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舞】走近时尚(散文)
一、走近黄伟文
周六春雨淅沥,虽担心着绿肥红瘦,细思,心底下更喜欢那新绿如碧,又想,花终于是那样的稍纵即逝,倏忽的春天任是多么辛苦的挽留,沧徨间,已是四月中旬,清明渐行渐远,还没有挂青去,这是一份心事。说是做给活人看,毋宁说做给心看,不然长长的一年怎过?去那墓前看看,坐在旁边倚倚,像靠在父母的怀里,心且落一落。没有敢去尝试哪一年或者不去,千般思量,不去会有什么,只可能是微微的遗憾吧!怎忍?如水的日子,留下了太多遗憾,这样的遗憾不是力不能及,不去留。何况今年天国又添一位,虽然遥在西北,天天揉搓着心,何曾忘过。上车后竟然无语凝噎,那泪就想流。
窗外新绿出浴,鲜花秀挺,收起情绪,听儿子车里的歌曲,都是黄伟文的专集。基本都是粤语,听不懂,也就不喜欢听,是个动静吧!儿子却少见的饶舌了,让我忘记了伤感。他叫我好好看歌词,说是香港黄伟文的词,做得无法形容的好。我一看,字小又是粤语,不胜了然。年轻人追逐着时尚,紧跟时代潮流,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顺从。儿子说:他因为黄伟文还组织了一个群;儿子说:他作词的歌曲成就了陈奕迅;儿子说:他几乎取代了林夕的地位;儿子说:他一般不给内地歌者作曲;儿子说:他是第一个以作曲家身份开演唱会,想象全场的歌者都是唱的他的歌,真是震撼;儿子说:他的词隽永而深邃;儿子说:你看看写一篇读后感,我给你点赞。这让我敷衍的心动了一下,想起多年来关于时尚的话题与猎涉都是儿子的引导,比如NBA;比如周杰伦;比如方文山;比如陈奕迅。在我简单纯粹的生命中,这些时尚的元素装点着我有些苍白的人生,有些凝滞的生活,其实这也是让我有些自信的因素,或者也让生活有了一点色彩。定下心,居然恍然大悟,我喜欢的《浮夸》我喜欢的《喜剧之王》都是他的作品。怦然心动之余,慢慢走进了他。
黄伟文(Wyman),1969年生,香港著名词人,时尚评论人,与林夕合称香港词坛的“两个伟文”。其写词角度新颖,题材内容广泛,喜爱填写一系列题材有关连的歌曲。
喜欢陈奕迅其实就是从喜欢他的《浮夸》开始,几年前,天天听儿子唱这首歌,洗澡时就更是高声大唱,不知道他如此喜欢的理由,只是觉得他用粤语唱歌的水平日益增长。这样的痴迷,触动了我的好奇心。有一天,认认真真在电脑前对照着歌词仔细聆听了这首歌,当即就被那嘶叫一般的歌声及歌词打动了,以至于噙了眼泪。《浮夸》几乎打破一般作词的风格,这是一篇对一个小人物内心世界的独白与剖析,一个企图挣扎着出人头地的小角色,可悲、可笑、可怜、又可叹的人生境况。黄伟文写到:有人问我,我就会讲,但是无人来,我期待到无奈,有话要讲,得不到装载,我的心情犹像樽盖等被揭开,嘴巴却在养青苔……香港,弹丸之地,人与人几乎是背靠背的贴身谋命,生存的促狭,竞争的惨烈,贫富差异之巨且又近在咫尺,那种迫压,人人萦绕脑海,时时收入眼帘。年轻人想出人头地,如果没有根基没有背膊,能靠什么呢?只能靠无时不刻的浮夸,才能引起注意,也就才有可能出人头地,你默默无闻,不去争取,你就有天大的本领,谁去发现、挖掘、成全你?有时候小人物的挣扎就像杂耍里的小丑。“很不安?怎去优雅?”黄伟文就这样把小人物的心血淋淋解剖开来,不由人不触目惊心,不由人不潸然泪下。于是爱上了这首歌,喜欢上了陈奕迅,却没有去关注这个词作者。
