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作家】左邻
一
1997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24岁的女孩子。虽然只读了个初中毕业,但走上社会后,我还是喜欢以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姿势来面对生活。这就让我略微显得古怪,也有人说是清高。但其实我内心清楚,那是一种自卑,根植于骨髓之中的自卑。
真正的自卑很少是来自外貌长相上的,我就不是。我不漂亮,但也不丑。让我自卑的是我那么喜欢文学,心里面有那么多的话要写,真正提起笔的时候,我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这种感觉就像什么呢?就像一个很喜欢烹任的人,置身于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厨房里,上至山珍海味,下至野花树根,各种材料一应俱全,他却不懂得如何把它们做成美味佳肴。
清高与自卑揉和在一起,就形成了我颇显独特的气质——要是一个初中毕业生也有气质可言的话。我就凭着这份与众不同的气质,在东莞樟木头一个专门招保姆佣人的市场里脱颖而出,非常幸运地走进了我的主人家里。
我的主人家在一片豪华高档的别墅区,两公婆都是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是非常有素质的人。他们经常出差,家里根本没有多少活要干。我有大把空闲时间,看看书,或者装模作样扒地在窗前的桌子上写几行字。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在风景如画的小区里转悠,偶尔也能快清洁工一步,捡到几个空饮料罐子。这就又要提到我那对有素质的主人了,他们知道我的这一爱好后,专门腾出一间地下室给我放这些废品。他们身居要职,却能体恤民生疾苦,我想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一个大大的善人,这辈子才会遇到这么好的人。
都说城里人不喜欢与邻居来往,其实我们来城里打工的农村人也不喜欢与邻居来往,特别是身处一个这么高档的小区。能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非富即贵,某个人要是说他是来自某一领域最最顶尖的人物,我也不会觉得奇怪。
一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闷热了,人坐在屋子里半天不动,也能热出一身汗来。我正在写一部短篇小说,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是我的初中同学,她中专毕业后就结婚了。同学在我们老家的县城里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个老实憨厚的丈夫,还生了一个健壮的大胖小子。这就是我羡慕不已又不可乞及的生活,像我这样古怪性子的人,该不会一直这样高不成低不就,孤独终老吧?我的小说写得非常幼稚,只能压在抽屉最底层,要是给谁人看去了,那就是把我渴望拍拖,渴望有一个男朋友,渴望嫁人的心思全给窥探去了——羞死人了。
我写不下去了,小说不能没有矛盾吧,可是我的那位初中同学生活那么美满,根本不可能出现矛盾嘛。那我又为什么要写她呢?唉,我也不知道。
我放下笔,出门,像个神经病一样在小区的人行道上散步。
这个下午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当我走到我左边的邻居家那一段路时,听到有人喊:“哎……哎……你过来。”我低着头,想着该怎样给我的初中同学的生活制造一点小插曲。当然了,最后我会鬼斧神工地还她一个圆满。
“哎,叫你呢,你过来!”那个声音变得坚定起来,固执地要得到回应。
我意识到这是在跟我说话呢。
我抬头望去,一个女人站在门前花园里,穿着吉普赛风格的吊带花布衫,那颜色有点儿像放久了的桔子皮。下面是一条遮住了脚的裙子,大片大片天蓝色的颜料,随意泼洒开去。这套衣服的飘逸绝不是劣质布料呈现得出来的,它是高档货,但不是我喜欢的风格,我迅速在心底作出判断。
在一个年纪与自己相仿,从长相到身材,从身价到地位都明显高于我的同性面前,遇到这种时候,我的骨子里的清高是会瞬间战胜自卑的。
“小姐,你叫我吗?”我矜持地问,并且保证我的姿态是高于我的穿着打扮的。
“你看这里有别人吗?”她抬高下巴,那精巧的下巴足以让天下的女人失去颜色,更不要说镶嵌在光洁的脸上,如天上湖泊般灵秀动人的双眸,古典的鼻梁,鼻梁下让她自负的双唇了。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漂亮的女人如同一只好看的猛兽。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我知道你是那家的保姆,我还知道你平时有捡垃圾卖。”她这句话像一根锋利的针,一下子刺破了我的虚张声势:“你来,我家里有好多空酒瓶子,都拿去吧。”
就是几个不值钱的空酒瓶子,她竟然能摆出一副施舍于我的恩惠脸谱来。这种女人,无药可救了。
“哎呀,你就帮帮我吧,我家的保姆回乡下去了,昨天那个男人又来喝了好多酒,你就帮帮我吧,老乡——”她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屑,语气变得糯软起来,还称我为“老乡”。
我们在外打工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是互称“老乡”的。可是她的身份明显与我们不同,却能如此曲尊降贵,漂亮的女人装起天真无辜来,真的能所向无敌。
我随她进了家。
二
我把那些空了的啤酒瓶子装进塑料袋里,又蹲下身来清理地上的烟灰水渍。等我瞥见墙角的垃圾桶,正要走过去时,她讪讪地笑。“不要脸的女人”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们同时看到了地上被撕破的蕾丝内裤,粉红色的。
“你是哪里人啊,听口音跟我们那儿差不多呢?”她的口气有点儿讨好的成分,当然,也是为了打破这尴尬的气氛。
“我是湖北的,你呢?”我这个人最见不得别人难堪,也最不愿受别人的讨好了。
“那我们还真是老乡呢!”她有点夸张地叫起来:“太好了,终于碰到一个老乡了。我叫田小妙,你就叫我小妙吧,你叫什么?”
