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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绿野】红薯的情怀(外二章)


作者:雅苑琼林 举人,4583.51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231发表时间:2014-12-15 19:32:12


   天越发的凉了,早晨起来推开门,一股硬棒棒的寒意扑面而来。鼻子眼睛就有些受不住。园子里剩下的留着冬天吃的白菜,青皮萝卜穿了一层霜,白灰色的。阳光来的时候,这霜就恋恋不舍的挥泪告别了夜晚。我春脖子上,寻我娘要了一把本地的红薯秧儿。这品种虽然不高产,却面沙沙的甜。我家土地都租出去了,两亩给村里人租做草莓大棚,另一亩是我的苞米地。至于,娘给的三百棵秧苗儿,我选择栽在房后靠山根底的那一巴掌大的地块。这块地是沙质土,栽红薯即使重茬也不打紧。加上栽种前,我是要深翻土地的。我先捡出地里面风刮来的落叶树棍子还有土里的石子儿,再找来偏厦子里那把撅头,挥起撅头一下一下均匀细致的刨好土,绝不放过一寸土地。撅头翻弄好后,我用搂耙一点点将土地上的渣滓,石子再搂一遍。如此,那块地就像一张平展展的镜子,呈现在我的视野里。我是用自己在集口买来的小犁杖,把犁骅的前端对准我,放在地头上,我后退着拉犁。蓝天那么蓝,太阳那么灿烂。我的衣衫被汗水浸湿了。脱了衣衫,露出里面的瘦身衣,这坎儿是没有人打扰的,四周连绵起伏的山峦,我家屋后这块地又在几棵板栗树和山楂树的环绕中。
  
   我那块红薯地是要搁农家粪的,我一开始是要养几头猪的,总有一头腊月杀年猪。那圈里积蓄的粪便,我是一下一下 起出去的,如果土地不用了。唯恐下雨泡了,粪的劲头就没了。我找塑料遮严实,然后压几块石头。栽红薯是必须施农家粪的,我挑。十岁时,就给娘挑水,担粪。穷人的娃子,没办法。如今儿,我挑起慢慢一担粪依旧脚底生风。那粪要筛的细细的,撒在趟好的垄沟里,再撒点肥料。合上垄。栽红薯时,苗苗的根一定深插底下,让它有和土壤爱情拥抱的机会。浇水也是关键。我栽的秧子,苗壮结实。不是栽完就没事了,还要长期管理呢。 俺娘说:要想长地瓜,就叫草里爬。意思是红薯要大个的,地里的杂草不要拔。我还是将野草处理得干干净净,一块土地,你让它撂荒,岂不是让大家笑话?我舍不得用锄板,怕把苗儿铲掉了,蹲在地垄间拔草,常常有这样一幕,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戴一顶帽子,在垄间拔草。野花馨香,蜻蜓飞舞,蝴蝶在我身边盘旋,累了,我就坐在堤埂,执笔写小说,我的文字就是在田间地头诞生的,有人说,叶子你的灵感是从哪里来的,我可以真诚的告诉你,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炉的。我资质愚拙,必须笨鸟先飞。而田间地头诞生的句子和奇思妙想总是文章的点睛之笔。那时候,面对一洼平整葱绿的红薯地,我想得更多的是,生活是如此的美好,青山秀水红薯地赋予我无限的对生命和明天的憧憬。
  
   红薯的生日是农历八月初一,那一天,我准抠上一墩红薯,用井水洗净了,上大铁锅煳,要贴在锅边上,那煳出来的红薯结着一层黄澄澄的疙瘩,揭开那疙瘩,红薯肉都是油闪闪的,还没吃就会流口水。每一年,我都稀罕吃老秋第一次煳的红薯呢。甜,面,唇齿间香喷喷的,这要是谈恋爱,和情人亲嘴嘴,那种甜也会被传染给对方。
  
