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赏析】读《梵高传》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前后一个月的时间。最后一个晚上读到很迟,想起第二天早上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强迫自己放下书息灯,黑暗中眼前依然是梵高浓重的色彩。第二天清晨,我把书带到办公室,关起门继续读。这天正是“尾牙”,“尾牙”,是闽南一个节日,就象大年三十,隆重、热闹,集团各公司早就开始排练节目。下午三点开始表演,然后老板在大酒店宴请全体员工。我在食堂吃好中餐后走出办公大楼,看见一群人正把大红底色的企业名牌往车上装,做庆典准备。我决意躲开这场热闹,绕道避过人群,带着书回到宿舍。关了手机,一个人静静读书,窗外时有鞭炮声传来。
知道文森特·梵高是因为《向日葵》。这幅画被印刷在中国的各种杂志、台历、挂立上,并附有文字介绍。本来就喜欢画,多年前也学过几个月油画,虽然没画出一幅象样的作品,但是喜欢欣赏画却成了习惯。看过《向日葵》,那一片灿烂的金黄就一直在眼前燃烧。后来看了梵高更多的油画,“星夜”、“鸢尾花”、“夜晚的咖啡馆”和素描“矿工归来”、“吃土豆的人”,还有“哀伤”,幅幅重彩浓墨。梵高以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用色彩和光线从天空到土地、从人物到植物,把大自然的美妙、奇特和普通人的生活状态涂抹在画布上,深深留在我记忆中。梵高茕茕独立、卓尔不群,摈弃人世的繁华和享受,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世界里创造着另一个彩色斑斓的世界。而我们,懂画不懂画的一群人站在梵高的七彩世界面前,感受着一个伟大灵魂在淡漠时空里对生命激情的招引和一颗永远跳动的心。
知道有本《梵高传》,是看到一个作家说:这本书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撑。一句话,打动我。人,活着,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有精神支撑。我必须去寻找这本书的精神内涵。
书,到了。封面是梵高的自画像。深蓝、深绿、深红的色彩上梵高戴着皮帽,刁着烟斗,神情自如。欧文·斯通著。欧文·斯通这个年轻的美国人当年被梵高的画深深打动,他说梵高在画里把一切生命的有机成分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伟大崇高的统一体,使他能够把生命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识的人,是个什么人呢?于是他肩背旅行袋,走遍欧洲,遍访梵高曾经居住和作画的地方,然后用了六个月的时间在几近发狂的状态下以小说的形式完成了这部不朽的传记。而中国的常涛在1982年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梵高终于在他离世九十三年后走进中国。
书中梵高的一生随着他生命中四个女人的出现、消失而开始和终结。
二十一岁的梵高渴望爱情,渴望去爱渴望被爱。但是,天才从来不为爱情而生,不为女人所生,他们的爱是奉献给全人类的,他们得到的也将是全人类博大精深、与天地共存的爱。
书以“乌苏拉”的一句话“梵高先生,该醒醒了!”开篇。二十一岁那年,梵高爱上了房东的女儿乌苏拉,当他不顾一切表白时被梵高称为“娃娃们的天使”的乌苏拉说梵高是“红头发的傻瓜”。原来乌苏拉早已经订婚。梵高有着与生俱来的忠于自己并且始终如一坚持下去的优秀品质,他一次次长途步行只为了去看一眼乌苏拉,直到他亲眼看见乌苏拉成为别人的新娘。应该说初恋步失败,直接导致了他在古比尔公司画廊工作的失败。心中装着痛苦,无论如何也再无法忍耐周围一切廉价的、哗众取宠的东西,也使他对艺术作品有了新的认识,他以为只有表现出艺术家痛苦的作品,才算得上是真实、深刻的。梵高是天才,不但能忍受痛苦,还能在痛苦中淬练、升华。他终于把自己的思索变成质问:“怎么可以靠出售这些无聊的玩意牟取暴利?为什么那些与真正艺术格格不入的人才有资格到这里?而那些对优秀的艺术真正有鉴赏能力的穷人,却拿不出一个子儿来这里买一幅画,这是为什么?”。他的客人说他“不过是……是一个乡巴佬而已!”。初恋失败,工作失败,只能离开,离开英国,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忘记乌苏拉。
