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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点点的自白


作者:雪域格桑 布衣,440.8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401发表时间:2015-12-05 22:03:11
摘要:一只宠物狗的心灵独白。


   一
  
   点点是我的乳名,也是我的大名,我之所以没有要求起学名,是因为觉得学名对自己实在没有多大的意义——我只是一条备受主人全家宠爱的狗。
   哎,说来惭愧,我连自己母亲长什么样都记不大清楚。那是在我刚满月的时候,女主人竟不顾我年幼无知,强行将我从母亲的怀抱拖走,装在一个篮子里,交给一个陌生的大个子。二人叽叽喳喳一阵客套,我听的最真的一句是:“狗儿还没断奶,回去喂点牛奶会好些。”我被大个子提着走了N多分钟,然后搭上去往省城的公共汽车。
   一上车,我就引起乘客们的注意和怜爱。有的说我的黄皮肤好看,有的说我的眼睛晶莹透亮,还有人喜欢我那宽扁的后背……总之我给他们的第一印象十分的良好!破天荒第一遭受到如此赞美,俺心里不免得意起来,别离母亲之感伤一时便抛到脑后了。
   在车上颠簸了N多分钟后,终于听司机宣告说到站了。俺一下车刚想透透新鲜空气,顺便浏览一下大城市的花花世界,大个子却一点儿也不善解人意,立马又将我拎上市区公交车。我敏锐地发觉,城市里的女孩特别的矫揉造作虚张声势,就我这慈眉善目的模样值得让你裂开尊口大呼小叫吗?她们阴阳怪气的叫喊,差点让司机把我哄下车!搞得我灰头土脸颜面尽失,幼小的心灵留下一抹难以挥走的阴影!
   跳下公交车,拐进一个院子,爬到三层楼,停在一家门口。大个子按响门铃的同时,高声叫喊:“阳阳,快来看,我给你带什么来啦。”门一打开,只见一个两岁多点的小屁孩活蹦乱跳地蹿出来。他用稚嫩的声音表达出看到我的惊喜:“哈哈,一只小狗狗!”自此,这个叫阳阳的孩子与我朝夕相处成了我的准主子,而这个家,也成了我今后安身立命的所在。
   第一个让我享受的待遇是,这家的女主人把我放进盛满杀菌水的专用盆进行彻底的洗礼。接着又在我的脖子上系上个小铃铛,我一直认为只有驴子才系铃铛,今天算是开了一下眼界。给我起名字,可是绞尽了主人家所有成员的脑汁哩,什么阿黄、阿欢,什么村野一郎,白尾秀子,什么凯蒂、苏菲娅等等,土名洋名一大堆,最后还是小主人金口赐名一锤定音叫“点点”,众人大呼妙哉,说是正好和我的脸谱——俩黑眼圈加一黑鼻尖,三点成面对上号。可能因为我看起来真的很乖,很快我便名扬四邻了,只要在院子里一露面,男女老少都会报我以微笑,亲昵的叫唤不绝于耳。
   从长期的生活经验中,我总结出了一条处事之道:一定要具备察言观色,揣摩人心的伎俩,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纯粹的玩物,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并尽量发挥得淋漓尽致。当你看到主人开心时,就要上蹿下跳推波助澜;当你看到主人不顺心时,要保持沉默,以示善解人意;当你看到主人愤怒斥责某某人时,你就大声撕咬为主人呐喊助威;当你看到外人从主人家拿了东西出门,就要挡在门口不放他走,除非看到主人点头许可——只有忠实履行了“守门护住”的天职,你才能被主人看重。所以,当主人们说笑取乐时,我就躺倒在某个人的脚跟旁双手扒拉其裤脚鞋带;当他们出门回来,就跑到门口恭候,并摆出喜不自禁的样子;当主人洗脚时,我就跑去给他把拖鞋一个个衔来……总之吧,讨好的方式很多很多,就看你愿不愿意动脑。话说回来,我最在意的还是我的准主子阳阳的情绪,他是我的保护伞,我的命运就掌握在他的手里哩。
   说起来,我的人生历程颇为坎坷。在这里养尊处优、无忧无虑才呆了不过一年,也不知招了什么灾星,城里刮起了一股“杀狗”旋风,而且越杀越猛,势不可挡。据各大媒体造谣之说,诛杀原因有如下几条:一曰,每日狗患层出不穷,咬伤的、吓破胆的人数比例日趋上升;二曰,越来越多的私家狗逛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且有碍治安;三曰,养狗实如养虎也,狗是破坏空气质量,妨碍清洁卫生的大敌等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呀。安民告示说得好:由于豢养以狗为主的各种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有些人在带着宠物逛街时,管不好自己的狗,伤害他人或破坏公共设施的事端日渐频繁。所以为了公民的健康和安全,也为了保持城市家园的干净美丽,严格控制城市的狗数量势在必行,希望各位养狗爱好者,以大局为重,积极支持,要么到有关部门领取合法的“居民”身份证,要么忍痛割爱尽快将狗上交到该区指定刑场受刑,或者自行处理,若有违规匿藏而被发现者,重罚不饶!一时间,关于灭狗的话题成了城里最火爆,最热门的议论。而那些一向养尊处优过着安逸舒适生活的狗们,包括大狗小狗公狗母狗国产狗进口狗等等,所有形形色色的狗类,被这突如其来的弥天灾难所笼罩,一个个战战兢兢,夹着尾巴观望主人的态度,听任命运的摆布。起初,我家主人仍心存一丝侥幸,千方百计带我东躲西藏,无奈纸里包不住火,眼看着剿狗纠察队扫荡到门上来,主人这才下定决心将我送至乡下的姥姥家(阳阳的姥姥)避避风头,并说好等“雨过天晴”了再接我回去。可事实上,我一踏上那片土地,就永远扎根落户在农村了。
  
