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淡雅晓荷 >> 短篇 >> 杂文随笔 >> 【晓荷·心愿】失落的家园(征文·随笔)

编辑推荐 【晓荷·心愿】失落的家园(征文·随笔)


作者:李仙正 童生,702.61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468发表时间:2017-03-21 09:48:26
摘要:家园,不仅仅是构成物质生活的细胞,不可任意践踏的神圣领地。更是精神力量的生命元素,筑起一道心灵世界坚强的安全屏障。可失落的家园,那些被强拆的房屋,被“赶”出家门的人儿,正发出了声声呼唤,并伴随着阵阵呐喊。 何时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 何时能重新回到曾经拥有过的温馨怀抱?? 何时能过上像平常人一样安居乐业的生活???

再提董永
   熟悉的家园,早已不复存在了。有关家园生活往事,一半留在我的心底,另一半留在我的梦里。
   从家园里走出来,我与常人一样,都被深深地眷恋着、感怀着、暖温着、快乐着,那是基于人性本能的一种情愫,凝结着亲情、血缘、怀旧、感恩、回报的汗水和智慧。因为,家园涵盖了丰富的人文生命的元素,承载着人生的起点和终点,属于每个人的特殊私有财富。
   我们的家园,不仅仅是身体的庇护所,还为我们提供遮风挡雨的物质条件;更是精神的寄托,让我们备感温馨的情致;灵魂的归宿,陪着我们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送上“天堂”安息。在家园里面,装有可爱的故乡,装有挥撒不去的亲情,装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成长故事,装有出生的摇篮、死亡的恐惧……
   每逄茶余饭后,难免三五战友小聚,小酌几盅,友人总是出于好意,担心我多愁善感,常常提醒我重建家园,尤其是阿高兄,印象最深的是提起“董永”二字。平时,我听不出是在夸我,还是有意无意地在调侃我?干脆就来个刺激一下呗,说得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让我兴奋让我沮丧。战友对我说:“咱们都是当过兵的,保家卫国是我们的应尽义务,你在部队立过功,也算是共和国的一名功臣。而现在呐,你变成‘董永’了啊,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连自己的家园都保不住……”我清楚,战友抛出这么个话题,语重心长。尽管心里泛起阵阵酸楚,深深刺痛了我的心,但一直鼓励我坚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坚守重建家园的信念和勇气。
   这让我不得不提起董永。
   上世纪七十年代未,爷辈的一位黎姓远房亲戚,我称呼其为姨公的路桥老人,功德圆满,儿孙满堂,个个有出息。他退休后,安享晚年,让人抄写几十本经文,吃素修行,一路拜佛念经,传递禅意。并将其中的一本《董永宝卷》经书,送给了我的母亲。这是本黄色牛皮纸的封面,毛笔小楷繁体字的手抄本,每句一律七个字,小十六开的线装书。当时,我不太看得懂,可母亲认识繁体字,曾经跟我讲起孝子董永卖身葬父的故事。其实,董永这个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几乎无人不晓,电影《天仙配》就是其中的一个版本。
   据百度搜索:董永,汉朝时期的人物,古代流传行孝历史模范。其家境贫寒,幼年丧母,与父相依为命。父去世后,又契身葬父,是《二十四孝》中卖身葬父的主角。明代《董永宝卷》叫董震清,“挽歌”《槐阴记》也叫董仲舒,评讲《大孝记》叫仲书,其弟(赛金生)叫仲遗,弹词《槐荫记》叫天保。仲书其实就是仲舒。董仲舒是汉代大儒,生于河北,对汉武帝“黜百家,独尊儒术”起了很大作用,也是汉代“以孝治天下”的积极主张者和推动者。把董仲舒说成董永的儿子,是可笑的,但这正是这类讲唱文学作品的特色。更有意思的是,到戏剧文学出现,给董永当儿子的还加上了东汉末年的董祀、董卓、董奉等多人。董卓是大奸臣,历来是反派人物,豫剧《张七姐临凡》却让他做了董永的儿子。还有的说董永的儿子小名叫祀,官名叫仲舒,把前汉、后汉的两个名人捏在一起。
   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
