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宸光】那天,我吃掉一抹金色的灵魂(中学组散文)
有时候,我们待在一个地方,哪儿也不想去,以为这就是港湾。
有时候,我们相处着一群人,发生很多很多的故事,以为这就是生死与共。
有时候,我们重复约一个时间点,从日出东山到夕阳西下,以为这就是永恒。
一
娇娇结婚了,和青梅竹马。她的男人,我认识,但不熟。
朋友们,有的赶回来,有的依旧杳无音讯。赶回来的,有我和杨城。
杨城今年大三,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褪去了高三被晚自习和试卷打压折磨出来的沧桑,看起来阳光不少。
我记得,三年前,他考上大学,举办酒宴,我和他碰了一杯酒。他要我加油,我说,我再怎么努力也没你厉害啊。那是,我们上一次的见面。
毕竟是小时候的玩伴,熟悉感很快打开话匣子,笑意连连。我想,这不是儿时我曾说要嫁给他的缘故,也不是他笑起来确实很好看的关系。就是一种莫名的熟悉,熟悉到信任。
这种感觉,就像儿时他递过一个白馒头,我张口就咬,没问他馒头的来历,也没给他留一星半点。馒头刚吃完就看见远处杨城妈妈捏着金竹竿子气势汹汹杀过来。他说,馒头你没吃,是我吃的,知道吗。我没点头,也没摇头。
杨城妈妈一手揪过他的耳朵,另一手棍子咻一声打在他腿上,大骂:“背时娃娃,家里头的米就给你偷去换包子。包子包子,看你还敢不敢偷……敢不敢偷……”
“咻咻咻”,棍子像是打在我身上。我咬紧牙关,用沉默抵抗。
“啊——不敢了——啊——啊——不敢……”他疼得龇牙咧嘴,棍子打一下就跳一下,眼泪都疼出来了,也没把我供出去。那之后,杨城一个星期没能出来玩。而我,很快将他的光辉事迹忘却,依然伸出手接他递过来的零食。
好吃的都是我的,出了事,有人帮我承担。就是这种自豪感,信任在两人之间悄悄萌芽。
也许,当时的我很自私,但很奇怪,在那个年纪,我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吃过饭,他约我出去走走。我喝完杯中酒,跟了出去。
二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穿过水沟,踏过田野,走到了鬼树下。
鬼树,坐落在小村的最南边,紧挨着有一条土路,周围是一亩一亩的水田。称它为鬼树,并非它晚上闹鬼,只是因为它的树桨是暗红色的,像人的血。再来,就是树根时不时有些香的残肢,用杯子装的酒水茶米,于是,孩子们就理所当然叫它鬼树了。
杨城捡起一根树枝跳进水沟,于石头缝间扒土。不一会他居然把石头掰了下来。我觉得神奇。他白我一眼。
“这块石头比其他石头都小,当时这里空了一块。大姐就干脆把土挖干净,好装一样东西。没想到,居然没人发现。”
“什么东西?”我问。
他问忘了?我说忘了。
他抽出一个哐哐作响的四方形的东西。那东西已经生锈了,模糊可以看出是个铁盒的模样。
“打不开了。”他苦笑,使劲掰着铁盒。
“我来,我来。”我抢过铁盒,往地上嘭地一砸,猛踹几脚,变形的铁盒算是开了。
我一翻,呃……几块破石头还有一张暗黄色破着小洞洞的小楷纸。
“大姐……六什么……香香……这是什么鬼?”我问。难不成他有藏东西的癖好?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去河边捡小石子。一人一颗能代表自己的石子。捡完了我们回到鬼树下依照年龄排了大小,之后围成一排对着鬼树磕头,发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还磕了三个响头头。最后,大姐把铁盒放到石头下面……”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什么情况,这么羞耻的东西,他好意思说啊!“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死”,演电视剧呢!然后他说了一句我非常想说的话:“太幼稚了,哈哈。”简直幼稚过头了。
他说:“对了,你很久没喊我了?”
我微懵而后立马醒悟:“二哥?”他得意地点头。自觉被套路的我一脸黑线,吵着要回去。
我说:“你看这里这么脏,我妈说不能来,否则会有鬼跟着你。”
“那就回去吧。”他再一次走在前面。
“哎哎,你挖出来的东西不要了?”我急忙追问。
“留不住了,都被你砸烂了。”他嫌弃。
“这么多年了,肯定脆了啊,不怪我!”
