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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丁香·家】公鸡,怎么了(小说) ——向曹寇无聊主义致敬!


作者:秦戈尔 童生,892.2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25发表时间:2016-03-22 19:37:46
摘要:我得说,我还不够努力,所以回来了,而他们、她们都离开了,这让我觉着:我仍然是一只公鸡,被挫败的鸡……

我一直都挺瘦小的,在整个读书期间,都是瘦不拉几的。
   自小肠胃就不好,不能吃荤腥,而且先天不足。生我的时候,我妈没奶水,而80年代小镇也没有奶粉卖,我能吃的只有米汤,放了白糖的米汤,这让我奄奄一息。是的,奄奄一息,这是我长大后镇上的阿姨说的,这个阿姨喂过我奶,她儿子比我小几天,她奶水很多。我奶奶当然也给了她钱,虽然不多。她说话的表情,让我觉着如果没有她的奶水,我可能会早夭。
   在镇上读完小学五年级,我家搬出了小镇,迁至两个小时车程外的矿区,从此喝上长江水,后来填户籍由县改为市。我父亲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把我们从小镇迁至城区,好比我爷爷把他们从农村迁至小镇,他觉着我应该更进一步,将来迁至更大的城市。而我,没做到他期许的。
   带着浓浓的乡音,和告别同班两个可爱女生的遗憾,我跟着我爸妈来到这个灰尘漫天的矿区。一开始我们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房子不远的地方是我新同学的家,还只是暑假,所以直到开学我才知道,那个在门口臭水塘钓杂鱼的是我的新同学程胜。这里没有河,只有臭水塘,所以整个夏天都挺难熬的,我只能陪他钓杂鱼,然后喂他家的猫。不久,他家的猫见到我,总竖起尾巴跑我跟前,绕着我的裤腿,和我亲昵。
   此时,小镇清澈的虬龙川在盛阳下波光粼粼异常耀目。如果还在镇上,上午可以钓人可以吃的鱼,下午可以光屁股在水坝附近游泳,饿了可以扯一把沙地的落花生,还有田里生脆的胡萝卜和夏黄瓜。
   这边读小学的一年里,我只有一个好朋友,但不是程胜。有一个极其讨厌的同学,也不是程胜。这家伙叫刘刚,读书有点二,所以长得特别壮,来自学校边上的“恶街”—混混比较多,他老喜欢弄我,有事没事找我后背练拳,力道很重,让我很痛。他说只用了三分力,我觉着他吹牛逼,至少八分。而且他只打我后背,说治我驼背,为我好。好吧,我是有一点驼背,但他妈关你鸡巴鸟事。在我打不过他之前,我每天努力直起背,偶尔会忘记,然后就被打。而程胜在一旁,只是关切的看我,面无表情。所以程胜不是那个唯一的好朋友。
   我在门前的泡桐树绑了块海绵,每天晚上对着练拳,坚持打了很久,也忍了很久,然后他们谁给我起了个外号—“乌龟”,这是我的第一个绰号,而且一直陪伴我读完初中。这个时候舒春平出现了,作为和我一样的转学生,他更高,也更壮,读书也不太好。然后,他瞧不上刘刚,他们放学后干了一架,之后刘刚再也没找我练拳了。放学后,我要么打乒乓球,要么跟舒春平打街霸,再也不跟程胜一起钓杂鱼了,之后,他家的猫似乎也就不认得我了,平时遇见我也不跟我打招呼,当做没看见我。所以,猫也是一种很现实的动物。
   舒春平和我都喜欢同一个女生,他跟我说了,所以我没跟他说我也喜欢她。我们是好兄弟,兄弟之妻不可欺,之后我只能努力不再多看她,她是我的同桌,真的很好看,而且学习好。她是学习委员。我是数学课代表。小学时候,女生发育得比男生早,她比我高出半个头多,和舒春平一样高。但是她不喜欢我们中的任何一个。毕业照的时候,我因为个小,跟女生站一排,舒春平人高马大站最后一排最中间。
   小考的时候,她不出意外考了全校第一,而我意外的考了全校第二,初中我们又同班了,又坐同桌。舒春平因为成绩不太好,只能分到普通六班,刘刚也在那个班,他俩又对上了。而陈胜在重点二班。在实验一班的只有三个老同学,我,吴薇,和她——程丽丹。
   读初中没多久,我们搬出了程家湾,在城西买了块地,地上建了二层楼房,房后有个院子。我妈说要不在后院弄块菜地,种点菜什么的,再养几只鸡。我觉着好,但我爸不同意,理由是我们是城里人了,城里人一般不种菜,也不养鸡。
   一个城东,一个城西,我也不用跟程胜一起上学了。程胜也慢慢跟我没关系了。所以我得再提一次他,我曾经暗算过程胜一次,害他摔了一跤。小学那会儿,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男生总会在走廊集体活动,一般是打拱和骑马过关。一个同学当马,其他同学从他身上跳过去,分几关,先蹲着,半蹲,半半蹲,起身……直立,先矮后高,跳不过去的,下回当马。我个矮,老跳不过去,所以经常当马。有一回我当马,程胜跳,他跳的时候,我故意一低,他手没按到我背上,摔了个狗啃屎。这之后我再也不跟他们玩骑马过关。
