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证情怀
我国的公证制度风风雨雨走过了三十多年,这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世界各国都通行。我直接、间接接触公证事业有十多个春秋,在2005年,从工作了十八年的纪检监察战线,交流到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从陌生、认识、熟悉、热爱,从分管到我解答公证咨询,十多年的日日夜夜,对公证情有独钟。行笔至此,公证诸多刻骨铭心的画面,穿越时空,在脑海里浮现……
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勇于担当,服务大局,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无私奉献、默默无语,这种精气神,与日月同辉。“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特别是在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证据保全、文书送达、合同的起草等公证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公证机构为区域开发建设,积极建诤言、献良策,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见证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捍卫者;为政府、百姓排忧解难,预防、减少诉讼,节约司法成本,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参与者。
公证人员博大的胸襟,让人难以释怀。受委屈时,海纳百川,包容、理解当事人。每一份公证文书上,都凝聚着公证员智慧的结晶,见证了公证员无私的奉献,体现着他们宽广的胸怀。
2006年,一起继承公证,记忆犹新。申请人冯某(化名)的父亲,外出打工上班途中,意外车祸死亡。因赔偿款分割、继承事宜,前来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经过一番询问,得知死者的小儿子平常对父母不孝顺,申请人冯某与其母商量,想与小儿子先办一个“断绝母子”关系的公证,然后再处理父亲的赔偿款分割问题。公证人员严厉指出了冯某的错误,并耐心细致地向他宣讲了关于亲子关系、遗产分割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冯某,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文书不予公证。冯某的妻子听到不予公证,立即破口大骂。经过公证员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事人情绪才终于得到稳定。随后,公证员就车祸赔偿款分割事宜,向申请人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赔偿款虽然不是“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来处理。亲情“血浓于水”,你们继承人都应本着“家和万事兴”的态度,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房屋、存款等如果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等其他情形,就按法定继承来办理。最终在大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该公证得以办结。数日后,冯某向公证处送来一面“公证为民,心系群众”的锦旗。这面锦旗不仅体现着群众对公证的肯定,更将公证员包容、宽广的胸襟定格其上,永葆这份荣誉。
公证工作直接面对的是最基层的百姓。公证员心系群众,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这是公证人员的心声。为年迈体衰、行动不便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提供公证服务。接受服务的老大爷、老太婆,感激得热泪盈眶,感激不已。这一幕幕,依旧历历在目。
公证人员执法如山,一丝不苟。夫妻想卖房,女方却在千里迢迢打工。为图省事,两人想出“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找了个朋友想要“偷梁换柱”,企图蒙混过关。公证人员明察秋毫,发现了当事人是找人顶替冒充。公证员向当事人阐明了公证是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于当事人这种弄虚作假,不真实的行为,公证处有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而且,一旦酿成错证,公证不但没有起到预防纠纷的作用,公证书反而成了孕育新纠纷的诱因。这些“片段”,让公证人员陷入深深反思。当事人这种因为不懂法,而绞尽脑汁来骗取公证的行为,逼着公证人员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还有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成为提高公证质量的强大动力。
公证是构建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功不可没。它呵护千家万户的家庭和睦,是正义的使者,它更像是一缕春雨滋润着人间大地。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证也面临诸多的机遇和挑战。新型的公证业务,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公证同仁锐意进取,勇往直前,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创新。我相信,公证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公证的明天会越来越好美好,公证的未来会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