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个真实的案例
近来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女服务员杀死官员一事,本人也和广大网民一样,一直非常关注。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强迫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这是卖淫的委婉说法。在争执中,3人中有人掏出钱来炫耀,并且两次把女服务员摁在沙发上。女服务员反抗之中掏出工作用的刀具反抗,结果3人被女服务员刺死1人、刀伤1人、吓呆1人。邓玉娇自首,公安机关调查,并因女服务员家人提到她有抑郁症且还在吃药,所以要做精神病鉴定。近日,湖北巴东政府已经释放了邓玉娇,原因是,两星期前刺杀事件发生后她主动自首。
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各种各样的报道和消息充斥我们的眼睛,但是,绝大多数的网友都在力挺邓玉娇,无意间她已经成为成千上万中国同胞心目中的英雄。
案件的最后结果还没有出来,尽管民意明确,但是法律的最后决断还没有出来。网上一直对邓玉娇有罪还是无罪在猜测和议论。
看了这个案件,我的第一本能的反映就是,这个女孩真是英雄!
一个弱女子,面对三个壮汉,而且是地方的官员,敢作出如此行为真是需要勇气和胆量。
出现如此结果,也真是大快人心。
从整个事件任何正常人都可以做出判断,那三个人不是什么好人。先说见了女孩要求提供特殊服务,起码是生活作风不检点。明确遭到拒绝还要用强,就是恶霸流氓行为了。再施暴遭到反抗后用钱抽打女孩的脸,口出恶言,更是卑鄙无耻之至。
面对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最需要的,就是作出反抗,最应该采取的,就是有效的反抗,什么是有效的反抗,如果只是徒手推推搡搡,肯定是没有效果,还会受到更大的侮辱和威胁,(“你不就要钱吗?信不信我今天就用钱打死你?”)真的敬佩女孩的勇敢和无畏,敢抄起身边的刀子!
死的,罪有应得,伤的,也是活该,甚至依然要追究罪责,那个吓傻了的,相信他终身难忘这个教训,永远再不敢用这样的行为!
称邓玉娇为女英雄,一点不夸张,实至名归!
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假设另外的结果:
如果邓玉娇满足这三个流氓的要求。这要如此违背妇女意志,连基本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个结果哪个善良的正义的人会认可?如果是自己,如果是自己的亲人,谁会认可?
如果邓玉娇拒不屈从,做最普通的反抗,这样的结果已经看到了,就是受到更大的侮辱,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这个结果谁不害怕,哪个善良的人不为邓玉娇当时的处境担忧?如果这样,邓玉娇最终可能还是难逃被强暴的命运,另附带挨打挨骂。假设,邓玉娇最终逃脱被强暴的命运,挨打挨骂心灵和身体都伤痕累累这是一定逃不脱的。而且离开这个现场,以后的情况也不难猜测,邓玉娇如果不被强暴,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这三个人的责任恐怕是不可能的,受到的打骂和侮辱就算得了。这还不算,恐怕日后那三个官员还会来找她麻烦,恐怕这里的工作也不能做,甚至这个地区都工作不了。
想想让人不寒而栗,邓玉娇遇到他们,就等于是被逼上绝路,除了持刀自卫,而且是有效防卫,别无选择!
作为女人,我在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我会怎么办?我最想做的一定是邓玉娇的作法,但是我有没有勇气有没有胆量那么做呢?我不敢肯定,也许,我当场没有那么做,但是后来终有一天,被他们逼得还是做出这个选择!
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而且是必需的正当防卫,邓玉娇不但无罪,而且确实应当作为英雄予以表彰。这是多么明显的事情。如果是女孩在深夜走在荒野,遭到流氓强暴,用砖头把恶人砸死,是不是应该称赞?只是因为刺死的是官员,只是因为邓玉娇的身份是服务员,只是因为事情发生在比较暧昧的场所,就这么难以说清吗?
如果定邓玉娇有罪,那么以后女孩在遇到强暴的时候,谁还敢反抗,又怎么反抗?我们不会武功,我们赤手空拳无力反抗一个男人,更不要说几个,那么,我们只有任人侮辱欺凌吗?如果是被当官的侮辱,比如邓玉娇案,如果邓玉娇不反抗,被强暴,恐怕法律面前还会落下一个卖淫的罪名呢。
法律惩治犯罪是为了维护大众的权益,是为了给受害人一个交代,是为了避免犯罪分子以后对社会的危害,看邓玉娇案,她杀死的是流氓,(也许还是贪官),不惩罚她不会对别人造成任何危害,相反惩罚她才会带来社会性的危害,(女孩在面临此类事件的时候再不敢反抗,那些坏人无所顾忌,为所欲为。)
每一名女性,在面临强暴的时候,都应该作出反抗,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敢作出反抗,邓玉娇为我们作出了榜样,值得我们敬佩,也值得我们学习!
法院不仅应当判邓玉娇无罪,而且有关部门确实应该对邓玉娇予以表彰,大力宣传,号召所有女同胞,在自己人身受到威胁的时候,像邓玉娇那样,奋起反抗,惩治恶人,保自己的尊严与清白!
____邓玉娇是出于本能的反抗和保护自己,她的这种作法值得人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