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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百味】放手吧,你不在他心尖上(小说)


作者:十一 白丁,63.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055发表时间:2016-03-09 13:54:24

1
   我的苏二小姐终于从清迈回来了。
   我真的以为她会在泰国买块地,然后找个大眼睛帅气华裔生一大堆猴子,永远地定居下来,再也不会回到北京这个让她伤心之地。可就在大周一,大周一上午九点半,我刚挤完地铁一路小跑到达公司打上卡,连口热水都没得喝上,就接到她发来的微信。
   我的天,在干什么啊,你大爷的苏二!
   苏二有小半年没有联系我了,一看到她头像上出现了红色的1,刚放下包的我搓了搓眼睛,生怕是因为我想她想得严重,看花了眼。等我再定眼一看,那个红色的1还在,我急忙点进去。
   “妞,老地方见。”
   我激动得差点哭了出来,只有她才喊我“妞”,只有她知道我们的老地方,也只有她还和我去那个老地方。我一手抓起包就跑,脚踏在地板上整层楼都能听到哐叽哐叽的脚步声,没办法,我太胖了。在我大步跑到走廊另一头主编办公室的路上,我真的用袖子抹了几滴泪。原来我的苏二你他妈的还活着啊。
   “王老师,那个,我,我老家的姨妈突然来了,她让我陪她爬长城。”呸,说完这个请假理由,吓得连我自己都倒吸了一口气,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巴掌。
   我们的男主编刚端起水杯,目瞪口呆地看着头发飞起的我,他是不是在想我在整他还是在玩他,隔了三十秒,经过大风大浪人间沧桑的他动了动鼻梁上的眼镜框,挤出来一句话:去吧,记得,多喝热水。
   ……
   他最后一句说了什么?我没听见,嗯,我没有听见。我自我安慰着。
   可一出大厦,呼吸了一鼻子新鲜空气,头脑还是猛地清醒了,真想一头撞死算了。
   都是因为你,该死的苏二!
   从二号线倒到四号线,坐了14站地铁,过了个天桥,又走了二十分钟,终于到达我们的老地方——清华西门的蓝羊咖啡馆。
   它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胡同里,窄窄的门走进去是个小院子,小院子很别致,古朴粗糙的大石头铺的地面,在门口处有一个喷水的石墩子,水从石墩流出来,流到院子里的小水渠里,几处绿竹,像在江南。这是我在北京唯一感到亲近的地方。
   因为苏二不在,我也好久没有来了。
   我推开小木门,苏二已经到了,坐在靠墙的角落里,身边放着她用了三年的白色小拉杆箱。
   听到门响了,苏二站起身,来迎我。
   看到会走能动的她,真想把手放在她的脖子上,掐死她。可是我没有掐死她,我伸出双手抱住了她。紧紧的死死的抱住了我的苏二。大约隔了十几分钟,我才放开她。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呢。”
   “怎么会呢。”
   “你走之后发生了很多事,你不知道,丁林那天晚上去找你,我说你没有回来,第二天他一直给我打电话问你去了哪里,一开始我说我不知道,他就来我们公司堵我,我又不能说你去了泰国,要在泰国买地定居,所以我只能跟他说你回了老家不再来北京了,呃,他好像还去了一趟你的老家。”我有很多的话要跟苏二说,刚咽下一口白开水,就嘟嘟噜噜把她走后的事情简单交代了一下,还有很多话想问她,却不知道该从何处问起,该先问哪个问题。
   停顿了半天,只能问她,“你还好吗?”
   “你看我好吗?”
