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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荷塘】开到荼蘼(小说)


作者:秋意弄清影 布衣,435.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154发表时间:2015-07-14 11:09:16
摘要:这是一部凄美的情感小说,故事围绕着女主人公花子与三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而展开,从而引出另一个女子语鑫悲壮而短暂的一生……

【一】
   火车缓缓启动,车厢内一片闹哄哄。我在靠窗的座位上落定,拿出耳机塞进耳孔,一曲《开到荼靡》循环单放着……
   我叫花子,今年四十岁。女人的芳华,如若比喻成花,到而今,也是一朵荼靡。我喜欢这场妖艳而颓废的花事,开到极致,在繁华落尽处,守一缕淡然,独自沉淀凄美的韵味。站在我旁边座位上整理货架行李的那位,是我的现任丈夫,杜野,他比我大十岁,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资产阶级。
   认识他之前,我曾一度沉迷苦海,无以自拔。我以为余生将在痛不欲生的爱恨情仇中度过,在他漫长的十年追求中,我慢慢卸下防备,让那颗破碎不堪的心重新愈合,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望。
   “花子,我们结婚吧!”有一天,他说。
   那一天晚饭后我正在厨房洗碗,他走过来,轻轻的脚步声,从身后揽着我的腰。他把头搁在我的肩上,半边脸贴着我的耳朵。
   我没有回应他,依然埋头擦碟子上的清水。
   他轻移着脸庞,胡须划过我的脸,他的唇跟着来了,在耳际略作停留,又向脸吻过来,然后寻着我的唇,轻柔地靠近……
   他的呼吸有着醉人的酒香,我似乎微醉,放下手里的餐具,徜徉在他的爱河里。那一刻,我的激情被点燃,像一棵久旱的禾苗,贪婪地饮吸着爱的甘露。我把自己交给他,就在那个认识他十年后的夜晚。
   记得有人说过:想要忘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需要碰上另一段美好的爱情。如果还是不能忘掉,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时间不够,二是情人不优秀。
   遗忘,对我而言,将要如何收场?时间,经过了三千六百五十天,那刺骨的疼痛,犹如魔鬼撕裂心肺,在无数个白天黑夜地更替里,在无数风雨交加的日子里,慢慢熬过来了,酒精也好,眼泪也罢,爱,已然麻木迟钝。而杜野高大挺拔,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又是那样锲而不舍十年如一日给予我关照许我幸福,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除了再嫁,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我把身体给了他,而心,却依然在往事里徘徊……
   十七岁那年,我被一个名叫林昭的男人从深山老林接走。他住在泰中的小镇上,其貌不扬,个子不高,寡言少语,那时他二十二岁。我们是经媒人牵线,见了几次面,便草草定了婚期。
   我想如果不是他,换成别的什么男人,只要不是缺胳膊少腿耳聋口哑半痴呆,有他家那样的条件,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他家也不是顶好,父母都是厂子里职工,他也是厂子里的工人。只是,他能让我走出大山,还能给我一个吃国家粮的户口,安排工作,这就够了。那时,爱情是什么,我不清楚;婚姻是什么,我更不明白。我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如何,光阴不能负青山,我要跳出农门,走出贫穷。既然有这么一个机会,被对方喜欢,样貌家世也说得过去,便不能轻易放弃。