我们在大树墩旁分手。村里的房子是一排排的,他家在我家后面。谁也不送谁,说走就走。走了几步,我想起来,那个树墩,曾经是一棵大树,晚上月光照下来,树影挡住直径三四米的路,极其阴森。
三
这棵大树,起码有三四十年的历史,与鬼树相对,故而也和闹鬼有着撇不清的关系。
树的左边有好几排人家,右边却独有一户。好几年里,我们都视那独户为圣堂,心里不少三分敬重。
儿时,都很听大姐、三哥的话。算起来,大姐比我长四岁,三哥长我两岁。偏偏这两人都是爱使坏的主。
夜里,月光洒下来,世界明晃晃的。那条树下的土路,是凉的,和抱在一起的一群人脊背上的温度差不多。
大姐说,她在树上看见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很可怕。三哥附和,它看着我们,别动别动,不然就来抓你了!
几个小的忍着眼泪哆嗦,想跑又不敢,就怕一跑,身后一直跟着黑影甩也甩不掉。
几分钟后,大姐一声令下:“跑!”
一群人冲着自己家的方向歇斯底里地喊叫着,飞快地跑着。声音一声高过一声,吵到邻居,会有妇人冲出门来大骂:“一场兔崽子,天黑了不想死回去,鬼喊辣叫吃屎啊!(抱歉,真的这么粗俗)”
成功跑回家里的孩子,会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庆幸。又刺激又后怕地傻笑着,很想找个人炫耀。可惜被家长逼着上床睡觉。那时,电视很少,九点睡觉已经算晚了。
没成功回家的孩子,也就是那些摔倒了的孩子,吓得趴在地上大哭,沙土都混着口水咽进肚子里。有时,他的老爸或者老妈会来接他,一贯捏着细棍子一路抽回家去。
有时,父母来得不及时,大姐和三哥会躲在黑暗处扮鬼吓他,吓够了就把他送回家去。但被送的孩子没那么幸运,他非但会遭受大姐三哥的不许告破秘密威胁,还逃不掉父母的棍子。大姐是村里出了名的混混。很少有家长乐意孩子和她玩在一起,但她确实有把孩子召集在一起的魅力。没办法的父母,只好管教自己的孩子,让他们长长记性了。
我之所以清楚这些,是因为某一次,白天凉鞋就已经坏掉了,晚上不好跑,等我反应回来,人都消失不见了,只有渐渐远去的叫喊声,以及诡异的鸟叫。我蹲着哭,后来大姐三哥送我回家,威胁我不能告诉其他人,我答应了。回家后也吃了妈妈的棍子。殊不知某一次不小心说漏嘴,才发现,原来大家都受过威胁啊。如今想来,恐怕只会问一句:“智商呢?”
那个时候,每个人都满足着自己的快乐,会有点可恶,也会犯傻,但没有谁对谁错。
这棵树,留给人的也不尽是阴影。和大树一路之隔处有一间牛棚,没和外公去放牛的时候,在横栏上拴一架秋千,能玩一天呢。小时候,弟弟喜欢和外公放牛,不用领着小屁孩是我最为开心的事。只是后来,牛被卖了,弟弟哭了一下午,谁都哄不乖。那之后,他开始讨厌我,仿佛一切都是我的错。可能和牛有关的一切他都不愿回忆吧。果然,牛棚被拆,回忆只能是回忆,被刻在脑子里了。
四
大家一致同意大姐是最有钱的人。她有个弟弟,小我一岁,排行老五。两人可说是相依为命,因为父母出去打工,每个月除了寄钱回来,就是过年的时候露个面。长大了才知道这算留守儿童。
姐弟俩有个外婆,年纪大了,自家的事也很操劳,虽然两家只隔了四排人家,但外婆几天才来看他们一回。
有一回外婆上来,给老五买了一条新裤子。老人买东西可能不怎么在乎,竟买了一条女生的深紫色小脚裤,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趴在裤兜上极为显眼。老五穿出来后,被我们笑了很久。但因为是外婆买的,他也乐意穿,并不在意别人的嘲笑。
有钱的大姐经常买好吃的零食放在家里,通常是大包的辣条,想吃的可以找她买。一角能买三根。比小卖店里的划算两根。遇上大姐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免费送你。这样一来,大家就更喜欢她了。
很多事都瞒不过大姐,村里谁家鱼塘拿鱼了,她就去守着。等主人把大鱼拿走,同意别人进去捉小鱼的时候,大姐穿着短裤,在泥里东窜西窜,手上小鱼一条又一条。老五裤脚高一只矮一只,提着口袋在旁协助,全身上下都是泥浆。捉到的小鱼都是三四指宽,两人的成果收拾干净可以晒十多串干吧。年夜饭少不了这些鱼。
