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的宴席
回老家喝喜酒,感觉乡村的宴席变化真大。
以前叫“吃大席”,这是个带点古代汉语意味的短语。古人“席地而坐”,为了卫生,地上铺上席子,吃的喝的放在席子上,人多、菜多席子就大。现在吃饭时所说的“席首”、开会时说的“列席”,都是由那是的语境产生的。
后来,生活好了,“吃大席”时可以坐在“八仙桌”上了,四四方方的桌子,配有四条长凳,一边坐两人。接着变成圆桌,配有五条长凳,坐十人。现在文雅了,在农村稍微有点文化的不再张口就说“吃大席”了,而是改作“喝喜酒”。到是住在城市的人回老家赴宴时,特意说成“回老家吃大席”,好像有点亲民的意味。
以前“摆大席”的(就是厨师)都是本村或邻村的乡亲。买菜、做菜一忙三四天,喜事最后也就给一条毛巾、几盒烟、几把喜糖或几个红鸡蛋,白事(丧事)只有几盒烟和一条毛巾。其他帮忙的饭管吃、酒管喝、烟管抽,事忙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什么都不拿。
现在变了,农村里也搞了多种经营,干生意、开饭店的遍地开花,年轻的不是上学就是打工,到了红白喜事,用人时找不到人。再说,都忙,忙的是钱,也不好意思让人白帮忙,于是有专门“摆大席”的,文雅的话叫“饭店下乡”,按桌收费,什么事全包。
现在饭菜尽管比以前好多了,感觉却不同。以前摆大席时,小孩挎馍馍辕子(负责上馒头),年纪大的烧锅、刷碗,年轻的端大盘(负责上菜),妇女摘菜,一村人都忙,忙完坐下来就吃。现在都变成“饭店下乡”的老板指挥服务员忙东忙西,村人要么远在外地不回来,在家的也是袖手旁观。一点没有喜事的那点忙、乱和热闹。
乡村的宴席,饭桌上也铺上了一次性桌布,摆上了一次性筷子、塑料杯,馒头也用塑料袋装好,吃完饭很多人开始打包……这和城市有什么区别?
就像鲁迅先生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样,从前乡村的大席就是“百草园”,尽管简陋,里面却有我很多的乐趣;现在乡村的喜酒就是“三味书屋”,尽管文雅,趣味全失!
再见了,我的“大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