   或许是上苍捉弄人吧,在接亲返回的路上,微醉的司机把车子开到了路边水沟里,林昭的右脚骨折,被送进了医院,而我,却被马不停蹄地送到结婚喜宴上。
   婚礼是在镇上一个小有名气的中餐厅举行的。那年夏天,感觉是一生中最热的时候,闹腾腾的大堂,几十张圆桌边围着一圈圈陌生的人群。我穿着粉色的修身旗袍,一双高十公分的红色皮鞋,长发高盘淡妆,由婆婆带着,出现在婚礼现场。陌生的眼睛一双双齐刷刷地看过来,我看出年轻的姑娘和男子们显出兴奋的神采,年长妇人却是一副副羡慕嫉妒恨的神态,一张一张各色各样的脸庞,像一团一团跳动的雾气,那样不真实。“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是大山里的”、“新娘子是个扫把星,结婚当天就害自己男人住医院”、“新娘子……”多事的女人在嚼舌,若隐若现的低语声,连着那“啧啧”的赞叹声混合成一片,在脑海里“嗡嗡”作响,我像是进到一个虚幻的世界,戏谑地观看一幕幕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群在无聊地演着戏。
   “林萧,你过来!”婆婆对着正在招呼客人的一个年轻男子喊道。
   “妈,什么事?”那男子快步走过来,一张热情洋溢的脸,端正而刚劲,充满青春的活力。
   “你把手边的事托旁人去做,你陪着你嫂子去给宾客们敬酒。”婆婆吩咐着,刚刚的强颜欢笑立马换作一副愁眉不展。
   “好的。在医院时,哥也是这么吩咐我的,一定不辱使命。”他突然地敬了一个军礼,对着婆婆甩过一个鬼脸,婆婆被一下子逗笑了。他又看向我,收敛了嬉笑,眉宇间荡漾着欢快的余味。
   “嫂子今天真漂亮!”他说。
   之前听林昭说过,他有一个小他两岁的弟弟,正在服兵役,就是他吧?林萧,多好听的名字。第一次相见,我竟觉着亲切,像中学时代的某个同学,兴许是同桌,调皮地在课桌中间画下一条三八线,又故意一次一次越过来挑逗我。他没有样貌和姓名,只是一个幻影存在心间。如今,他倒是修炼成型窜出来了,是这般俊朗的模样,高大英武,相貌圆润亲切。
   我朝他挤出一抹微笑,脸上僵硬的表情如春季艳阳下的坚冰,一点一点,一点一点,被他明媚的光彩渐渐融化。
   他从我身旁走过,走向另一个青年男子,低语了几句,那男子递给他一条香烟和一个小酒杯,跟在他身后,手里握着白酒和饮料,向我们走来。
   “嫂子,你给客人递烟,一人两支,我敬酒,行吗?”说着取出一包来递到我手中,又将剩余的放到身旁男子怀里。“这是我哥们,夏天。”他拍拍夏天的肩头,继续说:“烟盒空了,向他要,他会给你准备好的。”我看了一眼夏天,默不作声,算是默许了。
   我是一个精明的女人,做生意也是不让须眉,那都是后来的事。在当时结婚的现场,我则是一个糊涂的新娘,像一块设定好的木偶,被主人牵着,机械地递烟,机械地微笑,机械地说着客套的话语。林萧到底喝了多少酒,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敬酒到一半的时候,我的双脚开始疼痛难忍,之前都没有穿过带跟的鞋子,脚后跟火辣辣疼,我想可能被新鞋子磨起了水泡。好生奇怪,他没有直接奔往下一桌客人,而是领着我来到收礼金的地方,挪过一个木椅,让我坐下。他的脸红扑扑的,挂满喜色,那一双眸子,满含着关切。“嫂子,你坐着歇一会儿,把鞋子给我,我去给你换双平底鞋。”
   我坐在他指定的木椅上,心里是一阵阵说不出的感激。这样一个帅气的男孩,他是如何得知我此时的难受?我又不曾向他诉说半分,即使连哼也没哼过。莫不是我迟缓的步伐和不自然的表情让他全然看了去,恰又被他心领神会?
