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神品】踮脚张望的时光
人在一生当中,总会碰到很多的人,陌生的熟悉的,从我们身边走过:认识的不认识的,与我们擦肩而过。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与我们相聚,相守,甚至陪我们一生于老。而那些曾经路过我们青春风景里的人或事,或短暂停留或匆匆而过,然后消失了踪迹。任,我们用尽办法,如何找寻,再也不知其下落。
【一】
我总喜欢站在这样的午后,阳光不大,风很柔和,海水湛蓝,踮起脚尖,张望我那逝去的青春岁月,曾有的苍白年华及那段年华里浮动的梦。
那时我的梦想总是很高很远,高如天,远如天地之间的距离。
而我,就站在地下,高高仰起头,望着天空。爷爷就坐在我身旁不远的老槐树下,手捧一杯清茶,和我一同望天。他一直不说话,一直保持沉默,一动也不动,足足有二十分钟之久。但我不行了,我的脖子酸得历害,忍不住用手去敲打,以缓解颈锥的酸痛。我说爷爷,我不跟你比赛望天游戏啦,一点都不好玩。
爷爷依旧望着天,不搭理我。我走过去端走他手里的茶,我实在太口渴了,一口气喝光了它。又将茶杯放回爷爷的手里。他不知是望天望得出神了还是真的没有发现,总之,就在我喝完茶一会儿功夫,我看见他捧着空杯也像是在喝水的样子。然后我摇醒了他。
我说爷爷,茶水早就没了,我全喝光了。爷爷噢了一声,没再应答。眼圈有微微的红血丝,那血丝似在慢慢地扩散,一直扩散。我想我完了,我没经过爷爷的同意擅自喝完他的茶,他肯定心里有气,要哭鼻子了。果然,我看见爷爷的眼泪滴落杯里,叮咚叮咚,声音很清脆很悦耳。我说爷爷,我错了,你不要哭,我再去泡杯茶给你。他的眼泪嘎然而止。
对了,忘了介绍下我的爷爷,他曾是抗日战斗中的一名普通士兵,他连队的很多战友,大都在那场战争中流血牺牲了。能活到他现在这个年纪的,也恐怕就只有他一人了。他今年95岁,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患这种病的老人,通常都会忘记以前的种种人和事。但是很奇怪,他却念念不忘他两个战友的名字,一个叫罗星,一个叫陈天。这点连医生都诊断不出原因,只说可能是因为他们在爷爷的记忆中太深刻了,所以即使得痴呆,记忆仍无法抹杀。
爷爷,给,茶来了。我端来一杯茶给他,他没有马上喝,只是高举双手,向天泼酒一些茶水。对了,那时正好是晚上,天很暗,有明亮的星星升于空。
爷爷用手指着天,笑:星星,天空。然后仰头喝光茶水,叫我再去倒。我倒好出来,他又往天泼洒一大半。杯子本来就小,如此循环,我真的觉得很疲倦很累了。
我发了很大一顿脾气,我将杯子摔在地上,我说爷爷,要喝你自己去倒,我可不帮你了。
他的眼泪齐刷刷落下,像断了线的珠子。
他说星星,天空,他们没水喝。
我莫名奇妙,没再理他。
后来我从爸爸的口中得知:从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开始,中日两国开始了地区冲突,日本先后占领了中国东北三省,至1937年扩大为全面侵华战争。对于最早失陷的东北三省来说,抗日是从1931年到1945年,长达14年之久。而我爷爷,当时是在吉林,还有他的两个战友。他们三人从1932年开始并肩作战,同在一个连队,直至1943年,也有11年之久。
试想一下,在那样战火纷飞的年代,11年是个怎样辛苦怎样艰难的概念?
