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风】总角之交 (散文)
说实话,我很羡慕人家同学聚会。什么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都建立了微信群,经常活动。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因我刚入初中不到一月便转学去了另一城市,接着便遭遇十年动乱,因而,我成了新老同学都排除在外的孤魂野鬼。
当我离开十年再回到出生地时,我遇到一两个在校时并无深交集的小学同学,问及我是谁,答曰:不识。顿时心里拔凉,继而悲哀,正如一个出门在外被人误传不在了的人一样,我没了一定场合中该有的身份,成了一个被同学们遗忘的人物。
可是,我知道自己和一些人的确是同学,我还知道自己和某几个人是发小,虽不完全记得光屁股时的诸多儿时记忆,但对人世似懂非懂时与发小之间的往事还是记忆颇深的。
在我记忆深处,有三个比其他人交情更深的发小。
那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淑"和我家住得很近,上学放学我必经过她的门口。那时只知道她比我大,但究竟大多少不知道,因她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年龄,直到六年级时,无意间看到她衬衣缝隙里露出的那一抹束缚胸部的东西,才意识到她与我们的不同,因为我们那时尚未具有发育的可称之为少女的骄傲,胸前充其量只能算作两粒豆豆。若干年后,当我去老家飞了一大圈再回来,提及同学时代自己的懵懂,她说,你那时是个孩子,我比你大着五六岁呢。
五六岁,儿时该是个什么概念?哪怕我天生的高智商,在大我五六岁的孩子面前,我不过是任她左右的憨丫头。比如说,我属于机关干部的子女,有每月供应的大米白面,而淑是个小市民的女儿,吃的是连麸皮的麦面和着地瓜丁摊的煎饼。她眼馋我的白米,我吃厌了米面却想吃她的煎饼。淑让我从家里的米缸里每天偷出几把米,包在手绢里带出,我便照办了,瞅着保姆不在,掀开米缸盖,包几把米出来,然后用手抹平痕迹。
我把米交给她,装进她从家里带的一只暖水瓶。在巷子拐弯的茶馆内,淑掏了一分钱,让老板给续了半瓶开水。中午放学打开瓶塞,便是大半瓶的厚米粥,闻起来挺香呢。她吃着米饭,我则吃她带来的一张地瓜糊糊烙的煎饼。大约那时她心里当我很傻,但我对煎饼乐在其中,不惟不觉得是亏,反而觉得自己是占了人家的便宜。
那阵子,小学一年级就有晚自习,那时候教室里没有电灯,同学们都带有自己的煤油灯。用那种铁盖的药瓶,装进半瓶子煤油,铁盖上用钉子打个眼,把一根棉绳穿进眼里做灯芯,棉绳吸足了煤油,点燃瓶盖顶露出的那截棉绳,灯便亮了。只是,那亮光很弱,只能照亮自己面前的书本,整个教室里还是黢黑的。点点如豆的灯火在摇曳,冒着黑烟缭绕的火亮,将一个个半截黑影晃荡在土墙上。一堂自习课结束,大家的鼻孔都是黑的,吐出的痰也是黑的。
那阵子,不知谁先起的腮疙瘩(大了知道叫做腮腺炎),一个传染一个,一班大约有十来个孩子一边或者是两边腮帮子像挨了一巴掌那样红肿。有的孩子被大人用土方子给抹上黑墨,据说可以消炎。
我不幸也感染了腮腺炎,一边腮帮子肿得低不了头,脑袋昏昏沉沉的。如果放在现在,家长早给孩子请假带回家养息去了,可那时候的孩子没那么金贵,没有缺课的,甚至连晚自习都坚持上。唯一的特殊是可以上课伏在桌上,我就利用过这种特殊,在课堂上睡了整整一堂课。
淑感念于吃我的白米,看我病了还要坚持上课,还要做作业,自告奋勇替我做作业。其结果是她吃力不讨好,我因此被罚站。原因是她写的子太小,田字格只占了四分之一,老师一看便知是某同学的杰作。
后来我搬了家,上学放学便不再与她同路,只在学校时见面。再后来一次分班把我们分开,联系便少了,直到六年级,不知怎地又在一个班里,此时她已发育成一个大姑娘了,彼此间便有了一种后来称作为“代沟”的隔膜,她不屑于和我们这些小不点儿为伍,我们也感到了她的陌生。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扒开她的衣扣,看看内面那条墨绿色的布条条到底是啥玩意儿。
