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檀香.某人杯】我的同学是只鸟(短篇小说 征文)
一、
我看见了一只鸟。这是一件很稀奇的事。现在城市里已经看不到鸟了,就算适应能力最强的麻雀都不肯留在这里。城市就如同一个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鸟笼子,但里面连一根鸟毛都没有,只关着自以为是的人类。
我少年的时候总喜欢看天,有时索性就仰躺在麦秸垛上,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如今我在城市里已经生活了二十多年,早就养成了城里人的生活习惯。像所有的城里人一样,我平时几乎不仰头向上看,所有和我息息相关的事物都如乱麻一样缠绕在我的周围,我根本抽不出哪怕半分钟的时间去看那个空荡荡的天空。但不知道今天怎么了,我板着一张僵硬的面皮,正急匆匆地在人流中穿行,忽然就鬼使神差地站住了脚,又仰起头,把目光投向了城市之上的天空。于是我就看见了那只鸟。
今天的天空像梦一样,有些不真实,比深谷里的潭水还要干净,比富豪商厦外墙上的蓝宝石玻璃还要蓝。那只鸟就在这纯净的蓝色里盘旋,像另一个世界投射过来的一个飘忽的影子。它其实离我很遥远,只是一个小黑点,我要运足目力才能看清它的一双翅膀,但我肯定它就是一只鸟,而且还是一只鹰,因为只有鹰才会用这般自由自在的姿态飞翔。
我一看见这只鹰就激动起来。我抬起一只胳膊拼命地对着它摇晃,同时扯着喉咙冲着它大喊。我喊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刘鹰翔。我怪异的举动吓坏了许多人。首先是走在我身旁的两个女人像触电了一样猛地弹开,一连跳了四五米远才停下来,惊惧地瞅着我,仿佛我是一枚点着了引信的炸弹。紧接着,几乎整条街的行人都停下了脚步,像被女巫施了定身法。他们先是顺着我抬起的胳膊向上望去。但他们也许没看到那只鹰,或者看到了也不觉得稀奇,于是就集体把目光放了下来,满含着怜悯盯着我。他们一定以为我是一个可怜的精神病患者,忽然间犯病了。我甚至听到了一个善良女人的轻叹,叹息后又说了句,这人真可怜。
我不顾别人的围观,继续对着天空挥舞着手臂,口里不停地喊着刘鹰翔这个名字。那一刻我干枯的眼睛里忽然就涌出了许多的眼泪,一些往事也放电影般地在我的脑海里呈现出来。我坚信那只鹰就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刘鹰翔。我由衷地为他高兴,他终于变成了一只鹰。
二、
刘鹰翔原来不叫刘鹰翔,叫刘富贵。刘富贵这个名字寄托了他父母对他的殷切期望。他的父母也许是想靠这个吉利的名字,一举扭转世代延续下来的贫穷和卑贱。但他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就像一摊烂泥,在大庭广众之下糊在了他的脊梁上,让他难堪而耻辱。
终于他考上了高中。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转折点,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改了名字。
那天是1988年9月1日,我梳着溜光锃亮的汉奸头,穿着一套崭新的蓝色中山装,正襟危坐在市第二中学高一三班的教室里。我眼中的一切都是新的,像刚打开的一本书。我踌躇满志、志得意满,忍不住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渴望。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和我坐在同一张椅子上的不是想象中的城里的女生,而是一个黑瘦的农村男生。他当时也穿着一套蓝色的中山装。但他的中山装却不是新的,洗得有些发白,胳膊肘上有一块小补丁,而且衣领上还隐隐地散发着一些汗味,和我的根本没法比。
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姓李,省师范大学新毕业的。她刚参加工作就被安排到了高一新生班做班主任,显然还不适应,说话不十分流利,有时还会莫名其妙地红一下脸。李老师简单地做了自我介绍后就开始点名了。她每念到一个名字,就相应地有一个同学喊声到,并站起来展示一下自己。当她念到刘富贵的时候,同学们先是一愣,紧接着就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这个名字土掉了渣,很像旧社会的地主老财。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是我同桌的名字,所以也跟着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但我一转头,却看见了我同桌的窘态。他的屁股在椅子上蹭来蹭去,那样子好像是在强忍着一个屁。他两手放在膝盖上,手指曲起,不停地抓挠着自己的掌心。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他就是刘富贵。
李老师看没人站起来,以为自己看错了,于是又低头认真地看了看手里的花名册。没有错,她稍稍提高了一下声音,又叫了一遍,同时用眼睛在全班同学的脑袋上扫来扫去地寻找。前几排的同学也都转回了身子,摇晃着脑袋帮李老师寻找。最后,李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都落到了我同桌的身上。他犹豫了几秒,站了起来,像无处可逃的贼,脸比刚从地里拨出来的红萝卜还要红。
你是刘富贵?李老师冲他点了点头,露出奶糖一样的微笑,同时伸出一只手向下摆了摆,示意他坐下。但刘富贵并没有坐。他深吸了一口气,胸脯鼓了鼓,对李老师说,我以后不叫刘富贵了,我叫刘鹰翔。李老师秀眉一皱,显然没能弄明白他的意思。
我从今天起改名字了,叫刘鹰翔。他又说了一句。李老师终于明白了,笑了笑说,你的学籍档案上的名字是刘富贵,你这样一改以后高考的时候会有麻烦的。他似乎没料到将会有这样的后果,双手使劲地抓着裤子,不知如何是好。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觉得他是个奇怪的人。过了好一会,他似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猛地挺直了腰板,说,那我也要改,户口上的名字我以后去俺们派出所改过来,学籍里的名字也请学校帮改过来。
李老师想了想,不得不点点头。她拿起笔,在花名册上划掉刘富贵的名字,在旁边开始写他的新名 字。是英雄的英,吉祥的祥吧?她一边写一边问。
不是!刘富贵大声地喊,是雄鹰的鹰!飞翔的翔!