   董永从小失去母亲,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去世后,他没钱办丧事,便向人借了一万钱。董永对债主说:“日后无钱还债,甘做您的奴仆!”董永在家守完三年孝,就去债主那里做奴仆。路上董永遇到一位女子,对他说:“我愿意做你的妻子,不嫌弃你贫贱。”于是董永带她到债主家。债主对董永说:“那一万钱就送给你吧!”董永回答说:“蒙您的恩德,先父得以安葬。我虽是贫贱之人,但一定要尽心尽力,来予以报答。”债主问:“与你一齐来的女子是谁?”董永答:“是我妻子。”债主又问:“你妻子能干什么?"董永答:“她会织布。”债主说:“你一定要报答我的话,就让你妻子为我织一百匹缣(一种优质丝织品)。”只用了短短十天,一百匹缣就织完了,令债主非常吃惊。董永夫妻回家路上,走到第一次相见的地方,那位女子向董永辞别说:“我是天上的织女,看到你如此孝敬父母,天帝命我下凡来帮你偿还债务。现在你已还了债,我已不适宜久住人间。”说完便凌空飞走了。董永泪流满面,感激不已……
  
   诱人圈套
   伟大的祖国,给了我一个响亮的称呼,铭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自然享有一切国民待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最令我值得骄傲的是,应征入伍时,与战友们一起,列队在八一军旗下,立下铿锵的誓言,仍在耳边久久回荡: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应尽的光荣义务,为了负起革命军人的神圣职责,我宣誓……
   可爱的故乡,一个地名为园珠屿的小村庄,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管辖;熟悉的家园,孕育着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让漂泊的身体和精神拥有一处稳定平静的港湾。原来,我生在农村家庭,贴上地道的农民标签,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拥有属于自己的承包地,还有二间合法住房,其中一间二层、一间三层,过着平常人的平常生活,与功名无缘,也不求大富大贵,但自从当地政府的一个工程项目立项起,噩梦随之而来,加上基层政府的野蛮行为,毁了我的家园,打破了我的平静生活,改变了我的生活轨迹,导致流离失所。从而,毁掉了我的基本生活、基本人权的拥有与奢望。这个工程项目建设名为——“台州市粮食储备配送中心”(简称粮食市场),应该属于半公益性半商业性开发性质。
   一场轰轰烈烈的征地拆迁行动就这样开始了。
   毋甭置疑,合法正常的征地拆迁做法,无论是中央的规定,还是省里的红头文件,都能轻而易举地找出总的精神,先保障后征地、先安置后拆迁。其中,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最为抢眼,明文规定:“对不按照本办法建立和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政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初,征收我家的土地承包权是2011年11月,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是2015年8月,时隔4年,才为村民统一上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很显然,当地基层政府的征地行为,分明是程序颠倒,已存在先征地后保障或者迟保障的嫌疑。该如何处理?亮眼人心知肚明。不过,基层有的是应对变通的“土特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不是对照省政府令去纠正错误,缓征土地,更甭说追究责任人甚至领导的责任,而是一味地蛮干,将错就错,一错到底。
