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菊韵】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死小孩
芬格尔告诉路明非:小孩子要有幸福的童年就必须嘴甜。好一幅过来人的口吻,轻描淡写就往伤口上撒盐。那时寄住在婶婶家的路明非见到婶婶就犯怂,更别说讨好她了。因此,这样的路明非除掉不懂圆滑之外,还很孤独,非常非常的孤独。
我与他同病相怜,我的意思是,我也很孤独。
小学毕业那会儿爸爸生意失败,欠了一大笔债,家里正常生活难以维持。二叔主动作出供我读完三年初中的决定。一群人在客厅商量一阵后两个姐姐进房叫我出去。我放下手机,给发小发了最后一条消息后退掉才申请了一天的QQ。
当时我刚满十一岁,成天跟发小到处疯跑惯了并不恋家。所以,当妈妈说上学期间住在二叔家时我爽快答应。早在毕业前夕我和发小就畅想过初中生活。那简直是乌托邦——离了父母再也不用受监督,可以随意去网吧啦,可以早恋啦,也可以喝酒啦。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无比渴望喝酒,大概是觉得喝酒是长大的标志吧。
一星期后二叔来接我,上了车透过车窗捕捉到妈妈复杂的神情,却不以为意。之后掏出手机很二的给发小发了一句“大哥,小弟正在去往天堂的路上,勿念。”所谓天堂只是我心里觉得美好的地方。但我后来才知道,那一条路并不美好。从天堂跌入地狱也只需要很短的时间,甚至都没有下坠的过程一眨眼就到了。
迎接我的只有水晶灯米白色的灯光,这个家里不会有姐姐练歌到一半见我回家便致使我出门买零食的声音响起。难怪在外面吃饭,一个人的话确实没心情做吧。
二叔说他很少看电视,要我困了自己回房睡觉。他上楼去脚步声“哒哒”在客厅回响。我下意识去取茶几上的手机,路上九个小时我睡着了醒来时发小没回我消息。现在三个小时过去了,他的对话框还静止在昨晚骂我的傻逼上。我突然想养一只狗,那样它能陪我玩。不过,我不会照顾小动物,再说了这么大的房子它真要藏起来可能要我找半天也说不定。想到这儿很快我就泄气了,只好上楼睡觉,睡着了就没事了。
新学校很漂亮,可惜年轻教师屈指可数。要知道多数上了年纪的教师都很死板,讲课的方式完全不对我的胃口。所以,听懂了我便在后半堂课或者课间写作业。同学们都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出于此,我很少主动与人交谈。幸好我是走读生,可走读生也免不了从八点上晚自习到十点。作业几乎在白天便写完了,因为无聊我学会了在晚自习睡觉。开始时值班老师还会把我叫醒,一星期后我在休息室等来了二叔,是班主任把他喊来的。难道情节太恶劣了吗?我幽幽想着,跟在二叔身后提前放学了。
二叔没骂我,我说完前因后果他表示非常理解,并给我出主意。他提议我每晚从书房带一本书到晚自习读。托了他前女友的福,初中三年我都有书可看。并且我发现二叔前女友的口味真是复杂,书籍从漫画,言情,时尚杂志到中外名著无所不包。这样的女人也许会精神分裂,有时我会这么想到。不过,这是二叔的私事,我只要有书看就满足了,还指望知道更多么?
有件很奇怪的事来这半个月后在我身上发生了。我一般十点四十上床,可十二点之前我绝对睡不着。和发小分开后他便如人间蒸发,企鹅头像一次都没闪过。要不是每晚都回忆一遍和他的事,时间总有力量让我忘掉他吧。黑暗中我如此下定论。有时打开窗户看星星却只见反射着五彩灯光的浑浊天际。有时打游戏,总算让人心情放松了点。起码在虚拟的世界,我能偶尔体会当王者的感觉。而现实只会让我认清自己是个沉默寡言又无聊透顶的人。
尽管我才十一岁,在我洁白如纸的心灵中却产生一股朦胧的想要恋爱的冲动。也不知二叔前任留下的哪一本书毒害了我,凭借着年轻冲动的劲头我居然付诸行动了。搜寻目标的场所是文学社,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除了看书外基本没有其他爱好。幸运的是我勾搭上副社长了,哦不,是和她成为朋友。
首先她的名字听起来就舒服叫林止一,其次她笑起来很甜,她活力四射,聊到激动时会毫无顾忌地拍我肩膀。林止一不像二叔家隔壁邻居里的学姐带着一幅厚眼镜,眼中折射出战败的绝望光线,腰杆几乎四十五度齐平地面(后来才懂得高三很累)。有了学姐做对比,我更加觉得林止一完美。
一次文学社聚会散的晚我便负责送林止一回家。晚风有点凉,她时不时紧紧衣服动作特别可爱。我第一次有了夜不归宿的想法,只想一直和她反反复复走这条路直到天亮,反正二叔总出去应酬很晚才回来,我的成功率很高。可林止一没给我机会,她为我拦了的士笑着跟我挥手再见,动作十分麻利。第二天我才知道,她之所以这么着急赶我走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就在前方一米处的便利店打工!
经过这次惨痛的教训,我对恋爱的欲望淡了。它就像一阵风刮过去便感觉不到了。我和学姐又能在小区门口相遇了,两人又只是偶尔聊两句后各自回家。
挨到假期妈妈终于打来电话问我回不回去。说实话我并不想念她们,好比她们从没给我打电话一样我觉得她们也不想念我。于是我开口时只问了发小的情况。得知发小搬了家上了封闭式学校后我更加没了回家的理由。同时也有点欣慰,原来发小只是被禁网而已,至少有他会挂念我。
假期我报了培训班,学的画画。似乎班上同学都各有所长,不愿自己低人一等才决定报的。其实有几次被饿醒后参考网上的食谱我学会了煮面也算有点特长了吧。可除了二叔没有其他人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应该不算特长。这么想着我去上课倒是挺积极的。唯一的缺点是,因为懒于交流惯了,一说话就紧张,有时即便很想说话也挤不出话来。二叔让我每天读报纸,口齿利索了点,但我依旧很少和讲话。我的问题,不在嘴上,而是,在心里。
心里总期待一个人把我拯救出来,遗憾的是初中三年没遇到。所以,居然有本事死扛了过来,想想也是对自己异常服气。
十七岁那年,我上大一,同宿舍的是一群话唠。他们中间有人比我大两岁,虽然总说烂话取笑我,但也挺照顾我。偶尔对十一岁的我多了太多不解,觉得那时的自己真是矫情至死。不过,没有当初的我何来现在的我。
啊,仔细想想难免叹息道:简境言,你真是个死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