   二
  
   新主人姥姥家,生活条件自然没有城市那么滋润,只有在节日里,才能得幸赏几根骨头解解馋,然而,我却深深热恋上了这块乐土,因为这里天高气爽令人心旷神怡,这里鸟语花香温馨愉悦,这里的人情淳朴厚道,你大可悠然自得潇洒度日,根本用不着违心地去伪装自我。
   姥姥家有四口人,除姥爷姥姥外,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阿强辍学在家,女孩阿秀那时上高中,大概学校离家远,记忆中,她常常是早晨背着星斗上学去,晚上背着星斗回家。她最喜欢逗我玩,每天放学一进家门,就会托着我的双手,来一曲热烈的西班牙圆舞曲,乐得咱俩都开怀大笑合不拢嘴。而遇着星期天或放暑假,她对我更是格外开恩,或带我到林间小溪旁洗衣玩水,或到户外田畔散心漫步,这种浪漫一直延续到她考上省外大学。她这一走,我的生活少了些色彩,很长时期才慢慢抚平心中那份失落。不过,令人感动的是,她每次来信都要问候我是否大安,俩老人坐在凉台的矮凳上面对着我,姥爷带着老花镜读信,姥姥虽脸带微笑,腮边却挂着相思泪痕,“点点,听到没有,阿秀要我们向你问好哩,这丫头!”
   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福祸。有一次出门玩耍,因为我的贪嘴,误吃了一只被药死的老鼠,结果差点丢了性命。鼠肉一下肚,不到十分钟,腹内开始剧烈绞痛,而且伴随头昏脑胀,眼冒金星,我惨叫着倒地打滚,口里不住泛出白沫。领我出门的阿强抱起我劲直往家里飞奔。一进家门,他大声叫喊,“坏事啦,点点中毒了!”姥爷不在家,姥姥颠着小脚从屋里冲出来,脸上布满惊慌。她喊阿强舀水来,然后扶起我的脑壳,开始使劲扳我的嘴巴。因为忍痛,我长时咬紧的牙关变得僵硬而麻木。两人费了好大的劲,才洒洒扬扬灌下半瓢水。水一下肚,我那火烧火燎的腹腔稍微舒服一点,一瓢接一瓢的水灌得我腹涨如鼓,我开始翻江倒海上吐下泻,整整折腾了半个小时才昏昏沉沉地睡去。也不知迷糊了多长时间,朦朦胧胧的意识中似乎有人在我身边哭泣。我挣扎着分开沉重的眼帘看看是怎么回事。啊!原来是姥姥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为我哭丧,她以为我已命丧黄泉,撒手西归了呢。我下意识地摆摆尾巴蹬蹬腿,姥姥见我气息尚存,赶紧止住哭腔,把我扶到凉台上缓劲儿……是主人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份恩情我会永远铭记在心。
   长期的相互厮守,使我和我的主人们之间建立起一种谁也离不开谁的默契关系。某年夏天,主人全家倾巢出动,说是要去探望几百里外的一个亲戚,我当然不希望主人把我留在家里,我知道他们也不可能带我同行,一来行走不便,二来家里那一摊子还要仰仗我守护。走之前,主人叫来一个本家族的女子照料我们这些凡需吃饭的禽畜。主人家才走两日,我便相思成疾,整日无精打采,昏昏沉沉茶饭无味,继而发展到卧床不起的状况。请来留守的女孩,无论怎么劝我哄我,我不但不作搭理,还故作呻吟状,我是巴望她快快报信给主人,让他们早些回家来,可是她那里能读懂我的心事呢?看着我的病态样,急得她又是送肉又作鸡蛋面,最后还跑出去硬是把村医拖来给我治病。我一看村医那拉长的脸,猜想他定是不大情愿屈尊给狗把脉医病。村医草草开了点大概是开胃的药就走了,可我的病却没有丝毫见好的迹象,无计可施的女孩,只好发一纸电文,向主人禀告我的不幸。主人一家得知后,坐卧不宁,提前启程回家。
   那天,当我从几百米远处听到姥姥姥爷等人熟悉的脚步由远而进时,我全身的血液沸腾了,我又叫又嚷欢呼雀跃,女孩看到我这般模样,睁大眼睛呆立在那里。姥姥一进门,我便抱着她的腿伤心地悲吟起来,还硬是挤出几棵晶莹的泪珠儿以博得更多的同情。姥姥拍着我的肩一边听着女孩诉说几日来我茶不思饭不想的病况,一边闪着泪花唠唠叨叨哄劝着我。当天晚上,我一口气把几日来欠下的饭全给补上了。
  
