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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同题】放弃


作者:孟然 布衣,297.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326发表时间:2016-04-22 15:44:06

一.梅斯菲尔德·格林
   梅斯菲尔德·格林露着腋下被木头残片扎出的血窟窿,两手将巨剑举过头顶。他身上那件被扯烂的环甲,甲胄上,细密的铁环间隙里,早已塞满了泥土、木屑和凝固了的鲜血。经过长达两个时辰的战斗,那个人形树魔终于被他踏在牛皮靴下。他手中的巨剑削铁如泥并且从未崩刃,正当他打算将树魔拦腰截断的时候,树魔张开了干裂的嘴巴第一次开口向梅斯菲尔德求饶,“放了我……”
   树魔的眼眶中没有眼球,黑洞洞一片,它的脑袋就像平安夜放在草地上的南瓜灯,只不过头顶被掏空了,取而代之是两支跟麋鹿一样叉开的角。角上的叶子在战斗中被震落的一片不剩,只留下光秃秃的枝杈,而且左角已经断裂,露出了新绿色的心材。“放了我,我知道你是位仁慈的王。”树魔神色恐慌地说,“我发誓我不会阻止你在这里开辟家园。”
   梅斯菲尔德迟疑了,他眼色凝重,虽然还不到四十岁,但他深棕的头发已夹杂了银丝,看着被断双臂的树魔开口投诚,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握在剑柄上两只僵硬的手微微转动了一下,却仍没有想放了树魔的意思。“放了你?我怎么替那些被你害死的同胞们伸冤。”梅斯菲尔德虽不是战争之王,但一定是一位优良的谈判家,“我怎么面对他们身后的孤儿寡母?”
   树魔面目呆滞地躺在深棕色的土里,沉思时像死去一样。突然他嘴里吐出一股潮气,“我知道这片森林哪里的野猪最多,多到你几世几辈都吃不完;我知道哪里的土地最肥沃,可以种植马铃薯和小麦;我也知道哪里的木材最结实,建造村落最便利。”
   “放了你怎么向我的臣民们交代?”梅斯菲尔德突然觉得好笑起来。
   “砍掉我的脑袋,带回去。”树魔不再挣扎,“这样,不仅可以巩固你的地位,而且我会兑现我的承诺。”
   刹那间巨剑挥落,树魔被切开的脖子上露着瓦楞式样的细密年轮,那脑袋在地上滚了两圈半,变成一块了无生气的枯木。梅斯菲尔德抬起脚来,捡起了地上的头颅,将它裹在破旧的衣服里。只见,那树魔的躯干在长满蕨类植物的泥土上翻了一个身,两腿跪着将身体支了起来,无头无手,比原先更毛骨竦然。树魔的步履缓慢而且沉重,每走一步,双脚新生的茸根,就似蚯蚓一样钻进土里。梅斯菲尔德看着他,渐渐被脚底下初生的幼株,包容进了树干内,最终融合成为一整棵高大的猴面包树,耸立在距自己不到两丈的脚边。
   “你会得到你想得到的。”树魔的声音晃荡在干云蔽日的树丛间,那声音吐露着不可一世的怨气,立刻便被穿透树叶的天光,还有飞梭在枝头的鸟鸣声取代了。
   二.卡洛斯·格林
   “梅斯菲尔德的手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了树魔的一个小兵,而这不过只是他们遇见的第一个敌人,他们根本找不到这些树人的弱点在哪里……”卡洛斯坐在一把榫槽松动的摇椅上,诵读着这本用羊皮装帧的故事书。这把摇椅每次摇晃都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他翘着右腿的假肢,享受着傍晚与儿子共度的悠闲时光,卡洛斯没有觉得自己的残疾是一种自卑,但事实是,他的确偶尔自卑过。年轻时他从一辆脱缰如飞的马车车轮下救出了自己的亲弟弟,但却没保住自己的这条腿,幸好他和他的三个亲兄弟家庭辑睦,每当想起这件事,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哼起西海岸人吹的风笛曲子。
   “爸爸,高祖父的剑跟他的肩膀一样宽,剑比我还要高,他是怎么把它举起来的?”小马南穿着陈旧泛黄的睡袍倚在床头上,睁着他的大眼睛问卡洛斯·格林,他细长浓密的睫毛微微颤动,墨绿色的瞳内摇曳着桌面上橙黄色的灯光。