   我祖父我母亲喜欢吃红薯,我父亲也是一顿不吃红薯,就像三个月没吃肉似的。嫁到他家,婆婆更是把红薯当命根子,下黑睡觉前,拿几根红薯放在枕边,夜里起炕吃一根,我常常在那炕,听婆婆五经半夜起来坐着吃红薯,吧唧吧唧的,如果不晓得是她吃红薯,还以为是老鼠偷嘴呢。
  
   起红薯很关键,不能被霜冻了,一旦冻了,红薯不好储存了。所以,我那块地,要趁着霜冻之前,起回家。事先,选了几个大纸壳箱子,起红薯,别人用犁杖豁,那样容易破损,我则用镢头一点点抠,先把蔓儿拔掉,下镢头的时候,要把红薯的周围的土送一下,以点带面,这么着抠出来的红薯,完整无缺。选光滑中个的装纸壳箱子,打个的小布丁点的留在外面,今年的红薯长势喜人,一棵收入有七八斤呢,因为是本地的红薯种儿,不丰产,我栽红薯就是为了吃,也不卖,不像屯子里那些人家,用红薯还粉丝,我把起回来的红薯,放在有阳光的窗户下,晾晒几日。
  
   今年吃红薯,煳好后,盛在一只盘子里,看着红薯想起了我过世的婆婆,无法下咽,没有吃。中午,看看碗橱里没别的吃的,就把起来的红薯,洗干净三根,切成薄薄的皮儿,合了精粉,飞了几个鸡蛋将红薯片儿上面粉里穿上袄,大锅里的豆油也欢实的沸腾了,炸红薯片吃,需要文火,不能太强势,这样炸出来的红薯片,又香又脆,吃一片,还想第二片。 一个人的午餐,因为红薯生动起来。
  
  
   赶集
  
   晚秋的天气泼辣辣的就冷了,毫无设防,不由得让你打个喷嚏,贼贼的响。母亲昨个就打电话说,今上午赶镇里的农贸大集。母亲准备买点扇贝,回去包饺子吃。扇贝在这个季节鲜美着呢,汁儿多肉厚,生扒出来,先将萝卜切成细细的丝儿,割点瘦肉放上精盐大料味素香菜等等和好馅子,最后倒进扇贝,开水煮好后,即吃,不要耽搁,烧火也不要时间太长,萝卜丝不宜煮久了,开锅后,滚烫几下就捞,满嘴生香哩。母亲偏爱在农贸集市买,这一日相比平时的物价要便宜点,加上货比三家,这暂要有很多竞争对手,争着抢着兜售自己的货。母亲那年纪的人,均稀罕讨价还价,把一分货勒到骨头里才撒手。穷日子养成的秉性,一分钱也要拜八半花。
  
   我也是忙于尘世,很久未曾轻轻松松的赶大集了,这次,不去不中。千千美女给我快递的面膜几经周折落在闺蜜的手里,我必须到到闺蜜的单位去取。这样,本想坐林家男人的摩托车去,又恐闲言碎语的左右,就骑自行车去,我在上一篇日志提到过,最终,我是搭乘了村书记的轿车风尘仆仆的去了集市。书记去镇政府开会了,我在车站步行去位于我读书的中学旁边的农贸市场,的哥不断地招揽生意,我仰着头,长发随风飘摇,很浪漫的想,要是有一场邂逅肯定幸福。先给雪落黄河边充值,见到通讯公司的李姐,李姐夸张的上来拥抱了我,“小张,我可是很长时间没看到你了,你一直在家搞创作吗?”
   我应和着抱了抱李姐逐渐瘦弱的肩胛,“李姐,我也是在为生活奔波呢。”
   李姐说:“你的剧本呢?完稿了吗?”
   我叹了口气 :“李姐,谈何容易?慢慢来,我有这个信心。”
   李姐拍了拍我的手,说:“你会成功的,到时候给我一本你签名的书。”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如果出书不是难事,也有赞助商,但是,我始终静不下心来,放慢脚步,修改文字。即使那些发表后的刊物报纸,我都没有好好的珍藏。
  
