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情】青山依旧,岁月不老(散文)
早上醒来时,已是七点多钟。甫一睁眼,便听到了窗外淅淅沥沥的秋雨声。一场秋雨一场寒呐,怪不得一晚上都感觉腿脚冰凉。
处暑一过,暑气褪尽,便已是秋天。床上的凉席早就该撤掉了,秋天昼夜温差大,入睡时,并没觉得异样,然而到半夜,身子骨抵御不住凉席冰凉的侵袭,就像睡在光溜溜的铁板上,唯有吸骨的冰冷。
唉!过了今年,就奔八十了。人老,比不得年轻时候。年轻时,怕热,而现在,对温度的变化异常敏锐,气温稍稍有所变化,身体就会“预警”,实实在在地告诉我:秋,真的来了!
年岁大的人本来觉是很少的,今早却起得有些晚。这可能是因为昨天去火葬场送别老李,有些累了吧。慢慢坐起来,定定神,抚摸一下冰凉的腿脚,感觉头有点沉重,浑身的骨头就像散了架一样,显得酥软无力。不管咋样,先硬挺着起床吧。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应该就是赶紧撤掉凉席,重新换上棉褥子。
哦,老李是什么病来着?瞧瞧这记性,昨天,几个老友还在一起议论,还在唏嘘感叹,睡一觉醒来,就全然忘记了。嗯,好像是心血管疾病吧,病来如山倒,哐的一声,老李就再没醒过来。其实,老李并不是第一个走的,老周、老张,还有老孙,一个接一个,都被无常接走了,剩下的人,似乎都在掰指头数着过日子,说不定哪天,也会被无常勾走。
老伴是在三年前走的。她走的时候,老天爷也下着绵绵秋雨。可她一直合不上双眼,她舍不得啊,舍不下我这个糟老头子,舍不下儿子,也舍不下孙子。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老百姓常说,阎王让你三更死,焉能等到五更时。生死有命,谁也无法逃脱这个宿命轮回!
掐指算算,与老伴一起走过五十多个年头了吧。还记得结婚当夜,按照本地的风俗,是要吃“和气拌汤”的。父母不在跟前,只能由我担当起这项做“拌汤”的任务。然而,那时年轻,哪里会做什么饭呢?拌汤倒是照猫画虎拌出来了,临到调味的时候,却是不小心倒多了醋,弄得一锅拌汤酸不溜丢,真是不好下咽。新婚的妻子端起碗,只喝一口,便皱起了眉头,然后噗嗤一声乐了:“你家打死卖醋的了吧?”我知道,这是当地的玩笑话,这位新媳妇显然是在嘲笑我把醋倒多了,拌汤不好喝!但,新媳妇终归还是留了一点情面,蹙着眉,眯着眼,勉强喝了一碗拌汤,算作夫妻俩以后就能和和美美过日子了。
想想这件事情也是可笑,无怪乎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每拌嘴,妻子总会归咎于这碗拌汤——酸不溜丢的,又怎能一辈子和和气气呢?气话归气话,牢骚归牢骚,不过,自打过门那天起,新媳妇却是改了口,不再说“你家”,而是说成了“咱家”。
日子在柴米油盐中平平淡淡地过着,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过多的如胶似漆。新婚一年,儿子降生了。他的到来,无疑给这个家庭平添了几许忙碌与几多欢乐。
孩子满月前,自然由老岳母伺候妻子的起居。产妇生孩子不久,饮食当以清淡为主,一来是因为饭菜口味重,不适宜产妇恢复身体,二来也可能会影响奶水吧。但不管怎样,妻子是必须要按照老岳母拟定好的菜谱吃饭的。这样清淡的口味,对于妻子而言,短短一个月,就好像是过了一年,甚至几年。
孩子满月后,妻子满心欢喜,终于盼到了由我来照顾她们母子。细细致致做好妻子产后的第一顿饭,盛了一碗,一边吹着,一边送到妻子手中。她低头啜吸一口,砸吧砸吧嘴,好像很享受的样子,而后,轻轻说道:“老公,还是你做的饭好吃。一年多了,我就喜欢吃你做的饭!”
是啊,新婚一年多了,夫妻两个人的口味,彼此越来越熟悉,而且愈发趋同,慢慢地,妻子自然喜欢上了我做的饭菜。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爱吃的,一定是她爱吃的;她爱吃的,也一定是我爱吃的!人们常说,夫妻之间有夫妻相。这应该有它其中的道理吧。相携相扶五十多年,彼此的脾气秉性,彼此的喜好,甚至吃饭的口味,都在渐渐融合,又怎会没有“夫妻相”呢?