   面对征地拆迁的实际,农村的现实状况不容乐观,农民扮演着“唐僧肉”的角色,谁都想要来吃一口。如果有必要还原一些拆迁细节,农民的一切利益,简直就是赤裸裸地被掠夺、被蚕食,满足地方的开发欲望,给政绩工程脸上擦粉。而官员嘴上所谓的什么群众利益啊,什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啊,什么《物权法》规定啊等等,一切都用来善于变通的道具,停留在嘴边,抛弃在脑后,变味走样,具体执行上面的政策,就成了靠边站,不如“土政策”管用。
   我细细品味出,一些基层政府机关的拆迁干部,所谓良苦用心,更多地则摊摊手,耸耸肩,显示出一副无奈、无力、无为的样子,还要想方设法打着体恤民情的旗号,披着爱民如子之心的外表,往往说的比唱的都还好听。那些高调的善意谎言,的确令人心动令人醉,将人诱入早已设好的陷阱。如果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相对公平合理,我无条件要支持家乡开发,情愿被诱惑。
   2013年5月,街道和村里的干部一行六七人,突然找我见面沟通,口头告诉我,你家的房屋被列入拆迁区块范围内,至今尚未签订拆迁协议。他们边解释拆迁政策,边拿出拆迁协议书让我签订,还抛出“奖励”的诱饵。关照我说,像你的情况,我们好给你的也会多给的,区里有政策规定,只能拆二间安置一间宅基地。言下之意,我的另一间房子,是得不到安置补偿的,意味着白白地被没收了。另外,在5月1日、2日、3日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户,给予每户1.5万元、1.2万元和8千元的不等奖励。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主动搬迁拆除的,再给予每户1.5万元的奖励。由于你在黄岩上班,平时又常不在家里,虽然晚了几天签协议,按规定是没有奖励的,但也按最高一档的奖励给你。
   听起来好像对我特别照顾似的,可我从小接受《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的熏陶,还能分得清是非好孬,信守买卖公平的原则,宁可不享受照顾,也不会去签下这个不合理、不平等的协议。表面上,因当地重点工程需要,非得牺牲被征收人的利益不可,拆迁我的二间合法房屋,只安置一间宅基地,谁还愿意签这个协议呢?我又不是傻子,被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当然,我最终没与螺洋街道达成拆迁协议,拒绝落入诱人的圈套。
  
   家园劫难
   凭心而论,我是个讲道理的人,又不是不配合支持当地政府发展经济,或者狮子大开口,不愿拆迁,蛮不讲理的“钉子户”,以达到多得补偿之目的。我曾提出的要求,很简单,很公平,也很合理,按照1:1标准,拆了我多少,应该还我多少。而安置补偿政策实在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逼得我奋起抗争,讨回公道,要个说法。
   公元2013年9月11日,我看到了阳光普照大地,天气晴朗,丝毫没有乌云。我就回了趟家,与我同行的还有另外三位参战老兵,这是我最后一次走进自己的家园,毕竟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怀有深厚的感情。并与螺洋街道武装部、驻村片工作区的负责人虞部长,还有街道城建办的潘主任、驻村的朱干部等,电话相约在园珠屿村1区82号我的家门口沟通,商讨相关拆迁事宜。那一次,虞部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头上戴一顶竹编的笠帽,极像深入田间地头第一线的农村干部,看上去要挽起袖子,仿佛有一股使不完的劲,做出一番要大干、实干、苦干的样子。
   在接触沟通过程中,街道办事处城建办的潘主任,脸上倒也显得几分为难无奈。可身为负责具体拆迁业务的狠角色,工作能力有一套,没话说的,说话有分寸,内外有别,左右逄源,上能对得起领导,下能应付拆迁户,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尽管公开场合他讲了是人话和大实话,我们也没办法,上面叫我们怎么办就怎么办,街道里执行的是区政府的文件,国务院、中纪委的文件规定,我们没法操作。但他又在讲鬼话和大假话,区政府并没有做过任何征收我家房屋的决定,凭什么说街道执行的是区政府的文件,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反而还直接策划参与行政强拆我家房子呢!
