,送给最重要的朋友。”落款是天蓝色娟秀的字体——你的朋友:雪梅。“朋友”两个字加重加大写的,以此来证明她与我交朋友的真心。突如其来的邀约,让我一惊,意外之余,随即快乐起来,顺着她的座位看过去,她亦正在望我。触到我的目光,她莞尔一笑,女孩子的默契就在一笑之间轻松达成。那一节课,我破天荒没有认真听讲,偷偷地看着大蒜一样的东西,好奇它将开出什么样的花朵?我思考了很久,决定用奶奶送我的青花瓷大碗来装它,那是家里最好的碗了,我甚至想好了和爸爸妈妈撒娇的办法,并下定决心,那个碗势在必得。
第二天,她又跑到我的桌前,伸手递给我一张折成心型的纸条,并在我耳边神秘地嘱咐:“回家再看。”
回到家,迫不及待地钻进狭小的房间里,小心翼翼地从书包里捧出那张纸条,轻轻地顺着折叠的印迹打开,密密麻麻的小字竟然写了有两页之多。生平第一次收到信件,新鲜而又陌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全新的交友方式就这样硬邦邦地闯入我的生命,除了惊喜之外,还有一点感动。我仔细阅读信件,前半部分讲她第一次来月事,什么都不懂,惹出尴尬并感谢我为她做的一切。后半部分大约是教我水仙养殖的方法,提醒我每天观察并作记录,每天向她汇报生长情况,其余还有些赞扬我的客套话。然后就是建议我多与同学沟通之类的,并举了不少团结就是力量的例子佐证她的建议。临末了,写了句在我看来极具禅性又深奥无比的话:“我非常珍惜我们拥有的这段缘份。”缘份,究竟是什么我说不清楚,但在她的影响下,我固执地幻想成是冥冥之中注定每个人必然要经历的事情,就像我必然要遇到她一样,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缘份。
我与冯雪梅的交往就此开始了。交往初期也听她的建议,试着主动与同学交往,但驴子和战马毕竟不同,我仍然无法快速融入那个世界,依旧落叶般飘来飘去,做着最真实的自己。按照冯雪梅的说法:“即使是配上了最威武的马鞍,你也只是一头倔强的驴!”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从她眼里看到了说服我失败后的绝望。对于我的沉默寡言,她因势利导,选择用文字与我交心,在同学眼中看似波澜不惊下有了一份心有灵犀的默契,这是我极喜欢的沟通方式。在后来的信件中她说:“你不善言谈,说明你是绝好的秘密守护者,也是我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塞翁失马的祸福活生生体现在我的身上,因为我的沉默,居然成就了一份无声的、以信任为基础的纯洁友谊。
水仙花开的时候,我邀请冯雪梅到家里,白色的花瓣里嫩黄的花蕊,娇嫩无比。在纯洁的花瓣下,我们学着电视里结拜兄弟的样子对天起誓:“不管以后将会是什么样子,每个人都要在家里的窗台上养一盆娇艳的水仙,这样看到水仙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个快乐的周末、想起彼此,一辈子都不变。”完了,还拉钩约定百年。我和冯雪梅的友谊因了这株水仙,关系更加亲密了。
日子淡淡地流淌,中学第二年,课程增加了生理卫生,刚刚发下书,为了防范同学们“犯错”,老师命令男女生分别将讲述异性生理期的那部分撕掉,学生只允许看属于自己性别的生理知识。雪梅在当天给我的信中询问:“你初潮了吗?”我羞于理会。她再来信询问,并讲述了女孩子的正常生理期以及生理期应该注意的事情等等,最后还说经血是一个女孩子成长的标志,它的到来,意味着可以繁衍后代。那不是什么羞涩的事情,而是一种长大成人的骄傲。没过多久,在她的提前教育下,我平静地迎接了初潮的到来。
长成后的女孩子,心思缜密细腻,越来越让人搞不懂的喜怒哀乐真实地撞击着刚刚发芽的青春。每个女孩子都一样,不论贫富贵贱、不论健全残缺,我如此,冯雪梅亦是如此。
中学第三年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位教语文的实习教师,名叫丁亚,个子不高,但是清新帅气,瘦瘦的身材,戴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显得博学斯文。他的到来使班里发生了特级地震,当时教我们语文的是一名50多岁的更年期妇女,脾气古怪暴躁,每天定下严格的背诵任务,如果哪一位同学没有完成,她会咆哮怒吼,甚至动用她独创的惩治方法体罚学生。一次,她叫坐在第一排的一位男生背诵《木兰辞》,结果男生一紧张,居然把“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一句说成“唧唧复唧唧,木兰织布机”,还没有等那男生及时纠正,老师已经顺手从桌上抓起书摔到男生的脸上。这还不算,她要求男生把自己所有的学习用具放在课桌里,再把自己的椅子摞在课桌上,让男生弯腰90度背在身上上课,杀鸡儆猴一样警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完成她布置的作业!也因为如此,出于对语文课的恐惧,同学们倒都能认真背诵每一篇课文,班里的语文成绩也名列前茅。对于棒子下出来的成绩我不屑一顾,同学们也是如此。新实习老师的到来,虽然不能完全取代那个让同学们憎恶的老女人,但毕竟每天面对一个年轻又有朝气的帅气男老师是每一名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渴望的,新老师的到来,给女生的课间课后添加了不少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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