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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西窗】弃(小说) ——桃之弃人


作者:梦魇 布衣,336.5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443发表时间:2014-10-27 21:01:36
摘要:一个让人叹息的故事。

首先,在开篇之前,我一直在想这几个故事用什么样的标题比较好。
   我想写的故事不是什么奇闻异事,没有攀岩走壁高来高去的侠客,也不是飞天遁地夜半耸人的鬼神,我只是将我在老家这边听到的一些怪人的生平用故事的形式讲出来,我所讲的这些人,他们或许招人侧目,路边常谈,但绝对说不上是奇人异士,若是标题显眼,引人胃口,大家读过之后难免要骂我标题党,思来想去,我就选了个“弃”字,且做充数吧。
   至于为什么选这个“弃”字,正文大家读过便知。
   其次,我所讲述的这些故事,为了有趣耐读,其中情节难免虚构,但大体结构不差,知我根底的朋友完全可以从这些故事中明白我在写的谁,为了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大家看过之后就当茶余饭后的消遣,一笑置之便可,切莫刨根追底,于你于我徒增烦恼。
   好了,闲话到此,开头先从一个叫做“三偷儿”的人讲起吧。
   “三偷儿”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期,桃之镇一个普通的小村庄,他刚出生时自然不叫“三偷儿”,这都是后来街坊们给取的外号,至于为什么叫这个,这事咱先按住,以后再说。且说他出生那天,其父提着一瓶藏了好久没舍得喝的白干,几根腌制的“扒皮狼”鱼,请来村里上教过几年学的先生给起了名字。“三偷儿”本家姓刘,清字辈,那取字先生虽说腹有点墨,但酒量却是平平,中午喝了几杯有点高了,打着酒嗝用筷子向窗外飞扬的柳絮绒一指,大着舌头说:“就叫个‘扬’吧,青木挽兮,云飞扬!不俗不俗……”
   说到这,各位看官大概会觉得“刘清扬”这名字确实不俗,表字上口,且大有古风,奈何“三偷儿”父亲却是自己名字都写不全的文盲一个,哪懂什么青木挽兮,云飞扬,他顺着先生筷子的方向看去,柳树下几只瘦了吧唧的小羊崽子在那“咩咩”叫着争奶喝!于是在心中大骂:“什么狗屁先生,连老子都不如!轻木往西,孕肥羊?俺儿子以后是等着被宰的料么?”奈何当时村里几个有头脸的人物,还有一些附庸风雅不懂装懂的邻里街坊都在场,对这名字都纷纷点头称赞,无奈之下也只好陪着笑脸说:“好好好,羊性主善,老实就好……”
   于是第二天,家里户口本上多了个“刘清羊”的名字(感慨一下:一字之差,差的好大啊)……
   后来教学先生听说了这件事,一口气没岔过去,大骂孺子不可教也,白瞎了本席一时的福灵心至出口成章以及那几杯老白干了!随后又叹:“人各有命,随他去吧。”
   白驹过隙,流水无声,时间一转眼到了八十年代末,刘清羊也从一个河里捉鱼摸虾草垛上蹿下跳的孩子长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大小伙子,这卖相好了,年纪到了,自然有人上门做媒了。在送走了第N个媒人之后,刘父不喜反愁,坐在门槛上唉声叹气,为啥呢?因为穷呗,娃的娘死得早,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一个胞妹,刘清羊大小就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又怎么去看人{我们这边的土话,即相亲的意思啊?
   那个时候刘清羊二十出头,上下不及青黄不接的年纪,没娘管着,没钱花着,没人跟着,自然就容易走岔路,这人啊,心里都住着一个魔鬼,重要的是,你要控制住心里的那个歪念,否则一步错步步歪,到最后就悔之晚矣啦。
   刘清羊别的不说,其实在孝道这方面至少还是值得人称道的,他见老父愁得头发都快掉光了,一咬牙一跺脚,就决定自己解决衣服的事,笔者在此大胆的推测一下,这大概就是他走错的第一步吧,酒色财气中的“气”!