小学六年,起初不知友情为何物,高兴了,橡皮用小刀切一半下来给人家,不高兴了,会追着人家屁股说:“还我橡皮。”直到六年级,似乎一个暑假间长大了,知道在校的时间只有短短两个学期。小升初后,又不知大家风流云散何处,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惆怅和无奈。
十几年后,我见到淑,她已经是个官太太,嫁了个转业军人,那人长得粗犷魁梧很有男子汉味儿,淑与他生育一双儿女,只是,她不知珍惜,老是传出一段段绯闻来,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之间便渐渐疏离。后来听说她被老公捉奸在床而离婚,不知结果到底如何,已是没有打听的兴趣。
另两个发小真正是穿开裆裤就熟识的,一个是赵栋,一个是胥云。赵栋与我两家是世交,他的父母与我爹娘是老乡,解放初期支援新区被调到现在的县城,几十年俨然成为第二故乡。赵栋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儿,玲玲珑珑,长着一张漂亮的娃娃脸,与我母亲十七八岁便一个铺上相伴,感情颇深。我们姐弟喊她小姨。
每逢周末,与我同班的赵栋会从县医院门口的土路那头走过来,在我家待上多半天。他比我大半年不到,个子比我高一大截,在我眼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人物,他会写很好的作文(当然,班上作文的前两名始终是我和他交替占据座椅);他会画很好看的花鸟虫鱼;他有一大本邮票,分门别类啥都有。和他一起不用担心时间不好打发。比如,他会从床底拖出我父亲的长筒雨靴,套在两条长胳膊上,在大穿衣镜前搔首弄姿,做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和鬼脸,逗得我们姐弟笑得肚子疼。他,就是我们家周末的开心果。
当然,赵栋的童年有段时间是不快乐的,以致带同我们也跟着纠结。朦胧中知道赵栋的爸爸有了外遇,竟然想抛弃他们母子四个带着别的女人私奔,私奔没成功,据说是赵栋告的密,赵叔叔因此摊了官司坐了牢。不过,他的牢坐得蛮舒服,晚上被要求不得外出,白天则可以背着药箱在水利工地上四处溜达,因为他有特棒的医术。据说,这项特权是我父亲为他争取的,用自己的权利为老乡开了一次后门。据我知道,这也是我父亲为官时唯一的一次徇私,以后他从没提起过,但我知道他也从没后悔过。在他心里,利用一次职权挽救的是一个人才,才有后来赵叔叔事业上的猛进和晚年生活的稳定。
赵叔“蒙难”的那段日子,赵家愁云惨雾,小姨终日眼泪不干,孩子们吃饭都成问题。幸亏赵叔没有真的身陷囹圄,赵家才不至于破败下去。
男孩子的心是野的,对家里的变故丝毫没有产生阴影,在我看来,他只不过稍稍夹了那么几天尾巴老实一点而已。
由于我们两家是世交,我与他的来往堂而皇之无人敢置喙,那个年代,连孩子都是很封建的,纯洁得有些过分。男女同学一起走路,靠的近些说几句话都被好事的指指戳戳,接触多了,还会被硬扣上“两口子”的关系,经常会有些女同学哭哭啼啼地到老师面前告状,说某某同学说她和某某同学是两口子,对此,老师是真不得也假不得,明知是顽童之间的嬉戏,也只得安抚一个训斥一个了事,当不得真。
对我和赵栋,没人敢胡言乱语,因为他的妈是我小姨,我们是亲戚(我这样说的)。再说,赵栋那时长得还算个小帅哥,又五大三粗的大个,男同学畏惧他的拳头,女同学则将他当做神一样的崇拜(也许这是我的猜测,因为至始至终都没花边新闻传出)。有关赵栋的说说云云,没有形成便已风吹云散,我也因此少沾“恩泽”不被殃及。
考入初中,我们仍在一个班,但不久我就随父母回乡,离开了这座生养我,给我以无忧童年的城市。整整十年,我们没有任何联系,但我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我爸妈始终是知晓的。
再见时,我已经是个民办教师,暑假的一天,家里突然来了两个不速之客。赵栋和他的新婚妻子。让我特意外而又兴奋的是新娘子竟然也是我的同班同学,一度的“死党”胥云。
胥云、赵栋和我,三个人的母亲都是同事,我们仨又是同班同学,因而来往多一些。胥云在班里被大家称作“假小子”,因为她的个子高于全班女同学不说,走路做事风风火火,比男孩子还像小子。她的脾气比较暴躁,一言不合便会拉下脸来,扭住那同学的胳膊作势要打,当然,没有真的打。但也足以震慑那些万恶的淘小子了。
