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如何,在“说”的方面表现得最为敏感。
读书期间,自己正赶上十年“文革”。1966年跨入小学校门,1976年高中毕业(当时是“九年一贯制”)。这十年里,不少人“说”的权利曾被剥夺了。有的是被别人强迫剥夺的,有的则迫于形势,可以算是“自我”剥夺的。对“民主”一词,因不接触,颇感陌生。
记得上小学的头一天,家里人就千叮咛,万嘱咐:别乱说。我虽只八岁,但自己也深知其中的含义,那就是——不该说的别说;该说的,也别说,一旦“走了嘴”,惹出事端来,那就麻烦了。因家庭出身不好,在这方面就可得留神。这十年间,名曰“上学”,但真正坐下来读书的“机会”却很少。有时学工,有时学农,有时学军。背上小行李卷,到农户家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春天浇水种地,夏天间苗锄草,秋天割高粱拉黄豆。冬天也闲不着,不是野外拾柴,就是起早捡粪,还得送到几里之外的学校。
闲着无聊,除了练字,还想学着写点啥,也就是想学着“说”点啥。小学五年级时开始练笔,开始投稿,到初一结束,仍“颗粒未收”。
父亲发现我往省里投稿后,心里就发慌。说是出了政治问题,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为了避免其阻拦,就偷着写,在同学家里写,在亲属家里写,然后,偷偷寄出。
1975年读高一时(相当于现在的初三),第一篇言论稿《谈“比”》,终于在《黑龙江教育》第6期发表。自己高兴极了,收到样刊的那天,彻夜未眠。那时,父亲在外县出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当身边的队友手捧杂志问他时,他也高兴地笑了。几百字的“豆腐块”被刊用,本不值一提,但这里高兴的是,在“说”的权利上,终于见到了一线曙光。民主程度的真正扩大,还得算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的20多年间。1999年7月的一天,诗人李凤岐拿着我的拙作杂文集《灯下漫笔》说:“这是解放思想的结果,是民主法治的结果。”两句话的行为主体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是指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
凤岐老师的话,既说得我心里暖烘烘的,也着实令我冷静地思索一番。从不许说到可劲说,由不敢说到放胆说,这是一个何等巨大的变化啊!
为了“说”,人们曾付出过沉重的代价。古往今来,有的招出杀身之祸,有的被逼得妻离子散,有的遭到非人的折磨,甚至喉管被割。
今天,民主的程度真正扩大了。各级各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之类,就是为人们充分发表意见而拓宽的渠道。各党政机关内部,也经常召开议政会、座谈会、研讨会等,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激发起人们“说”的热情,动员大家把心里话全都说出来。
“说”虽是人的基本权利,但由于政治背景的作用,有的时期,人们不得不进行自我阉割。现今,人们终于有了“说”的环境,“说”的氛围,“说”的热情,一句话,就是“说”的权利,终于可以得到充分享用了。
事情总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由过去的“不许说”,到现在的“动员说”,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尽管在有些地方、有些单位,目前尚存“说也白说”的弊端,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制度的完善,还是大有希望的,因为,总算有了“听”的前提。倘若不让“说”,势必就不敢“说”,不能“说”,连“听”的内容都没有,那将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