去年喜欢上一个曲风有点颓废,散漫,优雅又有些懒洋洋的歌手李荣浩。我喜欢歌曲自认很挑剔,必定曲词兼优,缺一不可。我为什么喜欢这种前卫任性优雅,还略微有点颓唐的曲风,我说不清楚,也许在我传统的近乎庸俗的外貌下其实隐藏着一颗不羁的心。李荣浩的《不将就》,他的《野生动物》我曾单循环听,或者一首不拉地听,就喜欢了其中一首歌,叫《喜剧之王》歌词是这样:我看着颗猕猴桃,眼泪忽然被引爆,我可不是可不是特别爱闹,这叫着,这叫着心灵感召,不信你问李清照。我天生不爱炫耀,却太多艺术细胞,我谈的情拖的拍也很少,中的枪挨的刀受的煎熬,华丽得无法低调。为什么?全世界的恋我都失了一遍,为所以的悲剧当特约演员,我伤的断肠,我哭的夸张,像一套港产片,为何?普天下的泪,先流一遍,市面上的纸巾都由我代言,站在我旁边你不算可怜,这也是一种贡献……我伤得断肠,我哭得夸张,只为了红几年。凝神摒气,你感受了什么?是给现在年轻人的歌。新时代,不能想象年轻人就是朝气蓬勃,物质的充盈,精神的迷茫,让他们看去冷漠而嚣张,趾高气昂又抑郁颓唐。不想倚靠,又奔突无方,心高气盛又感前途茫茫。虽然都说他们是垮了的一代,我却感觉是他们的自尊和我们之间的代沟走不进彼此的心房。我想一旦国家有难,民族危亡,他们应该可以是国家的脊梁。因为他们不知道比我们的同时代接受了多么巨大的信息量,他们明白着一切的道义和担当,只是因为和平,只是因为安康,只是因为宠爱,我们就无法堪透他们的思想,黄伟文替年轻人代言,通过他我们了解理解了他们肩上的重负。因为这首歌喜欢着李荣浩。还知道这是黄伟文给内地歌手唯一一个谱的曲。
坐在去上坟的车上,恍然知道我喜欢的这两首歌都是黄伟文作词,我愕然了,虽然是儿子的点醒,原来冥冥中我已经走进了黄伟文。关注后看见一个人的评论:如果说林夕是大家闺秀,黄伟文就是市井妇女。我或者自己加一句:方文山应该就是小家碧玉了。而黄伟文以生活里的市井语言经过提炼注入歌曲,让有些缺乏古文化滋养的年轻人没有丝毫违和感,更加有一份理解和默契。他所表现的在社会底层又不甘心的那份挣扎直抵心扉,给人一种看似漫不经心,实则让人心灵触动的感觉。
我不去说他系列型的作品,看见了他的粉丝抄录了他的经典语录,我转来,更深刻全面看看这个当今歌词达人的思想内核。“走得艰辛的引路,甜蜜不致太寡”《陈奕迅——苦瓜》。苦尽甘来,因为经过艰辛,甜蜜才不至于太过清寡,一个人一生没有必要就在蜜罐里长大,有时候苦其实才是人生的财富,如此聪慧的大脑,人生的五味样样都很必要。人生就是一幅《富春山居图》,旖旎如风,瑰丽如云,蜿蜒如水,飘忽如雨,甘如霖,苦若菊。这样就是完美。
时尚一词,英语是:Fashion,近义词是前卫,时髦,流行。最早见于宋俞文豹《吹剑四录》:“夫道学者,学士大夫所当讲明,岂以时尚为兴废。”时代像一架滚滚向前的火车,永不停息,一不小心就会被时代抛弃,不是这样就有多么可怕。停滞是旧时光,可能也有一种无法领略的静美,若如与世界同步,享受一下新新时代的成果,未必不是人生成功的一种表现,比如我们自如地摆弄着电脑,那种便利给人带来的心身的愉悦是用语言难以形容的。因此不要拒绝时尚。时尚的国度将是美妙的领域。
清新四月,用心凭吊了逝者,向旧事物暂时告别,握在儿子宽大的手里,仰看他年轻的脸,就让他引领着我走近时尚。
二、尤文图斯及巴西
