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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谈《杨乃武与小白菜》


作者:古风存 举人,3082.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1832发表时间:2008-10-25 10:44:17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在我国可谓是家喻户晓。这个晚清四大奇案,案情之曲折,牵涉官员之众多,以及需要当时清皇朝最高等级的官员来断案和断案方式方法传奇性等等,在中国历史上也可算是罕见的了。
   近日重读黄南丁氏《杨乃武与小白菜》,对书中原有的一些不明之处稍稍作了整理,并对小说中未涉及的内容和背景略作了些考证,补充汇编于此。
   需要说明的是,黄南丁氏的小说尽管是最早记录此事的文字,但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和事实却有着很大的差异。
   第一个是书中几次提及的每年七月三十在仓前举行的“盂兰会”。
   “盂兰会”在《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书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它是刘子和认识小白菜葛毕氏时的一次聚会;可以这样说,没有“盂兰会”,刘子和也不可能认识小白菜,也就不会有杨、葛的这场官司。(说明:此仅依据黄南丁氏书中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
   可“盂兰会”是怎样一个会呢?
   我在仓前生活了十七年,可以说很大一部份求学时代全在那儿渡过,可我却从来也没有这样一个聚会的记忆。联想到《济公全传》中也提到过这么一次聚会,便更相信杭嘉湖一带,在晚清的时候肯定有过这样一种聚会。
   原来,“盂兰会”就是民间所称的“鬼节”,道教称之为“中元节”(是掌握赦罪的地官的诞辰),佛教称之为“盂兰会”(即“盂兰盆会”的缩语)。
   我少年时期之所以对此没有记忆,是因为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是不允许“迷信”存在的。
   相传在农历七月期间,阴间的孤魂野鬼会放出来,于是人们就用各种方法来超度他们的忘灵。现在杭嘉湖一带,还保留着七月三十晚上沿墙院或道路边点香和蜡烛,在水中放浮灯的风俗。
   至于佛教的“盂兰盆会”,则更有另一个报答亲恩的故事。
   “盂兰”两字是印度梵语“倒悬”的意思,取自目莲(释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救母的故事。
   传说目莲用钵盛饭给母亲,不料菜饭却被饿鬼夺走,目莲恳请释迦牟尼教其救母方法,佛主被目莲的孝心感动,授予盂兰盆经,并说因其母罪孽深重,必须用盆器盛百味五果,供养十方佛,藉众僧之功德,方能救出其母倒悬之苦。目莲遵照指示去做,终于救出母亲。
   “道门宝盖,献在中元;释氏兰盆,盛于此日。”(唐?韩鄂《岁华纪丽》)就这样,僧、道、俗三流合一,构成了农历七月三十的“盂兰会”。
   第二个是晚清所用的刑具。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书中所列的刑具大致有下列几种:拶子、笞杖(板子)、天平踏杠和炮烙酷刑。
   “拶子”是我们经常在电视电影中看到审讯女犯时所用的夹手指刑具,在五根竹子上穿上绳子,用刑时把人的十个手指放在五根竹子中间,两边绳子用力一拉,竹子便收紧压迫手指。有书说:“拶子本是五根柴,能工巧匠造起来,虽然说它不是斩人的剑,拶得我十指连心痛难挨。”
   “笞杖”(板子)是最常见的刑具,行刑时男的大多打在臀部,女的打在手掌上。这种二头黑红各半的刑具象征水与火,寓意犯罪行为与国家法律犹如水火不容。笞杖在打时也有讲究,“笞”是从十到五十大板,杖是从六十到一百大板。
   “天平踏杠”又叫夹棍,由三根木头做成,俗称“三木之刑”。它主要用在大案要案,如人命盗案时,而且只对证据确凿而拒不认罪的人才使用。它可夹断人的腿骨,使人致疾致死,因此使用时还必须经高一级的官府批准,并且限定在同一案件中对同一个犯人使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就按酷刑逼供论处。(由此想到在《杨乃武与小白菜》中,各级官府都用此刑逼供杨乃武,这也已经触犯了清朝的律条。)
