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冬之恋曲”征文】三十七度的爱情(小说)
三十七度是个什么概念呢?有人说,三十七度既属于人体的正常体温又属于爱情的温度,说它属于爱情的温度是因为它低调而不张扬,自然而不牵强,柔顺而不飞扬跋扈,就像成熟女人的怀抱,温暖、和煦,一如春天的阳光。也有人说,当爱情与体温相同时,其实,作为身在其中的两个人是没有任何感觉的。
两种说法究竟哪一种更确切?我想还是借用我们本文男主人公的一句话来说好了,他的原话是:“什么叫爱情我不懂,但既然她嫁给了我,那她就是我的亲人,就是我这辈子要好好疼的人,我得不让她有一丝一毫的委屈,我得用我的体温一直捂着她才好。”而借用女主人的一句话说则很简单,她说:“我不喜欢花前月下的浪漫,我也说不清对他到底从什么时候就有了感觉的,也说不清这爱的分量有多重、温度是多少,感觉上三十七度就是两个人合成的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有了温度日子才会有滋有味地过下去。”
一
她与他相识在二十二年前的那个冬天,确切地说,是在一场大雪之后。
那年的雪下得好大,是真真切切的鹅毛大雪。据当地的气象专家说那是二十多年未遇的。
雪下了整整两天两夜,积雪使得野外原先那些看得见的树木和地里的植物、房子、河流等等都披上了厚厚的银装,放眼望去真是白茫茫一片。
大雪停止是在第三天的下午了,雪后气温低得人要哈气成冰。天还是任性地闹着情绪,满脸阴郁着,一副和谁都过不去的生气模样。按理,这样阴冷的天气,人们是不愿意出门的。事实也正是如此,雪后的小镇好像冬眠了般安静着、清冷着,就连喜欢堆雪人的孩子都好像忘记了玩耍。
当然,按照惯例这个时候的她是应该宅在家里的,烤烤火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做,就着一只汤婆子暖着,喝着温温的热水,捧着一本爱情小说看着,带着小资的蕴味,可是那天的情况却有点特殊,她的父亲因为乡领导指派下乡去查看灾情,从早晨出门直到天色傍黑还没有回家。那时,电话还不是家家有,手机更是个热门的俏东东,一般的人都没有,更何况父亲那样的人本就是个对新生事物过敏的人。
没有电话和手机,联系就不方便了。这下,她和母亲都坐立不安了,尤其当时钟已经敲响六点之后,为了安慰母亲,更为了她自己的内心担忧,她一次次去那条小路口看了,最后的那次,还是看不到父亲的影子,她的心里就慌乱起来,于是干脆就走到了小路的尽头,又拐了弯沿着早晨父亲走的那条影影绰绰的路走了下去。
其实,大雪之后是没有路的,别说是路了,就连脚印也是很少很少的,她只是依照脑海里原有的轨迹深一脚浅一脚地小心走着,不知不觉中,她似乎走了好久,也走了很远,可满眼亮晃晃的野地里还是不见父亲。由于心慌意乱,在一个坡路上,浑然不觉中她一脚踩空,随即“哧溜”“噗通”两声,如同穿上了溜冰鞋那样就一个劲地滑了下去……
她的身子在继续向着未知的危险下滑着,她知道大事不好,心想脚下一定是原先的河流,她在心里一个劲地埋怨自己怎么可以忘记这里原先是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河,可眼下的情况是懊恼起不了任何作用。慌乱中她的手下意识地想抓住什么,可冰天雪地里,她硬是什么也抓不到。
她的身子还在继续下滑着,她把整个身子尽可能地放平,尽可能地挨近雪地,这样虽然速度已经放慢,但只要稍微用力还是会适得其反。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那一刻,她想,要是再滑下去或许就真的没命了,想到此,她惊恐的眼泪“刷刷刷”地往外抛,她不自觉地带着哭腔高声大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也是万幸,关键时刻,闭着眼睛的她感觉到了耳边传来了一声:“喂喂喂,你倒是张开眼睛把手伸给我呀!”
“喊救命救命的,感情你不想有人救呀?”
