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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梦中情人


作者:桃李人家 秀才,2973.0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680发表时间:2015-08-08 23:06:53
摘要:我是一位浪漫主义者。我一直这样想象着,期待着,有那么一天,天空中飘荡着雨丝,我跟一位撑着油纸年的美丽姑娘不期而遇,四目相对,一见倾心,两人共撑一把油纸伞,漫步在如诗似画的江南雨境中……或者,在某个金秋时节,秋风起时,漫步河边或溪流旁,我在潺潺而流的清水中拾起一片题着情诗的红叶,我会抬头回顾,四处追寻那位在红叶题诗的女孩……

那年,我刚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到龙华镇龙华中学教书。在那之前,我多次听我的同村好友王华说,我高中时的女同学凌素素也在那个乡镇的一家娱乐场工作。提起凌素素,王华眉飞色舞,赞不绝口,他毫不掩饰地说:素素是全镇的第一美女!
   我跟王华同村,从小一块长大,非常要好。他读完初中后,考上了中师学校,毕业后便在龙华中学教美术,只可惜,他那时刚好调到市里的一所小学教书。我在学校人生地不熟,教学之余,有时觉得寂寞,想找个人来说说话,思来想去,我想起了凌素素。那天上午,我刚好无课,无事可做,我在镇里的“激情青春”娱乐场找到了凌素素。凌素素非常高兴,在龙华镇一家小酒馆专门宴请了我。凌素素热情似火,比高中时代更加热情,更加大方。
   “老同学,我们好多年没有见面了。来,干杯!”凌素素提议,并率先优雅地举起了酒杯。我只好跟着举起了酒杯,不好意思地说:“真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你说这话就见外了,别忘了,我们可是高中三年的老同学。”凌素素豪爽地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我有点吃惊,睁大了眼晴,凌素素居然一口气把杯中的酒喝了个精光。我怔怔地打量着那只钢化杯,一杯酒下肚,少说也有二百毫升的酒量。
   “你真是好海量!”我轻轻地呷了一口酒,感觉到一股火热的液体沿着喉咙直透心底,热乎乎的。紧接着,胃里有一股气往喉咙上冒,我咳嗽起来。
   “今天我见到了老同学,心里高兴呗。”看着咳嗽的我,凌素素似乎有几分高兴,她咯咯地笑了,“看来,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没变,我觉得你还像高中一样,还是那么斯文,还是那么腼腆。这可不行哟,你现在出来工作了。你要锻炼锻炼,不然的话,你怎么融入这个纷纷扰扰的社会?还有,要是我想喝酒了,以你现在的酒量,你怎么能陪我喝酒呢?我们又怎么能喝得尽兴呢?”凌素素的脸白里透红,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
   “你说得对,也许我应该学着点儿了。”我不敢正视凌素素,我低着头说话。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女面前,我总是显得胆怯,显得手足无措。
   说实在的,正如王华所说的那样,凌素素长得完全是一位美人胚胎,姣好的身体,美丽的容貌,高贵的气质,令人为之侧目。高中时,凌素素就是有名的校花,她那双眼睛,长得大大的,水灵灵的,像会说话似的。那时,多少男生被她的美貌倾倒,多少人把她视作梦中情人。她是班里的文艺委员,能歌善舞,口才出众。而那时,我虽然是班里的宣传委员,虽然在班务上跟她有所接触,但我的性格内向,每次跟她在一起,话语自然不多。那时,正值青春年少,正是激情涌动的季节。我曾经多次在梦中遇见自己跟凌素素在一张床上缠绵。当然,这只是我心底里永远珍藏的秘密,我对任何人没有提起过这个秘密,哪怕是我的好友王华!
   我敢发誓,面对凌素素这样容貌出众、青春勃发的女孩,只要是男人,心里都会涌起一种莫名心动的感觉,除非他不是正常的男人!
   我听同学们说,高中毕业后,凌素素高考落榜,在龙华镇一所小学做了一名代课教师,代课教师的工资极低,生活艰苦。两年后,她辞职不干,在龙华镇的一间“激情青春”娱乐场做了一名女服务员。凌素素嘴瓜子特别甜,工作卖力,加上模样出众,不久就升为经理。我听王华说,凌素素在娱乐场中如鱼得水,是一位红得发紫、炙手可热的女孩。县城不少大小官员、公子哥儿不顾十多公里的路途,也慕名驱车前往捧场凑热闹。这令“激情青春”娱乐场远近闻名。
   “对了,你的好朋友王华怎么没跟你一起来?我听他说,你们是铁杆哥儿,是贴心的死党。他说你学的是英语专业,是吗?”凌素素问。
   “他要调往市里的一间小学教书。他这几天正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我学的是英语专业,以后,我就是一位英语教师了。”我心里竟有几分自豪地回答。
   “祝贺你!老同学。王华这家伙果然不简单,这么快就调到市里去了!你教英语好是好,只是太难学了。提起英语,我的头就会痛。你知道,高中时,我最怕英语。不过,英语学不好,也是爱国的表现。哈哈!王华这家伙,这么好的事情也不告诉我。老同学,你可要多向王华学习,他这个人虽然长得矮了点,但他却精明能干。现在的社会,他这种人不会吃亏的。他的舞跳得可好了,探戈、牛仔、恰恰等,他样样都会。我们娱乐场里的女孩们都喜欢跟他跳舞,他是龙华镇一位绝顶的舞林高手。”
   “哦,他有这么厉害?”