   假如是某个上级领导的授权意思,不就成了“以权代法”,或者权大于法的典型吗?后来,街道方面背离买卖公平的市场原则,坚持“拆二还一”的安置标准,拒绝了我的“拆一还一”的要求,这让我无法接受。但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书面形式告知我拆迁日期,或者限期搬迁之类的《通知书》和《决定书》。
   第2天下午,太阳依旧从东方冉冉升起,照亮神州。走在阳光下,我被温暖的世界陶醉了。然而,当我坐上公交车时,接到虞部长的电话,让我顿感乌云遮日,犹如在世界末日里拼命挣扎。电话那头,传来了不祥的征兆,噩运降至。
   “喂,李仙正啊,你赶快回来,把家里面好搬的东西都搬走吧,预计明天就要来拆的。”虞部长对我关照有加,好心提醒道。
   “我没时间了,正赶往黄岩,单位里还有要事。”我回答。
   “你赶紧回来,我们明天就准备拆你家的房屋。”虞部长似乎下了最后的通谍。
   “拆可以呀,拆我家房屋需要办手续的。”我有些激动。
   “我们还要办什么手续……”虞部长反问道。
   我本来十分欣赏虞部长,他的做事风格和工作干劲,特别是相信他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以法为度,守住法治的底线。而不是无知到连征收拆迁房屋的常识都不懂,还好意思反问被拆迁人,办什么手续。这样一问,不如一个下无寸土、上无片瓦的现代“董永”。
   从法律程序上讲,基层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最根本的底线,起码要作出对房屋征收决定、张贴征收公告、签订拆迁协议、送达书面通知书等等,即便是符合强拆情由条件,也要申请法院裁决,这就是我指出所谓的“手续”。可未见街道履行过任何一道手续,就想对公民的合法房屋实施强拆,哪有这么高效简单的工作?你想几时拆就几时拆,即便是你有基层政府带有强制性行政手段作背景,也无权直接强拆我家的房子。外国有句谚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讲的就是这个尊重公民私有的住宅权,享有神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道理。
   直到第3天,时间定格在2013年9月13日11时半许。据现场目击者称:几台推土机,作业时发出轰隆隆的巨响,一小时前就开到了我家房边,但不知为什么又哑了一阵。当时,在我家房屋附近空地上,还有十几个人围成一堆,可能是视察现场的区领导和一些负责拆迁工程的街道干部,像似商量着什么事,具体说什么谁也不知道,足足酝酿了一个小时。我大胆猜想,他们可能是开现场会,商量着马上拆毁我家的房屋,还是等等拆吧。而那些政府临时性雇佣的拆迁人员,站着说话不腰痛,你一言他一句,发出怂恿的声音,就剩这二间屋了(指我家的房屋),拆拆完好吃饭去了。

共 23132 字 5 页 首页1234
转到
【编者按】在传统的意识里,民众普遍认为如果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那便是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读罢此文,才让人了解了征地背后的风风雨雨,作者讲诉了房屋被政府批准的“粮食市场”建设所征收,可在没有签订同意书、没有安置房的情况下被暴力拆除,耄耋之年的母亲被来人“架”出了生活了一辈子的家,没来得及收拾任何物品,包括母亲的金银玉器,包括“我”在部队立功的喜报,瓦砾之下,更有太多的记忆。全文采用平铺直叙的写法,不设置任何悬念,却让读者一直纠着一颗心,可结局呢?首都的信访局门口有上千人等候,虽有信结识了老余,取得了这场“民告官”的胜利,可对于失去土地和家园的人来说,那点补偿远不够缴纳社保费用,失去土地的人处在了一个最尴尬的位置,而土地,只是被低征高卖,天价地块的背后,还有多少这样的例子,怕只有亲历者才能知道。家,是温暖的港湾,暴力拆除的背后,何处,才是“我们”遮风避雨之所?感谢老师的倾心分享,愿失去土地的人早日能再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园”。【编辑:清粥小菜】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清粥小菜        2017-03-21 09:49:18
  感谢老师带来的精彩佳作,期待更多新作。祝好
2 楼        文友:李仙正        2017-03-21 16:36:38
  谢谢编辑老师的同情、理解!
共 2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