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拾零
现在看,想“贪”的人不少。如何治“贪”,也正是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大力强调,不懈努力之事。
然而,空喊无济于事,真管之所在,必须拿出治理举措,从大处着眼,于小处入手,最好“防患于未然”才行。
有些办法,人们已有创造,尽管很“土”,但很管用。不防列举一二,以供参考。
在财务管理上,为避免部分采购人员的“少付多套”行为,有位企业领导决定:采购人员在核销票据前,必须在收据的背面注明供货商店、总经理的姓名及其单位电话号码,以备查用。否则,不予签字,不予报销。采取此招,大头票子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因为,每个采购员都清楚,一旦查出毛病,后果只有被开除。此例一。
有一种招法,尽管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笔者仍然记忆犹新。一位企业的副厂长、总会计师,为堵塞某些外出人员的“少出多报”行为,他严格要求:外出人员回单位报销差旅费时,不但标有票价的一面,要粘在报销单上,车票印着日期的背面(当时车票无论汽车、火车的,均为硬纸壳印制的。正面印着票价,背面印着日期)也要揭下,一同粘在旁边,以证明确实是哪日出去的,哪日归来的。当然,与此同时,不能不佩服这位总会计师的负责精神。此例二。
农村用户的电表“上杆”后,每月的用电情况,各家就不容易知道了。因为,要想达到一清二楚,你就得爬到电线杆上去看。整天与土地打交道的人,尚没练就爬杆的本领。于是,当地的个别电工,看出了其中的“猫腻”,“少用多要”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有的村支部、村委会采纳合理化建议,将用户家中各串联上一块与杆上同规格的电表,相互监督的问题便解决了。群众满意了,“电霸”之美梦破灭了。此例三。
一些“贪”的出现,就因为失去了监督所致。有些是监督不及时,有些是监督无操作,有些是监督没办法。监督的制控内容,制控手段,制控权力,还没有真正下放到监督者那里,要监督起来,恐怕就十分不易的了。而众多的监督者,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以上所举办法的实行,并不难,但真正实施的仍不多。是得承认,与某些“大举措”相比,小是小了点,所治理的,在有些人看来,也许是一些“小事情”,小打小闹而已。但凡事情,总有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只要更加留心,更加认真,治理某些“大事情”的“大办法”,也会有的,除非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