   “当然啦,难道老同学会骗你?我猜,你也应该学会了跳舞吧?”
   “我不会。”
   “你别谦虚了,谦虚等于骄傲!我不信,大学几年时间,美女如云,你周围有那么多漂亮的女孩相伴,你居然没有学会跳舞?你打死我也不信!”凌素素摇头,她不相信我说的话。
   “会是会一点,不过跳得很生硬很别扭。”
   “这就对了,在老同学面前不能撒谎!撒谎就不是好同学了。”凌素素快人快语。
   “嗯。”我应声道。
   “还在写作吗?高中时,你可是我们学校的骄傲,你是我们学校的才子,你不仅文章写得好,画画也那么出色。你那一篇篇文采飞扬、热情洋溢的文章令我们女生羡慕死了。我们当时心里老犯嘀咕,像你那有才华的人大概只有天上的文曲星转世才可以做到的。对吗?你就是天上的文曲星,这么多要年了,我还老想着拜读你的大作呢。”凌素素的话匣子依然没完没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哪有那么厉害?其实,当年写的那些所谓小说、议论文全是小豆腐块而已,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我说你嘛,谦虚的性格一点也没有变。那一年,我们读高一时,你获了全县作文比赛一等奖。当老师在班里宣布这个消息时,我的心可能比你的还要激动。我的手掌都拍痛了。”
   “你太夸张了吧。”
   “一点也没有夸张!”
  
   2
   那一晚,我在课室里轮值坐班。听同事说,有位女孩来找我,我估计是凌素素。我赶回大宿舍时,果见是凌素素。
   凌素素换了一个新发型,一头浓密的卷发格外引人注目。凌素素穿了一件无袖的红色短衫,配了一条蓝色的迷你短裙和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显然,凌素素经过精心打扮,衣衫搭配花了一番心思。凌素素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显得那么高贵迷人。
   凌素素好奇巧地打量着我们的宿舍,她见宿舍里的衣物、球鞋东一堆西一堆,杂乱无章。她不禁摇头道:这也难怪,这毕竟是你们大男人们住的地方!
   那时,我们的住宿条件极其艰苦,六七个男教师住在一间顶层的课室里。课室没有隔热层,虽在夜晚,还犹似蒸笼。
   “老同学,我们好几天没有见面了。还过得好吗?”凌素素说。
   “还好,这样的生活我过得惯,我可不是千金大小姐。你看,我的手臂多壮实。”我扬起了右臂。
   “这虽然是全县最大的乡镇学校,可是条件还是差得要命。这里太热了,不知道你们是怎样过日子的?”
   “我们晚上十二点才上床睡觉,到凌晨两点多才能入睡。你带这么多东西来,大见外了吧?如果你老是这样,我的心里可有负担了。”
   “这只是一些水果,值不了多少钱。下次,你叫我带东西来,我还不愿意呢。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我不好好意思地笑笑。
   “老同学,初为人师,感觉怎么样?这里的学生好教吗?我听说,不少年轻的女教师被学生弄哭的现象不少呢?有这回事吗?”凌素素好奇地问。
   “如今的学生确实不好教,跟我们读中学时相比,相差太远了。他们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开放,对各种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当然了,他们的享乐思想特别严重,读书的自觉性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比我们这一代相差太远了。不过,我认为,教书育人,很多时候关键在教师。虽然困难大,但我有信心教好学生。”我自信地说。
   “你还是高中时的那个样子,充满自信。”
   “是么?”
   凌素素点了点头。
   凌素素领着我走进“激情青春”娱乐场。
   站立在走廊两旁的服务员见了凌素素,毕恭毕敬地问好:“经理,您好!”