   众所周知,八十年代最流行的衣服有四种——中山装,衬衣,工装以及军装。刘清羊没当过兵,军装虽说是当时年代最适合“相亲利器”,却不适合他,唯有舍弃;中山装太过昂贵,自己家祖上十几代贫农,穿着中山装会被骂败家,也不合适;工装太老气,自己这么年轻穿工装会丢范;转来转去,刘清羊眼睛瞄在了最普通却也最有青年味道的白衬衣上面。
   据隔壁的大婶的姐姐的邻居的舅妈所传出来的故事版本是这样的:那夜月黑风高(没杀人啊,各位看官别想多了),阴风习习(我估计这个阴风指的是秋风),刘清羊一袭劲装(大概就是光着膀子的意思),眼光灼灼(废话,大半夜的也没个手电筒,不灼一点不掉沟里去了?)一路溜达到了邻村。那个年代的狗不多,鸡也少,做不到鸡犬相闻,也没有半夜喝高唱歌蹦迪跳舞的闲人,安静得很,总言之第一次做这种梁上君子还算是蛮顺利的。选择的下手对象是那个村的村长家!好家伙,不得不说这刘清羊既有眼光也有胆量,村长哦,好大的官呢,当时有点怕,可是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那挂在院子里朦朦胧胧的白衬衣随风摇曳,多像女孩子嫩嫩的手啊……
   又据那夜吃扇贝毛边吃多了出来拉肚子的村长隔壁的隔壁张大婶所叙说的当时的情况是:眼见一个大白猴子一个翻身就跳进了村长的院子,几秒钟后大白猴子又窜出来了,手里拽着白衬衣,一路狂奔!张大婶哪见过这种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偷盗阵势,嗷的一嗓子,得,这下热闹大发了……
   小年轻体力好,饭没吃饱气不孬,刘清羊两脚犹如小连环画里的哪吒一样装了风火轮,那叫一个动若狡兔,嗖嗖几下子就消失在村口的玉米棒子地里,只留下张大婶那错落有致高低起伏的喊娘声。当时大半夜的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闹哄哄的到最后维持秩序的村长才知道自己的衣服被偷了!而且那贼跑的贼快(这话有点别扭,那个贼跑得不快?哦哦,写到这我忽然明白了贼快的真正含义)。
   后来村长说也没丢啥值钱的贵重东西,一件衣服而已,说不定是哪个逃荒的人冷得受不了了才偷的,将大家安抚回去也就罢了,小事而已。
   如果,是的,我说的是如果,如果刘清羊的相亲对象不是这个村长自己村的,如果村长当时老眼昏花一点认不出那件白衬衣领子上面孙子玩闹时涂的蓝墨水点,如果张大婶是个老实本分绝不多言的主,这事还真就罢了,奈何事情还真就不是我们所常常设想的那个“如果”。
   相亲那天双方父母相谈甚欢,女方父母对刘清羊很满意,小伙子穿的白衬衣真精神,看着也不像是懒人,其实小地方的人都本分,八十年代的婚姻结合很简单,没那么多要求,甚至连相貌都没有过多的挑剔,只要四肢健全,能养活的起老婆孩子就行。
   这里说起来,笔者额外感慨一句:“其实相亲比自由恋爱靠谱多了……”
   就在双方快要拍板的时候,半路杀出个买止泻药的张大婶。农村老娘们么,都爱看个热闹,听说这是来看人的小伙子,一时兴起,过来瞅瞅,这一瞅不要紧,张口就喊:“大白猴?!”在这里我们无法考证张大婶的言辞准确性,或许有别的原因证明了衣服来路不正,总之我是不相信在路灯还没普及月亮也没上班的晚上,一个人大半夜的能看清对方面目,有可能是张大婶事后给自己的形象添了一笔彩而已,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后来。
   后来的后来,村长证实了那件衣服确实是自己的,这事可糟糕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年代啊,特别在老实巴交的本分人眼里,偷东西就是不得了的大事了,正好又赶上那年严打,得,刘清羊脖子上挂了个牌子,被拉到镇里大学校操场示众去了。
   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景:二十郎当的小伙子,众目睽睽之下示众,脖子上挂个写着“小偷”的牌子,有孩子在旁边笑,有老人在旁边叹息,有嗑瓜子的中年妇女将瓜子皮吐到他的脚下,有抽着老旱烟的老人叹息,大喇叭一遍一遍的重复他的名字,这些事,对于一个还没结婚,风华正茂的小青年会造成怎样的人生观冲击。
   游行之后,刘父不久撒手人寰,老人家致死都没有对三儿子说一句重话,叹息在冬日里化作祥云,老泪是祥云里的青龙,老人乘风而去,出殡那天,请不起拖拉机拖载尸体,三个儿子轮流着用板车将老父送去了火葬场。出了火葬场,大哥开口:“三儿,丢不起这人,以后你自己看着办吧。”
   二哥又说:“咱爹的房子你先住着,等过了七七,再分家吧。”
   小妹接着说:“哥,以后你让我咋嫁人啊?”