从来我就是一个意志不坚定的人,上至80的耄耋老人下至几岁的黄口小儿都能左右我的思想。想着写一篇走近时尚的文章,必须写足球,当然还是儿子曾经的引领。历史已经是那么遥远,点击百度,想找到儿子喜欢足球又带领我也深爱的是什么时候,沮丧又欣喜地发现,我依稀记住的尤文图斯的“三叉戟”,出现在1997年度,是尤文图斯最辉煌的年代。就惊讶那时候儿子才7岁。那时候他就这样爱足球吗?我一个快40的中年妇女就这样也义无反顾地全身心投入吗?现在看了觉得是个笑话,当时却不然。
独生子女的悲哀是没有共鸣者,没有分享人,孩子的情感宣泄找不到倾听者,我们做父母的虽然也许不是很能接受,但是认真谦恭听他的崇拜而激情地叙述应该是我们的任务,可慰的是,在他稚嫩的娓娓动听地叙述中,我也就真的也跟孩子一起爱上了这个世界都喜欢的运动。
尤文图斯是意大利王牌俱乐部的王牌足球队,成立于1897年。孩子关注的时候已经有了100年的历史,有过低谷,有过辉煌,从艰难前行到趋向成熟,然后暂露头角一直到又步入低谷,又走出低谷到再次辉煌,然后又经历了冰河时期到我儿子关注的时候,已经是再塑辉煌,多么像一个人坎坷的一生啊!
儿子关注的时候,尤文图斯有了无人能敌的三叉戟。他们是:菲利普·因扎吉,齐达内,皮耶罗。带领着球队登上意甲联赛冠军,差一步登上欧洲杯冠军。依稀还记得英俊的因扎吉,钢铁英雄的齐达内,都是那个时代可歌可泣的人物,且不可把他们看成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男,他们都是有着非凡个人魅力,高贵的道德品质,资深的文化素养的人中翘楚。1912年,曾经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诗人入主尤文图斯。欧洲是一个盛产贵族的地方,贵族的高尚谦恭勇敢担当道义勇于进取而又温良恭俭让深入人心,也浸润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当然也滥觞于体育界,所以当中国丑陋的足球界乃至整个体育界污水横流,一片狼藉的时候,欧冠联赛则像一副西方优美的风景油画,像一曲动听的肖邦的钢琴曲,更像莎士比亚唯美的文字,在绿茵场上潇洒高雅完美的流觞。孩子在这样高尚的熏陶下,不为成星,只为了灵魂的优雅。
已经是因循守旧到冥顽不化,孩子的父亲却不因为自己的不懂去扼杀孩子的爱好,从来就把尤文图斯念成“宇文图斯”的他,是不是心底里就记得历史上有个“宇文成都”?虽然不懂,孩子小,自己不能去买喜欢球队的队服,他就反反复复问个清楚,终于给孩子买了一套尤文图斯的儿童版队服,意犹未尽把儿子喜欢的巴西队的服装也买了回来,这下子,孩子不会再穿别的服装了,小小的人儿,胖胖的身子,结结实实的小腿小胳膊,天天下课就穿着他喜欢的尤文图斯及巴西队的服装,拿着足球就去疯,不弄得像个花猫不会回家。学校也经常组织球赛,他是响当当的中锋,据他自己白话,进一个球就学巴西队的习惯跳一会桑巴舞,可惜身体不好,我从来不能亲临现场跟孩子一起欢乐,遗憾之余,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全身心亦步亦趋,听他所说,爱他所爱,慢慢地会由被动的喜欢到自然而然的关注。