   卡洛斯将皱皱巴巴的书页合上,伸手摸着儿子油亮的棕发,看着刚过完十三岁生日的马南,一天比一天大,开始叹息起时光无情,“终有一天,你一样能举起来。”
   “那可是铁啊,世界上最沉重的东西。”
   “你会明白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铁更沉重。”
   卡洛斯从摇椅上站起,一手托在儿子的肋下,另一只手扼住脚踝,将小马南平举起来转了个圈。卡洛斯右腿上的假肢踏着中空的木地板“咚咚咚咚”地响,儿子结实了不少,这让卡洛斯显然有些吃力,突然间,他便踩在地板的缝隙上失去了平衡,抱着马南扑倒在床上。爷俩哈哈大笑。卡洛斯替马南掖好被角,在临吹熄油灯之前,深沉地望着儿子说:“你比你高祖父的剑还要重。”
   梅斯菲尔德小镇流传着一个故事。一百年多年以前,年轻的梅斯菲尔德·格林为避免王城的内斗,带着从西海岸乔迁过来的移民,在此地另辟门户。斗转星移,原本几百人的小村落现如今已成为了拥有几千人口的大城镇,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先祖,居民将梅斯菲尔德的石雕伫立于城镇中心的广场地带,被神话了的梅斯菲尔德此时正站在静谧的星空下,守护着自己创建的城邦,他双手拄着巨剑,剑尖刺透树魔的头颅,将那个树筒型的脑袋钉在自己的脚边。就这样,小镇在他的庇护下,在这个星光斑驳的黑夜里渐渐沉入安详的睡梦中。
   一百多年的风调雨顺,对于小镇来说有点太过平静了。当红棕色的月华显现在深蓝的夜空上时,西南边靠近林场的村舍里,狗吠声此起彼伏仿佛炸开了锅。卡洛斯的家刚好就在那里经历着一番洗劫。
   分不清数量的黑影跳上屋顶,从各家各户的窗户和烟囱潜进屋内,然后把一个个还在睡梦中的孩子裹在被子中挟走了。卡洛斯继承了格林一家独有的机警,他第一时间推开了马南的房间的隔板,发现窗户开着,床上只剩下了孤零零的枕头。他将头探出窗外看见一个黑影正跑过院子,而马南被缚在床单里,像一条毛毛虫在那黑影怀中蠕动。
   卡洛斯拎着煤油灯,一瘸一拐迅速挪到屋外,他看见那个影子身穿一件蓝黑色的衣袍,戴着松垮的连衣帽跳上了一匹奇形怪状的坐骑。黑影身上布满木质纹理的皮肤,在微弱的月光下闪着釉质的光亮。看到这,卡洛斯的心一寒,只能把手里唯一一件武器摔过去,煤油灯刚刚脱手,那匹脊背宽阔身躯低矮的坐骑便如猎豹一样窜了出去,一眨眼便消失在夜幕中。油灯落了个空,灯罩裂开一条缝儿,火苗忽忽闪闪地熄掉了,卡洛斯瞬间被裹在了黑暗里……
   三.格林血脉
   卡洛斯排行老二,他和他的三个亲兄弟,作为格林家族的第三个分支,占有着小镇最好的林场,剩余的两个家族则拥有最好的猎场和农场。岁月更替,梅斯菲尔德砍杀树魔的丰功伟绩仍旧口口相传,但人们却忘记了他留给后代的酒肉柴米。
   临行前卡洛斯和兄弟之间的聊天并不愉快,餐桌上放着大块的鹿肉和猪肉还有刚刚出炉的黑麦面包,但卡洛斯几乎没吃什么东西,三弟普尔曼也是,因为普尔曼的儿子希尔——比马南小两岁,也被带走了。同样被掳走的,还有邻舍的三个年纪都相仿的男孩子。
   卡洛斯一直尝试将自己的假肢藏到桌子下面,这样他就有机会和兄弟们一起出战,对他来说儿子就是他的一切。当他看到四弟奥利弗满嘴油腻,一直埋头海吃没有表态时,他叹了口气。
   “你确定那真的是树魔么?”大哥布鲁默从始至终都不敢相信卡洛斯的表述,“他们应该死了的,梅斯菲尔德杀光了他们。或许是某些狗杂种伪装成那个样子,想霸占我们的林场吧。”
   “他们骑的不是马,虽然只是个黑影,但我从来没见过那种动物。”卡洛斯撕着手上的面包,接着说:“它身上有一股浓烈的熊屎味儿。”
   “我不管,吃完这顿饭,我就和乡亲们循着足迹追过去。”普尔曼徒手将一整块鹿肉撕成小块儿,将最好的肉递给了大哥布鲁默。又嘱咐体格精瘦地奥利弗吃了赶路,奥利弗停了一下嘴,没言语仍旧继续吃。
   “恩,还是趁早的好,孩子们越晚越危险。”布鲁默回应道,显然他和普尔曼达成了共识,布鲁默转眼,又将一块啃过的骨头丢到奥利弗的桌前说,“奥利弗,别忘了,卡洛斯的腿是为你折的!”
