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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江南】马弁枪神(小说)


作者:爱在无言 进士,8962.61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929发表时间:2014-11-08 23:31:34

“他不爱吭声,就像上辈子是个话痨,已经把该说的全都说过了,这辈子只好沉默下去。”顾万小心翼翼瞟了眼阿敏的脸,不清楚他到底听没听懂自己的话。自打来到这座城市,他陡然发觉自己的普通话成为一种障碍,无法和这些当地人交流。他殷勤地为阿敏斟茶,一边扭头扫了眼身后那堆狼藉,一边继续讲述道:“就是他老婆孩子,也没听他讲过几句话。大家都说,他做过万福春的警卫,也就是马弁,是个汉奸;1968年一群红卫兵闯进他家,把他家翻得乱七八糟,为的就是能够搜寻出证据,证明他是特务,破坏X城安定团结的特务,和台湾或者日本人、美国人,甚至和苏联人都有联系。”
   阿敏高高瘦瘦的,赤着脚,穿了双黑颜色的人字拖,上身穿件褪了色的红色旧T恤,下身是条皱巴巴的灰色短裤,右手手指里套着串摩托钥匙,腿上蜷曲着黑乎乎的蚂蚁一样的体毛。他呷口茶,满脸困惑。一堆书小山似地扔在书桌前,一瓶空啤酒瓶子立在书桌上,眼前喝茶的圆形木茶几上放着景泰蓝茶壶,放在果盘里的吊炉花生,两个正使用的茶杯,不锈钢随手泡闪烁着一线光,将两个人的形象和屋子里的一部分物件扭曲,变形在这层哈哈镜一样的镀金涂层上。距离随手泡不足十五厘米,静卧着一个放在使用过的申通快递袋子上的正方体深棕色纸盒子。顾万不时将这个正方体纸盒拿起又放下,左腿还不时抖动,突然又想到刚到这里不长时间吃到的那种被称做黄皮的水果注1,进而莫名地把侄子那部分结晶化的骨灰和它联系到一起,他不知道那个贼偷骨灰做什么,难道把它当成石头了?顾万转动眼球,再次瞟了眼客人,回想起那天夜里两个人的偶遇。当时他光着脚追到门前那条没有街灯的省级公路上,一辆摩托呼啸而至,这位叫做阿敏的客家男人一把拽住他,算是救了他一命。其实,顾万早就见过阿敏,知道阿敏就住在附近,大概就住在后面那条街。刚搬来的第一天,顾万就看到一位瘦瘦高高的男人晃在窗外,穿着双人字拖,光着上身,裤子几乎提到胸口,一截裤腰带从腹前探头探脑,就像一条蛇,更像男人勃起的生殖器。因为裤腰带勒得太紧,所以肚皮瘪了下去,形成一个凹陷下去的坑。这个男人一拐一拐地走在马路上,完全无视过往车辆。后来,有一天,骑摩托经过后面那条街,顾万看到阿敏坐在一家小商店门口,和群男人喝五吆六地打牌,他一脚支撑在地上,右腿屈起蹬在凳子面上,右脚跟几乎贴到屁股上,胳膊甩起,将扑克牌‘啪’地摔到桌上,眼睛死死盯着那些牌。出过牌,阿敏的右手自然垂下,手指抠向脚丫子。
   “你平时喜欢喝酒?”阿敏放下瓷茶杯,身子向后一仰,懒懒地靠在沙发背上,问了句。
   “不,平时不喝。”顾万笑了笑,轻轻说道:“虽然我也是东北人,但我喝酒不行,平时一个人,绝对不喝,可以说滴酒不沾。”他奇怪这边的人为什么总觉得东北人很能喝,似乎每个东北男人都是酒鬼。迅即,他又想到‘一个人不喝酒,两个人不打牌’这句俗话。
   “是吗,”阿敏笑了,扫了眼不远处那堆凌乱的书籍,挠下耳朵:“我可听说你们东北人都有酒量,不有那样一句话吗,南方人办事请喝茶,北方人交友请喝酒,对吧,这说法就像古人说的南人乘船北人骑马一样。”
   “哪里呀。”顾万停顿下,左腿抖了抖,笑了,他笑的时候嘴略微向左斜了斜:“东北人的确有能喝酒的,但也有不能喝的,这东西不是绝对的,你说是吧,兄弟,这就像广东人也不一定个个都有钱,不一定个个都是大款,也有很贫困的,甚至连一顿三餐都吃不上的。哎,不过我跟你说的这个人,就很能喝酒,别看他平时不爱吭声,可喝起酒还是很凶的。在我们家乡有种酒,叫做小烧,可以用玉米酿造,也可以用大米酿造,甚至可以用多种粮食酿造,就像那有名的五粮液,流出的酒头能达到七十几度,一般不经过勾兑可以达到五十度,甚至是六十度;他就喝这六十度的,一顿就能喝下两斤多,喝得面红耳赤,然后倒头就睡。