   三
  
   到今年我已有八岁的芳龄,按照我这类品种狗的生命规律,花季早逝,已是编入中年行伍的一员了。关于谈婚论嫁我早就不抱什么想法了,虽然冥冥之中也曾有过对于爱情的幻想,但我时常告慰自己,在这里不愁吃也不受气,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然而有一天,我却鬼使神差地走上一条亡命天涯之路:那个春天,当太阳暖烘烘地照射到我的卧室门口时,主人们已经到达田头劳作约一个时辰了。在我伸着懒腰进行晨练的挡儿,一只花毛狗一嗅一嗅地来到我面前,顷刻间我们便热烈而亲昵地相拥在一起。一阵耳鬓厮磨后,花毛狗劝我出去流浪,他说他早就厌倦了被圈禁的生活,希望过一过绝对自由的日子。他还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何不潇洒走一回呢!他已出门两天了。起初我还有点犹豫,可又一想,人家说得也不无道理,先走一走逛一逛,如果后悔立马回头就是了。大概是天意的安排吧,我脖子上新换的项圈有点大,只要我多挠几下脑壳,就可脱出项圈丢开铁链获得行动自由。这是我在两周前就发现的窍门,而且我已尝试成功过好几次了,粗心的主人还没顾得上修正哩。几经努力我便丢开链子,欢天喜地地和花毛狗一同奔上马路,蹿到田野里,去寻找所谓的绝对自由与极乐世界。跋山涉水,走村串乡,一路上遇到过不少孩子们的追打和大人们咽着口水想要捕食我俩的惊险场面。但是最大的困难,在于咱俩的肚子总是填不饱,我们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心事和精力全集中在寻找食物上。到了第三天下午,饥肠辘辘的我流着悔恨的泪在一块田地里寻寻觅觅,满心渴望碰到一顿能够解饥寒交迫之危的美餐。走着走着,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只兔子倒卧在地,我眼前一亮,一边欣喜若狂地呼叫花毛狗赶快过来,一边冲上去对准其喉咙一口咬定。然而那猎物没作丝毫的反应,原来是一具僵尸。我们俩饥不择食地张开血盆大口,一阵秋风扫落叶,顷刻间把这个踏破铁鞋才觅到的野味扫荡得干干净净。半小时后,我和花毛狗大汗淋漓口吐白沫,嚎叫着痉挛成一团。完啦,完啦……曾经领教毒药厉害的我,潜意识中就有此劫难逃,命将休亦的悲怆之感。水――水――,我痛苦地呻吟着,此时此刻我多么渴望有人给我喝口水啊!我看见花毛狗翻着白眼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大概他已和阎王爷见过面了。我一边有气无力地诅咒着药死兔子连带着害死我的人,同时也斥责自己的浮浅和背信弃义。
   飘飘然往时如茵浮掠脑际,在我弥留之时,我把这一生里走过的路和经过的事仔仔细细地回忆了一遍,然后飘飘然踏上魂归路:悄悄的我去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尾/作别西天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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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赋予宠物狗点点人格,以它的视角去看问题。除了学会讨好主人,捉摸出它的生存之道,也有它的情感、喜好,与追求。社会环境的排斥,不得不退居乡里,而几次遇险,皆与食物有关。最后的死亡,还是因为食物。作为弱势群体,狗狗们总是身不由己,可悲可叹的。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如此,带来一份颇为沉重的思索。小说字里行间颇具趣味性与象征性,第一人称写作很受限制,运用在作者笔下却游刃有余。推荐阅读。【编辑:凌泽风】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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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凌泽风        2015-12-05 22:04:17
  问好文友,欣赏佳作。
闲杂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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