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眷恋者
清晨,迎着习习微风,我们艰难地抱成一圈,上颠下簸让我们蓬松开来,不过我们毫不懈怠,继续努力地保持阵形,维护着主人的形象。
我们曾几何时与主人情真意切,可在和主人的生死交融中慢慢渐行渐远,陆续地舍他而去,留下来的似残春中的枯丝,衰萎而老朽。
五十年前,随着主人的第一声啼哭,我们相伴而至,温润地敷贴着他,烘托出他的稚嫩和憨实,勾勒出他的活力和朝气。那时,主人不自觉地喜爱上我们这帮兄弟,认同我们是他生命中密不可分的挚友。
幼小的主人好运动,风风火火地去求索一切他想窥探的新奇。我们整天陪伴他,给他添智慧增勇气。小学时,我们让他柔中带憨;中学时,我们让他憨中现雅;大学时,我们让他雅中显帅。
主人生病,我们护卫在他汗涔涔的脸颊旁,让他心生安稳和自信,一次次完胜病魔。
主人工作后,我们更熨帖地为他服务,让他帅气的脸更俊朗,宽阔的额更亮晶,炯炯的眸更有神。于是,他得到了同事的好评、领导的欣赏,工作越来越勤恳,屡获表彰。在父母眼中,主人是骄傲的资本;在亲友眼中,主人是羡慕的对象;在同事眼中,主人是学习的榜样。
主人对未来充满豪情与壮志。
主人为使我们整齐划一,不惜破费金钱;为使我们健康靓丽,不怕费神耗时;为使我们新潮时尚,敢于标新立异。我们默默祈祷,永远团结一致,知恩图报,维护好主人的尊容,让他远离忧愁和苦恼,在台前幕后都能光鲜亮丽、器宇轩昂。
主人开始招那情窦初开的袅婷倩女喜爱。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从呢喃细语到卿卿我我,从耳鬓厮磨到投入怀抱,我们都时时刻刻为主人站岗放哨,为主人添光加彩,把主人塑造成女孩倾心的白马王子。
主人功成,抱得美人归。他虽不苟言笑,但惬意于心,浑身涌动着荷尔蒙的激流。我们也吸允着主人活力四射的激情,或快乐洒脱,或靓丽飘逸,或趾高气昂。
生活啊,于主人和我们似乎永远是阳光和慷慨!
但,幸福满满的主人在志得意满后慵懒得似冬眠的狗熊。他与妻子经常拌嘴,既有生活琐事的龃龉,也有人生观念的争辩;既为家庭,也为亲朋;既因工作,也因私密。常常不欢而散。工作上,主人自命不凡,却无精打采、心不在焉,疏漏和错误屡犯不止,遭领导批评、同事讥诮。此时,他眼中只有局长的无知和贪婪,科长的谄媚和投机,同事的圆滑和虚伪,亲朋的庸俗和冷漠。
光明的坦途布满阴霾。家庭成了麻烦,妻儿变为累赘,工作俨然负担。主人失眠了,辗转反侧中痛苦万状,抽烟,熏黑了五脏六腑,喝酒,麻痹了肉体灵魂。
美妻看主人不思进取,毫无斗志,以瘪三蔑视之;主人看美妻面善心恶,势利刁蛮,以卑贱小觑之。两人终分道扬镳。
主人对我们吆来喝去,叫我们朝东,眨眼间又要往西;一会儿揪住我们谩骂,转瞬间又把我们浸泡在凉水里蹂躏。我们肮脏得发馊,他置之不理;我们疲惫不堪,他还是纵情恣肆,毫无怜惜。
有的同伴在忧郁中离他而去。
日积月累,茂密的团队稀疏得不成样子,再也不能成为主人靓丽的风景。主人看到颓废的我们,心烦意乱,对我们嗤之以鼻,一任自生自灭。
有更多同伴在悲戚中舍他而去。
主人对我们的消逝视如草芥,无动于衷。他已经无所顾忌……
主人五十了,我们这个团队留下来陪伴他的已经寥寥无几,稀疏到溃不成军,灰白的颜色、蓬乱的阵形显露着衰败和凄怆。可留下来的还是忠诚地环抱在一起,努力为主人遮挡那青春消陨后遗下的斑驳萧瑟。
一天黄昏,主人偶遇父亲昔日的至交,老人家拉着主人的手抢先说:“老哥,你今年不到八十,咋老成这样?你干一辈子老实活,我最佩服你,许多模范或多或少会有水分,可你没有。心不亏,一辈子值了。现在的年轻人要是有你的……”老人家耳聋,只顾自己滔滔不绝。
主人震惊于自己面目的沧桑,回到孤寂的家里嚎啕不已,像断奶时的孩子。对着久违的穿衣镜,看到头上几缕枯焦的银丝,虽东倒西歪,还在固守,把根牢牢地扎下去,不离不弃……他感动不已。
泪水洗刷了主人心中的阴翳,他开始惜爱这些对他忠贞不渝的眷恋者,每天轻柔地把我们盘桓在头顶,而我们也尽心竭力地去覆盖那光秃而寂寥的不毛之地。
尽管眷恋者们不遗余力,可再也换不回昔日繁茂的盛况,挡不住世人犀利的目光!
不过,主人对世人犀利的目光已经淡定,因为主人面对微笑着的父亲遗像,悟得父亲能够微笑着离去的原因是“心不亏,一辈子值了”——主人成了那微笑的虔诚眷恋者,他相信自己还有时间,他要攥住这最后的光阴去实现眷恋者的无悔。
主人心中升起了和父亲一样的微笑。
让你受累,辛苦了。
关于父亲至交把主人叫大哥的情节,是我故意而为之,以凸显主人生活紊乱之后的衰老之极,致使父亲至交把长相和“父亲”相似的“儿子”当成了“父亲”,故呼之“大哥”,以使主人感到“震撼”。
如果你还觉得不能释疑,我要好好修改。
多谢吴编辑细审。诚谢。