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荷·天地事】市长热线(报告文学)
12345,有事找政府。
连线市长热线,倾听百姓诉求,这里是市长热线。
身边事、眼前事、不平事,有事请连线市长热线。
12345市长热线,是市委、市政府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方便市民生产、生活而设立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热线以“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立足于市民需求,采用全国统一的“12345”政府热线电话号码接入模式,为市民提供“一线式”信息服务。12345市长热线提供的信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咨询类、求助类、投诉类、建议类。
2017年5月初的一天上午8:30,我市11名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早早来到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现场接听群众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能当场解答的问题,都给予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经过认真记录,明确了答复时间。热线电话空闲期间,介绍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与节目主持人进行了互动,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现场接听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当天下午研究解决群众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调查处理。
当地媒体现场全程参与。市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对活动情况全程直播,市电视台全程录像,当晚7:20在市电视台一套《市长热线》栏目专题播出,次日同一时段重播;当地日报、晚报、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及相关网站刊发新闻稿件。
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做客市长热线的是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卫生计生科学、规范、高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建设健康菏泽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长期以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有力推动和保证了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成效显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既有光荣传统,辉煌历史,又经过机构整合,实现了新跨越。新的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5年3月挂牌成立的,由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监察大队整合组建。作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使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监督执法权,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以及中医服务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等。近年来,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级“工人先锋号”、省级“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30余项荣誉,2012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全国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坚持“整合资源、转变职能、综合执法、提高效率”的原则,全市“三级四层”监督执法网络逐步完善。
今天,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针对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看病就医、衣食住行、计划生育等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就有关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及您身边发生的不平事、眼前事连线市长热线,我们认真倾听您的诉求,为您分忧解难。
“叮铃铃”。
“喂,你好!这里是市长热线,请问你哪里需要帮助?”
一
看病就医一直以来是群众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也是市长热线连线群众提出问题较密集的一项。市民对于“医托”和“黑诊所”问题反映较为突出。对此,若发现非法行医应可向卫生部门举报,发现“医托”可直接报警。
连线群众:喂,麻烦问一下如何识别“黑诊所?什么是非法行医?
执法人员:好,这个问题我来给您解答:识别“黑诊所”一般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黑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环境恶劣;三是本市个体诊所均不具备开展接生、人流、手术、B超和性病诊治的资格和条件,宣传或从事上述诊疗业务多为黑诊所;四是非法行医的人员在“黑诊所”中给患者看病,不能提供《执业医师证书》;五是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多将药品放在“诊所”外的其他地点,躲避查处。
同时,执法人员劝告人们要主动抵制到“黑诊所”就医;擦亮眼睛选择到合法诊所就诊,并要主动索要并保存门诊病例、收费收据等,以便给后续治疗的医师提供参考以及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提供证据。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和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
连线群众:请问,哪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行为?非法行医有哪些危害?
执法人员:一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是个人或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开办医疗机构的);三是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是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是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行医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员多无合法资质,经常会造成误诊、漏诊;二是使用的药品来源不明,存在使用假药、劣药危害;三是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四是非法行医租住房屋,居无定所,出了问题一跑了之。
非法行医主要表现形式,一是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厨房、睡房等),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接生(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二是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等;三是没有任何的医学常识和急救措施到患者家中接生的行为;四是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行为;五是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的行为。
连线群众:请问,无证行医或非医师行医可以受到哪些处罚?发现非法行医该怎么办?
执法人员:《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发现非法行医应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部门举报。
连线群众:请问,助理执业医师可以单独执业吗?申请个体行医的条件是什么?助理执业医师可以申办个体诊所吗?
执法人员:《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助理医师不能申办个体诊所。
连线群众:请问,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是否属于医疗活动?
执法人员:认定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是否属医疗活动,关健在于开展这些活动是否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进行,尤其是否是“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证据符合上述“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认定原则,应认定为开展了医疗活动,对非医疗机构即可视为非法行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予以查处。否则,即使开展了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并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也不能认定为非法行医,但应当对其违规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行为责令改正。
连线群众:请问,医疗机构能够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吗?
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针对医疗机构自身审查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其它组织或个人设立的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仍属于该医疗机构的内设科室,理应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该医疗机构统一管理,而不允许以出租或承包方式将其内设科室交与非本机构人员或其它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任何性质的医疗机构将本机构医疗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它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都将是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连线群众:请问,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诊疗执业范围时会受到何种处罚?
执法人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连线群众:请问,虚假医疗广告有哪几种形式?
执法人员:虚假医疗广告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疗效最好”、“根治”、“药到病除”、“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二是有绝对化的语言和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三是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四是如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包医包治”等承诺;五是有军队(武警)名义的医疗广告宣传;六是宣传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禁止播发医疗广告。
连线群众:请问,如何识别“医托”?
执法人员:医托就是医疗骗子,经常出没于医院挂号处、医院大门附近、火车站、汽车站、各大网站论坛、健康交流网站、正规医院及周边旅馆的人,他们用欺骗的方法引诱患者及家属误入歧途,把患者骗到一些无医疗资格的小诊所去看病,对患者进行恐吓、敲诈,甚至抢夺财物。
医托行骗主要有以下四步,请注意识别。
第一步,与求医患者套近乎。为取得患者信任,“医托”一般假冒其他身份(其他身份包括:患相似疾病的患者,或者是其他患者家属,或者是求医患者的老乡,或者是医院工作人员等),与患者套近乎。
第二步,千方百计带患者离开正规医疗机构。取得患者的信任后,“医托”谎称自己得了和患者一样的疾病,某某医院某某医生就是治疗这个病的专家,便宜有疗效;或者谎称自己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将患者召集一起,宣称医院刚刚有人死亡正在消毒,不能接诊,应该到哪里哪里看这个病;或者对正在排队等候看病的患者说,大医院不但人多要排队而且收费很贵,自己可以带患者到某某医院就诊,方便快捷且便宜。然后带患者直奔“医托”所提出的医疗机构,将患者骗至目的地。
第三步,到达目的地后,可以发现,“医托”对医疗机构科室分布非常熟悉,和该医疗机构里面的从业人员有一些不正常的暗示、交流。
第四步,进行天价检查和治疗、开出高价药物进行骗钱。在诊室,与“医托”联手的“医师”会要求患者做一些听起来相当“高精尖”的检查,开出一些药物,最后以高价要求患者付钱。或者在给患者看病前,会询问患者所带钱款的多少,结合钱款的多少开出相应价格的药品。甚至和患者进行讨价还价,尽可能多地榨取患者的钱。
连线群众:请问,遇见“医托”怎么办?
执法人员:“市民一旦遇到‘医托’,可立即报警110。”“医托”行为是欺骗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处罚,“医托”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部分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如果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就是“黑诊所”属于非法医疗机构。市民若发现非法行医应及时向卫生部门举报。
连线群众:请问,美容院可以开展隆胸、隆鼻等整容活动吗?
执法人员:美容业分为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两大类,后者开展的是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等无创美容项目,严禁开展复杂的整容手术。医疗美容,是件事关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的大事,与一般生活美容有根本区别。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前,一定要看清经营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保证接受到正规机构的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机构严禁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一定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如隆胸、隆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