   充完值,李姐没收手续费,我道谢告辞直接去了,闺蜜在地税局的办公室,取了湖南漂洋过海飞来的一只纸箱子,沉甸甸的,那是千千的一颗闪光的心。暖暖的,如惊涛拍岸,陶醉在你深深的爱意中。 在市场外围,一个老人右手臂上套着一个袖子,是红色的袖子,手里拿着一只只牌号,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在给逛集的人看自行车和摩托车,看一次一元钱。我因为车座后托着那么贵重的东西,就推着车子进了农贸市场。赶大集的人没有卖货的多,那些叫卖声就像涨潮时的水声,哗哗哗,尖锐,厚实,也充满着人间的沧桑。路两旁卖水果野蘑菇的男人女人,那一双手都是龟裂着,粗糙干巴像极了老树上的枣儿。他们的脸都是高粱红,朴实成熟又温暖。一看就贴近灵魂的通透,纯粹。只有这些山里人,才让我读到了善良纯真的词义。这是繁华都市缺少的自然之美。
  
   在市场的拐角支着一口大锅,一个炉筒子正冒着青烟呢,一张八仙桌,几把椅子,几个老头,其中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头站着捧着大海碗,哧溜哧溜喝着羊汤,见那汤面上飘着绿绿的香菜末,粉色的羊肉块,老头喝一口咂巴一下嘴,喝一口,望望农贸市场那熙熙攘攘的人流,眯缝着一双老眼,笑成一朵菊花。面前不免伫立着一座铁塔般的山脉。想来这日子瓷实的入了老人的心灵,幸福从他的呼吸里一下一下山高水长的绵延着。
  
   还有几个女子买了几大碗,用饭盒子盛着,要送给老家的爹娘或者公公婆婆喝,这羊汤是北山区的一个特色菜肴,天南海北的人只要来了,不喝一碗绒山羊汤就是最大的遗憾。在我,爱人和我父亲都喜欢喝羊汤,弟弟经常在城里的那家步云山羊汤馆,买来新鲜的羊肉羊杂碎,送回家,母亲熬了,如果,爱人在家,必请了去,父子俩就着羊汤,呷一口老酒,再喝一口羊汤,那惬意的味道感染着不吃羊肉的我和母亲。也想跃跃欲试吃上一口哩。 紧挨着卖羊汤的是牛肉贩子,案子上那条扒了皮的牛腿,还流着血呢,我一看到血就眩晕,赶紧推着车子往市场里面走,两边卖小吃的哪里会放过生意,“猪蹄子,刚出锅的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掉!”“煎饼喽,火腿生菜煎饼,吃了你年轻五岁,吃了这回还要吃那回,”“豆包,豆沙馅的,谁不买谁吃亏……。”这时候的日头,红红的像枚大苹果挂在半空,我的肚子骨碌碌响了一下,又一下。看来,我要是从头尝到尾,我的肚子也会饱饱的,中午饭就省了,想想我是多么聪明而又会过日子的女人?
  
   我一手握着车把子,一只手腾出来,从第一个卖烧烤的摊子尝起,火腿断不能尝,老板也不会给你尝,我就选择小一点的葱花饼,薄薄的,吃了一个,谎称进市场买菜,回来再买,就到了第二个卖小黏饼的摊位,一个饼又进了肚子,我臭不要脸的打了一个饱嗝,我想在继续吃的话,我恐怕要挨揍,于是,鸣锣收兵,推着车子,匆匆闪进卖服装的摊位前,我的午饭也解决了,想想自己真可耻,采用这样的小伎俩,瞒江过海,其实,那些老板们不会在乎一个小饼的价钱的,至少自己的心被蜂子蛰了疼。
  
