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琐碎的事情”与“琐碎的态度”
“琐碎的事情”可以成为抓落实的起点,也可以成为忽略不计的理由。
现在,有些领导口口声声说要想大事,议大事,干大事。然而,所抓的“大事”,无非是会议桌上作报告,文件纸上画圈圈,说今年的产值要达到多少多少,利润要翻几番,明年要办多少件大事。可一办起来,却是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
事实上,大事与小事很难介定,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都是头等大事。有些事情,本来不小,只是人为的小视了而已。
“琐碎的事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事情采取“琐碎的态度”。琐碎的事比起重大的事,虽然微不足道,但若认为它琐碎而不为之,恐怕就很麻烦了。再说,无论多么大的事情,一旦采取琐碎的态度,也会“分割围歼”,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
学习是一项十分重大的事情吧?尽管全党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可某些人由于采取了琐碎的态度,结果在他眼里还是看小了。辽宁《党建文汇》2000年第10期载:当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西安分院延安学区,在富县党校设立法律本科函授教学点。3月中旬,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兴宏、副县长高振圆、李复成先后报考,由各自的秘书代填了报名表。在随后办理的准考证上,填的是副县长的姓名,贴的却是各自秘书的照片。4月22日,3位秘书持准考证,登堂入室,参加首场考试——《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代替副县长答卷。延安市委党校监考巡视人员在查验时发现这一问题,经查询后令3位替考者出场,宣布取消3位副县长的报考资格。此事件媒体披露后,经省市调查组查证核实,中共延安市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作出决定:撤销刘兴宏、高振圆党内职务,免去李复成党内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撤销刘兴宏、高振圆副县长职务、免去李复成副县长职务。中共富县县委决定撤销负有一定责任的县委党校校长曹志峰的党校校长职务,3位秘书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取消予备党员资格处分。
可见,对学习采取的琐碎态度,使学习在他们眼里不但变成了琐碎的事情,而且成了弄虚作假,大耍花腔,遭此恶果的直接原因。
无疑,领导者应该顾全大局,胸怀千里之志,议大事,抓大事。但更重要的,是将千里之志转化为千里之行。而在“转化”的环节上,若不从具体的局部问题着手,脚踏实地前进,抱负再远大,恐怕也是水中的月,镜中的花。
以密切联系群众为例,群众正是从干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一点一滴上,定亲疏,论长短的。也正因如此,人们才对毛泽东挖井、周恩来纺线、朱德担粮等一个个小故事所体现的伟大精神而啧啧赞叹。
对不少人而言,“琐碎的态度”是产生“琐碎的事情”的土壤。要减少“琐碎”之事,必须在消灭“琐碎的态度”上做文章。须知,有些事情在领导干部那里看似琐碎的,而在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则很不是这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