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雀
一直想给麻雀写点儿什么,因为我喜欢麻雀,倒不是因为喜欢徐悲鸿那幅著名的《逆风》,也不是喜欢十三套百灵中的打头的就是“群雀噪林”,只因为麻雀是最常见的一种鸟,常见到你几乎会忽略它的存在。
麻雀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平凡的鸟,所以很少有人关注它。麻雀的羽毛谈不上不漂亮,虽然也说不上丑陋(其实百灵的羽毛也不怎么美,甚至与麻雀有几分相似,但它却是鸟类中的“明星”),麻雀的叫声也不很动听,但也似乎谈不上难听。麻雀只是平凡,而且它几乎无处不在。
麻雀没什么本事,似乎也没什么追求,“鹰击长空”“鸿鹄万里”之类伟大的说法都与麻雀无关。庄子在《逍遥游》中把它和大鹏(似乎是世界上最大的鸟,有人说应该是信天翁,我不敢确定,但战国时代的古人一定不知道鸵鸟和恐鸟)对比,也不过是个寓言,但足见古人对麻雀的忽视,虽然庄先生是了悟了生死的达人,也许庄子只是无意的列举,应该是很善意的,但毛泽东主席的《鸟儿问答中“炮火连天,弹痕遍地,吓倒蓬间雀。”这里的“蓬间雀”,便真正成了目光短浅的代表。
麻雀曾被人很残酷地追杀过,因为被列为“四害”之一,据说当时无论男女老少都在同一时间敲锣打鼓甚至敲响脸盆,让鸟不停歇地飞,直到活活累死,现在想想真是极不公平,而且太过残忍。后来有人又给麻雀平反,细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必要,“害”与“益”如果只人类的角度定义,似乎总有欠公允。
麻雀平凡而弱小,对人没有什么伤害,偶尔吃点人类种的粮食,其实还给人捉害虫,所以大约算得上“功大于过”,昨天一群灰喜鹊偷吃我放在阳台上的羊骨头,麻雀只是远远的看看而已。面对人类的伤害,麻雀除了逃走,似乎没有什么更高明的生存之道。和我一样农村长大的孩子,大约都了解从卵到离巢的每一个时期的麻雀,和我一样,他们每一次对麻雀的细致观察都意味着一次对生命的劫掠。最不能忘的是刚刚出壳的小麻雀,粉红色的,赤裸而无助,它们闭着眼,一旦到了人的面前,它们的命运便已被定格……
去北京的戒台寺,常有农民用笼子装着几十几百只麻雀,等信佛的人买去放生,有朋友猜测这麻雀一定是被家养的,我到真希望是如此,否则这“慈悲”之后,便也太过血腥了,其实不捕杀最好,何必去放生呢?佛家慈悲,定不希望人们如此。最近报载竟有在山区放生毒蛇的,这就太有点二过分了。
我的一位邻居,是一位勤勉的乡间老者,这位老者每月以几瓶二锅头的代价,换取了在附近养牛场的草料场捕捉麻雀的“专利”,而且专其利甚久,他的勤劳一度曾使附近的几家乡间的餐馆生意兴隆,真有人从几十里外特意来吃炸铁雀的,八十年代,这个距离不近。我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想想十几条生命挤在一个盘子里,成为人类的箸下之物,心里真的挺不舒服。为了利益,我们变得那么无情,那么残忍。顺便说一下,市场上烤串的所谓的麻雀串,其实烤的是孵化场的小雏鸡,那个做法也很残忍,咱们不吃为妙,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说得对。
麻雀似乎受到了人们太多的不友好的对待,但麻雀似乎依然生活的很好,而且数量也没有因此而减少,我一直觉得它们是鸟类中最成功的族群。在城市里,麻雀、喜鹊和乌鸦无疑是生活得最成功的鸟类。
我住在乡间时,每天早晨都是麻雀叫我起床(现在公鸡已经不容易见到了,饭馆门口养的那几只以为里餐桌太近,也没什么心情“一唱天下白”),当我一个人在院中听麻雀的鸣唱时,我常常会想:其实麻雀真的是幸福的,尽管它们弱小、平凡,活得有些辛苦,冬天也许还会挨饿,但它们毕竟活得很好,甚至很体面(如果和笼中的八哥儿画眉,驯来抓兔子的鹰隼,和准备用来充膳的鸡鸭相比的话),它们自己过着自己的生活,并不必去太在乎什么得失,或是看别人的脸色……
每个人大约都想去做雄鹰,做天鹅,做鲲鹏,甚至做凤凰,但最终也许大多数的人不得不选择做麻雀,但我觉得做麻雀其实挺好的。
要是选国鸟的话,我一定选麻雀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