   虽然我继续不能吃荤腥,依旧瘦小,但是初中我开始发育了,喉结圆鼓鼓,吞咽的时候,它在纤长的脖颈子上特明显,对着镜子看,让自己联想到公鸡。到了初二我拔高到程丽丹的水平面上。由于偏科,英语太烂,按成绩和身高,主要是按成绩,我被安排在靠后的座位,隔着她有四五排远。我只能看到她美好的背影,美好的天鹅脖子,美好的散发着清香的马尾辫。我突然觉着,这是种青春的疼痛,我们之间的距离比四五排的距离要远太多。而我心里却不舍得放下,整个初中期间,我都在痛苦和迷糊。
   初二的时候发生了件重大的事情,舒春平下课后去另外一个城区的小学勒索小学生,也叫擂肥,被公安抓了。同时,他们还偷自行车也被查出来了。不久,舒春平被勒令退学,之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有的说他坐牢了,或者劳教了。没有他,让我觉着异常的孤单。在这种孤单中,我度过整个初中三年。
   我非常讨厌一个同学,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但是事实上不是,他是个小人。这让我更觉着孤单,所以我不想提他的名字。总之,我想告诉你他就是个小人,在我信任他的时候,他背叛了我,他把我喜欢程丽丹的事,让整个班、整个年级都知道了,这让我瞬间被认成了痴心妄想的癞蛤蟆,一个笑话。事实上他也喜欢程丽丹,所有的男生都喜欢程丽丹,为什么我不可以喜欢程丽丹。紧紧是因为我长得像只公鸡,性格软弱的像只乌龟。总之,我再也不跟他一起了,我一个人在一起。
   至少有一个人理解我,他叫姜登峰,天生的大佬。脾气很好,也有不好的时候,有次玩街霸,那会我的街霸水平已经很高了。然后有个混混挑战我,跟我对打,总是输,然后他恼火急了,对我动手,而我不知所措。他出现了,一脚就把那混混踢飞了,然后混混跑了,叫来一群混混。两个人面对一群混混,如果一般人肯定就怂了,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上前就是一飞踹,踢到那个混混肚子上,踢趴下了。然后转手拿起铁凳子,看着他们,这阵势我是第一次看到,混混们也是第一次看到,居然都愣住了。末了他们主动讲道理,然后发现自己没有道理,然后留了句要面子的话,散了。顿时大佬的形象变得无比高大,读小学的时候他是隔壁班的,仅此而已,却为我犯险。
   后来我知道,他跟舒春平是好兄弟,初中在一个班的时候,仅此而已。还有,他也来自恶街,和刘刚一样的地方。之后,我跟他也没有来往,只是见面的时候看一眼,点下头。在他眼中我太弱了,不是一类人,玩不到一块去。我也想长得壮些,我忍着反胃吃肉,结果却拉稀,反而更瘦了。
   矿区不只有恶街,还有恶湾,都是惹不得的地方。后来我跟一个恶湾同学走得很近,但算不上朋友,只是走得很近。我偏科,他也偏科,英语都特烂,除开我们都是男的,这差不多算是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区别在于我物理特好,他数学特好。我参加市里的物理奥赛,他参加市里的数学奥赛。我拿第二名,他拿第三名,程丽丹都参加了,但是没有取得名次。但她英语竞赛取得了第一名。班里四十多个同学,拿到名次也就我们三。他的名字叫盛翔,最终也没有飞出矿区。
   因为我跟盛翔走的近,大家觉着我是他的跟班,可能也就是如此,至少初中期间也没谁惹我。而这就足以。我们一起继续偏科,直到离中考前两个月,我们的英语成绩一直在50分波动,徘徊。如果中考也这样,那么我们都上不了好高中,所以我爸给我请了个高中英语老师帮我辅导,我跟他说了,他却什么都没说。
   其实初中英语没我想的那么难,正如辅导老师说的那样简单,所以我英语成绩提高得很快,中考英语考了91分,而他也只是靠了62分。我、他还有她,读完初中就分道扬镳了。他在区里的普通高中,我在区里的重点高中,而她考到市里的重点高中。
   偶尔还会在游戏机室碰到他,聊了会,得知他们班的同学太渣,都不爱学习,然后老师也不太认真,然后让他觉着迷茫,感觉自己可能考不上大学。我说,干嘛不交点赞助费,来我这个学校读书,这里大部分学生都喜欢学习,再说你数学那么好。他说,他现在数学也不好,高中数学和初中数学完全不一样了。我心里说,高中物理和初中物理似乎没啥两样,所以高中我的物理还是特好,英语又慢慢回落到该有的水平,我还是不爱学英语,他也一样。
   高考过后,再次碰到他是在一个清晨,我从山上锻炼下来,他提着渔具从山下上来,他要跨过这个山,去山那边的另一个臭水塘钓杂鱼。我们又聊了几句,得知他考得很差,可能要去读职校。而我,正常发挥,英语考前紧急加料,考过100分,居然过了一本分数线很多分。
   在我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我听到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她高考考砸了,可能准备复读。在读高中的这三年,我只见过她两次,都是在公交站台等车。我骑着自行车,远远的看到她,她更漂亮了,有别与青春少女的青涩,粉红的脸蛋却透露出成熟女人的气质。而我,还是那么瘦,脖子长长的。经过她的时候,我目向前方,故意地不看她,装作没看到她,就这样一再错过她。