他去了博里那日煤矿,他和矿工们一样整天灰头土脸住小棚屋,吃面包,酸乳酪和咖啡,成了一个真正的“煤黑子”。这时候他肩负着上帝的使命,传播福音,试图以上帝的思想,使这些过着暗无天日生活的矿工灵魂得到抚慰。但是,因为一次矿难,精疲力竭的梵高不明白上帝怎么会对矿工们的苦难置若罔闻?梵高远离了上帝,成了迷途的羔羊,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无所事事的日子,他开始去画大量的矿工素描,他的《矿工归来》就诞生在这个时期。不能不说,是他的弟弟提奥使梵高心智顿开,他看着那些画忽然觉得整个人犹如一朵向日葵在阳光下骤然开放了,他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终于找到了永远都不会失败的工作,那就是做一个艺术家!而提奥就是为他打开艺术大门的人!他立刻和提奥离开了小镇,回到了家。他告诉父亲:这是最后的选择,再也不会改变主意。他每天背着画架出门,一画到天黑。这时候他的表姐“凯”来了到了家里,梵高在失去初恋七年后,又一次坠入情网,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比自己大两岁,失去丈夫带着一个孩子的表姐“凯”。“凯”的美貌、气质、举止、端庄深深打动了他。他需要一个妻子,需要爱情。他相信爱情可以去掉他作品中粗陋的成分,磨去那些生硬的棱角。但是当他的爱经过了一个季节终于说出来的时候,“凯”挣脱了他的怀抱冷冷地说:“不,永远办不到!”。这一次梵高的坚持是残酷的、带着自虐性的。当他拿着弟弟提奥给他的车费,赶到在阿姆撕特丹的表姐家,只看到“凯”一闪而躲的黑裙一角。他的姨夫阻止他见“凯”时,他竟把手放在了蜡烛上说“你什么时候让我见到她,我什么时候才把手从火上拿开”。 梵高的手被烤得变红、变黑、起泡、爆烈,空气中是难闻的焦糊味……“凯”,是梵高真正爱过的一个女人,但是“凯”给梵高的只有冷漠和拒绝。
历尽感情的失败,梵高“终于明白他可以没有妻子,家庭和子女,他可以没有爱情、友谊和健康,他可以没有可靠而舒适的物质生活,他甚至还可以没有上帝,但是,他不能没有这种比他自身更伟大的东西----创造的力量和才能,那才是他的生命”。
画,支撑着梵高走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和绝望。他来到海牙,拜师学画。他希望自己能以卖画为生,维持最简单的生活。在这里,梵高结识了毛威、德.鲍克、韦森布鲁赫等许多大画家,潜心学习的同时毅然摒弃了传统的作画方式。在他眼里,没有教条、没有规矩,只有随心所欲,物我两忘。他以为只有变了形的色彩、透视、形体和比例,才能够把情感、现实和极度的痛苦表达出来,回归本真。这时候,梵高其实已经被这些著名画家们认可,他们承认梵高和莫奈、马奈、毕沙罗正在创造着印象派。
这时,梵高在一个小酒店里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克里斯汀。梵高从这个社会最底层的女人身上感到诉说的愉快、情欲的满足和平等的人格。倆个一样饥寒交迫的人在一起彼此取暖、互相照顾,梵高第一次感受到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的幸福。克里斯汀给梵高做模特儿,梵高的素描《哀伤》画得正是这个饱经风霜的女人。梵高的画里多数反应的是苦难、贫穷,他把土地、农民和挣扎在社会底层的芸芸众生留在画布上,让人们去思索。但是,一切那么短暂。他们的关系遭到了大家的讥笑和讽刺,因为克里斯汀是个妓女。忍饥挨饿的日子催不垮梵高坚持以画为生命的志向,却催垮了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卖不出去一张画的梵高没有能力把这个女人拯救到底,如愿以偿地娶这个女人为妻。克里斯汀终是不懂画,更不懂梵高,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伟大的天才,只知道这个呆子一次又一次拿着买面包的钱,买回来了一大堆不能裹腹的颜料。日子无法继续。两年后火车带走了梵高,克里斯汀永远地消失在车站烟尘滚滚的黑暗里,消失在梵高的生命里。