   刘清羊握一把带着热度且焦味犹存的骨灰,悔在脸上,恨在心里。
   恨所有人,也恨自己。
   七七之期一满,刘清羊去大城市见世面,消失在众人眼中,时间久了,街坊们几乎已经忘了老刘家这个三儿子的存在,人,都是善于忘记的生物,会自主的选择将不重要的东西摈除脑海,除了当事人。四年后刘清羊复又出现了,那个时候他已经完全变了样子,风光且体面,还带回了一个看着时髦且很好生养的女人,好生养这个词我就不用解释了吧?在外人面前,他得意地说那是他媳妇。
   家里的老房子翻修了一下,请了几桌客人,两个哥哥把地分给他一些,果树苗也种上,众人感慨:小孩子也算长大了,新生活开始了吧?
   可是我们终究不是神,即使我们心存善念的祝福和期盼,终究无法预料生活中的虱子跳蚤老鼠蟑螂哪一天就忽然在你的身上狠狠得咬上一口,方便点的位置我们自己可以挠一下,要是后背上,除非有人帮你抓,否则能腻歪死你。
   第三年,老婆因为受不了平淡且劳苦的农家生活,在某个雾气蒙蒙的清晨跟人家跑了,撇下了一个刚会走路的儿子,刘清羊赤着脚去追,虽然是个雾天,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刘清羊一定不会觉得这场景很诗意很浪漫。
   他的老婆就是在他后背上狠狠咬了一口的那个跳蚤,儿子小,够不到痒处,没法帮他挠。
   饿了要吃饭吧?可是懒得做,想做也没材料,没材料咋办?挨饿呗。儿子哭,一直哭,哭得隔壁的住户都心疼,最后商量都帮一把吧,毕竟是一个村的街坊,于是麦子大豆花生米,地瓜土豆西红柿养活了那个孩子,孩子大一点后去了姑姑家寄养,从此再也没交过刘清羊一声爸爸。
   孩子很有出息,以后上了大学,成了一个真正的城里人。
   只是刘清羊没出息,他染上了酗酒的坏习惯(PS:除了前面的老婆,也就是“色”,此刻酒色财气的酒劲也开始作恶了)。
   喝酒没钱,因为庄稼地都荒废了,只能去偷,怎么偷呢?清醒的时候到处溜达,看好哪家没人就翻墙进去,大到黑白电视,小至针线箩筐,都拿,然后卖给收废品的人,换了钱买酒喝,喝光了再去偷,如此循环,最离谱的一次是同一天时间同一户人家偷了三次,又排行老三,从此,三偷儿这个外号取代了刘清羊。
   看官大概会好奇,没有失手过么?亲爱的,如果没失手,我会知道这么多事情吗?