   只见他蹲下身取下我脚上的鞋子,又将一个装酒的空纸箱折叠垫在我的脚下,提起红色高跟鞋朝宾客中间走去。
   他顺着席桌两旁的廊道慢行,经过女士旁,都要去查看他们脚上的鞋子。偶尔,他看重某双,便和颜悦色地跟主人商议,经得同意,便拿鞋子让她试穿。可是试了好几个,都不合适,要么是鞋子太短,要么是脚板太宽。
   “林萧,来我这里!”一个洪亮的女声从不远处的席桌上飘过来,我看着林萧走向她,那一头乌黑的头发被扎成马尾,在脑后摇来晃去。他们交谈了几句,继而同时低下头,交换了鞋子,然后,我看到林萧提着她那双松糕布鞋向我走来,脸上,又是那样愉悦的笑容。
   我是穿着他换来的平底鞋走完婚礼的,那鞋子也是刚刚合脚。当林萧提着红鞋子出现在婚房的时候,我已经卸下妆容,准备赶往医院照顾林昭。
   他把鞋子放到鞋架上,摆弄整齐,抬头望着我,“嫂子,我陪你去吧,晚上你回来休息,今天肯定累坏了,我哥由我来照顾。”他说这话时,脸上的红晕依然未消。
   “我比你小,以后叫我花子吧!”我没有直接回答他,也不敢多看他,拉上房门,与他一起向医院走去。
  
   【二】
   每只蚂蚁
   都有眼睛鼻子
   它美不美丽
   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
   伤心了就哭泣
   饿了就要吃
   相差大不过天地
   有何刺激
   有太多太多魔力
   太少道理
   太多太多游戏
   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
   歇斯底里
   对什么东西
   死心塌地
   一个一个偶像
   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
   一个个消失
   谁曾伤天害理
   谁又是上帝
   我们在等待
   什么奇迹
   最后剩下自己
   舍不得挑剔
   最后对着自己
   也不大看得起
   谁给我全世界
   我都会怀疑
   心花怒放
   却开到荼蘼
   ……
   音乐在耳孔无奈地狂吼着,我的心空一片杂乱无章的混乱。杜野已将行李袋中的水果零食摆放餐台上,占了大部分空间,好在对面的乘客只有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他的出现让我反感。我是故意选定这趟开往北京的火车,还特意买了硬座,想要混在嘈杂的人群中放飞流浪的心情,然后在北京那个称作首都的城市小住一阵子。记得读书的时候就向往那个繁华大都市,一直没有机会。现在终于可以放下一切,金钱和未来都不去顾忌,我只要把自己扔在偌大的陌生环境里,自由自在地呼吸,没有谁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登登长城,逛逛颐和园,看看京剧,学学陶艺,做自己心灵的主人。
   只想一个人!
   他倒是跟踪得快,在我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穷追不舍,从办公室到家里,再到火车站。他拦不住我,我也懒得拦他,我买自己的火车票,他也跟着买一张,殷勤相随,一副负荆请罪的样子。
   我不需要他道歉,对于他,我还没有寄予爱情的美好。只是,当我到他办公室撞到他搂着前妻亲吻时,我那一点想要重新燃烧的勇气也被眼前的现实浇灭。我不生气,除了意外,更多的是冷漠,近乎残酷的冷漠。我需要做得就只是静悄悄地走开,无论他如何拉住我的手臂想要解释,我都毫不犹豫,决绝地甩他而去。
   他到底跟着来了,还故意将座位调到我的身旁。
   我听着音乐,看着他从袋子里拿出一样一样的东西摆放,竟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觉着伤感的歌词把我和他隔离得好远好远,我那么想要去靠近他,却寸步难行,我逃脱不了那些词汇里的魔咒,它们就像刻在我的心上,我一动凡念,心便会被割伤。我只有任它慢慢枯竭,悄无声息,不想前生,亦不恋今世,安然死去,才是最好的归属。
   杜野拍拍我的手臂,我扭过头看他。
   他其实真得拥有男人的魅力,一米八的个头,身材不胖不瘦,国字脸,一圈迷人的络腮胡修剪得整齐有度。平头总是保持着简短,浓密的一字眉,眉心时常轻蹙,深邃的小眼睛,深情而忧伤。
   他嘴里说着话,手比划着。我摇头,茫然地看他,看着他在我眼里变成模糊的影子,像某个人,从浓雾中走来,越走越近,越走越近,马上就要走到我的跟前,我的心被那越来越清晰的影子牵扯着疼痛。不!我不要继续想下去。我闭上眼,牙齿咬得紧紧的,呆呆地斜靠着,任音乐狂躁。
   杜野见我对他不理不睬,急了,侧过身来,摘掉我的耳机。
   “下星期一回去,我把回程机票定好了。这几日,你想去哪里,我都全程相陪。”他握着我的一只手,温柔地说。
   “你现在都可以回,我又没请你来,更不稀罕你陪着。”我把手迅速抽出,脸朝向车窗外。
   “还生我的气啊?我都知道错了。”他将我的脸掰向他,话语绵柔。
   “有必要吗?”我说。
   他突然得沉默了,好半天悲戚地说出一句话来:“我倒是希望你能生气。”他有些激动,“我希望你打我咬我,恶狠狠地对我说‘坏蛋,你伤透了我的心!’那样,我至少知道,你有那么一点点在乎我,哪怕只是一点点。可是,你却毫不在意地走掉。”他的双眸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她那天也是伤心,我一时情急。”他嗫嚅道:“当然,这个不是理由。到底,我不该那样。”他又抓住我的手,放到他腿上,我没有拿开。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我没了心,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我看到那天他前妻脸上未干的泪痕,那一双渴求爱的眼眸闪耀着泪光。我也看到杜野吻她时慈祥温和的眼光。那眼光里饱含得不是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愧疚,一种无能为力的怜惜之情。
   无能为力!