小时候,每次到他家,我都能闻到一股薰人的酒气。他喝酒,有时只是借助一点儿盐末儿,用生了锈的铁钉子蘸点盐末儿,喝几口,然后舔一下铁钉子;偶尔,夏天的时候他会到田里抓只老鼠,剥掉皮,烤着吃,那就是改善生活了。据说这是他在日本占领X城期间养成的一个习惯,那时没有粮食,他就抓老鼠,或者抓鸟儿,以至于后来他觉得老鼠肉比猪肉还好吃。也正因为长期酗酒,他无法干农活,无论拿什么,两手都会抖个不停,就像触了电。我和他小儿子是同学,那时关系还不错,经常到他家。我同学姓陆,叫陆小虎,他哥叫陆小龙,他哥的名字是万福春给取的。我同学的父亲叫陆知节;据说,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好像大家都叫他陆狗子,或者叫陆兔儿,反正是和生肖有关。陆知节是万福春替他改的名字,也有人说是万福春的四太太为他改的名字,意思是让他像程咬金一样,忠勇兼备。我同学的父亲一共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都嫁得很远,一个嫁到流徙镇,一个嫁到孟浪镇;那年我还差点娶了我同学的小姐姐,陆淑婷,她比我大三岁,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唉,在我们家有个说道,说是女大三搬金砖,我要是娶了她,说不定也不会来你们这座小城,也不会把我侄子的骨灰弄丢。不过,我父母反对我娶她,因为她是汉奸的女儿,出身不好,因为她结过婚。其实,陆知节本来应该有七个儿女,中间夭折了仨,听说都是在1939年到1948年期间死的;那时候,日本人占领东北,生活条件不行,吃的是苞米茬子注2,住的是四处透风的木棚子或者泥坯房,冬天里冷呀,到处都是大烟泡注3,那风能把人吹到半空,然后再抛下来。那时的日本人,对中国人管制严,不许我们中国人吃细粮,白面大米都不许吃,如果被发现谁吃了大米白面,那就是经济犯,就要被抓起来,关进巴离子注4,进去后不死也得脱掉一层皮。到了后来,太平洋战争爆发了,日本人索性规定,只要中国人吃粮食就算是经济犯。其实,X城地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粮本粮证,就是效仿日本人的一种管理制度。当时,日本人制订下配给制度,规定日本人发红皮粮本,每人每月可以领大米或面粉30斤,黄豆10斤,朝鲜人可以吃混入大米的小米饭,中国人发绿皮粮本,每人每月只供给高梁米或玉米面24斤和部分杂豆,后期连这24斤的高粱米玉米面和杂豆都给取消了,中国人只能吃树皮、野菜和糠皮。据说X城地区当时饿死了不少人,就算是活下来的,也都骨瘦如柴,有气无力的,真的就是东亚病夫了。我听老一辈人说,有一位在大港码头做苦力的中国人,因为好奇,翻开船上帆布的一角,被一个日本人看到了,就被追着砍掉一条胳膊,砸断一条腿,最后躺在街上,没人敢去管,结果活活痛死了。那时,日本人占领中国,简直不把中国人当人看,就算是一些所谓的上层人士,命运也一样很悲惨,大名鼎鼎的万福春不仅没能保护住自己的恩人秦学岳,没能保护住自己的叔父,也没能保护住自己的家人;万福春的老婆孩子死在1941年的萧镇大屠杀,当时只要在萧镇的中国人,全都被日本兵杀死了,一个都不留,听说杀死了六万多人呢,后来1948年在萧镇同时竖立起两座纪念碑,其中一座就是为了纪念萧镇大屠杀。”
   “大屠杀?——我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南京大屠杀……”笑呤呤的阿敏不再靠向沙发背,上半身前微微前倾,翘着二郎腿,胳膊搭在右腿大腿上,哗啦晃了下手里的摩托钥匙,自己斟了杯茶,呷了口,插话道。