   农贸市场最惹眼的还是那买卖大牲口的地方,在市场的北部,靠近德兴河的河岸,他们大都是农民,在选择自家耕田的牛马时,格外的小心翼翼,就像在选媳妇似的,认真细致,牙口肥瘦,毛发蹄子他们都要一一看仔细了,卖家也是很心痛,再三叮嘱,牵回去要好好待着牲口,因为它们是土地的朋友,更是农人的知己。也有牛肉馆的老板来买菜牛回去杀掉,我是不敢看这主人和自己生活多年的牛马分别的场面,所以,我只是过客一样,迅速走开。那些牛马驴的命运被人宰割,我们的命运又在等待谁的宰割?
  
   整个农贸市场最大的特色是,饮食方面占了主角,生活质量的提高,让人们对饮食文化有了进一步的追求,不仅要吃饱吃好,还要营养搭配合理。农贸市场除了大牲口的交易在外面岸畔上进行,其他的都搬进了规矩的摊位里,一个月给承包摊位的租金就可以了。我没有在这海水一样的人流中,有什么艳遇,买了二斤豆腐,二斤叉子,就撤出了农贸市场。天也晌午了,我骑上自行车飞也似的朝家赶,边走边在心里揣摩着如何将赶集这篇文字写好。却忘了,没有给父亲买一碗热乎乎的羊汤,想来我这做女儿的并不孝顺,所有的对父母的爱都是纸上谈兵,真想抽自己两嘴巴子,路上又被一只黄狗撵了很远,要不是我的腿抬的高,非被狗咬两口不可。
  
   回到家,将赶集的心情装进文字里,手机打字,完稿。然后,打开千千给我的面膜,躺在床上做面膜,想念着远方的美丽女子,你是怎样纯洁善良的情怀,如此爱我,胜过我的爱人。千千,你是我这个季节里最丰腴的收获。 而端着大海碗站着喝羊汤的老头,就像门前的那座青山,挥之不去。还隐约的飘着羊汤的味道。吸一口,就酸了心头。
  
  
  