   卡洛斯的心颤了一下,觉得这有点太莽撞了,但是又开始怜悯起奥利弗,说:“让奥利弗留在家里吧,如果真的是哪个不想活的想抢林场,会捎信回来,奥利弗也好有个照应。”
   “不!我决定了我要去!”奥利弗突然站了起来,说:“比起我来,卡洛斯老哥你还是呆在家里吧,你腿脚不便,你的假腿会扎进湿泥里拔不出来的,只会拖我们的后腿。”
   卡洛斯望着顿时变得魁梧的奥利弗,最终还是把伸在桌子底下的右腿拖了出来,他瞬间低下脑袋,望着下端开裂的木腿,哽咽了,嘴里粗糙的面包更咽不下去。
   “可行,就这样吧。”布鲁默应允说,“我知道你爱子心切,但你也得考虑一下你自身的情况,咱们家谁不喜欢小马南,我还恨我的老婆生不出那么可爱的儿子来。”
   卡洛斯意识到自己确实帮不上什么忙,于是放弃驳辩,把家中唯一的一匹马牵给他们,还在临行前替兄弟们收拾了行囊。他知道男人们离了盐吃再多的肉也不会有力气,于是在布兜里面放了一小包金贵的食盐,并且拿了一串烘干的腊肉塞进了奥利弗的包裹里。卡洛斯将行囊附上那匹四蹄沾着黑泥的老马,叮嘱奥利弗一定要小心,布鲁默看了一眼婆婆妈妈的卡洛斯,哈哈大笑说,“放心吧,如果真有树人,奥利弗你就躲在我的身后。”
   奥利弗牵着这匹浑身灰斑的白马,和其余五个精壮的男人一同走进了丛林的边缘,回头时,他看见卡洛斯和一群穿着肥裙子的妇人站在林子外的阳光下。卡洛斯半歪着身子,跟桌腿一样粗细的右腿扎进泥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头顶上层层密密的树叶遮天蔽日,奥利弗突然觉得冷起来。
   四.入侵者
   虽然奥利弗·格林和兄长们不是第一次进入这片丛林,但他们却从没有走进原始森林的最深处。循着怪物断断续续的蹄印跟踪了五天之后,他们终于一脚迈入一块从来没有涉足过的新领域。布鲁默捡起埋在树叶中一团跟棉花一样茸根,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才相信他们走对了,因为棕绿色的根须上散发着暗淡的熊粪味儿。不远的前方是一条宽阔的河流,蹄印就在河滩上消失了。
   普尔曼蹲在河边洗了一把脸,问随行的一群人说:“你说树人为什么绑的都是男娃子?”这几天为了找自己的儿子,普尔曼开始相信树人仍然存在的事实了,因为驮走孩子的怪马压根就不是动物。除了从它身上蜕下的根须,没见过它排过任何粪便,包括它的蹄印,没有任何规律,况且奔跑的时候跨幅极大,谁都没有见过。
   “树人也喜欢带棍儿的。”布鲁默洗着他的板斧,用河里的砂岩将斧刃刨得闪闪发亮,五个人露着与肤色反差极为明显的白牙齿,咧嘴大笑。唯独奥利弗没笑,他屏息凝神两腿跨进水里,右手举着长矛,噗地一声刺进涟涟的水面,从水中抽出了一条肥嫩地鲇鱼,然后把鱼甩上了岸。
   “呵呵,吃完鱼,去河对岸找一找。”奥利弗说,“我觉得就快到了。”
   奥利弗剖掉鱼皮,将粉嫩的生鱼肉塞进嘴里,咀嚼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有个活物躲在河对面的灌木从里,虎视眈眈地注视着他们,于是他捡起一块石头,丢了过去。一声低沉地敲击声过后,激起了一串猛兽发怒的呼噜声。
   被栓在临边树干上的白马长鸣一声,六人立刻警觉起来。奥利弗赶紧捡起了长矛,他看见树丛里探出了一个棕绿色的熊脑袋,准确地说,那只是一个无数根茸盘踞而成的熊头骨,没有皮肤,没有眼球,獠牙格外突出。怪熊的前肢优雅地迈了出来,没有任何落地的声响,紧接着,一个树人平伸着胳膊,戴着帽兜骑在熊背上,缓缓地暴露在他们的眼前。树人那条被削尖的长臂,像一把钢枪,直指奥利弗。奥利弗慢慢挪到布鲁默的身后,六人吓得齐齐后退。
   怪熊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几近躁狂的边缘,由木根虬曲而成的骨架让它的身躯更轻盈。就在怪熊后腿蹬地的那一刹,呼噜声消失了,它腾空而起直接跨过了三丈多宽的河流,蹄子没有沾一点水,就猛冲过来。树人的长臂挑起了其中一个落单的人,就像奥利弗轻巧地挑起河中的鲇鱼,将那人钉死在一颗树干上……
   格林三兄弟见势,急忙聚在一起,奥利弗忙对还没反应过来的其余两人喊道,“过来!”