三、
虽然刘富贵在开学第一天勇敢地改了名字,但同学们却执着地认为,只有富贵这两个字叫起来才更顺口更喜庆,于是就都接着管他叫刘富贵,而不叫刘鹰翔。当然这里面还带些恶作剧的性质。因为只要同学们一阴阳怪气地叫他刘富贵,他就浑身紧张,满脸通红,不停地喘粗气。就这样,他越不喜欢大家叫,大家就越叫。叫他的名字是一个不需要成本的快乐。同学们乐此不彼,总是找机会喊他的名字。富贵,把你的橡皮借我用一下。富贵,帮我把这本书传过去。
这叫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个游戏。孩子们逮到一只癞蛤蟆,把它翻转过来,肚皮朝天,然后用小木棍不停地敲打它的肚皮。癞蛤蟆无力反抗,也逃脱不掉,只能硬挺着。为了保护内脏,它的肚里会不断地充气,所以就越敲越大,像一面鼓。孩子们通过敲打癞蛤蟆的肚皮得到了快乐。当然癞蛤蟆是痛苦的,但它的痛苦是那么微小,直接就被孩子们的快乐掩盖掉了。
本来我也想接着叫他刘富贵的,但我是他同桌,而且还是一个寝室的上下铺,更主要的是我和他一样,都是来自农村的学生。相同的阶层让我对他产生了同情心,不好意思叫他刘富贵。就这样,刘鹰翔这个名字除了几个老师偶尔叫一下以外,全班就只有我用这个名字称呼他了。每当我叫他一声刘鹰翔时,他都满脸感激,眼睛里水汪汪的,好像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一样。
我成了刘富贵唯一的朋友。他有什么话只对我说。我想,这也许是我肯用他的新名字称呼他的缘故。他别无选择。
刘富贵确实是一个怪人,这是整个高一三班全体同学给他的评价。他木讷寡言,几乎从来不主动和 同学们说话。他枯坐在教室里,就像立在花园中的一截木桩子。虽然他学习很努力,但我知道他的脑袋并不聪明。一道并不太难的数学题,他往往半个小时都解不出来。但他从不向我求助,有着毛驴一样的犟劲,脑袋里只有一根不会转轴的筋。有时我看见他被一道数学题折磨得满头是汗,心里就难免生出怜悯,想要给他讲解一下。可我刚一开口,他就猛地一掉头,用后脑勺制止了我。这让我很尴尬,也很生气,但我拿他没有办法,只能在心里狠狠地骂他,最好你一天也别解出来,憋死你个傻子。
我们寝室住八个人。刘富贵睡在我的上铺。除了学习和睡觉,他把大把的时间都用在了练习他独创的气功上面。他盘腿坐在床上,微闭着眼睛,双臂侧平伸,像一只用纸折叠成的大鸟。他就用这样的姿势,一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同寝室的人都叫他精神病。
他对我说,闭上眼睛后,他就会感觉自己的身子慢慢地飘起来,两条胳膊变成了翅膀,浑身长出了羽毛,一个人就变成了一只鹰,可以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
有一次睡觉前,他忽然把脑袋从床上倒垂下来,神秘地对我说,人不都是从猿猴进化来的,还有一部分人是从鸟变来的。那时别的同学都睡着了,月光泻进窗来,涂在他古怪的脸上。他的眼珠呈现出金子般的色泽,闪着犀利的光,好像能穿过我的身体,看到我的灵魂。我浑身发紧,寒毛直竖,赶紧骂了他一句,别瞎鸡巴扯,你是不是真有病?他沉默了一会,无奈地收回了脑袋。但刚过不到五分钟,他的脑袋又垂了下来,阴森森地说,你有没有做过这样的梦,你在梦里能飞起来?我头皮发炸,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消失在了沉默里,像远去的背影融进了夜色中。
我确实做过飞起来的梦。在梦里,我张开双臂,可以在空中飞翔。但我从来都飞不高,心里越着急,就越使不出力气。
那晚我真的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空中飞。梦大概的情景是这样的,我正和许多熟悉的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这些人是我的父母、兄弟、朋友、同学。但说笑间他们的脸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似乎是脱去了一张假面,变成了另外一些陌生的人。而且他们的面孔不断地扭曲着,越来越恐怖。他们扑向我,想要抓住我,把我撕成碎片。我奋力冲出重围,没命地狂奔,却始终摆脱不掉他们。最后我越跑越快,脚尖一蹬,竟然飞了起来。但我怎么也飞不高,那些追我的人就在我的下面,离我有时不足半米,似乎伸手就能抓住我的脚脖子。我拼命地扇动着双臂,可最后还是跌落了下来。他们一哄而上,几十张青面獠牙的脸扑面而来。我大叫一声,满头大汗地醒来。