在1943年8月15日,离抗日战争胜利还有两年的时间,我的爷爷和他两个战友,在给中央送重要情报的路上,被特务查得,日军将其围困在一间破庙里。当时日军不敢轻举妄动,因为还要从他们的口中获得中央的信息,声称要留活口。围困了足足四天,粒米未尽,身边也只剩下一小瓶用铁灌装的水。若再这样继续,情况不容乐观。罗星和陈天当机立断,将最后救命之水留于我爷爷,因为那时在他们三人当中,我爷爷年龄最小,体力最好,逃出去的可能性也较大。其实那时他们两人已渴得不行,但他们还是忍住了,滴水未沾。这样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然后他们两人趁北门守兵较少,掩护爷爷冲了出去。最后爷爷在他们的掩护下,奇迹般地跑出了重围。而那两个可敬的战友,永远倒在了血泊中。
爷爷一直未能忘记他们倒下的情景,那时他们的身体到处绽放红色的血液,如满山的杜鹃。他们的嘴唇裂开,有如孔雀开屏。分外妖娆。是的,爷爷常一遍又一遍地跟爸爸形容他们的嘴唇,他说那就像孔雀开屏,绚丽无比。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个人那样形容人的嘴巴,爷爷是第一个。至今仍然没有人想通爷爷为什么会用那样的词来形容。也或许是想让他们的那种美,永远在自己心灵绽放。也或许想把对他们的美,定格在孔雀开屏的时候。
那个年代的老人,心境总是大纯大善的,有如一杯清茶。在茶叶下水时,总能看到它在玻璃杯里慢慢下坠的过程,透明如阳光的背影。
罗星陈天呀,他们那时最渴望的是能喝杯老婆为他们泡好的茶。这是爷爷曾经对爸爸说过的话。他还说他们的故乡在南方,那里每家每户都备有茶具。客人一来,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泡茶。这种纯朴的民风至今仍然保留着。他们最后一次去远门,他们的老婆便为他们沏上了满满的一壶茶,带在路上……
那些记忆那两个英雄的长相,不知得老年痴呆症的爷爷是否还记得?或许他已忘记或许已将他们从记忆移入灵魂某处,与自己一起成长一起度以后的岁月。可是这些年的岁月总太作做,总在落花时节便葬花。敛尽那么多伤还叫时光在伤口上洒把盐。岁月伤了痕,哭尽青春泪,落滴满怀愁。恨一江春水向东流不向南流,恨落花时节就该让他们三人逢次面,在梦中也好。
【二】
那是一条很狭窄的乡间小路,路上长着一些叫不出名的野花,花虽不美,但香气迷人。有蝴蝶在花丛中起舞。阳光一照,它们的翅膀像极了五彩的虹。有个小姑娘,安静地坐于路旁,执笔画蝶。她一直安静地坐在那,或笑或挠头,笔尖沙沙作响。
我站在路旁,被这奇怪的小女孩吸引住了。职业的敏感促使我悄悄端起摄像机,捕抓了几张。许是“咔嚓”的动静过于大,小女孩回过头看了看我,眼里有一丝的恐慌。
别怕,阿姨不是坏人。我说,露出自认为最灿烂最柔和的笑容。
小姑娘可能看到我的笑容,恐慌渐渐淡去,睁大眼睛细细打量着我。朋友都说我的笑容像仙女,可以让陌生人对我放下戒备,安一百个心。这话在这里得到了证实。
阿姨,你也很喜欢蝴蝶吗?在我们对望了两三分钟后,小姑娘吐出了一句话。
嗯,阿姨喜欢蝴蝶,同时也喜欢美丽的人,比如你。我说。可能我说话太深奥了或是小姑娘不习惯我说话的方式。她没有应答我,继续转回头,看着花丛里的蝴蝶。指尖沙沙作响。
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多,不想再往前赶路了。我坐到小姑娘身旁,看她作画,默不作声。她果真在画蝶,那些蝶飞翔在百花丛中,翩翩起舞,像极了童年的色彩。是的,不知为何,看她作的画,我便想到“童年”这两个字。无忧无虑纯白如一张白纸的年华。
阿姨。小姑娘突然问我,阿姨,你喜欢蝴蝶吗?
我?蝴蝶?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我可喜欢蝴蝶了,它们真美。
蝴蝶是很美。我点头表示同意。
阿姨,你瞧!小姑娘指着飞翔的蝶,你看,它们在阳光下飞得多快乐。
嗯。我越来越觉得这小姑娘说话真逗。
你叫什么名字?我忍不住问。
彩蝶。
彩色的蝴蝶吗?
阿姨真聪明,我奶奶说我名字的含义就是彩色的蝴蝶。
这是个好名。你奶奶取的?
不是,我爸妈。小姑娘说到爸妈时眼神显得很凝重。
那他们现在在何处?我的好奇心越来越浓。
他们啊!在上面。小姑娘指着天,天刚好有飞翔而过的鸟。
我愣住了,有些歉意,不敢再问下去,怕让小姑娘难过。
阿姨,其实没什么的,我早习惯了,真的。小姑娘真诚道。
我开始犯糊涂了,想着要不要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爸妈出车祸逝世了,他们为了救我,被车撞了,再也没有醒过来。小姑娘的眼泪噙满眼眶,我活下来了,所以我要继续他们未完成的梦想。
她说罢泪水便滑落眼角,我余心不忍,轻拭她的泪,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道:彩蝶,过去都过去了。如果觉得痛,不想回忆就别再回忆。
阿姨,我真的没事。彩蝶突然又破啼为笑,她的笑容显得很有力量,我越来越觉得这小姑娘的心真难琢磨。
我爸妈是画家,画了很多的画。小姑娘骄傲地说,所以我也想当一名画家,跟他们一样,作很多的画,他们未完成的作品,以后我来完成。
真是懂事的孩子。我轻易被这个单纯的女孩打动,摸了摸她的头。
彩蝶,画画好了吗?有老人堆着精致的三轮车从不远的地方走来。
奶奶,我画完了。小姑娘向那老人招手,却没有站起身。
阿姨,她是我奶奶。彩蝶说,奶奶是我在世上的唯一亲人了。
彩蝶,画得怎么样?奶奶看看?老人蹲下,拿过彩蝶作的画。
嗯,不错,进步多了。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绝美的笑容。
咔嚓。职业的敏感又促使我拍了张照。
你是?老人看我拍照,开口问我。
婆婆好,我是来这里旅游的游客。我说。
老人点点头,这里的风景不错,我们也常来这。
我礼貌地回以微笑。心里想着老人家肯定比较清楚彩蝶爸妈的故事,我想多多了解他们。却又不知该如何继续话题。
你能帮我个忙吗?老人又开口。
可以,当然可以。我开心地笑着,等帮完忙我就可以顺势将话题深入引进,心里止不住窍喜。
你能帮我把孙女抱到车内吗?老人指着身边的手推三轮。
我这才仔细地看到小姑娘的腿上缠有白色纱布,才闻到乡间小路除了花香,还有中草药的味道。内心的弦连震了几下。我真的没有想到原来彩蝶的腿竟是这样的?
