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谁之责(杂文)
每年315都会曝光一些不合格产品,产品涉及衣食住行等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曝光了一些世界著名化妆品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日本DHC化妆品含有间苯二酚,美宝莲粉底含铅量超标16倍,汞含量超标两万倍,韩国兰芝柔润凝亮修护眼霜细菌总数超标40倍。还有欧莱雅、香奈儿、资生堂等都在不合格产品之列。这份长长的名单让我陷入沉思:商品经济时代哪些东西能放心大胆安全使用?出了问题又有谁该对其负责?
古人常说:"君子之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童叟无欺"诚信经营是一个企业立足之根本。古人经商以儒家思想为其指导,世人称之为儒商。儒商有超功利的最终目标,有对社会发展的崇高责任感,有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和忧患意识。远有陶朱、子贡、胡雪岩。胡雪岩用赚来的钱开设钱塘江义渡。多次向直隶、陕西、河南、山西等涝旱地区捐款赈灾。善款金额达二十万两白银。近有李嘉诚、邵逸夫。逸夫先生历年捐助社会公益、慈善事务超过100多亿港元。
纵观当今社会,无德之商家却屡见不鲜。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往奶粉里添加三聚氢胺,往大米里掺加白蜡油增白,用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经过化学漂白处理的黑心棉卖给消费者。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破坏了社会主义良好、有序、健康的经营秩序。如果商家能够做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严把质量关,何愁不能在商海中披荆斩棘呢?作为商人,心中常怀有德之义,何愁不能在商场中乘风破浪呢?作为企业,不把如何提升产品质量作为第一要素,不把提高产品竞争力作为重要目标,不把对产品的优化升级作为长期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却剑走偏锋,长此以往,如何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呢?"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应该用责任搭建起诚信的桥梁,如此这般便可清歌婉转、春意融融。
春色满园,万紫千红的春天怎可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怎可只依赖于商家?越来越多的明星代言琳琅满目的商品。他们推动了企业的发展的同时又赚得盆满钵满,获得了更多关注,名利双收。与此同时,有些艺人不讲艺德,随意给产品代言,唯利是图,夸大产品的使用功效。比如某某神仙水可让肌肤重回25岁,某某药酒喝了眼不花了,腿不抽筋了,某某茶饮喝几包后可降低胆固酵、高血压,减肥的同时具有延年益寿,控制癌细胞的功效。这些由名星代言的广告严重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引发了信任危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堪当表率,"身教重于言教"。
康德曾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可见法律的重要性。如果要筑起诚信经营的铜墙铁壁,法律监管一定要跟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能只在315这一天做打假卫土,要持续深入有效的推进法治监管。也不能互相推诿其责,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更不能大开方便之门,权钱交易,让这些有毒物质轻易流入市场。守住关口,守住底线,守住良心,守住责任。方能"天光云影共徘徊。"
社会的良好秩序有赖于每一个人。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同呼吸共命运,如果我们有正义之心,如果我们有诚信之心,如果我们有责任之心,用行动去捍卫这方热土,让那些阴暗的事物不能见到阳光,社会更将如诗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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