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能香我不需花
那一年我七岁,上小学一年级。父亲常年在外地,回不了家。母亲工作忙,家里家外也很辛苦。只有姥姥整日陪着我,就像看护一个宝贝。
我喜欢读书,没人强迫或是引导,单纯的喜欢。姥姥七十多岁,精明睿智却没多少文化,姥爷倒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文人,所以家人多少都会受影响。父母顾不上我,学习只能全凭自觉,凭着点小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在中游晃荡着,倒也不属于严加管教一类。因为喜欢看书,三年级的时候就磨着妈妈给我办了一个图书馆的借书证。《儒林外史》、《三国演义》、《西游记》、《林海雪原》、《历史通鉴》都是那时读的,当然也没读明白多少内容。借书有限制,有时来不及看完就该还书了。有些书籍当时看不懂,大体能明白故事情节,像《儒林外史》还是半白话文,连猜带蒙把故事理解个七七八八,这样已经很快乐。
记得那是一个弥漫着花草香味的下午,我跟两个伙伴打闹着来到图书馆,透过玻璃窗,看见里面的人真多。我们冲进去找了几本书,阳光透过窗玻璃暖暖地照在翻开的书页上,有点刺眼。光线中空气中的尘埃那么清晰,身体在阳光里温暖又惬意。散发着墨香的一行行文字,映入眼帘,变得灿烂温暖。读着读者忘了时间的流逝,恍若看到,文字从心上曼妙衍生,洋洋洒洒地都活了起来。我捧着书,就像捧着阳光,努力吸取着书海里的养分,脑海里也不断随着文字的描摹有影像浮现,那是一幅幅立体的画面,留在小小少年的心底。
我经常情不自禁地做白日梦,在梦里周游列国,书写传奇。对书的偏爱,体现在一切带文字的读物上,怀疑自己有很重的好奇心,喜欢搞明白自以为神奇的事情。记得小学三年级刚开始学习作文写作,第一篇作文就成了班级范文,被老师要求在班会上朗读。这让我很是自豪,所以印象深刻。作文题目已忘记,写的是一只公鸡,我家那时养着一只大公鸡,是我的伙伴。我经常给它喂食,长大后妈妈还说我小时候扛着铁铲子跟它说话。老师布置作业,刚好是我熟悉的题目,我就给写上去了。等上了初中,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什么样的杂书都能引起我的兴趣。我说的是杂书,课本基本就顾不上了,这样的结果导致阅读能力直线上升,可以说一目十行,可学习成绩就悲哀了,一溜烟出溜到底。喜欢一个人安静地阅读,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沉浸在书的情结中做着各种“白日梦”。
工作后,夜深人静的时候,习惯坐在灯下,随意浏览着什么,或是敲击键盘写点什么,渐觉尘嚣远遁,唯美非常。月色无比温柔地走进心底,用细腻的温暖,抚慰着疲累的眉眼,消融那因岁月郁积的悲伤,或是欢乐。心情委于字里行间,沾染树影花香,风吟琴幽,诗词雅韵皆入心间,释放于手指轻灵飞扬。觉得文字真的很奇妙,经过不同的组合就可以表达不同的情和义。文字如同盛开在心上的花朵,读书就是在花丛中漫步,或是清幽、或是感动、或是婉转、或是静默,直让人留连忘返陷入其中。多少文人墨客,提笔挥墨在纸上宣泄着心中的情感!那风里的花语,雨中的小船,山中的小溪,林中的小鸟都成为作者无法排遣的情结,一不小心就怕书写成不朽的巨作。
如果把书比喻成骨骼,那书的脉搏就是爱。书中有四大美人千古传扬,有四大名著流传不朽,还有四大民间神话恒久震撼。唐诗宋词的雅,诸子百家的道,千古帝王的情,无数才子佳人们的爱,皆留在后人争相传诵的书籍里,万古传扬。书中的黄金屋并不是文字垒砌的浮华,那是生活的感触,人生的诠释,情感的释放,以及发生在身边的人生百态。书中的颜如玉并非暧昧的辞藻,乃轻松地挥洒,自然的神韵,如同一幅泼墨山水画,处处彰显精气神的玄妙之处,获得天人合一的舒适感。涉猎书籍的多少,并不一定体现驾驭文字的高低,但是至少可以使人精神丰满,情感丰富,气质脱俗,用人生的阅历驾驭着心灵的财富。
文字可以让嘴里说不出的事情变得简单,让眼睛看到的变得细微具体,让梦想变成现实。书里有生活的坎坷曲折,有喜怒哀乐的情绪,所有的都会融入文字之中,给予读者各种能量。读懂了文字,也便读懂了一个人的心。那世间最美的花不是深谷的幽兰,也不是碧波中的青莲,而是浩瀚书海里的心之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