   我跟着凌素素走进了一间名叫“丽江”的包房里。服务员端上了果品、啤酒。音乐响起,镭射灯光闪闪烁烁,忽明忽暗。
   我本来不想来这里的,但禁不起凌素素的再三邀请。凌素素说,难道你不给点面子给老同学吗?难道你不来给我捧捧场吗?你知道吗?女孩子最觉得丢脸的是别人不接受邀请。我是一位吃软不吃硬的人,最大的弱点就是心太软。听凌素素这样说,我不得不勉强答应了。
   借着忽明忽暗的灯光,包房里的空调吐出了丝丝的冷气。我觉得有点不自在,毕竟这里只有我跟凌素素两人。凌素素说,她是“激情青春”娱乐场的经理,有权力免费请自己的客人唱歌。话虽这么说,但我觉得心里不踏实,至于为什么,我说不出理由。凌素素虽然是自己高中时的同学,但毕竟是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我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
   凌素素是个何等聪明的女孩!她自然看穿了我的心事。为了打消我的不安,她拿起话筒,清了清嗓音,甜甜地说:“今晚,我非常高兴请到老同学到‘激情青春’娱乐场,非常感谢老同学的光临和赏脸。老同学,我们孤男寡女,你可不要有私心杂念和非份之想哟。”
   我见凌素素这样说,心里反倒踏实了许多,反倒不再有心里负担。我从凌素素手里接过话筒,充满感情地说:“谢谢老同学,谢谢老同学心里还记得我。”
   凌素素唱了一曲《酒干倘卖无》,唱得圆润饱满,委婉动听,真情毕现。果然是一副好嗓音!
   我唱了一首《雪山飞狐》中的插曲《追梦人》,那首歌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之一。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不知不觉中这城市的历史已记起了你的笑容……”
   一曲终罢,我胆气陡增,扯起了喉咙,深情款款地唱起了《恋曲1990》。我最喜欢听那些经典怀旧老歌,我觉得那些老歌旋律非常优美动听,唱起来琅琅上口,教人终生难忘……我沉浸在美妙的歌声之中……
   我在唱歌的时候,凌素素则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双手托着下腮,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轮到凌素素唱歌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我们高中时代的事情。
   那时,班里每个学期要举办晚会。每到这个时候,我每回都悄悄地做逃兵,我总是借故这个那个原因,逃避晚会。凌素素曾直面问我逃避晚会的真正原因。我回答说,我不会唱歌,不喜欢这样的吵闹的场面。有一次,班里又举办晚会,我又正溜出现场,不巧,我在楼梯口里碰见她。她硬把我拉回了晚会现场。我一直低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促织不安。她拉着我自告奋勇地表演了一个“穿针引线”的节目。她拿着一只小小的绣花针,叫我拿一根线穿过绣花针的针孔里。我是那样的慌张,慌张得手不停地发抖。最后,我竟然没有把线穿过针孔里,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自然,“穿针引线”的节目没有成功,我那副窘态给同学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我从来没有见这样高兴过,这样快乐过。那一晚,我表现特棒。凌素素眉开眼笑,称我那晚是超常发挥了!
  
   3
   星期四上午,恰逢是龙华镇赶集的日子。我上完课,到集市里买套衣服。
   从学校大门口出来,走到市镇的大街上,不过几百米的路途。四面八方都是从乡下来赶集的村民,有的开着拖拉机,有的踩着自行车,有的步行;有年老的,有年轻的;有男的,有女的。各色人群,向市集的中心方向涌去。
   市镇最繁华最热闹的是老镇的中心地带,那儿有卖鸡的、卖米的、卖农具的、卖小吃的、卖衣服的,一应俱全。我放眼四顾,只见到处是黑压压的人群,到处都是人头攒动。那些做生意的大声吆喝着,都想把客人招引到自己的铺子来。我第一次到这样的市镇买东西,觉得很是新鲜。我在卖衣服的铺子里转了几圈,最后挑了一套淡黄色的T恤和一条蓝色的休闲裤,付了钱,把衣服装进袋子里,我正要转身返回学校。冷不防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我的头,我登时吓了一跳,赶紧回头一看,一位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笑眯眯地对他说:“这回,吓到你了吧?”
   “嗨,原来是你呀,你把我的七魂六魄都吓到天上去了。”我见是凌素素,这才放下一颗心来。
   “哟,你是来买衣服的?早知道这样,我们一起来,我可以帮你参考参考。”
   “笑话!我买衣服也不会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买衣服挺有眼光的。你不信?”
   “我信,买衣服是你们女孩的特长。我们买衣服比较随便,只要第一印象觉得不错就可以了,哪像你们挑三拣四的,我们可没有你们那么有耐心。”
   “耐心可以慢慢锻炼的。”
   “让我瞧瞧你买的衣服吧?”凌素素打开了我新买的衣服,认真的瞧了瞧,“还算过得去。走吧,时间还早,我请你吃些龙华镇的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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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以自然流畅的笔触描写了一位漂亮可爱的女孩凌素素。凌素素,是主人公的梦中情人,美丽大方,对人热情大度。作者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先是描摹了两个人的交往与互相欣赏,之后笔锋陡转,梦中情人与主人公并没有摩擦出火花来。文章将同学之间的情意温馨传递,人物描摹形神兼备,情节平实中可见人生之种种。结局令人意外,主人公有了自己现实中喜欢的人。篇章清晰传递了现实与梦想之间的差距,值得思考。推荐共赏!【编辑:紫玉清凉】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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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紫玉清凉        2015-08-08 23:07:47
  值得一阅的小说!问候桃李人家!
紫玉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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