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权力因素与民主集中制
要卓有成效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把手靠权力因素进行硬性调控固然重要。但是,积极发挥非权力因素效应,靠自身形象影响的一面也决不可忽视。
所谓非权力因素,是指存在于领导者本身的,去掉权力以外的因素。主要包括品德、信仰、知识、情感等。它能够促进被领导者通过心理接受,而以内在动力的形式改变着自身的行为,却不同于权力因素作用于被领导者所产生的,大都是被动服从或有畏惧心理。非权力因素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之所以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主要在于其决定着领导权威的强弱;而领导者的权威,则是左右这一原则能否深入贯彻的关键所在。
非权力因素决定领导权威的递增性。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无论是刚走上领导岗位,还是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其现有的权威形成,主要是由权位的作用而产生。但是,随着领导活动的深入,非权力因素对客观事物的影响也逐步显示出来。然而,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地位多高,其权位影响力都有一个极值,不是无限的,可非权力影响力却是无限的。因此说,领导者权威的递增,非权力因素的影响是起主导作用的。
非权力因素决定领导权威的变动性。领导者的权威,是权力影响、非权力影响和工作效能综合作用的结果。非权力因素对权威的影响,虽然不像线性关系来得那样直接,但程度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说,领导者非权力影响力的波动,必然会带来领导权威的变动。因此,各级班子的一把手,必须时刻不忘廉,合理使用权。否则,领导权威就会变低,变弱,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得不到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
非权力因素决定领导权威的失效性。权威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很大的威慑力,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能起到较强的促进作用。这种威慑力是通过领导者的权力影响和非权力影响的综合作用而决定的。但如果当权力影响力已达到最高值,还一味追求权力影响的作用,指望靠这种力量控制局面,而放弃非权力因素的影响效能,那结果恐怕只会适得其反。就是说,硬要权力影响力发挥更大的作用,甚至以掩饰自身存在的由于非权力因素负效,应所造成的种种不良后果,无论如何,有效的领导活动也是无法开展的,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更无从谈起。
加强形象修养,强化非权力因素的积极影响,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至少能起到三大促进作用。
一是有利于营造集思广益氛围,促进科学决策。决策,在领导行为中是首要的一环。而要实现科学决策,下属的积极参与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没有“七嘴八舌”议政,一把手的决策水平再高,任何决策都会失去应有的基础,都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搞集中,就容易出现片面性。各级班子的一把手,如果注重按党章、《准则》办事,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个人品格锻炼,就能使大家都感到自己在工作上有正事,标准高;在为人上意识好,不整人;在作风上求实务实,不飘不浮。这样,对你就不会“敬而远之”,就不会有戒备防范之意。无论在工作多年的老单位,还是来到时间较短的新单位,都能带动和影响下属形成一种想事业,干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遇到大事,就能敞开思想敢说实话,愿意讲真话,倾吐心里话,毫无顾忌地献策,从而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减少失误。
二是有利于赢得敬重敬佩之感,确保政令畅通。上级的各项政令,在本系统能否畅通落实,工作运行中自身出台的一些正确决策,在下属单位能否顺利实施,这里面确实存在客观条件的制约。但除此之外,班子中的一把手在职工干部中,是否赢得了敬重信赖之感也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有些工作部署下去,落实速度快不快,质量高不高,有时往往并不取决于政令与决策本身如何,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班子整体和班长个体的综合印象与信赖程度。一旦对你印象不佳,或信赖不过,落实中就会干劲不足,丧失信心。事实上,在推动政令畅通的过程中,倘若一把手的眼光不是只盯在行政手段上,而是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地丰富自我,提升自我,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上的坚定者,业务上的明白人,班子成员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时,就愿意向你请教,不打退堂鼓。施政中即使遇到再多再大的困难,也能得到有力支持,有效克服。
三是有利于发挥约束机制作用,增进班子团结。一班人要达到步调一致,除了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之外,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但制度无论怎么好,只有通过一把手的模范遵守,才能带动一班人认真执行。否则,只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上行上效”,就是这个道理。在执行制度上,一把手横不攀,竖不比,始终以普通一兵的身份对待自己,就能靠表率效应带动起整个班子模范执纪,从而在思想上想在一起,在工作上干在一起,对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能顶在一起,达到奋发向上。
发挥非权力因素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的正面影响,应着力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既要注重小事小节上的互融性,更要注重大事大非面前的原则性,必须把同志友情与党的纪律一致起来。大家工作在一起,难免有磕着碰着的地方。对有些同志来讲,有时对你是无意的,有时很可能是有意的。但作为一把手,必须具有宽广的襟怀,容言、容人、容过,给人以宽宏大度之感。但是,在大事大非面前,必须抛开友情、亲情、手足情,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维护党性原则。如果只考虑到小事上的互融,却忘记了大事大非面前的原则性,在一些下属的心目中,你可能是个“好人”,但从党的事业着眼,你却不是一个好干部。因此,在非原则性的小事小节方面产生思想隔阂时,要及时谈心,主动沟通,积极解决,而决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猜忌起来没完,甚至记人家一辈子。但在一些原则性问题面前,却不应有丝毫让步,要坚持正确立场,正确主张,从而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效贯彻。
二是既要注重尊重下属意见,更要注重党组织的整体统一,必须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本来,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思维方式存在差异,觉悟程度不一样,在处理对上与对下的关系时,往往会发生矛盾,有时甚至是较为严重的碰撞。矛盾一旦发生,一般地说都是要求照顾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多,而自愿服从整体利益、全局利益的少。在关键时刻,作为一把手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对分歧的意见要引导好,对错误的意见要说服好,对正确的意见要集中好。而决不能害怕伤害同志感情,就产生“从众行为”,放弃责任。当小局与大局,局部与整体,个人与组织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千方百计做好思想工作,服从长远,服从政令。
三是既要注重严格律己,更要注重经常律他,必须把导向行为与规范行为一致起来。民主集中制在有些班子中贯彻得不好,表现在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该民主的时候,怕意见失控,整乱了套;该集中的时候,又不敢大胆拍板,怕负有责任。因此,作为一把手,必须经常反思自己民主意识强不强,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必须经常反思自己集中的力度够不够,遇到该决策的事项,要态度坚决,果断处理。不过,在严格律己的同时,切不可忘记经常律他。否则,非权力因素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就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能。无论对副职还是对下属,都要不断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要使大家懂得这样一个道理,就是民主集中制在一个班子中能否得到有效贯彻,不仅仅是“班长”的事,全体成员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只有认识到位,实际工作中,大家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做到有决议,就认真照办,自觉服从;有分工,就各司其职,独挡一面;有意见,就摆到桌上,说在人前;有难点,就通力配合,齐下“火龙关”,从而推动工作协调并进,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