   “好。”我坐了下来,把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又喝了一口水,一口气咽下去,几乎毫不犹豫地说。
  
   2
   眼前的她,你不用多问什么,就知道她过得很好了。
   无名指上的戒指已经摘下,取而代之的是右手环上多了一串檀木念珠,以前的她从不戴这种木头珠子。她戴的要么是玉要么是水晶要么是金银要么是石头。她不信任何宗教,不皈依任何神。
   走之前稍微有婴儿肥的脸被削了一圈半,除去多余的肥肉,脸部轮廓一下子清晰立体了,用她以前追求的状态,两个词:清瘦。她达到了。
   人清瘦起来,真的会楚楚可怜,又真的会楚楚动人。
   她的眼睛陷在眼眶子里,双眼皮更深了,像极了饥饿了好多年的难民,真想放一口大锅在她面前让她先吃饱。但苏二的眼神是安定的,也是坚定的,不知道她哪来的那股子坚定,反正也不再浑浑浊浊。头发也长长了,大大的波浪卷自由散落在淡蓝色羊毛披肩上,去年开春时,我们一起在东直门银座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染的黄头发,也只剩下发尾处有些晕染。
   “来杯焦糖玛奇朵。”她凝视了几秒咖啡单,说。
   “高热量的东西。”我半空中截住咖啡单,摁住她的手。
   “现在无所谓了。”她抬起头,冲我诡秘地笑了笑,“两块慕斯芒果蛋糕,我想吃小抹茶,再来份抹茶饼,给你来一杯黑咖啡。”
   苏二确实变了。以前的她很注重身材,不敢吃太多肉,不敢吃太多甜食,不敢吃太多油炸食品,她包里常放一个叫什么灭杀卡路里的小本子,上面她一笔一划地记了一日三餐吃了什么,摄入了多少卡路里,如果哪天摄入卡路里过多,第二天只能允许自己喝酸奶。
   以前,不对,是认识丁林之后,她总爱穿很紧身的衣服,比如像现在深秋时,束腰的黑色连衣裙,紧身的高领毛衣(一抬手能够露肚脐的那种),各种紧身低腰裤,也喜欢踩一双七厘米以上的高跟鞋,鞋子颜色有红色、白色、宝蓝色、黑色。只要她来了,人还未到,你就能听到地板上的“哒哒哒”。
   和丁林交往时的她,不能说不漂亮,束身的衣服穿在她稍微丰满的身上更凹凸有致,高跟鞋的节奏敲在地上也坚定有力,再加上几层厚粉,从哪个方面看,第一眼见到她的人都会感觉这个姑娘漂亮自信,嗯,还年轻。
   而今天的她却穿了一件微黄色的宽松袍子,袍子上绣着杜鹃花,玫红色的花朵在棉麻布上叠成一叠,肆无忌惮地盛开着,再配上一件淡蓝色流苏披肩,她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异族女子,清瘦,五官精致,未施太多粉墨,素净的脸庞,让人感觉很舒服。
   一低头,几撮小卷发调皮地跑到了嘴角处,她伸出小手指轻轻把它们别回耳后。
   “你现在美多了。”我说真话。
   “说得我以前不漂亮似的。”
   “不一样。”
   漂亮只属于一眼看起来让你眼前一亮的姑娘,可能第二眼这道劈来的亮光就会弱下来,对视不到三十分钟,亮光就会完全消失,分开之后你可能想不起来她那张漂亮的脸。而美是持久性的舒服感,越看越好看,持久性的赏心悦目,而且和她们打交道的时间越长,你越感觉她们美,甚至,还能在某个瞬间被她的美震撼到,比如,一颦一笑,一个挽头发的小动作。
   世上多是漂亮的人,但美的人,真的不多。
   现在的苏二,是个美人。
  
   3
   其实苏二小姐,不叫苏二,她叫秦苏梅。乍一听,像个秦淮名妓。
   苏二出生在苏州,出生时又赶上梅雨季节,她爷爷就给她起名叫苏梅,苏州的苏,梅雨的梅。本来挺有诗意的,但加上一个秦字,就沦落了风尘。
   在北方上学,因为远离家乡,南方姑娘总容易抱团,我们江南三人聚会小团体里,她排行老二,我们都喊她苏二。老大杨莎莎来自扬州,说起话来比谁都嗲,嗲来嗲去,毕业后怕在北京吃苦,又嗲回了扬州。留下的,只有我和苏二相依为命,租了月租三千七的一室一厅,她一走了之,你说我能不恨她么?
   上学的时候几乎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一下午,我们都会逃课来这里,苏二、我和我们的老大杨莎莎,三个人把一个月的零花钱往桌子上一摊,一块、五块、五毛,凑够喝杯最便宜的咖啡的钱。好像当学生的时候,超过五十元的大钞从来不会在钱包里好生生地待几天,老爹刚打来生活费,隔了夜,躺在床上算一算自己想买的包包衣服,第二天睁开眼就觉得钱不够花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学生时代怎么那么穷,我们都在拼命找各种兼职,挣得外快却只够买件zara的大衣,还是在省吃俭用的情况下。
   “你跟丁林联系了吗?”
   “没有。”
   “那你们将来怎么办?”
   “他已经忘了吧。”
   “可你走后,他急死了,把能盘问的朋友都问了遍,听说每夜都喝得烂醉,看起来不像不爱你的样子,而且他还去你家找过你。”
   “我了解他,他肯定已经忘了我了。不信去翻他朋友圈。”
   “我已经屏了他。”
   “你可以去看看。”
   “是你自己好奇吗?”
   “哪还有那么多心思好奇,只是赌定了他会这样。”
   我拿出手机,把他从“不看朋友圈”中解放出来,确实,丁林有了新生活,朋友圈里也有了其他姑娘,却不是造成苏二离开的那个姑娘。
   苏二确实如她所说,没有什么好奇心,坐在她座位上没有凑过来看。我刷了几下,便放下手机,我呆呆地看着她,听她解释。
   “你怎么知道丁林会那么快放下了?”