难道我真的是一只鸟变的?他妈的,该死的刘富贵,确实是一个精神病。
四、
高二的时候,刘富贵做了一件能惊掉所有人下巴的事。
那年十月份,学校召开了有史以来最为宏大的秋季运动会。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报了项目,纷纷磨拳擦掌,发誓要夺得学年总分第一名。我体育上没什么特长,但自信还有一身蛮力气,于是就报了铅球项目。
运动会前的那一个月,我每天黄昏都在校园里汗流浃背地练习投掷铅球。刘富贵没有报任何项目,我于是拉着他做了我的陪练。说是陪练,其实就是替我捡铅球。我背对着夕阳,摆好姿势,运足了劲,把铅球投出去。他站在我对面的暮色里,把铅球捡起来,再用力一滚,送回到我的脚下。他尽职尽责,一言不发。随着铅球落点的不同,他前后左右地跑动着,像一条我曾经拥有过的狗。那条狗是我童年时期唯一的朋友,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开运动会的那一天,我们班参加的每一个项目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总分与高二六班交替上升。最后一个竞赛项目到了,是压轴的重头戏,男子一万米。本来报这个项目的是李兴华,长跑是他的强项。但那天他刚跑完三千米,虽然取得了第一名,但是大腿却抽了筋。同学们急得要命。两个男同学脑袋顶着脑袋,一人捧着一条腿帮他按摩。更多的女同学则围在四周叽叽喳喳地替他鼓劲。但他却像一条烂泥中的蚯蚓一样,不停地蠕动着,就是站不起来。
男子一万米是个拿分的项目,如果这项弃权,那么之前的努力就将白费,总分就会被高二六班拉下去。同学们像一群饥饿的鸭子,呱呱地叫着,想要找出一个可以替代李兴华的人选。但大家却只能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干着急。最着急的要数李老师,她的脸由白变红,并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像一颗清晨的西红柿。
就在这时,坐在角落里的刘富贵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走到李老师的面前,说,让我去跑吧!李老师一愣,看了他一会,疑惑地问,你能行么?他说,我试一下。同学们呼啦一下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我说,富贵,你可别逞强,这可是一万米,要跑25圈,万一跑不下来,丢人是次要的,咱班的分数可就上不去了。
刘富贵一直看着李老师,眼睛里充满了渴望和坚定。最后李老师点了点头,说,如果实在跑不动了就下来,咱不在乎什么名次。
刘富贵脱去了上衣和裤子,露出里面松松垮垮的线衣和衬裤。他使劲地把线衣的袖子向上撸了撸,又弯下腰,认真地把衬裤的裤腿绾到了膝盖之上,然后向检录处跑去。我看见他的脚上穿着一双半旧的绿色矮腰解放鞋,于是赶紧撵上他说,咱俩脚大小差不多,你穿我的运动鞋吧。他冲我一呲牙,说,我的脚太臭。
发令枪响了,二十多个矫健的身影冲出了起跑线。高二六班的张浩最受人瞩目。他是市级运动健将,参加过全省青少年运动会,并且得了个第二名。起跑之后他就以飞快的速度跑在了最前面。在他身后,所有的运动员不得不都奋起直追,好能跟上他的步伐。其实他这是一种战术,要靠自己的实力快速地领跑,好及早拖垮其他人。
拜读老师大作,小说构思独特,刻画形象,一个像鹰一样的刘富贵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拜读学习了,问老师好,祝春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