   熊怪的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它再一次跃起,扑倒了另一个人,树根形成的利爪扯烂了他的肚子,紧接着一声惨叫,六人只剩下了四个——格林三兄弟和一位铁匠。奥利弗四人背对背靠在一起,树人骑着熊怪在距离他们五米外的地方回旋,不敢贸然接近。
   “往林子密的地方走!”奥利弗说,显然他发现了熊怪身躯庞大的弱点,那些错杂如网的藤蔓和极为狭窄的树木间距可以有效削弱熊怪的行动力。
   “我的板斧能砍断它的脑袋,你们的刀也至少能断了它的腿!”布鲁默的板斧抵着胸前,把它当做一块盾牌,一边商谋划策,一边退到密林中。
   可怜的普尔曼已经吓得两腿发抖,熊怪在普尔曼的正前方停住,一个猛扑,直接咬碎了普尔曼的脑袋,普尔曼还未来得及反抗,便一命呜呼。
   奥利弗身体一侧,拎起普尔曼的柴刀,劈断了熊怪的右前肢,然后将长矛穿进了熊怪的肚子里,熊怪嘶叫一声,趴到在地。树人却从熊怪背上跳了下来,它双膝微屈稳稳地站在地上,将尖锐的手臂准确无误地刺进了铁匠的心脏。临死之前,铁匠紧握住了树人的胳膊,为身边的布鲁默争取了时间,布鲁默板斧的寒光横扫一下,本来腰部不粗的树人便被截成了两截。树人的上半身变成了一块烂木头,下半身却渐渐沉落进泥土中,成为一棵不会动的死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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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样的小说,有点魔幻的味道,没有非凡的想象力,是写不出来的。而作者以这样的题材,来诠释放弃这个主题,可以说是另辟奇径,也是棋高一着吧。小说具有英雄主义色彩,在气氛的营造和打斗的描述上,都有精彩的体现,在阅读的过程中,是一次享受。小说写了一位曾经的英雄梅斯菲尔德·格林在战胜了树魔之后,开创了自己的家园。但在一百年之后,树魔重生,灾难又起。为了挽救孩子们的生命,梅斯菲尔德·格林的后人卡洛斯·格林和他的兄弟及户族,再次和树魔做斗争的故事。最终的放弃,也许是为了更大的成功。卡洛斯的诞生,足以说明。小说给我们呈现了一个血腥而奇妙的世界,有远古的气息,有魔幻的色彩,有武侠的意蕴,主题新颖别致,情节大胆,放得开,也收得住。推荐赏阅!——编辑:哪里天涯【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604240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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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6-04-22 15:45:40
  问好孟然,新颖别致啊,欣赏了。
哪里天涯
2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6-04-22 15:46:05
  按语匆忙,望笑纳。
哪里天涯
回复2 楼        文友:孟然        2016-04-23 11:03:38
  (⊙o⊙)…我突然发现我可以签约了……
3 楼        文友:孟然        2016-04-23 10:58:58
  编按费心了。梅斯菲尔德远离西海岸的皇室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放弃,而卡洛斯的兄弟被树魔所害,但当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树魔的时候,下不了手,而是躲避开居民的蜚语,和儿子隐居深山,遗传了梅斯菲尔德的品质。本来是想着重表现,但被故事虚掩掉了,掌控的力度稍微欠缺。不过这篇文,我是以练习视角转换为目的的,写的时候乐在其中。
做90后最好的小说家
4 楼        文友:田舍郎        2016-04-23 12:47:43
  文笔沉稳,老练,行文有条不紊,而且这么长篇幅没有疲乏的感觉,可见作者的功夫之深。就是故事编排,主题提炼,特别是树魔和人的关系阐述方面略显不足。
想写点什么,一落笔却不知道要写什么……这也是我写作中常碰到的问题。
回复4 楼        文友:孟然        2016-04-23 13:45:36
  是呢,我突然发现我的小说退后了。我原本以为不用指明,读者也或许能够明白——梅斯菲尔德开辟新领地,霸占的是树魔的领域。百年之后树魔老了,为了将生命延续下去,所以就抓了孩子,在他们身体内种上了种子——逻辑没有表达清楚,我在后期的修改的时候应该加入梅斯菲尔德后代与树魔的矛盾冲突,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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