   “傻丫头,好多人说爱你,可能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是否爱你,有的人爱得夸张,有的人爱得低调,其实我第一次遇见丁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深爱我,可能当初他对我只是有那么一点喜欢,一点好感,但我不是他会付出全部身心去爱的那个人。爱不爱,也是讲缘分的。
   “不过不幸的是,我却深爱上了他,我不敢穿平底鞋怕他嫌我矮,不敢吃太多怕他嫌我胖,不敢穿太宽松的衣服,怕在其他异性面前没了优势。那时候的我,爱得战战兢兢,每天总有一个时段想站在二十层高的楼上跳下去。他一不回复我的短信,我就想打电话跟他闹个没完。可我不敢闹,也不舍得跟他闹,我只能自己去哭,哭完了,他的信息来了,我就感觉自己就是个傻逼,干嘛这么斤斤计较,我试图说服自己,让自己放宽心,放宽心。可是第二次他又不及时短信的时候,我又开始哭,却始终不敢告诉他。去年秋天他去苏州出差两三次,问我想带什么,我说我想吃老家的哑巴生煎包,可他回来的时候却忘了。你知道那种感受吗?跟他闹,自己嫌自己矫情,不闹,把自己憋出内伤。”
   苏二从来都没有跟我说过这些,她在朋友面前永远是个太阳,闪着光的太阳。我以为她会和她的王子丁林结婚生子白头偕老,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她说他们要分手了,自己去泰国散心,让我不要告诉丁林她去了哪里。
   他们分手那天,正是她过完生日不久,我特别吃惊,怎么回事,是不是丁林喜欢上了其他姑娘?可我的苏二那么优秀,那么可爱,那么贤惠,那么体贴,如果我是男的,绝对轮不到丁林。丁林又怎么会喜欢上其他人?
   我猜测了很多种可能,可都没有猜对答案。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一直很没有自信,不对,从丁林向我表白的那一刻,我就很没有自信。像你看到的,我变漂亮起来,爱情的力量让一个人变得向上,变得漂亮,变得更有光彩。有时候是真的,我真的开心,有时候是假的,我强装的光彩。
   “除了不自信,我变成了自己最讨厌最不屑的那种人,我开始从各种方面想控制丁林,怕他有别女孩子,我搜他的微博,甚至找高中同学盗了他qq密码,进了他空间,看了他上锁的相册。那段时间,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不想让任何异性出现在丁林身边,只要有异性出现,我就会生出怀疑心,你知道吗?可能你不知道,那种怀疑心折磨着我,控制着我,做了很多傻事。”
   “你会做傻事?”
   “我会做傻事。我跑去他公司。”苏二笑了笑,“我想让他们公司的人都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有时候我会大声说话,故意提高嗓门,还在他面前撒娇,装嗲。很讨厌那样的自己。”
   “可后来,你们还是分手了,是因为那个姑娘吗?”
   “也不是。那个小姑娘,刚毕业,就像我们刚毕业一样,扎着马尾辫,每次见面她头发总是乱糟糟的,穿着运动服,还像个学生,但是丁林对她很好,每次吃饭,他总会提到她,我笑着听,心里却像被刀子扎过一样,一刀,两刀,有时候忍不住了,就跑到卫生间,流完泪,再出来。”
   “他没有发觉吗?”
   “他只是有点喜欢我,可我知道,在他心里面我不是全部,当你不是一个人的全部的时候,他根本不会感觉到你的变化。但是如果丁林有稍微一点的变化,我就能感知到。那时候,我的心里全都是他。他喜欢吃的每一样菜,他喜欢听的每一首歌,他喜欢抽的每一种烟,他喜欢穿的每一件衣服。甚至,他偶尔提及的想要的某个小东西,我都能记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这么神奇,我真的都能记住。”
   “而我的事情,我的变化,我哭过的眼睛,我的喜好,他察觉不到。可能他只感觉,诶,这个姑娘长得不错,很可爱,可是我没有长在他的心尖上,他只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而已。这样的感情我不想要了,再维持下去,你知道,我这边肯定兵荒马乱了。当我生日的时候,他竟然迟到了一个小时,不过我还是安安生生和他吃完了饭,只是他不知道,那顿饭是我们最后一顿饭。我已经在心里面下定决定放弃,那天我要求他把我送回家,一路上我没有说话,其实这样不说话压马路挺好的,我们就这么变老挺好的,有那么一瞬间,我犹豫了,可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电话响了,电话那头虽然是男人的声音。可是电话响的时候我还是提心吊胆,我明白过来,我还是放弃吧。我心里面是害怕的,这种害怕我说服不了我自己,或许是我的性子原因,或许是其他原因,我说服不了我自己,我只能放弃。我那时候想,与其说放他,不如说挽救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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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和好朋友苏二有小半年没有联系了,再次遇见发现苏二改变了许多,这一切都是因为她认识丁林之后开始变的,她一直以为会和她的王子丁林结婚生子白头偕老,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她说他们要分手了,经过了伤痛,也有过犹豫,但她还是坚定的放弃了。如果爱得太深太痛,就自己走回来吧,不必逞强,更不必为了别人而遗忘了自己。生活总得向前看,相信总有一天她会遇见呵护她、懂她、把她放在心尖上的那个人,感谢来百味投搞,祝创作愉快!【编辑: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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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芹子        2016-03-09 13:55:35
  阅读欣赏,问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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