田小妙,这个名字还真是够土气的。我那无时无刻不在争吵打闹的自卑与清高此时非常绅士地握手言和。很显然,这个叫田小妙的女人没那么干净。在东莞,小姐和二奶是非常普通的职业,就像保姆或文员一样。职业本身是没有高低贵践之分的,但我这个保姆可是个半吊子的文艺女青年啊,我不动声色地告诉田小妙:“我叫吕梦音。我做保姆是为了体验生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小说。”
不得不说某些时候装逼是非常有必要的。田小妙脸上闪过的微表情没能逃脱我的眼睛。为了保持这种心理上的优势,我决定马上离开这里。在这里住了大半年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右边的邻居长什么样子。左边这位嘛,今天是第一次见,很显然,我们不是同一类人,不可能成为朋友。
我匆匆地下楼,穿过大厅,头也不回地对田小妙说了声“谢谢”。她的这栋别墅比我主人家的稍微小一点,门口没有气派的前廊,从大厅出来,直接就进入花园了。我脚步不停,却被左手边花架上的一盆绿萝吸引住了。乳白色的三脚陶瓷花盆古色古香,七八条身姿妙曼的绿萝枝垂吊着,那绿意随之倾泄而下,一路狂奔,直至地面。我的心里闪过一丝丝不祥的预兆——有一两片叶子半边像是被太阳灼烧过,黑乎乎地,痛苦地蜷缩成一团。
“梦音,你回去有事情做吗?”田小妙在我身后追出来问。
我有点后悔这一秒的迟疑,为了两片正常枯萎的叶子,还要与这个女人有过多的语言纠缠。可是我又不大善长这种需要一点点急智的撒谎,就像我不能理解有的女人可以非常自然地喊一个初次见面,连朋友都称不上的人的名字,不带姓的。
“哦,没事,杜先生两公婆都出差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能有什么事呢?”
“不如在我这里吃晚饭吧,反正我们俩都没事。”
“不了,我回去……”
“你不想听听我的故事,也许可以写成小说呢——你们写文章的人不是讲究收集素材吗?”田小妙迅速打断我的话,似乎是怕我说出来的回去的理由太充足,让她失去了挽留的余地。
在这一瞬间我有了一种与田小妙心心相通的感觉,因为我以自己无可救药的自卑敏感地捕捉到了她骨子里的自卑。我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儿,像资深文艺女青年张爱玲前辈的诗里所言,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却仍有可能遭到拒绝。于是我将自己的心放到比尘埃还低的位置,体贴地接住了田小妙的卑微。
一个比一般的漂亮还要漂亮许多的女人,在这个城市里给人做二奶,其实故事都是差不多的吧。曲折也只是她们自认为的曲折,还不如太阳底下清洁工阿姨的生活更有内容,更接近我愿意创作的原型人物。我对这个晚餐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不过既“留”之,则安之,顺其自然吧。
田小妙很兴奋,太阳还老高呢,她就进厨房忙碌起来,还坚决不让我在一旁打下手,哪怕是看着也不行。我看看她嫩滑如葱白的手指,善意地退了出来——她不愿意我看见她笨手笨脚的样子。丑媳妇总得见公婆,等她把菜端上来的时候,色与香如何,不用过多地想像,我也能清楚她在厨房的狼狈模样啊。
事实却相反。当我在花园里欣赏盆栽时,厨房那边的香味儿弥漫得每个角落都是。我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花椒,八角,小茴香,芝麻油……各种调料忠诚地散发着它们原始而又浓烈的香气,火候到时,它们苑若天女散花般绝美地绽放。空气中有五花肉炖到糜烂时那肥而不腻的味儿,有小鱼干呛人的烟熏味儿……“嘭——”开红酒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味。
摆在我面前的,是满桌子的湖北名菜。我几乎要对田小妙刮目相看了,她一定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挥舞手中的魔法棒,点到之处,冰冷坚硬的食材立刻变成了暖人心肺的美味佳肴。而我原以为她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