   迷失在城市的雾霾中
  
  
   应该是一棵移植在城市的橡子树吧?这风阴柔做作没有了乡村的坦诚,从我的脖子一直下滑,冷到了心中。城市还是那样,高傲淡泊,想来我只是一个路人。
   两旁的商场服装店,橱窗里向外伸展的广告,仿佛一个木讷的人。 我抓了一把,在薄薄的雾霾怀抱里,一切齿落空空,我突然醒了,衣着单薄,在那些皮装貂裘大衣的眼神里,我轻若浮沉。
   还有几登楼没有竣工,雾霾里,叮叮当当的锤子声 ,一下一下落在心底,才感到城市还活着。车辆在这个时候很矜持,它们像一个不知深浅的孩子,小心翼翼的伸出脚试探着世界的温度。从巷子深处飘过来的音乐有些嘶哑的失真,这个社会,在马不停蹄的向前走去,路上的行人,你们究竟要到哪里去,为什么只给我一个转身?
   就像二十年前,我只身一人,背着行囊在城市的饭碗里要一口羹喝,那时候,城市对于我是很新奇的,我没有碰触到人情的冷暖深沉。我打工,给老板端盘子,每一天像个陀螺似的辛苦工作着,我有一个梦,有一天,我也要做城里人。
   我给人做保姆,为城里人擦玻璃打扫卫生,还做过凌晨三点就要起床的环卫工人。我不觉得那是一种苦涩,因为我心里还藏着一个梦,我要成为城里人。
   我要走出山里浓重的大雾,走出牛马在厩里午夜的呻吟,走出古老的村落以及乌鸦聒噪的山峦,总之,我不愿呆在枯燥乏味,年复一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耕耘。走出一日三餐的柴米油盐,我要给乡村一个背影,我的内心葬着一个梦,多少年的梦,我想做城里人,这个梦在我成年后,依旧未曾沉沦。
   我羡慕邻家女子嫁个城里人,每次回乡下,开着宝马,乡亲们妒忌的眼神。我开始厌倦这里的雾霾,风土人情。我想逃去,在城里,哪怕你不给我什么名分。
   二十年后,梧桐树自小小的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我也实现了梦想,在城市有了一扇供我栖身的门。可是,我还是没有体味到做一个城里人。也许,我仍然是个脱离不了泥土腥咸的乡下人,我继续保持着骨子里无法剥落的性格:倔强,认死理,不卑不亢,不想融入灯红酒绿的围困。
   走在梧桐飘落的街头,繁华和喧嚣与我无关无份,我在别人的爱情里,只对着自己的故事一往情深。我明白,城市的雾霾,永远凝重着我这个下里巴巴,走不进城市昨夜还没来得及抹去的胭脂痕。
   我抱紧了瑟缩的身子,在行色匆匆的人群。我在寻找曾经那个来过我城的人。仰起头,我才发现往昔已在我的记忆里落幕,那个人绿了别人枝头的春。
   雾霾越来越厚,我辨不清东西南北,本就是一个没有方向感的人。这个年龄,怎么可以分不清城市的雾霾还是乡村的雾霾,哪片天空更清纯?
   水暖电费要交费了,城市里省略到一枚土豆,还要几角钱。寸土寸金,难怪不得不搬进城里的大娘,在楼下弹丸之地也开几垄地,栽一洼葱,弄一头蒜。这样就可以节省不少钱。于是,在小锅小灶的口挪肚攒中,多少人缅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乡村。于是,愈来愈多的人下岗了退休了到乡村买下一块地,扎根乡村。
   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我还是做了城市的逃亡人,我生命里始终延续着乡村的根。
   我无法欺骗自己的情感,在那鸟笼一样的城市,我就像一只迷路的蚂蚁,找不到回归土地的小径,守着不属于自己的灯火,阑珊着别人。这城市的汽笛,这一张张象形文字般陌生的面孔,我需要耗尽一生方能靠近。
   所以,我还是爱着土气的乡村,我的人生正是那山岗上绽放的草兰,习惯了与世无争的默默无闻。习惯了雾霾散尽后,阳光普照的乡村。再次回到乡村,牛马的叫声却是那么的美妙,那是城市里找不到的淳朴乡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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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红薯的情怀,作者通过红薯的书写,既抒发了对红薯的眷恋喜欢,更多的是抒发了作者对家乡的土地,家乡的人情世故的眷恋之情。红薯写的很详细,从春种到秋收,从餐桌到入口,怎样吃,有什么好吃说的很明白。赶集,和迷失在城市的雾霾中分别描写了城市的喧嚣和许多烦恼。。文章表达清楚,语言凝练通顺,遣词造句得当。推荐阅读好文章。编辑秋心。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41216004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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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飘零        2014-12-15 21:00:44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详细的叙述的家乡的红薯,抒发了对家乡的眷恋之情!不喜欢成城市的喧嚣,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我还是做了城市的逃亡人,我生命里始终延续着乡村的根。文章优美!功底较深厚,不乏文采!欣赏美文!问好作者!
用心做事做人做文为人行善
2 楼        文友:心契相依        2014-12-17 13:28:55
  从生活中的平常事,谈论的有声有色,作者的习惯就是见到的一草一木,一举一动都是他们的盘中菜,都会让他们描写的栩栩如生,联想出一番哲理。几个小事吃红薯,赶集,城市生活,每件事都写出了浓浓情谊,都让人觉得小小红薯,赶集都是在道出亲情,友情,爱情,情情暖人心的写作目的。作者还敢于暴漏自己,批评自己,从小立志的愿望,长大后逐步认识到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的心和感情还是在自己的家乡。有幸拜读妹妹的佳作收获不小,期望你多投佳作我好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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