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
1.
离开存车棚上楼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人们不会注意到我慢吞吞地走在后面。事实上为了这件事,我已经谋划良久,一直以为比较棘手,不过现在看来,还不至于怎么复杂。是自己想得复杂了。
在彻底抛弃原有生活之前,我不敢轻举妄动。这也说明我不是个成大事的人。很久以前就有人跟我说,你呀你,不是个成大事的人。我还不以为然,还气恼。气恼什么呢?事实证明了人家说的没错。
这个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跟我说实话的家伙,名叫王大伟。王大伟长得人高马大,跟他的名字挺匹配,高大伟岸,有王者风范。嗯,这家伙不知道好歹,当人们这样似是而非夸他的时候,他就咧开他厚实的嘴巴子傻笑。你个傻蛋。我十分不屑。现在想起来,其实人家一点儿也不傻。自己才是货真价实的傻蛋。
2.
常常想起红。红是一个伶俐乖巧的女孩,尽管她个头挺高的。认识她的人都这么说,可惜我没有珍惜。你知道,有些事,它不由人。
红是少数给我特殊印象的女孩之一,她的质地具有那个时代特有的光彩。你无法准确说出来。一旦说出来就变了味道。就是如此神奇。我总是带着若有所失的感觉,仔细打量着那个岁月深处的红。她的一颦一笑,都光彩粲然,有着殊异于其他人的东西,令人深深着迷。
新的一天不慌不忙来临。那只猫已经开始在窗外呢喃似的叫,像是撒娇。当然了,它应该叫,春天了嘛,桃花开了嘛。万物勃发,春心荡漾,这才是人之常情。呵呵,猫情也一样。
它总喜欢这样叫,轻声细气的,像一个贤淑乖巧的女孩子。嗯,不错,我常常由这只猫想到一个人,就是红。红正是一只猫。你想想看就明白。红拥有一只猫一样的性情。这正是她最初给我的印象。她的慵懒,温柔,跟一只猫相比,没什么两样。
3.
跟王大伟认识,是二十年前我们结伙去大桥上看枪毙人的时候。那是一九八三年,我们一帮新进厂的小年轻,二十岁上下,浑然不知天高地厚,什么事情都想试试,都想看看。当然杀人这事是不敢轻易试的。所以只好去兴冲冲看杀人的人被杀。
那是一个瘦弱而又胆小如鼠的家伙,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杀人的。他脸色死灰,一路跌跌撞撞,两腿老是要打弯。两个武警一左一右拖拉着他往前走,他才不至于跌倒。说是武警押解着他,倒不如说是扶着他。而且这家伙洋相出尽,走着走着就给吓尿了。那是一个大夏天,单衣薄衫的,眼瞅着他裤管里哩哩啦啦淌下尿水来,围观的群众就一阵欢呼:哎呀,尿啦!尿啦!
当那“砰——”的一声枪响过后,人们就纷纷扭头往回返,半路上有一个人从后面拍拍我的肩膀,说:你东西掉了。
我回过头,就看到了一个大个子站在自己面前,傻笑,他手里拿着一枝钢笔。这就是王大伟。
那枝钢笔是我的心爱之物,我托一个好哥们从上海捎回来的,我用它胡写乱画,写一些假模假样的所谓诗歌哗众取宠,企图博得女孩青睐。那时我还是单身汉一个。它本来是插在我上衣胸前兜里的,不知道咋就挤掉了。当然了,人这么多,也不难理解。让人感觉蹊跷的是,还刚好被这个傻大个看到,而这个傻大个还是一个好心人。遇上一些人,也许看到了也会无所谓地一脚跨过去,甚至一脚踩个稀巴烂。
于是,返回去的路上,我冷落了其他伙伴,一直跟这个大个子说说笑笑走回去,搞得伙伴们很有意见,认为我是一个喜新厌旧的家伙。
4.
我和王大伟最初相见的一幕,就是这样的。其实仅仅是那天的一个偶然相遇,还不足以形成我们以后相对牢固的兄弟关系。王大伟是这样一种人,他擅长把自己的优势展示给你,让人感觉到他与你很近,对你有好处,你心甘情愿接受这种亲近。如果不是发生了后面的故事,或许我跟王大伟的相遇就仅仅是这样一个不经意的小插曲,没什么可提说的。事实不然。王大伟这家伙就像是磁铁一样,把他跟我紧紧地吸在了一起。以至于在他死后若干年,还阴魂不散,让我无法释怀。
人常说,人和人之间,第一印象十分重要,基本上可以领略把握对方的脾性。对此我只能是笑一笑。凭我自己多年的经验,无关男女,第一印象都不一定是值得你相信的。可惜当年的我,还没有这样理性清醒的认知。我把那种天真的看法保留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发现走了弯路,已经物是人非。
王大伟给我的第一印象,跟他后来给我的印象远远不同;红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怎样的?猫一样乖巧柔顺,那么,这样的一个红,又是如何变成后来那样的一个泼辣生风的红的?生活中充满了变数。一来就琢磨这个问题。不是钻牛角尖。就像是一枚钉子,一直往木头里钻。有着其毫不动摇的执拗本能。
5.