其实,五十多年的婚姻也并非一帆风顺。在琐琐碎碎的日子里,不是锅碰到碗,就是瓢碰到盆,甚至一度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然而,无论如何,磕磕绊绊一路走来,一点一滴减少的是猜忌,增加的是信任;消弭的是“冷战”,增添的更多是一份温暖。
说实话,老妻的毛病一点也不少。譬如说吧,干活总是丢三落四,只有前手,没有后手。刚刚切过菜,根本不晓得顺便把菜刀、案板擦一遍放好;前头做剔尖面,后手也绝不会顺手把剔尖板与铁筷子清洗干净。为此,也曾拌过嘴、吵过架。可是,一辈子过来了,她始终也没有改掉这个毛病,还常常把腰一叉,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振振有词地辩解:“埋怨啥?你不就是我的后手嘛?”嘿,别说,我还真是老妻的“后手”,她在前面干活,我就得老老实实跟在屁股后面替她收拾残局。这不是人家的“后手”,又是什么呢?
然而,这样的日子却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她走了,不需要我这个“后手”了;而我这个“后手”,从此也便再无任何用处!
我是妻的“后手”,妻却是我的“保护伞”。夜深了,她会给案前奋笔疾书的丈夫披上一件衣衫;疲倦了,她会给正在备课的丈夫泡上一杯清茶;酒醉吐了,她会默默把秽物清理干净;生病了,她会日夜守在床边,端茶倒水,尽心服侍……所有的一切,在这一刻,都只能在梦中追寻!她只是无声地把牵挂带进了坟墓,在高高的天堂里,用她悲悯的眼光俯视着自己的丈夫,看着丈夫独自苦苦支撑这个家!
儿子与儿媳在外地工作,每年春节能回来看看我已是很不容易的事,让孩子们放弃工作来照顾我这个糟老头子,实在不太现实。儿子三番五次打来电话,话里几近带着哭腔:
“爸爸,又一年秋天了,我接你来这里吧!妈妈在的时候,有人陪着你,照顾你,我们放心。可现在,妈妈走了,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孤苦伶仃苦撑着,你让我们哪里放心得下?爸,求你了,和我们一起过吧!”
听着儿子的电话,心里颇不是个滋味。是啊,老伴,老伴,老来作伴。有老伴陪着,有老伴唠唠叨叨说着话儿,空落落的家里也就有了生气。可是,我舍不得离开这个“窝”,舍不得离开这个和妻子一起生活了五十多年的地方。虽然房子旧了,连墙皮也都发黄了,但在这里,有老妻的影子,有老伴的故事,有我们一起走过的每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我舍不下!
在那些个相濡以沫的日子里,每一个晴朗的早晨,当一缕温暖的晨光穿透窗帘,静静洒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转过身,叫她起来,然后与她相携着一同去晒太阳,或者搀扶着一起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朝阳下,偶尔遇到楼上楼下的熟人,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与我们打招呼,“嘿,这老两口,又去买菜呀?中午又要变着法子吃什么好吃的呢?”
这当口,老伴就像个孩子,瘪着嘴,乐滋滋地喃喃说:“我就喜欢吃老头子做的菜!我家老头子做的饭菜香着呢!”
现在,老伴已经先我而去了!照例,天气好的时候,我还会去菜市场。只是,在我的右手里,多了一根拐杖,却是不见了老伴的踪影。朝阳把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孤零零的,就那样独自彳亍在微凉的晨风里。
一个人做口饭,胡乱把胃口对付过去。泡上一杯碧螺春,放置在茶几上,随手打开电视机,而后,独自蜷缩在沙发里,透过袅袅升腾的热气,看那里面的红男绿女演绎他们的悲欢离合。年轻,多么美好的字眼啊!可她,只属于那些少男少女们!而我,只能看着他们,去回味我的曾经,回味我们的曾经!
窗外,秋雨呢喃,似乎在讲一个故事,一个久远的故事。故事中,脸上布满皱纹的女主角正在轻声询问,“老头子,你还在一个人看电视吗?”
是的,我正一个人看电视,我还看到了一位明星——老伴年轻时曾崇拜过的一位偶像。不由自主地,我欢呼着大喊起来:“老伴,快来看,快来看你崇拜的明星,她也老了呢!”
咦,怎么没反应?步履蹒跚地走近卧室,习惯性推开门,看到的却只有空荡荡的房间、还有那张空无一人的床,猛然醒悟:她——我的老伴,早已走了三年了!
很敬佩作者高寿还这么才思敏捷。
刹那即是永恒,有即是空,人间所有的一切皆是虚相。不执着,贪念……
问安作者!
问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