   “炮烙”刑具在杨乃武的案件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杨乃武就是被此刑具屈打成招的。其实清朝并无此刑具,因此书中也称其为“非刑”。“炮烙”一词,最早见于《封神演义》,为妲己所设计。《封神演义》第六回“纣王无道造炮烙”中说:“刑高二丈,圆八尺,上中下用火叁门,将铜造成如铜柱一般,里边用炭火烧红……诸般违法者,跣剥官服,将铁索缠身,裹围铜柱之上,只炮烙四肢筋骨,不须臾烟尽鼻消,悉成灰烬。”赵启是被纣王炮烙而死的第一人。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书中描写的炮烙与纣王时所用的炮烙也有所不同,此“炮烙”是刘锡彤的“绍兴师爷”何春芳所设计。按书中的描述,有点像我们电视电影中看到过的日本鬼子的刑具。就是把烙铁烧红,放在受刑者的光背上。如此看来,古今丧心病狂者全都是一样的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的刑具除“炮烙”外都可以作假。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书中,对小白菜的几次用刑以及到刑部时的众人受刑全都不痛,就是施刑者受了钱财而在刑具上做了手脚。看来钱的力量真是无边无际。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嘲讽了当时清皇朝的黑暗与腐败。
   第三个是帮助杨乃武翻案的关键性人物夏同善。他是当时浙江籍在京做官职位最高的一人。
   夏同善生于杭州,幼年丧母,后其父夏建寅续娶肖氏,便随父迁往乌镇。他从小酷爱读书,竟遍读外祖父萧麒所藏典籍。他由1855年中举,次年进士及第,钦点翰林并赐“翰林第”匾。
   夏同善幼时生活也很清苦,他得以读书全凭萧家支持,因此得匾后改建萧家厅,并把匾挂在萧家。现在乌镇还有“翰林第”景区。
   夏同善文章超群,被人誉谓“在曾(曾国藩)、左(左宗棠)之上”。慈禧太后也十分赏识他的才学,曾命他做光绪皇帝的侍读。
   从书中来看,夏同善的个人经历和他当时的地位,是杨乃武翻案的关键性人物,但事实上,杨乃武冤案得以昭雪,是帝、后两党斗争的结果。而夏同善正好参与其事,所谓“风云际会”罢了。因此就在杨、葛案情大白于天下的三年后,曾受处分的浙江巡抚杨昌睿复职,竟联合湘籍官员向夏同善等人进行报复,夏同善遂被外放江苏学政。他愤懑于官场黑暗,忧郁成疾,患咯血症逝于顺天学政任上,年仅51岁。
   最后一事是杨乃武与小白菜死后的葬身地。书中仅列出小白菜,而对杨乃武则一字未提。杨乃武死于1914年,而小白菜死于1930年,书中为何只记小白菜而不提杨乃武,实是有点难猜。
   “小白菜”自官司结束后返回余杭,被杨氏家族和葛氏家族所仇视,生活无着,便在余杭南湖边准提庵出家,法名慧定,度过53年。圆寂后葬于余杭镇东门外运河旁文昌阁。1966年文昌阁造船闸,又值文化大革命,墓遂被拆除。1985年仿旧墓迁建于安乐山至今。塔碑上有“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三世准提堂上圆寂先师慧定之墓”,并有清未秀才董季麟所作,举人郎薇荪书写的二首诗:
   自幼持斋愿守贞,此身本不恋红尘。冤缘强合皆前定,奇祸横加几莫伸。纵幸拨云重见日,计经万苦与千辛。略将往事心头溯,静坐蒲团对碧筠。
   顶礼空皇了此身,哓哓悔作不平鸣。奇冤几许终昭雪,积恨全消免覆盆。泾渭从来原有别,是非谁谓竟无凭。老尼自此真离脱,白水汤汤永结盟。
   此二诗,前首讲了小白菜坎坷的一生,后首抒发了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
   杨乃武回家以后,家中已是一贫如洗,所幸没有致残。后受杭州“胡庆余堂”胡雪岩的支助购得几亩桑地,种桑养蚕。在养蚕期间,他悉心钻研,创出“凤参牡丹杨乃武记”品牌,名扬杭嘉湖平原。
   由于经历了这样一场官司,杨乃武性格改变很多,但他仍然爱打抱不平。他为别人写状子时,想出了把字写在水板上,别人抄好后擦除的方法。他也钻研阴阳术,据说他的墓地也是自己选定的。1914年,杨乃武后颈部生疮,医治无效去世,享年74岁。死后葬于余杭镇西门白虎山新庙前。
   现余杭镇小西湖内有“杨案资料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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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对于史实与文物的介绍相当全面到位,事件的来龙去脉交待得清清楚楚,文章的语言也相当老到。【编辑:邬海波】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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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空灵如镜        2008-10-25 14:37:37
  佩服作者的钻研及求证精神,看小说对不解之处存疑求证,精神可嘉.盂兰会一事,时间变迁已久,中国的传统节日消失不只一个了,想来地方性的节日更不必提了.
以后不来了哈
2 楼        文友:执此忆瞬        2008-10-26 11:48:33
  学习了~~
泪似帘外雨 点滴到天明
3 楼        文友:柳小疯        2011-12-06 22:34:21
  在此又见一大家!开心啊。嘻嘻。会再访!哈哈。
4 楼        文友:成懈乎        2015-09-12 17:47:24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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