车撞之后留下的后遗症,每隔一个星期换次草药。老人平静地说。
此时,我却沉默了,本来想着有很多话要问她的,至少要把她们的故事写下来,至少要多拍些照片留作纪念,但我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问。
阿姨,我奶奶来接我,我们要先回家了。彩蝶坐上三轮后,笑着跟我招手。
祝你玩得愉快。老人礼貌性地和我握了握手。
谢谢。我简短地答,却用尽了一生的感激。
一老一少,小姑娘坐在车里,老人站在后面推着。她们的背影,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渐行渐远。这本是一副至真至纯的风景,而我却错过了,并没有拿相机记录下它。
现在想来,确实是一种遗憾。我只是记得当时,我安静地站在原处,看着她们渐行渐远的背影,眼泪忍不住滑落花丛,或许泪有滴入蝴蝶扇动的双翅或许有滴入片片花蕊内或许有融入空气中的药草味里或许也融入了太阳的光芒中。
那时,我没有拍下最后这一幕动人的风景,我只是闭着眼,张开双臂,把她们的背影拥入心里。我一直认为,这是一幅至真至纯的画,需用心来拥抱它,才能感受到画的高度。那是任何工具任何笔端的描述也无法触及的美。
至今我仍然这样认为,所以至今我再去那条乡间小路的时候,都会停下来,呆呆地站在多年前小女孩作画的地方,张开双臂,拥抱那副埋藏在心灵最深处的美景。
【三】
我有时候会去想:告别青春之后我是否能把梦守到最后?
乐手阿K坐在高高的巴台上,转动圆椅,仰头咕噜咕噜地喝完杯里剩下的半杯酒,然后问我。
我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在自问,旁人好像没有答话权吧。我想。
这是一个喧哗的酒巴,坐落在某城最繁华的地带,常有奔驰宝马等名牌车辆出入。这里灯光很闪亮,帅哥美女很多,摇头晃脑扭屁的更不在话下。
阿K是这家酒巴的常驻歌手,每天晚上只需上三个小时的班就可以了。剩余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用来学习编曲与创作。他自己原来组建了个乐队。乐队的朋友,大多都是在这个酒巴认识的,因为喜欢音乐,常混在一起,久而久之,便合计着组织了个乐队。名曰:青春年华。阿K是这个乐队的主唱兼吉它手。但这个名曰青春年华的乐队,组织不到三个月便解散了,各中缘由阿K没有向我讲明,只说平常乐队成员都太忙了,有很多事情要做,无力打理,所以便散了。
阿K,轮到你了。酒店经理过来叫他,他耸耸肩,又上台演唱去了。
台上五彩斑澜的灯光一直闪烁着,有些刺眼。年轻的女DJ大声喊:下面有请我们酒店最出名的歌手阿K。台下观众掌声热烈,伴有长长的吹口哨的声音。有女声喊“阿K,阿K,阿K。”
然后阿K挥动双手,风风火火上场了。他拿起话筒,偏着头,略带沧桑的音调唱响,与这个酒巴的气氛很不协调。
是的,我觉得真的十分不协调。这样沧桑充满深情的音调,不应该出现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小小舞台,而应该出现在万众瞩目,人声鼎沸,粉丝满满的音乐大红馆。
我把我的心唱给你听
只要你能明了,一切都好
我把我的心唱给你听
只要你听了,开心就好
两个别字后面一个我不敢确认,阁子,你确认下,文还有没有其它别字,好像还有呵,如此凝重华美的文,不应该有任何无谓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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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情感,我一向很没有免疫力,在阁子的三个片段的情感中,我一样感动的一塌糊涂。
踮脚张望的时光,有泪水正轻轻滑落我的苍白的脸。
一篇具有诗意的小说,穿越时空的故事,给你灵性的玄想。故事好,语言好,结构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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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佩服你小小年纪,对人生却洞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