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牌
商家的店门都有自己的招牌。醒目的招牌,可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有利于招徕顾客,促进营销,提高收入。就做买卖而言,有些招牌是合理的,有些则是不合理的。比如,有些店铺“真皮商店”、“真真皮货”的牌子明晃晃的,可里面却是“人造皮”之类的伪货。牌子是原牌子,货则变了,这牌子挂得合理吗?
店铺门脸上的牌子是有形的,方的、圆的、长的、扁的……五花八门,各色齐备,光彩夺目。而政治生活中的某些“牌子”,则是无形的,看不见的。
近年来不正之风难刹,就很令人想起这里也有个“牌子”问题。不是不让游山玩水吗?那好,找理由对付一下。就说到哪里去研讨,去交流,再不就说去参观,去考察。不是不让公款大吃大喝吗?那好,就说是公关活动。不是不让跑官要官吗?那好,就说“做做工作”。其实,无非是打着似乎正当的招牌,去干某些不光明的勾当而已。
上述几种,尚属打着招牌的“下”顶“上”。那么,打着招牌的“上”逼“下”有没有?也不少。为减轻农民负担,某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曾经作出过这样的规定:当年每个行政村所花的报刊征订款,不得超过1500元。按理本该执行,因其符合中央的有关精神。可是,却难得很,上级的报刊多得多,这家要求订多少多少,那家要求订多少多少,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等落实到每个行政村,就有些招架不住了。不订不行吗?不行。而要抓好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材料不够怎么行?你想,这里是否有个“招牌”问题?开展学历教育没错,但稀里糊涂地招生,马马虎虎的毕业,学制三年,每年只上一两个月的课,长了什么样的脑袋,才能由高中生变成个大专生,由大专生变成个本科生呢?你想,这里是否也有个“招牌”问题?创收而已。
以上是小而言之。大而言之呢,就是现在我们党内的某些人,正打着“共产党人”的招牌,已经不在干共产党的事情了。说其在背叛,也不过分,定其为“叛徒”也很贴切。我想,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入党时举起右手,高喊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可现在却判若两人,腐化堕落,不是叛徒是什么呢?须知,战争年代有叛徒,和平年代也有叛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