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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概念的时间的检验
《江南》杂志提出“大江南新文化概念”(参见2007年2月5日《光明日报》报道)。我觉得这个概念提出的本意可能更多的还是面向市场,而不是面向文学作品写作者的。这是一个包装杂志的动作,是杂志的一个营销的手段,而与文学写作者没有多少关系。文学写作者写什么、怎么写,都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问题,是文学写作者本人的事情。在这样的意义上,我同意南帆的看法:文学写作者“通过纯文学的创作表达他们对创作个性的尊重和对内心自由的膺服”。而不是热衷于标榜自己是什么流派什么概念的作家。我在2004年2月写的《种满庄稼的花园——2003年度浙江省散文阅读札记》一文里,曾经表达过这样一个意思:
……一份文学杂志,一个流派,或一股思潮,能否在文学史上留名,不取决于它“正确”与否,“模式化”与否,而在于它有没有给当时提供新的东西,有没有自己的性格、品格。标举“江南文化散文”,最失败的做法可能正是:“耳根太软”,东听西听,没有主见,犹豫不决,裹足不前。一种流派,一个思潮,认定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一条路走到天黑”,未必就不会“守得云开见日出”,未必就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强有力的个性和意志,对做成一件事,成就一部作品、一个流派,可能会更重要。历史多半不是“庸人”的作品,而常常是由“强者”来书写的。
今天的浙江正成为当代中国最富有活力的经济变革与发展的地带。
当代浙商的崛起,当代浙江经济的崛起,也正是经济的“个性强者”的“作品”。
当代浙江的“江南文化散文”,如果要崛起,是不是也会这样呢?
浙江的经济,今天正成为全国注目的焦点,爱屋及乌,“江南文化”会不会也因此成为全国注目的焦点呢?“江南文化散文”是不是有可能乘势而上呢?
现在我依然持这样的看法。而稍作补充的是——
“江南文化”以及由此派生的文学作品能不能被市场或读者接受,需要时间的检验。扩大一点来说,《江南》杂志面向市场所提出的“大江南新文化概念”能不能被市场或者说被读者所接受,最重要的因素恐怕还是有没有好看的作品,而不全是杂志所标榜的“概念”。“大江南”或许从文化地理学和自然地理学上可以作出圆融的解释;“新文化”则何谓呢?“新”、“旧”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恐怕也未必可取。无论从哪一种形态来看,“文化”都不是“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文化”是多极共生或多元共存的。
顺便说一个意思,杭州风景区北山街94号的老别墅穗庐据说成了以“江南文学会馆”为名义的办公场所。穗庐原本是私产,经过上个世纪50年代的产权巨变,现在已变更成为了公共资源。在西湖景区北山街,本该还风景于公民,把办公场所从那些作为公共资源的景区的老别墅里搬出去,穗庐原该是公共旅游休闲之所,怎么又变成了办公的地方了呢?“江南文学会馆”可不可以做成一个向全体公民开放的“江南文学”主题文化休闲的景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