   “唉,日本人在中国搞了很多次大屠杀,旅顺、平顶山、潘家峪、阳高和正定都有发生过大屠杀,当然还有不在中国搞的,什么新加坡惨案和马尼拉惨案,只不过南京大屠杀最轰动罢了。当年如果不是我同学的父亲机智,提前把家安置在武运镇,才躲过1941年那场萧镇大屠杀。而他倒霉,就倒霉在太忠心了,一种愚忠,这都是中国传统教育的错,都是孔夫子的错,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勇恭廉吗,中国人就讲究这些,提倡这些。他认为万福春赏识自己,对自己恩重如山,让自己做贴身马弁。万福春对那些跟随他的马弁相当不错,我同学的父亲成亲娶老婆,都是万福春出钱操办的。每个马弁只要说用钱,万福春都会毫不犹豫地让那位当过教师的四太太支钱,还总嘱咐,如果钱不够,再来支。万福春不仅支出了我同学父亲的成亲费用,还替他在萧镇购置了一处房产,在武运镇添了块地,以便让他养家,这就导致了后来划分阶级时,把我同学家归为富农,被大家批斗,被迫写检讨,低着头到房管局把房契、地契都无偿地上缴;当时红卫兵打击的一大目标就是有房产的,他们中的很多人被抄家甚至打死。红卫兵命令人们交出房产证。面对被打死的恐怖,他们都到房管所排队上缴房契,陆知节也不例外,他忍气吞声地放弃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且也被洗脑地认为这些财产本就不应该属于自己,公开骂自己是混帐王八蛋。可就算这样,那些批斗陆知节的人,还强迫他承认和万福春的四太太有染,说他一个贫民子弟,显然是受到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双重腐蚀,否则不会这样死心塌地地替那个大汉奸卖命,不会这样死不悔改。其实,当年万福春身边的每位马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照顾,成亲、生孩子,或者哪位家里的老人过大寿,万福春都会相当给面子,或者亲自出面,或者由四太太出面,赠送礼金,张罗主事,甚至直接越俎代庖地大包大揽,所以万福春的许多手下都争着抢着做他的马弁,都努力操练枪法,因为万福春对马弁有两大要求,一是忠心,二是枪法。陆知节正是基于受到的这种种恩惠,才死心塌地地跟着万福春,觉得万福春对自己有知遇之恩,所以即便到了1946年也不肯说老长官的坏话,不肯跟着那些曾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们指证万福春,不肯骂万福春是汉奸,而被关押起来。”
   “这屌毛,那他也是黑白颠倒,怎么说万福春也是汉奸呀。”阿敏眨下眼睛,不解道。
   “嗯,不能说他黑白颠倒,只能说他在大是大非面前太糊涂了。万福春本来就是汉奸,他还维护他,那就是个错。但是就他而言,或者说当时许多人成为日本人控制的警察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饥饿,为了混口饭吃才甘愿在日本人手底下做事的,而且他不像一些地痞,不会欺负老百姓,大概只有像陈旭那样的人物,才会死心塌地为日本人做事,才会到处欺负中国人,才会被后人诟骂,甚至连自己家人都为之感到不耻。我这样说,不是因为我是他儿子的同学,也不是为了给他翻案。我个人认为,他的确没有骨气,苟且偷生了,但他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后期不也追随魏文武,给那位X城大英雄做警卫吗,虽然他这个警卫做的并不成功,在魏文武危难时躲进了壁炉,躲了整整两天,才被人救出。再后来,他出了院,被军政委员会审查了两个多月,最后回家当了农民。”顾万端起茶杯,滋润下嗓子,拿起那个纸盒子,打开,望了眼,又合上,继续侃侃而谈:“如果当初他不那么倔强,说几句批评万福春的话,没准儿也会进入X城早期领导人的行列,或者最起码也是位官,儿孙不至于都是农民,长孙也不会被那群口口声声要造反的红卫兵们打死。他的长孙,陆浩宇只比我小三岁,喜欢跟在我们后面,我们都管他叫跟屁虫。我们到妃子殿,他跟着去;我们去舍利寺,他也跟着去,反正无论我们到哪儿他都跟着。原先,陆浩宇喜欢跟着他两个姑姑,但两个姑姑分别出嫁了,他就开始跟着小叔。1968年8月一群据说是哈尔滨来的红卫兵来到萧镇,他们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扎着铜头皮带,其中两男一女背着步枪,到处发动革命运动,张贴大字报,勒令那些信仰佛祖的和尚举起侮辱性的牌子自我检讨,我还记得牌子上的字,是句‘什么佛经净是狗屁’之类的话。