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宝花的鞋(散文)
准确地说,是宝花送我的鞋。
旅游鞋,爱世克斯,名牌。
我长这么大,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收到的朋友送的鞋。
人际社会,礼尚往来,送人礼物、收到礼物,都是平常事。近几年,经济好了,交换“送礼风”大盛,收到的礼物更是花色百样、种类繁多、数不胜数,记不胜记。
大概因为是“臭美昭著”的女人吧,我接受的礼物大都是穿戴之物,且大多集中在上半身,总是以女人的爱物纱巾披肩之类为主、为多吧。人嘛,总是门面最重要,送人礼物,自也要送到门面上。此为人之常情,情之常理,无可厚非。可是话又说回来,若非至亲至爱、若一泛泛之交猛丁送你一条“古今”内裤或一只“爱慕”胸罩,虽不至于当场揪住问他(她)什么意思,也会让你疑云丛生,于脑中划个天大的问号:他(她)想干嘛?所以,费钱不少却不讨好的事是没人干的。
送鞋没有那么令人费猜,可是,却也不会有谁关注你的脚下——底层,无论是人,还是社会,总是少人关注的不是吗?而送条纱巾,鲜亮亮飘曳在胸前,你可随时随地撩起说,这是飘飘送的,这是美丽送的,飘飘听了,心里自是美丽;美丽听了,心里自然飘飘。而送双鞋,你却不好见人就抬起一只脚:这是宝花送的。
所以,宝花送我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小诧异。
鞋送得也很偶然。那天,我们共同的朋友、天津南开的朱教授回胶州,我去看他。酒酣耳热之时,宝花才去。去了也只是安静地坐着,不吃,不喝,说是吃过饭了。记得从前她是能喝点酒的,现在不喝了,想是信佛的缘故。
饭后,高石邀去他的书斋喝茶。
高石是个才子,书、诗、篆刻无一不精;又是个雅人,书斋逼仄,却犄角旮旯都是文韵雅趣,让人想到:“室雅何须大”。
在处处墨香的雅室,朱教授不知怎么就聊起了鞋,宝花送他的鞋。说那鞋太舒服了,他天天穿着,穿了三年了,都穿坏了,还舍不得扔。宝花说,那我再送你一双。我当时正陶醉于高石阳台上单是小小阳台上那如冠似盖的一架紫藤和落了一地的紫叶子,有一搭无一搭地听着他俩说鞋,随口调侃了一句:“教授真是幸福啊,还有人送鞋。”
“我也送你一双,你穿多大的?”宝花忽然转向我。
我说那怎么好意思,无功不受禄。
“什么禄不禄的,都是缘分。鲁子穿过,那鞋很舒服,样子也可以,你不是要去台湾旅游吗?正好穿。”我这才知道他们说的是旅游鞋。
我说,真的不用费事,我有好多旅游鞋呢。
“没事儿。爱世克斯就在我们单位旁边,能买到原装的。你穿多大的鞋,喜欢什么颜色?”宝花十分坚持。
这件事说过就说过了,我并没放在心上。有一天上QQ,见宝花唤我。说,鞋买到了,我上传张照片,你看看满意不满意。
我心里一动,觉得这个宝花真是个认真的人。于是,便认真地看了她传过来的照片:纯白间以淡淡的玫红,有一种粉粉的干净。玫红是我新近喜欢上的颜色,但款式是我不喜欢的传统或是正宗旅游鞋的样子。
我是从不穿这类旅游鞋的。外出也不穿。我以为这类以舒服为主的旅游鞋是专门破坏女人线条的,而我这种原本就没什么线条的人就指望鞋子给我塑形呢!所以,我外出旅行都是两双鞋子,一双时装鞋,城市里走街穿。一双旅游鞋,跋山涉水穿。但这双用来跋涉的鞋也必须是那种线条流畅、以美为主的时尚跑鞋,配了长裙长裤,人不至于短促如一只栽在地里的酱缸。
最重的一个心思还是,我总觉得凡送人礼物和受人礼物都得到了那个“份儿”。一双几百块钱的旅游鞋,算不上金贵之物,但也须有那个交情到那个份儿才接受得安心。我与宝花,虽然认识也有几年了,但因为相隔两地,又各自为生活忙碌,不过见过那么寥寥的几面。且每次见面也都是在流于酬酢、无暇深谈的饭桌上。宝花又是一个沉静内慧、话语不多的人,不似我这般没心没肺、开门见山。所以,我对她的所知甚少。只知道她是一个国企的高管,信佛,博名:妙如。文章不多,却清丽安静富予禅意。在宝花充满佛性广博的心境里,送双鞋子给女友,伴她去走天涯,不过是一种随喜和缘份,是极其自然自在的事情。而于我,于一个彻头彻尾的凡妇俗女来说,心中不免要哗啦啦响上一阵算盘,算来算去,总觉得我与宝花的交情还没有到送鞋的份儿上,无功不受禄,受了不该受的心里会欠欠地。而我一向是个不愿欠人的人。