更让我诧异的是,田小妙不知什么时候洗去了脸上的妆容,头发也简单地绾成了一个马尾。她腰间系一条烟灰色的细格子围裙,清新苑若晨间的一朵百合花。她冲我微微一笑:“今晚我们俩不醉不归。”还没有喝酒,我几乎已经醉倒在她的美色之中了。
酒逢知已千杯少。我和田小妙不是知已,连朋友都不算。只是这样的气氛很对我的味口,有点儿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调调。我们喝得满脸红晕,田小妙一会儿“老乡”,一会儿“梦音”地叫我,时不时在我肩膀上拍一下,好像我们已经是拜把兄弟似的。
“我呀,我真是个大笨蛋。”我知道田小妙要进入主题了,她这次拍在我肩上的手没有移开的意思,像是要从我这里吸取力量——当一个人想向另一个人倒出往事的时候,的确需要一番力量的。
“我跟他是一见钟情啊。高一开学第一天我们在教导的门口撞上了,我出去,他进来,一个转角,一不小心,撞了个满怀。”田小妙的脸上被一层看不见的云雾笼罩起来,我酒意阑珊,看她的脸似乎也随着讲述退回了那个青涩时候的样子了。
三
“我是一个性格外向的女生,高中三年,交了一大帮朋友,还多是男同学。学生时期的爱情有多纯洁你知道吧,我们连手都不曾牵过。只是傻傻地喜欢着对方。有一次上语文课,我收到经了几个同学的手转过来的一张小纸条,上面非常霸道地写着‘为什么哭’。我笑了,温情脉脉地回了他一张小纸条,‘傻啊傻,人家只是眼里进了沙子’。小纸条按原路返回到他手上,只不过,每过一个同学的手,他们都要拆开来看一下。到下课,老师刚走出教室,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深情款款的朗诵声‘傻啊——傻——人家只是眼里进了沙子——’。我和他羞红了脸,也笑,因为我们的恋情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
我喝了一口红酒,有点儿羡慕田小妙的初恋故事,想起自己读初中时,班上也有几对很要好的同学。但他们都是镇上的小孩儿,穿衣服洋气,说话也洋气。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也渴望有一个男生喜欢我,能给我递个小纸条,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事啊。
“我太骄傲了,以为凭自己的成绩,考上一所好大学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可事实却是我落榜了,他考取了沈阳的一所大学。我出来打工了。”
“大学四年,隔着千里万里的距离,我与他的感情不减反增。我们几乎两三天就要写一封信给对方,洋洋洒洒几千字,说不完的爱,谈不完的情。梦音,你知道吗?就在那四年时间里,我学会了做饭,因为我想着以后是要嫁给他的呀,我那么爱他,肯定是要做世界上最好吃的饭菜给他吃的呀。宿舍里的姑娘们一到晚上就出去逛街,看电影,我不出去。我在宿舍里,一针一线地给他织毛衣。我买最好的最贵的羊毛线给他织,摸在手上暖哄哄地。我知道他会跟他的同学炫耀:看,我女朋友织的!广州南方大厦你知道吧?那里面卖的全是名牌货,春节回家前,我去广州坐火车,转几路公交车去那里,就为了给他买最好的衣服。”
“我和他都是农村的,家里穷。我心疼他,怕他在学校苦自己,只要是我手上有宽松,就要给他汇三五百块钱过去。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幸福吗?虽然不能见面,但只要一想到他不必挨苦受累,因为我的付出,他有好的生活,我就感觉心里满满地,全是幸福。”
我这个人有点儿怪,喝了酒之后头脑反而更清醒,转得更快。田小妙讲的这些事,无非是在为后面那个男人的背叛做铺垫,如果他们像公主王子一样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那就不会有此刻我与她的促膝对谈了。我又想起了我的那位初中同学,中专毕业后嫁给县城的一个公务员世家,日子稳稳当当地过。平凡如我,惊艳如田小妙,我们所期待的生活,这位初中同学已经拥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