听到声音,她连忙张开了眼睛,随即迅速把手尽力伸了过去。
在经历了一番努力后,她的手臂抓到了对方伸过来的木棒,之后,两个人的手臂终于有了连接,她终于得救了。之后的她一半出于感激和礼貌,一半也出于后怕,邀请救她的那个他去她家喝杯热水。
这是一个年龄与她相仿的小伙子,冰天雪地里,只见他戴着一顶雷锋帽,穿着一件臃肿的红色羽绒服,一张黑红的脸冻得如同泥地里刚刚拔出来的胡萝卜。这是她得救后的第一时间发现的,除此而外,她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又为什么恰恰在她遇难的时候正好出现。
她的心里揣了一些疑问,但也仅仅疑问而已,作为陌路相逢的人,即使是刚刚救了她的这个人,性格腼腆的她也不可能热情到喋喋不休的程度去打听他的身世的。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走着,走向她的家。
回到家的她这才发现,父亲刚刚已经从另一条路走回了家。父亲和母亲在听说了是眼前的这位小伙子救了自己的女儿后自然是千恩万谢,而他对这些倒好像是稀松平常得很,他带着满脸的风轻云淡摆摆手说:“大伯大妈,你们不用这么客气的,我这也就顺手牵羊的事情,不值得多说的!”听了那句顺手牵羊的话,她掩着嘴唇“噗嗤”一声笑了,随即心里说,这个人还真是糟蹋成语,怎么可以把一个素昧平生的姑娘比作羊呢?可碍于刚刚他才救了她,她就背过身子迅速收敛了笑容。
二
他与她的第一次见面,用他事后的想法应该是老天帮的忙、搭的桥。
大雪之后,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他顺手拿了一根小木棒棒无心无肺地走出了家门。那时候,他因为母亲工作调动的缘故,刚刚随母亲来到这个小镇不久。
刚刚来到小镇的他,内心深处是有着很多新鲜感的,因为他的年纪刚二十出头,更何况目前的他还在待业。
大雪过后的野外安静而平和,空气很干净,他喜欢这样的感觉。他想象着像小时候那样一个人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在静悄悄的原野上一个人走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然后踩出一个个只属于自己的深深的脚印。
他就这样在雪地里走着看着,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突然,他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呼救声,于是,他加快了脚步跑了过去。
眼前的情景有点糟糕,那个喊救命的姑娘明显是踩到了河边的斜坡,再加上天气奇冷地面都结了冰,要是一任姑娘滑下去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想到此,他一屁股坐下,然后又俯伏了身子伸出了手中的那根木棒,可那姑娘居然闭着眼睛,他在心里笑了一声便粗声大气地说了“喂喂喂,你倒是睁开眼睛把手伸出来呀!”
一番拼力后,他的手终于抓到了姑娘的手,于是,他趴着身子加大了力度往上拉,终于姑娘被他拉了上来。
惊魂甫定后,两个人在雪地里面面相觑起来,不久,姑娘朝着他笑了,而他自然也是如得了大奖般的“嘿嘿”了两声,之后的他放大了胆子看了看姑娘的脸。这时候,他才发现被他救起的这个姑娘真是长得美,只见她一张俏丽的脸蛋带着刚刚被救起的难为情,而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则显得波光盈盈,那红色的衣服、红红的脸蛋在雪地的映衬下变得更加娇艳。一刹那,他有点呆怔,他忘记了说话,之后,他听到了对方邀请他一起回家喝杯热开水的话,他的心有了正中下怀的窃喜,于是,他就跟着她的脚步踏进了她的家门。
那天告别了她父母回家后,他把刚刚的奇遇告诉了母亲:“今天我救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叫秀琴,家就住在小镇的最东边。姑娘的父母对我千恩万谢的。”母亲赞道:“举手之劳,你做得对。”
他笑答:“是啊是啊,我就说不用客气的,这是顺手牵羊么?”
听了他的话,母亲手点着他的脑袋轻呵:“你个嘎小子,小时候不好好读书,如今真成了糟蹋文字的混账哦!”
他挠着头皮狡辩:“妈妈,人家都没有说什么,也就几个汉字,就您穷讲究!”