红是怎样闯入我视线里的?好像模糊。我们这个纺织厂,女工实在是太多了,她们一个个就像是蝴蝶一样,招逗得我们这些愣小子,心里活脱脱装了十五只吊桶,总是七上八下的。事实上事情过去并不太远,但就是一时记不清了。等等,让我再想一想看。嗯,对了,隐约记起来,红进入我们的视线,可能与那台晚会有关。再之前恐怕是没打过交道吧,没印象了。那年,厂礼堂举行五一晚会,我刚坐下,就发现身旁坐着一个女孩子,似隐似现的,女孩的一条大辫子耷拉在胸前。当然,那时候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王大伟跟上我蹭晚会不说,还不知好歹,非要跟我换座位。我不肯,搞得造成了一阵子的骚动,引起了周围人们的不满。这样的情形,应该不会不给红留下深刻的恶劣的印象。所以在当晚,我由最初看见身旁有个女孩子而顿生愉快的心情,一变而为惆怅绵绵了。我不想让这个看去挺不错的女孩因为王大伟的不讲道理对我产生误解。尽管我也想不到今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在女孩面前,保持一种好形象,还是必要的吧。当我们为了她发生争执时,她并没有加入进来,而是十分乖巧地静眼旁观;而整个看晚会的过程中,女孩也是悄无声息地观看着节目。她的安静绵顺,让人放心。事实上我们之前并不认识,但是,就这一面,已经足够。这个女孩已经给我留下了不错的感觉。我的第六感总是很准确。
其实这一点并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曾经,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些美丽的时光。从那台晚会后,厂里每每碰到她,她总要跟我打招呼,有时候是微微一笑,有时候则是一声“嗨!”她的眼睛里闪耀着让人心动的光彩。我不能盯着看,但又不能不看。然后,我知道了她叫红,在准备车间掏综组三倒班。她的出现,让我百无聊赖的日子里多了一抹玫瑰色。多少年来,我每每怀着十分欣悦的心情,注视着时光深处的那个红。她的笑靥,她的撒娇,她的一言一行,包括后来,她的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泼辣,放肆……种种,都是她的。对,与别人不同。十分明显的不同。她的。这是多么令人欢喜的一件事。我不想掩饰什么;也没必要掩饰什么。它们明明白白摆在那里。就算是我忽略了,忘掉了,也没关系,它们照样还在那里。从来没有什么能改变这个事实。从遥远的时光这头,一眼望去,那些点滴还是亮闪闪,暖洋洋,有着殊异于其他物事的光泽,和温度。是啊,熟悉的光泽,与温度。当时光远去,当岁月催人老,当我们有好多事都费力地想半天都毫无印象,你还能怎么样?拥有的,始终拥有;失去的,永远失去。凭个人的能力,无法改变什么。一切水到渠成,一切如水汪洋。
6.
已经是花红柳绿的时节了。暖洋洋的春风整日吹啊吹,吹得人心里发腻。
窗外,那只猫又在叫了。细声细气的叫。我探身去看。这是一只浑身黄白相间的小猫,长得眉清目秀,面容姣好。此刻,它正在院子里那株桃树下,转圈子逮自己的尾巴玩。要么就追打那些飘落下来的粉红色的桃花。不知曾经是谁家的娇小姐来着,忽然有一天,就沦落成流浪猫的一员了。第一次看到它时,是在我家的地下室。那天我开门进去取菜,一眼就看到慵懒地卧在一条麻袋上的小家伙。见了我,并不怕生,只是抬起脑袋来看上我一眼,一点儿戒备甚至逃跑的心思也没有,甚至还有些研究我的意思。为了让地下室通风,我们故意把临院的窗户玻璃拉开一道空隙,它正是借此得以堂而皇之登堂入室。看它自在悠闲的样子,显然已经不是一天两天钻进来,显然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卧室了。而我,则成为一个入侵者。
7.
当红甩着她标志性的大辫子出现在我们面前时,那真是一个奇迹。因为从我小时候起,一直看惯了女孩们普普通通的辫子,一般是两条,不太长不太短,不怎么粗不怎么细,晃荡在她们脑后,搭拉在她们肩头。走在大街上,显不出你,也显不出她,千篇一律,叫人心静如水。而红的大辫子则不然,我只是在戏台上看到过这样油光水滑的大辫子,比如小常宝的,李铁梅的。我是多么想伸手去摸一摸啊,不知那感觉是怎样的。不过明明知道那都是假的,所以也不怎样觊觎,渴念。红这条大辫子就不同了,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大辫子啊。当然了,仅仅是货真,价不价的没什么意义,她又不卖,是吧?