没有大人管束的日子是随心所欲的,不到远处玩的时候就去她家里躲猫猫。没几个月,她家窗子打落了好几扇,沙发也被抓烂了。就这样破烂破烂的也还是她们的家,该吃得吃,该睡还得睡。
姐弟俩,不缺吃的,不缺穿的,偶尔缺一些药。不管是谁生病了,只管躺着,啥时候好了啥时候去学校,反正老师那里找人说一声就行了。有一次,听说老五发了一夜烧,我去看他。他蜷缩在被子里,眼神迷离,床边放着半碗水。磨练许久之后,两人的抵抗力出奇的好,一般小痛小病很少出现了。
但姐弟俩也有不逍遥的时候。那就是临近过年,父母都回家了,她们一时改不过晚归的习惯,被爸爸罚跪。爸爸是后爸,亲爸在大姐很小的时候就病逝了。后爸很严厉,一旦惩罚,就是让她们跪碎瓦片。跪过碎瓦片后上学路上都是一瘸一拐的。
但在村里,打小孩很平常。因为讲道理不通,只能来硬的。更有的脾气暴躁,只会动武。即便是我,早出晚归,每天浪完回家也少不了被打被骂,手上脚上起一条一条红痕与家常便饭无异。可是,仍屡教不改。
五
小学离家近,都是走着去走着回来,一天往返两次。上学的话,冬天才好玩。
学校七点十分上早自习,通常六点就调闹钟起来。谁先起来谁就扯开嗓子喊别人起床。
特殊情况外,都是大姐喊我起床的。她家就在我家后面,只隔了一条道,不过要把人从梦中叫醒也不是易事,必须嗓门大。大姐老五谁喊都行,反正嗓门都大。
准备完毕后,到大姐家集合,能看十分钟《海绵宝宝》。出门后,陆陆续续大家就凑齐了。
六点多天还没亮,打电筒的就关掉电筒,吓唬人说:“后面有鬼啊!”然后,一群人叫喊着拼命往前跑。又有人喊:“前面有鬼啊!”大家又往后跑。必须走十分钟的路,不到五分钟就走完了。进入学校,笑容都还挂在脸上,开心像开在空气里的小花,闻一闻,身心舒畅。
放学路上也有一番乐趣。流行打玻璃珠的那段日子,每人手里不下十颗。放学后,出了校门就开始玩了。玩得开心时,十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半个小时都还在路上磨叽。最热的是“追虎”,玻璃珠可以滚很远,接连打到三次就算赢,输的一方要给赢家一颗玻璃珠。技术好的一星期可以赢一小罐。不过“追虎”通常只有两到三人玩,多了不好计算。
我和老五喜欢追虎。但三哥和其他人喜欢玩直接点的。在土里挖个比玻璃珠大点的洞,谁滚进洞里就可以打别人的玻璃珠,打到就是自己的。我不算手残,但也不是高手,输了不下百颗。输的多的,都三四百了。一角一颗,宁愿不吃零食,不喝汽水,也要玩过瘾。当时快乐,还能用钱买到。
上学走的是小路,所以,下雨天都是烂泥。不小心滑一跤,屁股上就是一片泥。有时,即便你走的好好的,也会有人把你推倒或者拉倒。好在,不管受害者还是施害者都相安无事,身体也好,感情也好。
小时候,一群人,山上下河。到草地上煮过饭菜野餐,也去过别人家的果园偷柚子。打过蛇,踩坏过人家菜地,被大扫把追着满村子跑。爬树时,摔断过胳膊;下河时,差点被淹死。同甘共苦的日子,生死与共的日子,当真有种生死之交的模样。那时,我们人很多,做什么都无所顾忌;玩什么都无忧无虑;说什么都哈哈大笑……那时我们是一家人。
到后来,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很快就呆腻,总想回到从前待十几年都没有累的家乡。
到后来,伙伴一个一个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事业,累的时候,总想回到从前一群人没心没肺的日子。
到后来,以为不会走的时间,带走了熟悉的一切,总想回到从前快乐也分四季的流年。
到后来,我们只能各自坚强,各自缅怀。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童年
作者:尤聊,高中生
地址:景东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