三
转眼间,春天来了,这一年的春天,对于她来说该是兴高采烈的,虽然这高兴有点姗姗来迟,因为,就在不久前她的工作终于落定了,她被分配到县手帕厂成了一名工人,而更巧的是,那个曾经救过她的他——秦蒙,居然也和她一起分到了这个厂里,而且还在一个车间。
其实,对他平心而论,她是没有多少感觉的,虽然在那个大雪天他救了她,而且之后他与她又有过数次谋面,不过,作为远离了父母家人的她,在初来乍到的最初阶段里,因为有了这么一个算得上半个熟人的陪伴,心里毕竟还是有着一份踏实感和喜欢感。
当然,这喜欢无关爱情。
在工作慢慢步入轨道后,她的孤单感也随着新结交姐妹的进入而渐渐疏淡,而这时,她却意外发现,那个他在不知不觉中居然成了她挥之不去的影子。他总是不合时宜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他还常常令人啼笑皆非地在众人的面前扮演着她的亲密恋人的角色,他时不时地买来一些她根本不喜欢的东西当着大家的面奉承她。他买了电影票邀请她一起看电影,当然,对此,她是拒绝了的。他叫她秀琴,他多次约她一起回家,那语气和神态,仿佛她与他之间就是一种亲密无间的恋人关系。
对此,同寝室的姐妹们常常拿她和他开刷,她们言之凿凿地确定那个不识时务的他就是她早已内定的未婚夫,而她总是拼命地摇头,一个劲地否认。
说心里话,她对他根本不感冒,对爱情,她有自己的梦想,她梦想中的爱情应该是浪漫而充满了罗曼蒂克的,可以是那种一见钟情的,可以是发生在丁香花下的,在她的心目中,那该是一个知情识趣的温文尔雅的男人。那个人可以不富有,甚至可以家贫如洗,但起码应该像那些爱情小说里的男主人一样文采飞扬,应该博学多才,应该玉树临风,应该倜傥风流,应该……而眼前的他,距离那个目标实在是太遥远了,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
当然,一段时间的接触以来,她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他心地善良、为人忠厚,他书香门第,有一个不错的家境,父亲是五十年代的老大学生,是一个中学的老师,母亲是单位的会计,他还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生,他应该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他却又生性驽钝,不懂人情世故,说话大大咧咧的,就连做事也是丢三落四的。据此,有原先知道他根底的人说,那是因为他小时候曾经得过脑膜炎,把脑子烧得缺了筋的缘故。
对这种缺筋的人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敬而远之了,可基于原先毕竟救过她一回,两个人又毕竟来自一个小镇,面子上还是过不去,于是,常见的情景就变成了他巴心巴肺的,而她不咸不淡的。
换了一般的人,应该是早知难而退了,起码也该自知之明了,可他,偏偏还是一如既往地一往情深痴痴傻傻地一味缠着她。对此,她很是烦恼,她甚至有几次开门见山地对他说:“秦蒙,请你不要有事没事的总往我这儿跑,这让不明就里的人会怎么想?”
“人家想人家的,你烦的个啥?我也就看看你,不行吗?”听听,这没有脑子的人说的话。
“不行!真是秀才遇到兵啊!”她嘀咕着。
“嘿嘿,你是说,我是兵?你是秀才?嘿嘿,这比喻好,以后,我就做你的勤务兵。”
“还真是没见过你这样的,走开走开,不跟你说了!警告你,以后不许再来找我,哪儿凉快你哪儿去!”
当那次斩钉截铁后,他似乎离她远了点,不再死皮赖脸地来找她,也不再买吃买喝的送她,为此有姐妹就问:“你和那个叫秦蒙的断了?”
“我和他本来就没什么的,是你们想歪了。”
令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当面决然回绝了他的她,最终在此后不久却又不得不接受了他的求婚。
事情是这样的。半年后的一次回家,她的母亲说起了他,那时候,她的父亲已经于一次车祸中意外身亡,家境也因为父亲的突然离去而一落千丈。
母亲告诉她,就在不久前他的母亲托人来做媒,他母亲的意思是两个人也算有缘人,现在又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据说还在一个车间。这以后要是能够成为一家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而她母亲的意思也是极力促成的,加上他的家境不错,为人也实在,更何况,他还曾经救过她的命,母亲真切地说:“人,不可以没有良心,想想,你的命都是他救的,再者说,人家现在看上你,就那样好的条件,好多姑娘恐怕是求之而不得了,要你已经是低就了,就外表看起来你们两个人也相配。”
她当即回绝了母亲:“就那傻啦吧唧的样儿?明说了,我们没有共同语言!”
母亲说:“谁说他傻了?傻了能做机修工?要我说,也就老实点,过日子老实人好,你呀,书看多了就中毒。婚姻婚姻,不就是搭伙过日子么?你呀,不要穷讲究了。秀,你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娘儿俩要钱没有钱,要帮衬没有帮衬的,你娘说这些不为我自个儿,秀,听我的,那个秦蒙真是个不错的孩子!”
她最终是在母亲数不清的眼泪和寻死觅活的恳求下答应了与他的婚事的,但她的心里明镜似的清楚,那,无关爱情。
四
她终于成了他的新娘,在他认识她之后的第四年。数年的追求终于有了美好的结果,为此,他如中了头奖般欣喜若狂了。
新婚之夜,他很认真地对她说:“秀,你知道吗?之前不止一次的有人对我说,我追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要异想天开,癞蛤蟆只有配癞蛤蟆才成,可我还偏不信邪。秀,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你嫁我是委屈了。放心,以后我一切听你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说啥就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