   回头时候,远远见她走上公交车,她转头看我,然后走进公交车,车开走了。我吞咽下多余的口水,喉结上下滚动,像只挫败的公鸡。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听说她第二次高考也考的不太理想,只进入武汉的一家专科学校,学医药。这是系里一个男同学告诉我的,他是武汉的,和我一起选修网球,在这批学网球的二十几个同学里,我们两个的网球打得最好,我的反拍比他好,他的发球比我好。他问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程丽丹的女生,我有点诧异,似乎这个名字已经走远,如今他这一问,突然间把这个美好的身影拉到我身边。他说他武汉的哥们正跟她谈朋友,然后聚会的时候得知我们一个学校,所以问起你。我说是的,我们曾经是同桌。他说,难怪了。而我不知所措,是的,只能祝福这个美好的、不幸的女同桌,一切美好。
   大学毕业了,我求职不顺,又回到矿区,在政府当公务员。昔日熟悉不过的矿区依旧灰尘漫天,昔日那么多的同学再也见不到了。这不是一个值得安放青春的地方,而我可能在这里渡完余下的时光,灰尘漫天,黯淡无光。
   意外碰见了盛翔,和我一样,最终都没有飞出去。他早早结婚了,和一个屠夫的女儿。有了一个胖胖的儿子,在菜市场挨着他岳父的摊位,杀狗卖肉。而刘刚做了一名卡车司机,在贵州的山路上,出了车祸,把命断送谷底。程胜不知道去哪了,而那个小人如今却是一名人民教师,挺讽刺的。
   又过了很多年,我碰见了姜登峰,他没读大学,却混得挺好,在西安开了公司。他问我认不认识计生局的,他生二胎违反政策,我说我认识,但没有多少来往,可能帮不上忙。他说没事,有机会聚聚。我说好,有点惭愧地说好。
   后来,他给我打电话,而我手机没戴身上,也没有再给他打电话。
   如今,我不那么瘦了。我每天喝酸奶,肠胃调理得不错,除了不能喝酒,也馋大鱼大肉。但是,在内心里,我还是觉着自己像只挫败的公鸡。
   是的,如今我在我家后院养了几只鸡,四只母鸡,一只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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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用第一人称“我”的叙述方式,给读者讲述一个弱小的“我”的成长的心路历程。本文里的“我”自小身体不好,在成长的过程里,一直是众人眼里的弱者,无论怎么努力还是没有走出这一境地。小说心理刻画细腻,比如主人公的初恋,是一段悲催朦胧的爱情,因为自己的自卑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人都是向往美好的,祖父、父亲,为了能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好的未来,变换着生存环境。而环境的变换对于“我”毫无帮助,却更增加了“我”的自卑与无奈。本文场景的描写独特,画面感强,符合主人公的历史成长背景。最后,虽然经过自己的努力,“我”的物质生活很不错,但是心里的阴影无法消除。那份自卑感依旧! 一个人的心路历程,众多人的人生轨迹。文章落笔点题。不错的小说,喜欢。推荐阅读!【丁香编辑:赵淑敏】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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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赵淑敏        2016-03-22 19:43:17
  老师的文字很有魅力,风格独特,喜欢!编按如有不当请谅解。遥奉茶!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回复1 楼        文友:秦戈尔        2016-03-22 20:29:39
  赵姐,真敬业,佩服。叫我小秦子吧,你可以这么叫我。
2 楼        文友:雅香        2016-03-23 10:33:44
  赏学秦戈尔老师好文!不管有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这回事儿,我们都要尊事实。接纳它,面对它,处理它,放下它。秦老师就是这样做的!问好老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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