很喜欢欧冠联赛的那种氛围,非常完美的足球场,非常井然有序又激情四溢的观众,非常优雅的入场仪式,一个个成人队员牵着一个个未来的小队员,那种仪式感给人心灵的冲击美轮美奂。谁说形式都是虚假的东西,在西方神圣的结婚仪式还有就职仪式就一定跟我们的入党仪式一样,在人的一生中定然会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人生难得几辉煌,这样的大事用一种庄严的仪式定格下来,会是平常人生中一抹靓丽绚烂的色彩。
虽然是身体与力量的竞技,有时候的谦虚与忍让,儒雅与优美,让人忘却这种运动有时候的残酷,有点像看中世纪骑士们为了爱的绝斗,又是一种高雅的仪式。其实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场真人秀表演,无论成败输赢都是过眼云烟,何不优雅着,展示自己让人艳羡的一面,没有必要一个个乌眼鸡一般的你死我活,斯文尽扫。体育也许是人格魅力道德品质最集中的体现也未可知吧。
相对欧洲足球,南美洲包括巴西队对于足球的诠释就简单多了。应该说足球是他们一项天赋颇高的运动,赋予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养成就少许多,就像中国人特别擅长兵乓球一样,他们的国民就天生擅长足球,这一点会让每个人羡慕不已。虽然查证了历史,足球在中国古已有之,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那时候叫:蹴鞠。现在我们除了记得一个地痞一样的人物就是以擅长踢这个蹴鞠官致高位,无恶不做的高逑以外,就记得那几个炙手可热的明星的陨落,还有中国足协的一烂到底。可怜的国人爱足球就像爱自己恨铁不成钢的孩子,一次次失望,一次次又充满希望。最无可奈何处,就是放弃,放弃喜欢放弃厌恶,儿子是这种思想的引导吗?渐渐的,他喜欢上了NBA.,我又毫无立场地跟着他开始喜欢篮球,又几乎近于痴狂。
三、NBA
当跟着孩子转战NBA的时候,他已经读初中了,学习入不了他的心,尽是学一些精致的淘气,别样的玩意,赢弹珠啊;玩溜溜球啊,没有一样不精。稍微大一点,觉得这些小儿科不满足了,这时候NBA登陆中国。尤其是姚明的高调加盟,瞬间NBA火遍大江南北。这次我有了一点立场,只喜欢姚明还有姚明所属的队---火箭队。儿子却不随大流,他喜欢所谓蓝领组成的底特律活塞队,喜欢的第一号明星是大本钟-----本·华莱士。这个不拘言笑,一本正经,显得有些忧郁的黑人,爆炸式的发型充满野性,没有事的时候跟儿子分析了一下黑色人种,他觉得颇为有理,我说非洲本土的黑人与美国的黑人在形象上有着一些不同,非洲本土的黑人除了更黑,那种自然的野性更加突出,而美国长大的黑人在肤色和外形上就比较柔和一些,比如麦迪,许多人包括我也喜欢麦迪不仅仅因为他球打得好,是得分王,就是他的形象也是非常性感而有些阴柔的美,会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间打动人,所以他的粉丝拥趸特别多。而我儿子喜欢这个粗旷的男人,就因为他曾经在一个赛季荣获了篮板王与盖帽王两个殊荣,儿子虽然不高还有些胖,却特别爱盖帽,这可能就是他喜欢华莱士的原因。所以那一段时间本子上,书上到处都是大本钟,到处都是华莱士的字样,后来有了电脑,他的空间叫做“奥本山宫殿“,这是活塞队在底特律的根据地,于是经常去买球赛的副产品,什么手圈,摆设,衣裤就更不要说了,连喝水的杯子都是华莱士的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