这个红,也是长得人高马大,活脱脱就是王大伟的孪生妹妹。这样的高个子配这样的一条大辫子,简直是天造地设,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没什么不合适的了。如果能摸一摸红的大辫子,就好了。我常常津津有味地沉浸在自己对红这条大辫子的遐想中不可自拔。至于王大伟和其他男孩们心里是怎样的情形,我懒得理会,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多想。
慢慢的,红在班后,会到我们单身宿舍串门。她的到来,成为节日莅临一般的事情。我们以尽量不显邋遢的模样出现在她面前,但再怎么收拾,宿舍里,我们自己,还是显得十分邋遢。我只好假装不在意地注视着红隐隐约约的微笑。红向我们讲述了她的校园时光,但是讲得不多。更多时候是听我们乱侃。我向来笨嘴拙舌,所以准确说,更多时候是王大伟说,我和红听。他厚实的嘴唇却能说出一套一套的“典故”来,逗得人哈哈大笑。王大伟在这时候显示出其十分强劲的嘴头子。因此他的虚荣心得到了空前的满足。
红最初给我文静贤淑的印象,估计源自她本能。女孩子总会利用假象让你迷惑。听着王大伟口若悬河的尽情“演说”,她只是微微笑着,脸颊上一片酡红。我跟王大伟故意戗戗,成心造成一种紧张局面,好舒缓在红面前的局促。不知我的这点心思是不是会让红以及王大伟识破,我自己是深陷其中,以至于忽略了红偶尔的一些话语。她肯定说过一些什么的。不过一切成烟成风,我不断地在记忆的大海里打捞,再追寻不着。
8.
聪明如你的读者朋友,你肯定想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对,你没猜错,这个俗得不能再俗的老套故事,居然就降临到了我们头上。
让我慢慢说,反正时间还早。
嗯,王大伟这家伙,有事没事就骑着他的本田125,来找我玩。他是县农贸局下属公司的正式员工,常常上班没事干,就东游西串。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有企图的。他根本上就是心怀叵测图谋不轨别有用心的。我纯粹就是他的一个筹码,一个桥梁,一个棋子。我这个傻蛋居然就叫他给骗得昏天黑地迷五倒六戒心全无。事实上这个世上,你只能好好为自己打算,好好保护自己利益不受侵犯。不过那时候咱真的是年轻,太年轻了。不用说没经验,根本上就是白纸一张。学校课堂上那些东东面对现实,早稀里哗啦不堪一击。你只要仔细一想,就明白,我这么说,是有道理的。
哎,如前所述,我曾告大家说,我与王大伟这家伙形成了相对牢固的兄弟关系。怎样的一种牢固呢?当然不至于合穿一条裤子的地步,那有些夸张,但是彼此见了面感觉亲切,说什么话都能行,无论是上街闲转看女孩,还是躺在单身宿舍床上侃大山,都没二话,都不腻歪。我们甚至隔一天不见就感觉不对劲。一见面必须到“老刘小吃”喝酒。当然是王大伟花钱。在这方面,王大伟显得十分大方,而且也算一种狡猾。他把他的小九九装在他肚子里,表面上给了我真实的感染力,让我不得不一步步跟他靠近,感觉不可须臾分离。嗯,这么说好像有些玻璃的嫌疑。不管了,反正也有点那意思,当然是情感上。情感这东西哎,难说。至于玻璃,你清楚,真要是走进那个套子里,那可了不得。其他的不说了,我生性耿直的老子就饶不了我。说句实话,俺可是个正经人家的人。不过其实这句话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好像人家那伙子人的人家就不正经。嗯,比较绕,搁下不说了。
9.
真的,红总是以她别具一格的亮点呈现。我们的视野里总能看到一个活泼有趣的红。她的眸子是那样亮。清澈,纯净,柔软,如水。我在她亮眸的照耀下,目眩神迷,心乱至极。红喜欢笑。那是腼腆的浅浅的笑。在红的笑里,我看不到她的真实心思。有好多次,我利用跟红说话的机会,想具体做点什么,比方说,趁机摸摸她的那条大辫子,再比方说,趁机摸摸她的手,她的脸……但是我只是把这些念头在心里转了一圈又一圈。
说实话,这个时候的红,跟一开始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那个贤淑乖巧的红,好像不是一个人了。女大十八变。不过我倒是还有些不以为然。红爱咋变,尽管变去。在我心里,再怎么变来变去,她还是那个红。虽然这有些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