可是,我想我能理解宝花的真,真情。真意。真心。真鞋。
一个人的真心,是不好随便拒绝的。
我装作欣然却十分不情愿地接受了宝花的鞋。
但我并没打算穿,更没想着穿着去台湾。
临走前去麦凯乐,去利群,去佳士客买鞋,竟没有买到合适的。看中一双骆驼牌的紫红短靴,却没有合脚的鞋码。最后抱着先穿着、到了台湾再买的想法、穿着宝花送我的鞋上路了。
鞋子特别地暖和,暖和得都赶上棉鞋了。进入温暖如夏的台北,看到许多的路人都是一双便捷轻爽的凉鞋,我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去买鞋子,马上把脚上暖如棉鞋的鞋子换掉。可是,奇怪吧,在台北,逛了远东百货和西门町夜市。去台中,又逛了逢甲夜市。在彰化,跑了一溜店铺和鞋子专卖店。到高雄,行程都过半了,我还没有买到一双合适的换下脚下的鞋子。
到了垦丁,行程只剩最后几天了,我才放弃买鞋和换鞋的念头。
其实,为什么一直没有选上中意的鞋子,也是因为无意中体味到脚下鞋子的好处,无形中总在拿它做对比。它可脚,穿上了就与人融为一体了,妥妥地包裹着你的脚,于无意中化解着脚的辛苦。它扎实,不偏不倚不硌不滑,很负责地支撑你的身体支持着你的行走。它暖和,在阿里山,冷空气突降,我全身都被湿冷的雾雨打得冰凉,只有脚下暖烘烘一团温热。凉自脚下生,因为脚是热的,根是暖的,身子才没有被完全冻僵。
当然,它最大的优点还是舒适,走一天,身体中最该累的脚却最不累,最该疼的脚却不疼。回到住处,泡完一个热水澡,赤脚走在地板上,我都能感觉到,我的曾饱受过那些漂亮的鞋折磨的脚是多么地欢畅和感激啊,感激宝花的鞋,感激我虽然勉强却一直穿着宝花的鞋。
而且,我回来翻弄照片,发现我穿长裙配宝花的鞋的样子也没有那么酱缸和悲惨。
可以这么说,我行走了十四年,走遍了江南塞北、千山万水,台湾的十五天,我的双脚是最不受罪、甚至说最享福的一次。
一双鞋,宝花认真地送,我却没想认真穿。没想认真穿,却一路穿着,始终穿着;穿着,走完了宝岛台湾;穿着,体味到一双鞋子的好,也体会着送鞋人的好。
想发个短信,谢谢宝花,却觉得太轻飘。还是,好好地穿着宝花送的鞋,好好地走人生路吧。
年纪大了,退休了,游山玩水的机会也多了,高跟鞋自然成了最不合时宜的物件,除了偶尔参加讲究的派对,不得不暂时委屈自己登一双高跟鞋之外,平日里穿运动鞋的时候越来越多。
顶有意思的是,也是在台湾旅游,偏偏我的鞋出了问题,赶紧跑到台湾街里随便买了一双,结果一穿就脱不下来了,脚下似有了弹性,走起路来竟有生风之感!
昨晚,女儿带我去商店,送我一款白色基调镶有黑色点缀物的“果冻鞋”。据说,这种牌子的鞋,网上都没得卖,北京也只有两家商店有售。因为不是运动鞋,看上去挺雅致,还可以配我那两条不喜欢穿尼龙丝长袜却可以被长裙遮挡的萝卜腿,喜欢到非常!
走了一晚上路,那鞋一直贴心地呵护着一双辛苦移动的大脚,真是舒服到姥姥家。用林之的话说,“它可脚,穿上了就与人融为一体了,妥妥地包裹着你的脚,于无意中化解着脚的辛苦。”
回想以往穿高跟鞋的感觉,莫过于一种自虐。
于是知道,最是呵护你的人,往往不在意把你妆扮成仙女,而是要让你惬意到飘飘欲仙。一双时髦且舒服的鞋,真的是贴心的好礼物,她就像朋友的爱,一直伴你同行。
喜欢林之的文字,舒服,惬意,就如一双妥帖的鞋。
许久未见啦,想来一切都好。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