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法呼吸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什么?大自然么?若是,天地置于何地?显然,老子的“自然”,非现代意义的囊括天地万物的客观自然。
与“人”“地”“天”都是客观事物一样,道所效法的“自然”,肯定是具体事物。神秘玄妙的东西一定不能效法的。老子的“自然”,一定不是独立于天地人之外的具体事物。否则,老子就一定会说“域中有五大,自然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而非只是我们所看到的“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了。
老子的“自然”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一切都是“无根之源”。追本求原。《说文解字》曰:自,鼻也。自然者,鼻子的样子也。
驳曰:然,《说文解字》曰:烧也。依尔之言岂不是“鼻烧”也?非也。《康熙字典》里关于“然”:又《广韵》如也。《诗•邶风》惠然肯來。《礼•檀弓》贸贸然來。又《玉篇》许也,如是也。应言也。老子曰: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见第七十七章。
故老子之“自然”,鼻子的样子也。鼻子什么样子,能得到老子这样的推崇,以致要“道法自然”——道法鼻子呼吸的样子呢?
人法地。地,何法之有?地,春夏秋冬循环的样子。春夏为阳,秋冬为阴,而阴阳,不正是天的样子么?白天为阳,夜间为阴,于是地法天。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于是老子自然而然地逻辑推理递进:天法道。天之阴阳,毕竟没有人之鼻息形象而生动,因为人有“为”和“无为”。呼吸吐纳的样子实际上是最深刻的“道”的反映了。于是老子进一步结论:“道”,效法自然——鼻子呼吸的样子。
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们看到的是“人——地——天——道——自(人)”之循环,完成从被动模仿到“自觉革命”的过程。原来求天求地,不如求己啊。正因为如此,较之于天地而微不足道的人,才是“大”中之一:天大地大人亦大啊!故老子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至于有的版本“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的“王”,以为不过是后世犬儒篡改所为。莫非“王”吸浊气而呼仙气不成?!故《说文解字》释“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老子乃“导引”高手。而“导引”讲究鼻息。通过鼻息之“自然”,老子领悟出一系列哲学的灵魂。故,呼吸之功为莫大焉。所以才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至理名言啊!从“自然”中,老子得出如下:
(一)通过鼻息之“自然”,论证了“道可道非常道”的真谛。
《内经》有言:“阴阳者天地之道也。”老子在练功时,从鼻息中悟得“道”之真谛:呼吸一如阴阳,若呼气是阳,那么吸气便是阴。所以道法自然——道法呼吸的样子了。“道”,在老子的笔下,为何只能“效法”而非“就是”自然呢?“呼气”时,不能“吸气”;“吸气”时不能“呼气”;“道”就是吐纳之综合,可是吐纳又必须分而行之。“纳之尽”时,“吐”便是“道”;“吐之尽”时;“纳”才是“道”,吐纳皆道又都非常道——都不是永恒不变的道,于是老子发现:可以字而文之的“道”,就一定不是永恒之道了。
毕竟只是比喻,所以,道法呼吸,而非就是呼吸。道,形而上的哲学的概念,万物没有与之相对等的,故老子曰“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第六十七章。故,道可道非常道了——灵魂抽象的东西,文而字之后,表述上总是有缺憾的。
(二)通过鼻息之“自然”,论证了矛盾对立的双方相互转化的规律。即“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古汉语中,有宾语前置的习惯。比如“时不我待”其实应理解为“时不待我”。“不余欺也”也应该是“不欺余也”。据此,“天下皆知美之为美”变为“天下皆知为美之美”,意思马上就明了了。
通过“自然”,老子发现,若呼气为阳,那么在阳尽之时必定要转化为吸气的阴。于是老子发现这是世上普遍的矛盾转化之规律。老子强调的是美恶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关系而非强调美与恶的对立关系。于是,老子进一步描述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转换关系了。
(三)通过“自然”,论证了道的“运动”规律,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呼气之极时,“道用”几乎毫不费力地转化为吸气,得出“弱者,道之用”的结论。呼气之极,道用一定是逆着呼气的方向而动,转为吸气的。于是,老子得出结论:反者,道之用。
(四)通过“自然”,老子论证了“无为”与“为”的辩证关系。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鼻息,一呼一吸。恰如一阴一阳。人的一生,鼻息九成以上为下意识的、没有上位者指挥的呼吸运动,暗合“无为而无不为”。 需要之时,上位者也可指挥,而用力吐纳,可以理解是“为而不争”。于是,老子眼里,“道”都要效法“呼吸”了。老子在第二十三章告诫:“希言自然”。
人的鼻息,不可以刻意而为之。若刻意用力呼吸,就会头晕难受,甚至发生晕厥。由此,老子得出“上”无欲无为的重要性。
紧急时刻,需要之时,人当然要用力呼吸,以保证足够的氧气。否则,难以有战斗力。老子通过这种现象得出“为”也是必须的,为是无为之资!
(五)通过鼻息之“自然”,老子发现“呼吸”乃天地万物普遍的规律。故言:“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老子在第六十四章说:“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
真的明白了老子的“自然”——呼吸,以为也就掌握了《老子》的精髓。“自然”时,欲呼气,必先吸气;欲吸气,必先呼气。所以,第三十六章之“将欲翕之必姑张之。将欲弱之必姑强之。将欲废之必姑兴之。将欲夺之必姑与之”也就好理解了。
结语:
老子的“道法自然”,就是道,效法呼吸的样子之意。后世的“渲染”,反而埋没了老子“自然”的本义。于是,老子“自然”这件“青铜大鼎”,愈发尘土加身,以至于“青铜”本质愈发看不清了。很多时候,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经过复杂化思维后,反而越来越远离真相了。
自然之态——鼻吸之态,几乎不受意识指挥的“为”态以及由此而来的身体之“万民”自我生机勃勃之态,后来引申为天地万物不受人为控制的大自然而沿用至今,以为是老子对汉语言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