清楚地记得那时的胥云,穿着一间紫色的裁剪得当的中西式罩衣,一条深色瘦腿裤。这在当时还是大角裤、中式便衣的孩子服装中别具一格,十分养眼。她留着短发,很短的那种,更像一个男孩子。
我们一起玩耍。放学了,我宁愿绕路也想和她多走一程。
我们放学后去公园,在桃树下的石桌上做作业。
我们在泥地上画出两排八到十个格子,用一块光滑的瓦片或者一个敲下来磨平棱角的酒瓶子底儿在格子里“踢八方”,或者用那种短裤衩用的松紧带跳猴皮筋,再不然就是踢毽子。胥云的毽子踢起来也与女孩子不同,别的女孩子踢毽子腿儿柔柔软软的,踢毽子的脚跟与站着的腿靠的很近,而她却是将脚抬得老高,步履跨动很大,加上两只舞动的胳膊,张牙舞爪的。不过大家习以为常,不这么样反而不是她了。
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儿,也一起做过坏事。比如一个女同学特爱在老师面前撒娇,那老师现在想起来不过二十来岁,长得很好看的,在她撒娇的时候很依着她很专注的样子。我们俩便叽叽咕咕拟了一张“结婚证”,把这对师生给判成了小两口。天知道我们俩什么时候见过的结婚证?不过,我们俩知道这种恶作剧不能丝毫泄露,否则会死得很难看。我们陶醉一阵自己的杰作,将那张男女双方都不知道的“结婚证”撕得粉碎扔进护城河里。
十年分别,十年再见,昔时的假小子成了准新娘,如果我和赵栋真的是亲戚,我还得叫一声“姨嫂子”呢。
胥云出落得更漂亮了,年轻姣好的身材亭亭玉立,一张白净的俏脸因幸福的滋润而绽放着,洋溢着甜美的笑。
就是他们,我童年的小伙伴,我的两个总角之交,新婚旅行改变了我的一生。我随着他们回到儿时的城市,已是旧貌新颜,许多儿时流连的旧地已经面目全非。感叹之余,我在乳母的安排下相亲,再次融入这个城市。
我是个喜欢热闹却又脚步懒散的人,婚后和同学朋友很少聚一块儿,再说,什么狗屁同学?想当年我也是个成绩冒尖的好学生,一个单眼皮还没长出另两道褶的小美女,一个活脱脱的女孩子,他们竟敢否定我的存在,不承认我是同学。呸!不承认拉倒,有什么了不起的?不是流行天马行空吗?我还就独往独来了。
我的儿子比胥云的儿子小一个多月,她儿子继承了他俩的基因,襁褓中就看得出是匹大洋马,不过,是黑马,不知他俩的成分怎么化学变化生出黑皮子儿子,不过那眉眼是像爸爸也像妈妈的,这点毋庸置疑。
我们来往不多,很少见面,各自安于自己的生活。也许我的工作也让我有一种自卑感而不想与别人有太亲密的来往,更也许是因为受父亲的影响,否则我利用父亲的人脉,前途、下场远不会是如今这么凄惨吧?几个十年过去了,我们见面次数,一只手的指头就数得过来。最近的相见是在小姨的葬礼上,看着一代风华的美人已经干瘪得如同婴儿,心里很难受,真心地哭了一场,随同赵栋一家将小姨的骨灰安置到老家的陵园墓地,旁边,就是我已经故去的父母。小姨生前就留下话说,要和她的“大姐”做伴儿,总算是遗愿已偿。
我以为,我与赵栋胥云的总角之交会深深镌刻在彼此的心间;我以为我们两家的世交会存留很久;我以为虽然很少见面,他们也会如我一样永远记得我们三个之间的姐妹友谊。可是,我失望,也伤透心了,胥云的一通电话,诉说赵栋提出离婚,并且还说我知道什么。我以为是笑话,继而严肃起来,继而很憋屈,继而涕泪滂沱,我不知道赵栋出的什么幺蛾子,发的什么癫疯,四十多年的夫妻做得好好儿的,怎就心血来潮想起离婚?我不想让自己的声音在电话里颤抖,我发了一条短信给胥云,确切地告诉她,你们怎么了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念在发小和同学份上,奉劝你们珍惜这种同学加伉俪的感情。我已经是个今天脱鞋床前,不知明早还能否去穿的人,给我留几天安稳吧。
放下手机,感觉心里很痛,不仅是因为自己受冤枉,还因为这两个在我生命中一直占了很重要位置的发小会走到要分道扬镳的地步。即使这件让人厌恶让人气愤的事情终会恢复风平浪静,但也如一只精致的玉碗被摔出裂纹,纵然有最好的焗碗匠,也难以恢复到天衣无缝了。
唉,我的总角之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