   就像当年我对林昭地怜惜一样。
   我默不作声,又把耳机塞到耳孔里。
   我承认,我还忘不掉过去。也许,过去已经过去,只是我的心,不再起涟漪。
   在答应嫁与杜野的那一刻,我也曾发誓,要全心全意去爱他。在我们结婚以来共同的生活里,我始终无法对他毫无保留得依托。我还是做自己的生意,自己的钱自己用,家里的开销用度,好像不言而喻地达成默契,基本上AA制,我从不占他便宜,他也不会向我开口拿钱。
   他一直是个温暖的男子,细心而体贴,也懂得尊重我的选择。我们之间像一杯温温的白开水,翻不起任何波澜。我更愿意把他当作我的父亲,有一份家的概念,有一份安全的踏实。
   “花子,我们要个孩子吧。”那晚,躺在床上,他的头枕着我的胸,手指头在我的肚皮上画圈。
   我捧着一本小说,好半天回过神来,“你不是有孩子吗?”我漫不经心地说。
   “那不一样,我要我们俩的孩子。”他继续在肚皮上画着,轻轻地,然后一直往下滑,变成直线,滑向我的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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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爱情,它到底是什么?是那初相识得怦然心动?还是那苦痛煎熬得相思?是日久生情得感动,还是无限忍让得包容?借用作者在文章中的话语来表达编者此时的心情,纠结中还带一点哀伤。此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向读者娓娓讲述了“我”和三个男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十七岁那年,我被一个名叫林昭的男人从深山老林接走。不料半途中林昭受伤住院,迫不得已,林萧代替林昭出现在“我”和林昭的婚礼上,逐渐“我”被他的温柔体贴所吸引,逐渐地喜欢上了他。林昭伤好出院后,“我”不自主地开始躲避他,并由此认识了杜野,没想到竟惹得杜野的老婆——思珞大闹门店。“花子,林萧明早到家了,他现在转成自愿兵啦……”当“我”从林昭的口中得知这一消息时,却再也难以入眠。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林萧回来,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一下子把“我”搂在怀里,熟料,被林昭撞见,在羞耻心使然的情况下,“我”着了魔似的跑向车流如织的马路,谁料造成了林昭的不幸遇难。面对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困局,林萧选择了退出,而“我”最终是选择了杜野……“我感觉自己是回家来了,和我的爱人杜野,回到久别重逢的娘家,林萧,夏天,他们都是我的亲哥哥,而林嘉,是我们大家的儿子。”还有“你看,你看,那黄灿灿的迎春花儿,正是我美丽的笑颜……”值得一提的是文章的结局是“大团圆式”的结局,一扫文初、文中哀怨的文风,堪称完美!不可否认,这篇中篇小说在编者看来是相当成功的。纵观此文,语言精到,语句通畅,值得推荐共赏!【编辑:旷达人生】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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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0:12
  感谢赐稿【荷塘】,【荷塘】有你更精彩!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2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0:41
  问候作者,期待佳作连连!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3 楼        文友:旷达人生        2015-07-14 11:13:08
  作者的文笔功夫十分了得,佩服佩服!
我不希望在文字中迷失自己,我更希望在文字地堆砌中,证明自己。
4 楼        文友:陕西派        2015-07-14 20:47:19
  诗文并茂,好中篇。
5 楼        文友:阿巧        2015-07-15 07:37:22
  作者这篇小说写得好,旷达老师的编按精彩,相得益彰!问候作者!旷达老师也辛苦了!
时光安然,岁月静好!
6 楼        文友:华明城        2015-07-22 07:41:19
  如此经典的小说?为什么江山评委会看不见呢?
   沧海遗珠!沧海遗珠!沧海遗珠!
   此文可以收藏起来!
   毕竟灵芝草,不是谁都认识的。
   《红楼梦》的光芒,不是任何人都看得到的。
   肤浅的人,还念念不忘双玉情呢?
回复6 楼        文友:秋意弄清影        2015-07-24 12:27:50
  谢谢!
共 6 条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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