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的标准
凡事都有一个“程度”问题,讲“廉洁”也是这样。那么,作为最讲“认真”二字的共产党人来说,达到怎样的程度,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廉洁了呢?我以为,标准早就有了的,且只能是——公私分明。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公私分明的事例很多。一次,毛泽东同志接见外宾,他先从一只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敬给外宾,然后又从另一只烟盒里取出一支自己的烟。外宾疑惑地问他是怎么回事,毛泽东同志解释说,他抽的是自己的。
由毛泽东同志的公私烟,很让人想到陶行知先生的公私口袋。抗日战争爆发后,陶行知先生为办好重庆附近的育才小学,他积极组织人们筹措款子。陶行知的上衣有两个口袋,一个放公款,一个放私款。一次,他外出奔忙了一天,募捐得了不少款子,公款口袋鼓鼓囊囊的。天色将晚,正准备打张车票回校,可一摸私款口袋,分文全无。在此情况下,他没有动用公款一分钱,忍着饥饿,拖着疲惫的身子,走了十几里的路,很晚才回到学校。
在一般人看来,接见外宾,陪抽一支公家烟,完全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用公款先垫上一张车票钱然后再补上,好像也能使人理解,何况办的是公家事。然而,他们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在公和私的问题上决不含糊,公是公,私是私,界线分明。
其实,一旦抛开了“公私分明”,也就根本谈不上“廉洁自律”了。因为大家都清楚,除了少数先进分子外,某些人倘若公私不分的话,那吃亏的绝不是“私”,而占便宜的也绝不是“公”。
近几年,“公私分明”这句话提得不多了,听得不多了,见得不多了。尤其在某些当权者那里,示范行为不多了。代之而来的,则是公私不分,“单位有啥家有啥,没啥就到单位拿”。
是“公私分明”已不适应形势,还是形势已不适应“公私分明”?尽管一时糊涂,但隐约觉得,现在不少人确实很反感这四个字。就连撰写此文时,就有一个熟悉的声音玩笑似地说:“现在还讲‘公私分明’,除非是傻瓜。”不过我却觉得,它是评判一个人廉洁与否的真正标准,在任何情况、任何时代下,都是取代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