爱情、女人、面包和咖啡都可以没有,但是不能没有颜料和色彩。画,是梵高唯一向世界倾诉的对象。只有色彩、线条才能让他忘记贫困、饥饿和屈辱。为了寻找太阳的色彩,梵高来到了阿尔。他把画架支在太阳下、原野上,涂抹着最真实而浓重的色彩。阿尔的颜色,宁檬黄、蓝、绿、红、玫瑰色被梵高信手拈来,泼到了画布上,浓墨重彩的运用使他的每一幅作品充满了亢奋的艺术激情和视觉冲击力,一幅幅超现实的画面,粗旷的走笔、深浓的颜色,是梵高回归本真的最初愿望,是一个灵性生命自我觉悟的过程,在屏气凝神的一瞬就将人们的灵魂裹挟而去。但是,无论画笔走多远,梵高的心永远简单而激情澎湃,永远系住原点,与初衷紧紧相连。
梵高的装在瓶子里的向日葵灿烂地开着,人们从这幅画里看到了明快的色彩,灿烂的绽放。但是中国农村老太太常秀峰这样解读梵高的这幅画:“瓶子里的向日葵看起来要枯萎了,叶子都快掉了,向日葵是不能插在瓶子里的,向日葵插在瓶子里,没有水没有土,没有太阳是会死掉的,我看出这个人不高兴,他心里很苦,他说不出来,他就把心里的苦画出来了”。全世界都为老太太的话震惊了,老太太大字不识,凭着直觉和对生命苦难的真切体验准确地读出这幅画所承载的沉重、无助、孤独、绝望和死亡的内含。
阿尔金黄色的太阳成就了梵高的色彩世界,使他的画终于摆脱了沉闷的暗色,深深地打上了梵高特色的烙印,形成了梵高风格。但阿尔金黄色的太阳也摧残了不顾一切在太阳底下作画的他的脑神经,梵高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一个下午,梵高用剃刀割下了自己的耳朵用报纸包着送给了妓院的一个叫“拉舍尔”的小妓女。拉舍尔是最后一个出现在梵高生命里的女人,她给予梵高过仁慈和情意。没过多久,梵高自己把一颗子弹射进了自己腹部,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仅三十七岁的艺术生命。嘎然而止的失去,痛的让天空只剩下单调的一种灰色。
梵高不知道,他用自己的画笔,创造了一个色彩斑斓、天地合一的富于创造力和无限激情的生命空间;梵高不知道,他的金色向日葵、紫色土地、明黄麦田、深蓝天空散发的激情和狂放,一幅幅狂嚣般的画面,是怎样让后来人血液奔流、灵魂升腾。他只知道,自己的画没有卖出过一幅,一生在贫困、饥饿、被人冷漠和自己热爱的色彩世界里度过;他只知道,他一生靠血脉相连的胞弟提奥资助度日,常常在弟弟的钱还没寄来,已经身无分文。
《梵高传》为我们描述了为艺术献身的梵高一生,用颜色写成的各种风景,绿色的山峦、黄色的画室、黑色的煤矿、紫色的土地、蓝色的星空、灰色的农人、瓦蓝的教堂一一展现在我们面前。把梵高对世俗的不屑,对艺术的迷狂,和向生命极限挑战的激情用朴实、厚重的笔调托出,把生活赋予梵高的一切苦难写得九曲回肠、峰回路转,让人总能在最黑暗的时候也能看见一米阳光,那阳光来自生命深处。
合上书,已经是深夜。饥肠辘辘。“尾牙”庆典结束了吗?开了手机,未接电话一个又一个。
我戴上玫瑰红的围巾,穿上咖啡色立领棉衣走到街上,街上灯火辉煌、流光溢彩,这些斑斓的色彩早就被梵高涂进画里。推开一家兰州牛肉面馆深蓝色的小门,里面很冷清,全市的人都在过“尾牙”,四个师傅戴着小白帽各坐在客人的位置上,柠檬黄的地板砖温暖而惬意。恍然,我推开的是梵高画上咖啡馆的小门……
你解读文章的能力绝对一流。按写的精准入髓,赞!
他的作品深深的打着他的烙印,几乎每次看画展,一眼就能看出梵高,因为色彩。
这几年我几乎不敢读书,一读书就耽误事,因为一读就迷。这不读个梵高要躲了一年一次隆重的聚会。
梵高就是个疯子。为画疯,为爱疯。正是这疯,造就了一个旷世的奇才,留给人类最美的感觉、视觉的享受。其实,画画和写字在精神的某种特质上是相通的。
读这本书,是真读进去了。相信你也会喜欢。其实,我每次写文章,就是觉得有话要说,必须一吐为快。
静心读书的时间并不多,但不读便罢,一读就走进书里。走进去了就有话要说,把读书的体会于大家分享。
抱抱。
确实当我走进那个小店,以前从来没在意过的平常的不能在平常的柠檬黄的地板砖竟成了梵高笔下的色彩……生活本身就是文字是文章,只要处处用心。感谢宇红。我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