我并没想到他们会来到我家住的这条街道,并没想到他们在我家旁边展开斗争。那群红卫兵原本不知道程知节这个原本已经湮没无声的人物,那俩负责联络和招待他们的当地红卫兵在一起午饭时,倾听着他们传达世界革命运动的大好形势,在相互交流时,偶尔谈论起大名鼎鼎的汉奸万福春,他们才知道萧镇还有这样一个余孽存活在人世,于是他们在那俩当地红卫兵的带领下,高喊着口号闯进他家,把他家翻得乱七八糟,甚至把那口煮饭的锅都给砸了,把那几样仅有的家俱,凳子、饭桌和碗筷全都扔到外面,点上火,浇上酒和豆油给烧掉了。程知节的一家人被迫跪在一边,跪在大太阳地里,垂头丧气不敢说话,生怕这群红卫兵会做出其他什么事情。那群红卫兵当中,有两三个人扎着苏式武装带,背着步枪,趾高气扬,估计是在学苏联尼古拉·波戈金《带枪的人》注5,他们胸前别着两枚象章,一枚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另一枚是毛主席在X城最亲密的战友陈平阳,其中一位背枪的红卫兵还是个扎着半角辫的女生。抄家的过程中,一位红卫兵威风凛凛地走到陆知节的老婆面前,薅住她头发,呸地往她脸上吐口痰,骂了句‘汉奸老婆’,然后又踱到刚巧回娘家的陆淑婷面前,抡起铜头皮带照她的头打去,骂她是‘欠肏的骚女人’,顿时她额头上就出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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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通过顾万的讲述给我们呈现出了X城一个悲惨的故事,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认为是汉奸的万福春被红卫兵折磨着,包括万福春的家人也难逃厄运。而万福春之所以成为汉奸,作者在叙述中,也做了详尽的描写。日本侵华期间,所做的一切,也在萧镇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上演着同样的悲惨,而像万福春这样的明哲保身之流,于当时的情景,也是万不得已而为之。但战争不会和他讲情面的。通过一方的叙述来展示另一方的故事,这样的写法使得小说更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史料性。而日本人令人发指以及对中国人的惨无人寰的动作,是让人痛恨的。就作品的实质性来说,不但说明了作者的解读过程中的良苦用心,更说明了作者对文字的严谨态度和广泛的研究领域。X城的故事带给我们的是沉痛和厚重。推荐赏阅,期待更多精彩呈现。——责编:哪里天涯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1112000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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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4-11-08 23:34:49
  问好无言,对于X城,我是陌生的,但小说所呈现的故事,以及作者叙述手法的多变,使小说具有一定的可读性,人物的设定也令人赞赏。
哪里天涯
2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4-11-08 23:35:11
  遥握,祝愉快!
哪里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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