   那几年我已经懂事了,见过他几次,每一次都印象深刻至极,老家这边每逢一六便是集市,就是初一初六,十一十六的日子,每一次赶集,他都会挨打,因为偷钱,有人戏虐现在的三偷儿手法高超许多,只是人的名树的影,无论丢失了钱财的人有没有现场抓到他,事后总认为是他干的,抓住后往死里揍,也不反抗,你打吧,打吧……头上的鲜血不要钱,流啊流的挡住迷茫的眼,捏钱的手指很用力,因为这些钱能换我半夜安宁没噩梦。很多人在旁边叫好,笑声欢快的仿佛看小品。那个时候的三偷儿已经不是二十岁时候的俊朗小伙,瘦的不成人形,佝偻着背,蹲在地下,生机全无.
   又过了几年,三偷儿已经完全在这一片混不下去了,因为所有人都防着他走。哦,不对,有一个人跟他走的很近,因为是同行。
   此人换做“狗腚”,六十来岁,面相忠厚,我说的只是面相。说来我对“三偷儿”一直是抱着七分憎厌三分可怜的心态的,但是对于此人,我真的可以说是十分鄙弃,因为真的很没品德。
   两人聚到一起只是喝酒,以前是各自偷各自的,江水不犯河水,后来沦为酒友,犯罪升级,兄弟联手,团伙作案。
   2010年腊月,也就是年底,两人把臂第N次从局子里出来,警察叔叔们对这俩惯犯实在是没招了,死猪不怕开水烫,没杀人没放火,总不能一直锁在局子里,都想过个消停年是不?于是警告他们:“年底别闹事,别找不痛快”几句之后就放了。
   大年三十夜,家家户户过新年,饺子的香气顺着窗户飘进来,咽下口水,狗腚摸了一下冰凉的火炕说:“咋办,老弟,弄点酒喝喝?”
   三偷儿说:“行,我去看看家里还有没有蒜头。”
   狗腚说:“那我去找酒,今个好好整点。”
   小店铺老板是午夜十二点起来放鞭炮的时候发现被盗的,窗户的防盗栏被撑开了一点,没少钱,只是放在柜台最前面十斤装散白酒少了三桶。
   三桶就是三十斤,哦买嘎的。
   狗腚是在鞭炮硝烟弥漫的清晨醒过来的,酒意未消,头重脚轻,嘴里都是苦涩的味道,想喝水,就拿起桌子上的凉水灌了几口,哦对了,凉水是他们昨夜的下酒菜,凉水当做下酒菜?这事臣妾做不到啊……
   再转头的时候嘴里的凉水喷出来了,连带着昨夜的劣质白酒,因为看见三偷儿躺在地上,眼睛睁得很大,像是兔子的眼睛,嘴角白沫结成了冰凌子,佝偻的身子上面盖着一件破衣服,没有被子,因为被子都卖掉了。
   街上有孩子在唱歌,歌声很欢快:“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炸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剃傻瓜;二十九,去打酒;三十儿,贴门神捏鼻儿;大年初一,撅屁股作揖……”
   这就是三偷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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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因为年代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年轻嘛,难免因为种种原因,由最初的小错,筹成大错。为了光鲜,偷了白衬衣的年轻小伙失去了一桩姻缘,从此他堕落。作品描写细腻,对“三偷儿”这个人物的刻画尤其出色。其实,表面的光鲜盖不住人性的泯灭。错了,再改,进入,向着明媚和阳光走下去。否则,将会走入无底深渊。不求上进的人注定是被世界抛弃的。曲曲折折的故事背后,有教化人的意义。值得深思的作品,推荐赏阅!【编辑:温柔小娴】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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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温柔小娴        2014-10-27 21:03:28
  诺诺,很离奇的故事啊!老姐最近忙啊!编辑出来晚了。对不起啊!期待下一篇佳作。
一个热爱文字而不靠文字过活又不甘平凡的伪小资,一个不断在文字中寻找自我完善自我的80后母亲。喜清宁,崇尚简单。
2 楼        文友:墨璃        2014-10-29 11:52:49
  文字越发老练了,这篇里面多了很多让人喷饭的语句,但是主线却有点沉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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